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综合布线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精品
综合布线材料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人:招投标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〇一〇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报价须知及报价须知前附表 4
一、报价须知前附表 4
二、报价须知 6
(一)总则 6
1.定义 6
2.工程说明 6
3.采购范围及其他 6
4.资金来源 6
5.合格的供应商 6
6.踏勘现场 7
7.报价费用 7
(二)采购文件 7
8.采购文件的组成 7
9.采购文件的澄清 7
10.采购文件的修改 8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8
11.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8
13.报价文件格式 9
14.谈判报价 9
15.报价货币 11
16.报价有效期 11
17.报价担保 11
18.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 12
19.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2
20.报价文件的提交 12
21.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2
22.迟交的报价文件 12
23.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3
(五)报 价 13
24.报价仪式 13
25.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14
(六) 谈 判 14
26.谈判小组与评审 14
27.评审过程的保密 14
28.报价文件的澄清 15
29.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 15
30.报价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6
31.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力 16
32.成交通知书 16
34.合同的签订及供货要求 16
35.成交服务费及公证费 17
36 供应商工作范围 17
37解释权 18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清单 18
第三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 25
评分办法 25
第四章 附 件 27
第一章 报价须知及报价须知前附表
一、报价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1
工程内容
综合布线材料采购
2
2.1
建设地点
3
2.1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4
3.1
采购范围
综合布线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
3.2
供货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交货期自主竞报。
6
4.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7
5.1
供应商
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中国境内的总代理。
须提供正规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单、海关证明、商检报告等。
8
5.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14.1
报价方式
报价应为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落地价格,应包括材料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施工现场)、装卸费、检验检测费、运输损耗费、保险费、利润、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若供应商有缺项漏项,应视为已均摊在其他费用中;报价为固定单价,遇市场和政策变动,价格不予调整。采购文件中所提供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
10
16.1
报价有效期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日历日)
11
17.1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
开户单位: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谈判保证金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谈判资格。
12
6.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以取得报价必需的相关信息,供应商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13
9.1
采购文件
的澄清与
答疑文件
的领取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于2010年8月 17 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人于2010年 8月 18 日将澄清文件以书面形式发至所有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14
18.1
报价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请注明公司名称)
15
21.1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山东大厦东门对过)。
截止时间:2010年 8 月 20 日上午9:00
16
24.1
报价仪式时间和地点
报价时间:2010年 8月 20 日上午9:00
报价地点:
17
31.4
评审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18
采购代理人
二、报价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系指 。
1.2采购代理人:系指招投标有限公司。
1.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工程说明
2.1本项目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选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范围及其他
3.1本项目采购的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按工程图纸、现场情况、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所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与义务,也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本采购项目的供货时间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资金来源
4.1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方式见前附表。
5.3供应商应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5.3.1有关确立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口产品的报关单、海关证明、商检报告等。
5.3.2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工作中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3.3提供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5.3.4有关供应商目前和过去3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6.踏勘现场
6.1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规定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6.2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施工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报价费用
7.1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2 本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二)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的组成
8.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报价须知及报价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清单
第三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附件
8.2 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8.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同时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该报价将被作为废标。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当书面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要求有冲突时,以书面形式为准。
9.采购文件的澄清
9.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的必要修改或者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的澄清答疑,采购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答疑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答疑文件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这种澄清或答复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报价仪式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10. 2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报价文件和与报价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2除工程规范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制作报价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报价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1)报价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二、附件三)
(3)报价一览表(附件四)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3C认证、检测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口产品的报关单、海关证明、商检报告及其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分析表(附件五)
(6)报价偏离表(附件六)
(7)货物描述一览表(附件七)
(8)供应商近三年同类材料经营业绩一览表(附件八)
(9)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社会信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优惠条款
(12)施工过程中售后服务人员表(附件十)
(1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1)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产地、品牌;
(2)材料的技术指标、技术标准、技术参数、产品说明书;
(3)施工注意事项说明(作为施工单位施工的依据);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计划;
(5) 所报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制造标准、彩页等详细资料;
(6)样品要求:在每件样品上注明样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一旦该供应商成交,样品作为验收货物的重要依据。样品达不到国标要求,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在评审时,谈判小组将对样品进行评审、比较,作为评审依据。
(7)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3.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谈判报价
14.1本工程的报价采用本报价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14.2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过程中采购代理人将组织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和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4.3成交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各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系数,结算时以成交单价为准,不允许调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清单确定单价、合价及总报价(包括材料设备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施工现场)、装卸费、检验检测费、运输损耗费、保险费、利润、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成交服务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漏报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费用中。
14.4 供应商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谈判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4.5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中的谈判报价明细表中准确表明所供产品的产地、技术指标等。
14.6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报单价、合价、总价、规格型号和数量详见报价单,每轮报价时只允许改变价格,不经书面承诺不允许调整产品品牌、品质等(谈判小组指示下的修改除外)。
14.7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参加谈判单位的所报样品,若发现样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与报价文件中不符的,则该报价文件将被作为废标。
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若最终报价与最初报价不同,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调。
14.8本次采购的材料选用为满足使用功能、验收要求的产品。
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或减少材料数量、改变材料规格型号,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书面认可的材料确认表组织进货。
14.9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4.10供应商须提供货物的分项单价和总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折算后的较低价格为准,并将扣减其商务报价的得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供应商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得出现多方案报价,否则均视为废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所报产品的数量必须与竞争性采购文件一致,不得改变采购文件清单中的数量,否则商务报价以零分计。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14.11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14.12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4.13供应商踏勘现场,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充分考虑供货时间,报价时综合考虑因供货时间变化产生的费用。
15.报价货币
本工程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6.报价有效期
16.1 报价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报价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报价担保
17.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
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7.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最迟不超过按照前附表采购人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或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报价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4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
17.4.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未及时组织供货的;
17.4.3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17.4.4授权委托人未参加报价仪式的;
17.4.5其他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本次采购失败的。
18.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8.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报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报价文件封面、报价函、报价表等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18.4供应商的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
19.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供应商应将所有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将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起。
19.2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
19.2.1 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19.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4) 年 月 日 时 分公开报价,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3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按本谈判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9.4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0.报价文件的提交
20.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21.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1.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报价文件
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23.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报价文件。
(五)报 价
24.报价仪式
24.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报价,报价仪式由采购代理人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参加,并邀请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须知确定为无效的报价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报价核查
24.3.1报价仪式由采购代理人组织并主持。每个供应商均须由授权代表签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如果授权代表人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24.3.2报价仪式上,由采购人和公证人员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检查供应商的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口产品的报关单、海关证明、商检报告等。以上证件必须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2)采购文件中有关评审办法涉及的合同、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所有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
24.3.3以上证件查验完毕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合格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
24.4采购人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报价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或被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或被按规定废标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
24.5采购代理人对报价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6报价仪式程序
1)报价仪式开始
2)采购人代表致辞
3)宣布与会单位名单
4)由采购人和公证人员复验各供应商是否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各项规定文件。
5)由公证人员对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并致公证词。
6)公证人员宣布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名单。
7)主持人宣布唱价顺序,唱价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顺序确定。
8)唱价员按唱价顺序唱价,记录员分类记录。
9)供应商授权代表到记录员及公证席处签字确认。
10)宣布证书查验、谈判安排。
11)报价仪式结束。
25.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25.1报价时,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谈判:
25.1.1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5.1.2逾期送达的;
25.1.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
25.2采购代理人将有效报价文件送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六) 谈 判
26.谈判小组与评审
26.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评审活动。
26.2报价仪式结束后,开始评审,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评审过程的保密
27.1公开报价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谈判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7.2在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7.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报价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规定,凡属于谈判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报价仪式后,经采购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有效报价文件,才能提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9.2评审时,谈判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谈判小组将审查所有报价文件的报价偏差,报价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报价文件如存在重大偏差应认为不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应给予废标处理。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出报价担保或者提供的报价担保有假;
2. 报价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要求;
6.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细微偏差是指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29.3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30.报价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0.1谈判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0.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0.3谈判小组依据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谈判报告。
30.4评审办法和标准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31.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力
31.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谈判小组的谈判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
31.2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决定。
32.成交通知书
32.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合同的签订及供货要求
34.1本项目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立即供货。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供货,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担保金不予退还。
34.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报价须知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
34.4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4.5付款方式
34.5.1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包括试验)后支付该供货批次货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总货款的80%;审计完毕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4.6合同的违约条款
34.6.1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供货时,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3‰支付违约金。因成交供应商延迟影响工程进度的,采购人可另行寻供货商,成交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4.6.2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产品期间,应按调换产品金额每日1%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34.6.3其他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35.成交服务费及公证费
成交服务费依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总金额的1‰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
本次采购成交服务费、公证费由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6 供应商工作范围
36.1 供货商需按竞争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的制造、运输、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保证所供货物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要求。
36.2 竞争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仅指采购货物的基本技术要求,不是全部的详细要求,如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新规范和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
36.3 供货商必须对竞争性采购文件的内容按顺序逐项做出实质性应答,提供具体、详细的资料和技术数据,任何差异必须列表说明。未按照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不满足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供货商将承担报价文件作废的风险。采购人只接受等同于或优于竞争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技术指标和使用标准。
36.4供货商必须对所提供产品包括的一切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
37解释权
37.1本竞争性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
37.2竞争性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价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清单
一、总则
1、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符合本技术要求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采购人可以认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要求书的要求。
3、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4、本技术要求及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材料标准和要求
所供产品均须为国标产品。且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产品详细技术资料,说明产品技术特点及同型号产品用户名单。
三、验收规定及标准:
按照成交供应商货物描述标准、样本说明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并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视为产品不合格,成交供应商要立即更换所有不合格产品,并承担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售前、售后服务
1.积极配合采购人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无偿提供有关样品、技术资料和数据分析,做好售前服务。
2. 定期进行用户访问、主动征询意见、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优先保证供应。
3. 供货方生产质量的问题,由供货方无偿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4. 在施工期间,派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指导,并负责处理材料生产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五、材料包装、运输
材料包装应能有效防止材料损坏,适合于运输,并应符合国标中关于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并按国标要求标识;
六、产品技术要求
1.1产品选型
所选择的布线产品制造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备制造厂商生产的综合布线系统产品必须获得关于六类系统的长链路和短链路全程信道的合格认证;六类500兆传输性能测试报告;万兆光纤需要提供国际权威机构万兆光缆测试报告。提供以上证明文件以证明其传输性能。
本项目综合布线所用产品必须为端对端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本工程不接受其产品全部或部分采用OEM方式与其他厂家合作的综合布线系统厂商产品,要求布线产品必须是原装进口或国际知名品牌原厂正品,供货时必须提供同批次的原产地证明、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及同批次的报关单、海关证明、商检报告等。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及产品样本必须在产品进场前提供给甲方、监理、设计方、弱电总包等审核,确保为原厂正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
施工过程中产品生产厂商应委派原厂工程师现场技术指导。
说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各供货商或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应满足但不仅限于以下要求,可以提供高于本要求的产品。
其他要求:
(1)六类双绞线采用世界流行并认可的十字骨架结构。
(2)六类产品测试带宽必须能够达到500MHZ。
(3)每一条原装跳线必须测试,并附带测试报告。
(4)工程验收合格后,厂商必须提供不少于30年产品质保书。
(5)所投产品由厂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证明,原厂证明必须体现包含产品清单与数量,体现使用单位名称和施工方名称。
(6)施工过程中,产品厂商必须派不少于1名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7)设备制造厂商在综合布线系统的产品生产方面具有十年以上历史。
1.2光纤技术规格
室内多模光缆
采用IEEE802·3ae标准组织制定的下一代新型多模光纤系统(OM3类型),要求在850nm窗口处带宽为2000MHz@850nm以上,在850nm处可以支持10G万兆以太网速率达300米及支持1000Base-SX达1000米距离。
多模光纤线缆应符合下述要求:
支持从 10/100/1000Mbps及万兆位以太网的应用。
类型:50um多模光缆
芯数: 8芯,每芯带有彩色编码护套
光缆须经国际万兆光缆测试认证或DMD测试认证,并能符合OFNR的要求或相等类型。
光纤系统应符合TIA/EIA-568B及IS011801标准;并符合TIA/EIA商业楼宇布线标准。所用材料还必须符合IEC对抗拉力、压力和拉力的承受标准。
1.3配线(水平)电缆技术规格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电缆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必须采用4对带隔离结构设计,并符合国际知名认证机构的CMR防火级别。
带宽:≥ 250MHz;
芯线规格:23 AWG实芯裸铜导体
芯线对数:4对,每芯带有彩色编码护套
标准:TIA/EIA 568B,并具有UL或ETL认证其符合ANSI-TIA/EIA 568 B.2-1-2002或EN50173 CAT-6类最新国际标准性能要求的证书。
六类屏蔽双绞线电缆
六类屏蔽双绞线必须采用4对隔离结构设计(优选单对屏蔽结构)。
芯线规格:23AWG(0.57)铜线,HDPE绝缘外皮(高密度聚乙烯材料)
特性阻抗:100欧姆特性阻抗
最大拉力:25LBS(11.38kg)
支持1G BASE-T,622M ATM 等高宽带应用
全面满足和超过TIA/EIA-568-B.2T ISO/IEC11801国际六类布线标准,并满足最高环境要求的电磁兼容性(EMC)的性能要求。
1.4连接件技术规格
六类非屏蔽模块
规格:六类,RJ45 模块插座;
标准:ISO/IEC 11801:2002 TIA/EIA568B 或国际通用标准
材料:抗高压, 阻燃塑料
绝缘阻抗:不低于500MΩ;
拔插寿命:≥ 750 次;
端接寿命:≥150 次;
接点阻抗:≤20mΩ;
颜色编码:模块的标识颜色编码与电缆的颜色编码一致;
端接(压接):免打线设计,无需打线工具,可通过手工安装。
六类屏蔽模块
接入标准的原厂面板,表面安装盒,转接点安装盒同时支持T568A及T568B二种端接方式,支持多颜色及多种防尘盖选择。
获UL Listed认证或同等级别机构的认证
材料:耐高冲击及阻燃型,满足相关的热塑料及阻燃标准
插入次数:≥750次(FCC8芯插头)
屏蔽外包层:铜镍合金
连接芯线:铜镍合金
电气规格:
TIA/EIA类别:6
最小绝缘电阻:500兆欧姆
最大按触电阻:20m∽
最小耐压:1000VAC RMS(触点至触点@60Hz)
最小耐压:1500VAC RMS(接触传导表面@60Hz)
电流:1.5A(20°C)
24口六类非屏蔽配线架(含理线架)
可以安装6口RJ45铜缆单元,或6口ST/SC或12口LC光缆模块,支持自由组合铜缆光缆端口,并自带理线架和模块。
电气性能满足并超过标准:TIA/EIACat6, ISO Class E
配线架的背后要求配备托线架,用于绑扎双绞线,保证线缆弯曲半径,提高模块端接的长期可靠性。
安装:19”机柜/机架式安装,前面板有可读写标签,用以标识每一个端口。
24口六类屏蔽配线架(含理线架)
可接24个屏蔽信息模块,方便屏蔽地线连接;
模块化设计,支持等模块的安装;
满足UL Listed或同等标准的要求;
支持六类应用;
光纤配线架
由配线架箱体、面板、耦合器及相关附件组成的模块化的抽屉式配线架。箱体高度不超过1U(1.75英寸)并有盖板以便于维护和检测。
支持LC、SC及ST双工光纤耦合器,采用双工LC小型光纤连接头时,可端接48芯单/多模光纤。
配线架有足够的空间保证光纤的盘绕、固定和接续。应提供框架和有关的轨道、托架、设环以及现场组装接线所需的所有部件。它应由光缆接头和特制的水平跨接缆组成。
安装:19”机柜式安装,带光跳线管理器、色标和固定附件。
110语音配线架
规格:100对110型语音配线架。
标准:ISO/IEC 11801:2002 Ed2.0/TIA/EIA 568-B
可端接22-26 AWG(0.40mm-0.64mm)的实芯或多股线缆
模块化设计单元内部的连接终端,用于连接水平布线和电信机柜内线缆之间的连接,只需增减IDC模块即可。
110连接块
规格:100对110型语音配线架。
标准:ISO/IEC 11801:2002 Ed2.0/TIA/EIA 568-B连接器2μm镀银
最少1000次重复插拔
1.5跳线及尾纤技术规格
六类非屏蔽数据跳线
多股软线或实心跳线构成;获得UL或同等级别的测试证书
规格:为制造商合格的商业成品产品,适用于所提供的配线架。RJ45-45的快接式跳线,两端接头需要具有镀金金属隔离层,确保传输性能。
标准:数据级跳线的型式应符合TIA/EIA-568B标准。
长度:备用多种长度以适合实际环境(最低长度不低于2米)。
六类屏蔽数据跳线
由高质量高精度屏蔽元器件组成,可确保六类性能应用;
多种颜色及长度可选(最低长度不低于2米);
固硬导体线缆设计;
符合UL Listed或同等标准要求;
支持1Gbase-T, 622M ATM等高带宽网络应用;
光纤尾纤
规格:万兆多模(OM3)。
连接到主干光缆及配线架的光纤尾纤应支持10G以太网,采用LC接口。
标准:ISO/IEC 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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