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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机设备包机制度
综掘二队
综掘二队综机设备包机制度
为了加强综机设备的管理,降低设备的事故率,提高设备维修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区队结合井下生产现场的实际,根据日常设备检修的分工情况,对所有的设备进行分工管理,实行包机制度,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包机制即区队所有井下设备包保给个人,包保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负全责,必须及时的处理设备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区队汇报各设备的隐患及所需要的配件,对于生产中出现的影响生产的应急事故,包保人必须听从区队安排,随叫随到。生产运行一季度后,设备无问题、检修到位、处理问题及时的包保人给于嘉奖500元,对于设备问题较多,处理问题时间较长,负有检修责任的包保人,一月扣罚一次。对于影响生产的综机事故,根据区队事故分析的责任落实,是检修责任的由包保人、维修工及相关管理人员承担所有罚款,是使用责任的由生产班对应岗位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承担。
一、 详细分工,包机到人
按设备公用分类(或分台)对设备进行包机,成立由包机组长、生产班司机及维修工组成的包机组,机电队长对包机组长实行管理包机组长对包机组全面负责。
1、综掘机部分:
包机组长:李强、刘友全
包机人: 薛万存、张洪灿、凌立军、
朱玉强、岳金华、路传博
2、胶带输送机及刮板输送机部分:
包机组长:许永杰、刘传宝
包机人:褚增武、郭井臣、闫法芝、陈勇及检修班皮带组人员。
3、绞车、索车部分:
包机组长:宁聪聪、高斌
包机人:李殿勤、陈金强、王公民、王冰
4、电气设备部分:
包机组长:苑修通、王海廷
包机人:胡安堂、王文涛、徐三友、程兆川、南鹏、张建国
5、为处理突发性应急事故,区队专门成立机电事故抢险小组:
组长:王春业
组员:任传民、王东及各包机组长、其他包机人员。
二、责任明确,强化落实
1、包机人严格履行所在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2、包机组要做到“三定”“五包”,“三定”:定设备、 定人员、定岗位;“五包”:就是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排除故障、包使用更换及设备卫生。做到“岗位固定,分工包干,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所包设备问题、隐患、操作注意事项现场必须交接清楚,等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才能离开现场。
4、交班上井后,包机人必须到区队将设备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求配件及需要协调的问题汇报给区队,并填好所属工种的检修记录。
5、包机人在每月20日之前必须将所包设备下一个月的配件及特殊材料上报给包机组长,由包机组长上报区队。具体由包机组长负责督催,并口头汇报设备隐患。
6、对于区队出现的机电事故,机电事故抢险小组发挥职能,各包机人必须随叫随到,必须积极主动的处理事故,不隐瞒,不消极。
7、包机组有以下权利:
(1)对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工具等负保管责任;
(2)不符合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的指示,可以拒绝执行;
(3)安装检修后不符合质量标准时可以拒绝接管;
(4)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油脂、配件可以拒绝领用。
三、严格考核,重奖重罚
1、包机人所包设备发生事故影响生产,经分析是检修责任,除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同时:
(1) 影响生产半小时以内对包机人罚款50元,当班维修工罚10元;
(2)半小时至一小时对包机人罚款100元,当班维修工罚20元,连带罚包机组长20元;
(3)一小时至两小时对包机人罚款200元,当班维修工罚50元,连带罚包机组长50元;
(4)两小时至三小时对包机人罚款300元,当班维修工罚100元,连带罚包机组长100元;
(5)三小时至四小时包机人、当班维修工罚500元;
(6)四小时至五小时包机人、当班维修工、包机组长罚500元;
(7)一个小班及以上不能生产,扣除检修班当班1000元,包机人、当班维修工、包机组长一分工,罚500元;
2、包机责任人所包设备留有隐患,或被矿领导查出问题下罚款单及各专业下整改单未按期落实整改的:
(1)下整改单未按期落实整改的罚包机人100元,连带罚包机组长200元;
(2)下整改罚款单按10%罚包机人,连带罚包机组长5%,其他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同时承担矿上处罚责任;
(3)包机人必须安排所有岗位正常交接班,生产运转正常后才能收工,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4)包机人没有到工区汇报设备运行、检修情况的,每次罚款100元;没有及时、准确填写日检记录的,每次罚款10元;
(5)包机人、包机组长没有及时汇报月度设备配件、特殊材料计划的,每次罚款100元。如果出现没有配件而影响生产的,扣罚包机组500元;
(6)当包机人接到工区出现影响生产的机电事故通知时,必须立即到达区队,安排下井必须下井,不得推委,否则停班处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安排包机组其他人员到达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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