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 出现死亡病例,经治医生首先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再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分析根本死亡原因,留下存根联备查,其余三联报病案室进行编码。
2、 死亡时间到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3、 病案室完成死因编码,报医务科进行审核盖章,医务科审核盖章后,派出所、殡葬联交家属,报告联交网络直报员进行网络直报。
4、 网络直报员接到死亡医学证明书后, 在收、审、报卡登记簿上进行登记,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5、 出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时,网络直报员及时与病案室、经治医生进行沟通,并详细填写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
6、 网络直报员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管,保存期至少三年。
死亡病例报告流程图
出现死亡病例
经治医生在死亡病例登记本上登记
随即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送科室主任审核
科室主任送病案室,病案室进行编码
病案室送医务科复核盖章
家属
火化
不合格的医学证明书,医务科退回科室重新填写
派出所
医务科送网报员在网上进行报告
《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
7、 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科室经治医生或科主任填写,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具,开具死亡证明书时认真填写存根联,并向有关人员通报,以防重复开具。
8、 死亡医学证明书开具后,经医务科审核盖章。一联存底,一联送本院网络直报员进行网络直报,一联报送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9、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认真、详细、准确。字迹清晰,不得缺项、错项。
10、 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死亡病例证明书核查,将死亡病例与死亡证明书使用数进行对比,以防死亡病例的漏报错报,凡死亡病例与证明书数目不符者,需查清原因。
11、 医务科对各科室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6、凡出具虚假死亡医学证明书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及法律与其它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死因监测自查自纠制度
1、死因监测自查自纠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自查自纠全过程。
2、医务科具体负责死因监测自查自纠的实施。
3、自查自纠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检查上月各科室的各种登记。
4、检查前向各科室发放自查自纠通知。
5、医务科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填写相关表格、统计。
6、对查出的漏报死亡病例及时进行补报。
7、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奖惩,严禁讲私情,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将奖惩结果通报全院。
9、检查后相关资料由网络直报员保管。
死因监测奖惩制度
1、死因监测奖惩按行政、科室、个人三级责任划分进行落实。
2、年度死因网络报告管理获县先进,主管领导、报告科室、网络直报员各发相应奖励。
3、根据年终检查情况,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予以特别奖。
4、凡漏报、迟报死亡病例,根据自查自纠结果,每一例责任人处罚50元,主管领导、医务科科长负连带责任各处罚30元。
5、漏报、迟报年累计查出超过3例的个人,通报全院,并扣除责任人1月奖金;主管领导、医务科科长负连带责任,扣除半月奖金。
6、网络直报员未及时网络报告,每一例处罚50元。
7、造成严重后果者,停职检查,扣除半年奖金。
8、违反法律法规者,依法处理。
死因监测培训制度
1、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内容,编写培训教材、试卷。
2、每年至少对本院医务人员及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
3、培训资料应包括培训通知、签到表、教材、试卷、相片等。
4、每次培训后及时作好记录并写出培训总结。
5、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村级卫生所至少培训一次。
6、每年至少准时参加县级组织的培训。
7、对于不守纪律擅自不参加培训者给予相应处罚。
8、培训资料由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员分类装订保管。
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2、 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员熟悉网报业务,熟练使用ICD-10编码。
13、 对医务科送达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登记,并于24小时内网络直报。
14、 每日到科室收取未及时报告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并与病案室一起进行编码,及时审核、上报、查重。
4、对医生填写不清楚或有错项、漏项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打回医生重填。
5、每月对各科室进行自查自纠,汇总检查死亡病例漏报结果,报医务科落实奖惩。
6、每月定期到街道(乡镇)、派出所、民政部门、殡葬部门进行死亡病例查漏。
7、对查出的所有漏报病例及时进行补报。
8、已报告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按编号装订,与相关记录一起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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