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帐户,双方依照《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 和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 》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帐户的帐号:
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帐户上办理透支业务。即在一个月内,该帐户余额不得低于 万,在二个月内,该帐户余额不得低于 万,在三个月内不得低于 万。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帐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帐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帐户销户,如果在结算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算日销户,
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
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帐。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个月。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 5 天
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
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签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行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