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四九
【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设计与顾问服务合同书·标准文本
xxxx年xx月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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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设计及顾问服务合同书
我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设计师(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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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地 点:XX市XX路
工程服务内容:〖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设计及顾问服务
双方同意订约如下:
一、 定义:
1、 甲方:
2、 乙方:
3、 景观设计方:待定
4、 建筑工程设计费用:合约约定的用于支付乙方建筑工程设计的酬金
5、 顾问服务费用:合约约定的用于支付乙方顾问服务的酬金
6、 总酬金:建筑工程设计费用与顾问服务费用两者之和,即建筑工程设计及顾问服务费用总酬金
7、 阶段:专指设计进度的方案完善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各阶段的设计成果需达到国家相关出图深度规范要求并得到政府批准,同时须甲方签字确认。
二、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为设计师,负责〖项目名称〗建筑工程的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和顾问服务,按照合同条款、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依照设计进度分阶段提供的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任务书成为该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及景观设计方的合理要求进行配合。如〖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与本协议内容矛盾处,以本协议为准。
三、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条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及顾问服务费金额及时间,支付设计及顾问服务费,甲方在付清乙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及顾问服务费之后,即拥有相应阶段的本工程设计图纸的全部版权及使用权。
四、 乙方同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设计进度有拖延或设计错误,而致使甲方在金钱、时间或质量上的受到损失,则乙方必须给予甲方相应的补偿。设计错误须按专业态度判断。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办理,相应的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并统一由华森公司向甲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进行相应额度的经济补偿,补偿费用上限不超过全部设计费。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甲方支付设计定金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或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时自动失效。
七、 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之工程引起或涉及其他有关事项之争议,将按附列合同条件所述办理。本合同条款如需增订、修删,必须由双方授权代表协商进行。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合同的最新约定执行。
八、 本合同是〖项目名称〗的一部分,与〖项目名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于XX年XX月XX日在XX市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的代表在下面签署:
委托人: 设计师: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合同条款目录
1 总则
2 甲方责任
3 乙方责任
4 设计进度
5 设计费用
6 对设计质量的奖罚
7 停建终止协议及缓建
8 调解及仲裁
9 附则
1.总 则
1.1 工程规模
小区工程规模介绍,最终建筑面积按政府实际核定计算。用地范围详见附图。具体设计内容按甲方分设计阶段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执行。
1.2 设计内容:
1.2.1 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
1.2.2 规划用地内住宅、地下室、商业部分、会所、幼儿园及用地内其他配套设施的规划建筑的方案、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
1.2.3 上述工程的土建、设备、配套管线及相关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园林的结构机电、道路、管网、室外照明)的设计。
1.2.4 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室外景观设计的配合(含土建、设备及管线的调整),以及售楼现场宣传的场景设计配合。
1.2.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无条件协助提供设计变更单等资料,协助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2.甲方责任
2.1 基础资料
甲方分阶段须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
(1) 地质勘察资料文件;
(2) 概念设计;
(3) 建筑总图及竖向设计、管线设计等基础资料的电子文件;
(4) 供电、电讯、供水、排水、雨水及煤气管等的管道接线位置和走向、标高;
(5) 城市道路在该地段的有关资料;
(6) 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7) 政府有关批文
2.2 协调
甲方负责协调本工程和市政总体布局的有关事宜,乙方应积极配合。
2.3 审批
甲方负责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和发展商设计审批文件,而于审批后需要的设计变更按合同5.6处理。
2.4 支付设计费
甲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按期支付设计费以及方案、初步设计审批后因甲方变更或修改设计、以及因工程缓建导致工作量增加而须支付的费用。
2.5 在甲方与总承包商合同中应予明确,工程竣工后,施工图由总承包商按照施工中工程修改单进行综合修改后交付甲方,乙方应提供协助总承包商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3.乙方责任
3.1 设计阶段
乙方须负责下列各阶段设计:
(1)规划设计;
(2)建筑(含土建、设备设计说明等)方案设计;
(3)建筑(含土建、设备等)扩初设计;
(4)建筑(含土建、设备等)施工图设计;
3.2 设计项目
乙方须负责以下各项方案、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乙方需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
(1)建筑;
(2)结构;
(3)机电(供电、电讯、信息通信、空调通风、煤气、供热、共用天线或有线电视、消防、电梯、给水、排水、排污、音响、灯光、防盗及相应的与土建结合的埋件设计)及与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关系;
(4)人防工程(根据人防报建要求,需在独立的人防工程图纸中表示);
(5)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和机电专业总图(包括环境设计的机电配合工作);
(6)道路交通、绿化及小品的配合设计(含大门、围墙、园林建筑、游泳池等);
(7)室内装修(含住宅、商业、幼儿园、会所、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规装修做法;住宅首层大堂和标准层电梯厅、商场大堂、标准层电梯厅等公共使用部分的常规装修做法);
(8)外装修的初步、施工图设计(所有建筑的外装修,须出具详图);
(9)交通设计(指停车位、行车线及行车指示牌等);
(10)专项设计:指局部式细部须详细和重点考虑部分,应出具相应的成果,包括建筑(各种栏杆、立面分色图、排砖图、架空层、防盗问题、家私布置图、门窗表、坡屋顶的空间形态、特种结构/装饰构件尺寸等)、设备(生活阳台设备管线综合布置、每个户型放大图的设备详细尺寸标注);
(11)景观概念规划方案设计;
(12)对于未包含在(7)条中的其他增加有专门要求的室内装修设计等非常规设计的费用另议;
(13)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或相关专业公司设计时,乙方要协调合理布局及负责结构、管线综合,并承担总体责任。
3.3 对可能发生之分项设计的设计配合和参与
1.环境设计的审核及配合:
(1) 对于景观设计方需提交甲方的所有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图纸,景观设计方会同时向乙方提交同样的图纸和相应电子文件一份,由乙方对设计的技术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并作相应的结构、水、电等专业配合。
(2) 乙方需指定至少一名经甲方认可的专人负责与景观设计方之间的联系配合,并在本项目竣工前保持该负责人的稳定性,如因实际情况需要作变动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经与乙方协商明确。
(3) 乙方负责本项目景观设计的配合事宜;在设计过程中针对景观设计必须加强与甲方、景观设计方的沟通和协调;配合景观设计方高质量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 乙方负责甲方和景观设计方关于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的技术咨询,对于甲方和景观设计方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及时的答复。
(5) 由乙方的设计负责人(能作代表乙方的意见陈述)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景观设计各阶段评审会。对景观设计的效果与建筑设计效果作综合考虑。如景观设计与建筑设计有不协调处,乙方应本着对设计负责的态度,提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的调整意见。
(6) 本着对设计负责的态度,对于因景观设计需要产生的建筑设计及各相关专业上的调整,乙方应与景观设计方和甲方作积极深入的探讨,并作及时必要的调整。
(7) 对景观设计方的各阶段景观设计、所有景观设计范围内的技术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及时向甲方和景观设计方提交复核意见。
(8) 乙方应在收到图纸或设计变更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景观设计方同时提交复核意见各一份,景观设计方将据该复核意见作必要的设计调整。
(9) 当景观设计方对该复核意见有异议,并就此征询乙方意见时,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的向景观设计方解释和作进一步的协商。
(10) 当景观设计方与乙方在复核意见上不能达成共识时,乙方可要求甲方作乙方与景观设计方的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
(11) 对景观设计方的所有景观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作结构、水、电、通风等相关专业的配合施工图设计。
(12) 景观设计方根据乙方的复核意见或甲方的最终意见对施工图阶段图纸作最后调整,并提交调整后的施工图。乙方在收到该施工图并得到甲方对该图的认可意见后,配合完成包括结构、水、电、通风等相关专业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因景观设计需要而作的必要的建筑施工图的设计变更。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施工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各专业图纸出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时间需作变动,需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13) 景观设计方根据乙方的复核意见或甲方的最终意见对景观设计变更作最后调整,并提交调整后的设计变更。乙方在收到该设计变更并得到甲方对该设计变更的认可意见后,于配合完成包括结构、水、电、通风等相关专业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因景观设计变更需要而作的必要的建筑施工图的设计变更图纸。根据实际情况,时间费用需作变动,需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14) 由乙方完成的所有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纸,乙方需提交甲方蓝图15套、A3图1套、及相应电子文件一套。
(15) 乙方有责任保护本项目设计的知识产权,有责任保护本项目景观设计的知识产权。乙方无权向除甲方、景观设计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展示和泄露景观设计方的任何设计成果。
2.幕墙设计配合: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幕墙设计的控制、配合及咨询工作。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交幕墙设计条件图,在幕墙设计过程中对方案提出意见,对幕墙设计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对幕墙施工图在建筑规范方面的合法性负相应责任。
3.张拉膜设计配合: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建筑上张拉膜设计的控制、配合工作。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根据立面效果提供张拉膜设计草图,由专业公司负责细化设计,乙方负责对设计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对在建筑规范方面的合法性负相应责任。
4.泛光照明、标识系统设计配合:
乙方负责泛光照明设计的配合工作。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交泛光照明设计条件图,由专业公司负责细化设计,负荷及线路设计由乙方负责落实在整个强电设计中。
以上未提及但类似的设计配合工作的参与方式及责任参照上述条款。
3.4 多方案比较
对于由乙方负责完成的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应提供多方案供比较(必要时附彩色效果图),优选出最佳方案,并由甲方确定最终实施方案。
3.5成本控制及限价设计
3.5.1.建筑设计及选材都应综合考虑造价与效果,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始终贯彻“限价设计”的观念。在材料的选用和做法的确定上,应与甲方充分沟通,确定最合理的选材和做法,保证成本控制在既定目标之内。
3.5.2.结构设计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关键控制点(如地下室)应先交甲方审查通过后再出图。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甚至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计算书及力学模型,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结构钢筋含量要求如下:别墅 ≤ 多层 ≤
小高层≤ 高层 ≤ 地下室≤
混凝土含量要求如下: 别墅 ≤ 多层 ≤
小高层≤ 高层 ≤ 地下室≤
3.6 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则
除甲方提交的各阶段设计任务书作特殊要求外,3.2中各项相关设计均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保证设计质量。在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使用,但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复。
3.7 设计图纸及工作模型
3.7.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交方案设计过程中供讨论用图纸,套数根据甲方需要确定。
3.7.2.乙方须按第4.1条、第4.2条、第4.3条所述分批交付设计图纸(方案设计图纸15套,其中A3装订本4套,电子文件1套;扩初设计图纸10套(其中A4装订本4套)、A3图4套、电子文件1套;施工图设计图纸15套(其中A4装订本4套)、A3图4套、全套施工图设计电子文件1套)(可根据实际需要定)。在施工图正式出图前20天,乙方须提供白图4套,供甲方审阅,同意后再正式出图。如甲方需增加图纸由甲方额外支付工本费,乙方应予代办。设计图纸的编制深度、规范和程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3.7.3.乙方须在完成规划方案调整设计XX天内提交1:XXX总体模型,模型制作成本由甲方支付。
3.7.4.在初步方案已确定并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乙方须在进行立面设计时提交1:XXX不典型彩色单体工作模型(不多于四个户型单元)、立面分色图(包括彩色效果)以供讨论之用,此项工作在施工图完成之前完成。
3.7.5.乙方须提供各阶段、各专项报建用图纸如下:
国土规划局报建需图:(均为建筑专业)(依照各地规定)
其他各专项报建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交付设计资料。
报建图纸不包含在3.7.2.点中,如甲方需增加以上所列图纸以外的图纸由甲方支付工本费,乙方应予代办。
3.8 估算
乙方须负责制定工程设计估算,在方案设计成果提交的同时付上工程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两周内提供概算。为了便于本工程的管理、招标和施工需要,甲方可将某部分或全部的设计估算翻印使用。
3.9 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
乙方在必要时可自行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聘请人员须事前知会甲方),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因能力所限无法完成对甲方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请顾问或有足够能力的外援协助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3.10 驻场代表及配合施工问题
乙方负责配合施工进度,在开工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负责派项目负责人每月二次,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地盘管理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在设计上的咨询。但不代表地盘管理的职责。
3.11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购
在扩初设计阶段,乙方须提供进口或国产设备清单,乙方须合理推荐给甲方(或工程总承包方)选用各类材料及机电设备(产品说明书、规格、价格),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订定货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
3.12配合项目报建工作
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交管、环保等报建工作,提供准确的图纸及说明。乙方应对项目的建筑面积按当地有关规定准确计算,以计容积率面积为准,上下误差为400平方米,如超过该误差,乙方应予以人民币2万元补偿给甲方,对于此补偿,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扣除。
3.13施工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验收。
3.14参与和协助甲方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指位置图、地形图、风向、日照、气象和供电、供排水、电话、有线电视、燃气等的供应、走向、数量等资料)。参与和协助甲方使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准。
3.15按照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提供与实际竣工相符的售楼所需的图则和文字说明(建筑效果图、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位置的建筑各层平面图、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梁位置的户型平面放大图),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3.16按照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提供与实际竣工相符的产品说明书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位置的建筑各层平面图、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梁位置的户型平面放大图;含系统图及图例的单元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等平面放大图),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
3.17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单形式通知局部变更,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乙方应及时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的修改。
3.18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竣工证明和房产权证书等入伙文件。
3.19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3.20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
3.2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向甲方提交设计计划书,包括设计进度、人员配备、人员素质、设计总负责人等均应详细说明,报甲方备案,设计周期内主要设计人员的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配备经验丰富并且富于创新精神的建筑师、工程师承担设计工作。
3.22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对甲方所提资料严格保密,并承诺不可将该设计用于其他发展商的项 目中。
3.23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例如:
(1)规划总图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
(2)基础形式、结构选型;
(3)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重要系统;
(4)户型柱、梁、隔墙平面定位图,并标明开关、空调、插座等位置;
(5)其它问题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
3.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4.设计进度
4.1规划调整、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经双方讨论决定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后XX日内提交规划和户型方案设计全套图纸。
4.2.扩初设计阶段
经双方讨论决定乙方须于方案设计经甲方审定后XX日内完成扩初设计工作。
4.3施工图设计
经双方讨论决定第4.2.阶段完成后15天内提交二期桩基施工图,XX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时间,必须经双方共同讨论确定。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出图深度规范并得到业主认可才算完成。
4.4设计延误
如由于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审批时间或其它甲方所造成的原因,使设计进度无法正常进行时,则受影响之设计进度相应顺延。
5.设计费用
5.1 按照上述服务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及顾问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另设人民币X元整/每平方米作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计服务的奖金。按照第1.1条暂定二期总建筑面积XXXXX 平方米,即暂定总设计费为人民币XXXX元整;暂定二期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奖金为人民币XXXX元整。实际总设计费依竣工后政府核定总建筑面积(架空层按1/2建筑面积计设计费,低于2.2米的空间不计设计费)计算为准。
5.2建筑工程设计费用组成如下:
——方案阶段占设计费的30%,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扩初阶段占设计费的20%,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施工图阶段占设计费的40%,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后期及现场服务占设计费的10%,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奖金组成如下:
--方案阶段占奖金总额的20%,即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
--扩初阶段占奖金总额的30%,即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
--施工图阶段占奖金总额的50%,即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
扩初阶段奖金根据实际完成的扩初阶段的设计面积占总设计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剩余奖金全部归于施工图阶段。
5.3付款程序
设计费用需按完成下述的阶段,收到正式发票后二十天内支付;
1、 本协议签订后支付定金为总酬金的15%,即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2、 方案阶段完成并获得甲方认可、开展扩初设计前支付总酬金的15%,即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3、 扩初设计完成且交付桩基施工图并获得甲方认可、政府批准后支付总酬金的20%,即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4、 交付主体施工图(包括建筑室内外装修图) 并获得甲方认可、政府批准后支付总酬金的40%,即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5、 室外工程图及环境配合施工图后支付总酬金的5%,即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6、 工程通过政府验收时支付总酬金的5%,即为人民币XXXX元整(人民币XXXX元)。
7、 如果甲方需要对项目分期,则各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分期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再乘以本条1至6约定的比例计算支付设计费。
5.4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可自动抵作设计费。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索回定金,若乙方在方案设计审批之前不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全部定金。
5.5 如因甲方原因而无法按期付款,滞纳金以应付款为基数,每日按照5‰计算;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期交付设计成果(不是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外来因素造成),乙方迟交图一日需扣除部分设计费,扣除的设计费以应付款为基数,每日按照5‰计算。如因乙方原因迟交图纸导致甲方工程停工等,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6额外补偿
初步设计审批后,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较大变更而使设计造成严重返工,则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而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原定交图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或由双方另行商定交图时间。
修改设计、变更设计、补充设计在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设计,由乙方负责。在乙方执行设计服务期间,甲方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设计变更周期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成果交付甲方;甲方如有重大变更设计,甲、乙双方应立即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周期。
6、设计质量的评判标准及奖罚措施
设计成果未达到3.5条规定的限额,则扣除全部奖金,其余设计错误的处罚办法详见附件《设计文件深度、设计错误分类及奖惩措施》
7、停建终止协议及缓建
7.1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建筑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做停建论,甲方须按5.2条所述之阶段收费,相应支付乙方各阶段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相对应的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7.2 缓建
当已停建工程于三年内恢复进行,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本合同仍有效。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件提供相应设计服务。而所有按7.1条所得收费均作为已提供服务部分之收费。所有因缓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8 、调解与仲裁
8.1协商
在设计期间或完成设计之后,如对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8.2 调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由中山市主管部门或仲裁委员会调解及仲裁。仲裁过程中作出的任何仲裁和决定,双方必须遵守执行。在仲裁之后,除仲裁条款外,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并执行。
9、附则
9.1本合同所指的设计任务书是甲方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9.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合同的约定执行。
9.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合同书及合同附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叁份,一份备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设计文件质量、进度、设计错误分类及奖惩措施》
附件二: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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