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村公路在建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在建工程生产安全,根据《**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农村公路在建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守牢工程质量安全红线底线。
二、专项治理范围
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专项治理期间新开工的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大型临时设施安全、结构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等方面。
三、主要治理内容
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和工程结构稳固。治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13 项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治理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人员配备不足。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和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必要的安全验算,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3.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进行后续施工。
4.施工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或未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情况下进场作业。
5.使用明令淘汰的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工程类产品进场未组织验收或无合格证,非标产品未经专业论证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二)开展大型临时设施安全治理
1.大型模板。模板体系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支撑、对拉或承载力不足,存在部件失效、部件未正确安装或部件松脱等问题。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未按顺序拆除模板。移动模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满足要求,拼装完毕后未进行验收。移动模架首孔梁浇筑前及每次重新拼装后未进行预压。
2.支架支撑体系或脚手架。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未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支撑体系、部件搭设不符合要求,整体结构不稳定。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揽风绳。支架支撑体系未按要求进行预压和验收。脚手架上堆放过重荷载或偏载严重,拆除顺序不符合要求,拆除过程中未设置警戒区。
3.围堰。施工围堰发生渗漏、边坡防护被冲刷。围堰专项施工方案未针对汛期洪水制定有效防护措施并落实,围堰施工与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意拆除、擅自削弱围堰内部支撑杆件。围檩未连接成整体,与内支撑的连接不到位。围堰内抽水施工时,工作水头超过允许值。围堰接高和下沉过程中未保持围堰稳定的措施。围堰未开展变形、渗漏水等方面的监测预警。
(三)开展结构工程安全治理
1.桥梁工程。梁板安装后,未及时与相邻梁板有效连接。梁体起重吊装作业区域下方未设置警戒区。拱桥拱圈混凝土两端浇筑不同步、未对称浇筑或未按设计顺序浇筑,拱桥悬臂浇筑或悬拼拱圈扣锚索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满足要求。在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到位,未设置安全母索悬挂点,施工人员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点不当。
2.防护工程。高边坡未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开挖,或开挖后防护不及时,未按规定采取监测措施。深基坑未按要求逐级开挖、逐级支护、监测地表变形及地下水渗流,出现泥砂、涌泥、涌水等情况。防护工程结构类型、技术参数未按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要求,开始后续施工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时未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四)开展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治理
1.机械设备进出场管理不到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存在明显缺陷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机械设备。未开展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
2.机械设备现场使用不规范。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未开展定期校验、检修,未接受定期检验。特种设备部件松动、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龙门吊无夹轨器、未设置轨道止挡或失效,在停用期间未进行锁紧固定。架桥机未调平即开展架梁吊装作业,作业工况超过允许的最大工况。
四、工作安排
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自 2024年6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之后转入长期推进。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4年6月)。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严防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4 年7月-2024年11月)。交通质监执法部门、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大对大型临时设施和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整治力度,督促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大型临时设施和结构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治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强化监管,形成各方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将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特种设备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交通质监执法部门、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总结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切实将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多措并举压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不断提升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企业及时闭环整改,涉及特种设备的问题线索,要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确保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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