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
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方城县隆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独树镇杏园村养殖场
编制日期 2016 年 8 月
目录
(一) 项目概况…………………………………………………….3
(二) 产业政策…………………………………………………….4
(三) 本项目厂址及周围环境情况……………………………….4
(四) 现状工程分析……………………………………………….8
(五) 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分析……………………………….9
(六) 事故环境风险分析………………………………………….10
(七) 公共参与分析……………………………………………….12
(八) 评估结论…………………………………………………….13
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猪的饲养 A0313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建设项目规模、性质及项目组成:
项目占地面积600亩(约400000m2),鱼塘面积200000m2,建筑面积15000m2,其中猪舍12000m2,仓库800m2,办公楼150m2,食堂250m2,杂物房1800m2,其余的为空地、化粪池及一部分后期发展预留用地。
猪舍分类及其面积:
A. 怀孕母猪定位栏,1600m2,2栋双列式;
B. 后备及离奶母猪栏,496m2,2栋双列式;
C. 分娩栏,1512m2,2栋双列式;
D. 保育舍,696m2,2栋双列式;
E. 育成舍,1576m2,1栋双列式;
F. 公猪舍,200m2,1栋双列式;
G. 销售舍,90m2,1栋单列式;
H. 隔离舍,120m2,1栋双列式;
I. 化粪池,60m2,三级化粪池一个、尸井一口;
二、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中“猪的饲养”,其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项目拟选厂址及周围环境情况
厂址位置:方城县独树镇杏园村养殖场位置(地图见附表1)
周围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地表水:
环境空气:
环境噪声:
地下水: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项目附近无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革命历史古迹、集中式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分布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状况
周围地表水检测结果如下:
区域内地下水质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状况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区域内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各项指标达标。
四、建设项目现状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果树肥料
流入鱼塘
干池发酵
化粪池
粪水
粪便
粪便收集
主要污染工序:
1、水
A.猪只的粪便水及猪舍的冲洗废水;
2、气
A.猪只粪尿产生的恶臭;
B. 猪只的饲料发酵时产生的恶臭;
3、固废
A. 猪只排泄的粪便;
B. 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只;
4、噪声
A.饲料组合机运转时的噪声;
B.猪只的叫声;
五、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分析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浓度
(mg/L)
日产生量(t/a)
年产生量(t/a)
备注
大
气
污
染
物
猪只的尿、粪
臭气浓度(无量
纲)≤70
/
/
/
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596-2001)
表7标准要求
堆肥场
化粪池
水
污
染
物
猪只的尿水、粪水及猪舍冲洗水
(12500t/a)
COD
330-500
4.13-6.25
4.13-6.25
不外排
NH3-N
30-55
0.38-0.69
0.38-0.69
不外排
BOD5
150-210
1.88-2.63
1.88-2.63
不外排
磷
/
SS
450
5.63
5.63
不外排
工人生活
污水
(1080t/a)
COD
90
0.10
0.10
不外排
动植物油类
10
0.01
0.01
不外排
NH3-N
10
0.01
0.01
不外排
固体
废物
猪只
粪便
986t/a
熟堆肥处理后作有机肥料
饲养过程
病死猪只
10只/年
投入畜禽安全填埋井
噪
声
猪只的叫声
噪声
80-90dB(A)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饲料搅拌机、干湿分离机、水泵等机械
噪声
75-85dB(A)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其他
六、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存在的环境风险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生猪养殖场生猪死亡率按照存栏量2%计算,猪场每年约产生死猪10头,加上母猪分娩废物共计1.5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类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的处置问题应根据我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的规定采取焚烧或填埋的方法,养殖场集中的地方应采取焚烧法,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设置无害化处理场。本环评要求在项目场地东南侧建设病死畜禽安全填埋井,对病死猪及分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规定,要求该无害化处理场为混凝土结构,深度大于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坑壁30cm厚砖砌,坑底为20cm厚的混凝土,以防渗漏,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确保猪尸体得到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为此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相关规定,落实好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
被确认为非洲猪瘟、口蹄疫、猪传染性水疱病、猪密螺旋体痢疾、急性猪丹毒的病死猪尸体,应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中规定处理。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猪只的尿、粪
恶臭
及时清理和密封处理
场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
堆肥场
化粪池
水
污
染
物
猪只的尿水、粪水及猪舍冲洗水
COD
NH3-N
BOD5
磷
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后流到鱼塘
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
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
废物
饲养过程中
病死猪只
密封销毁
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
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中病
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
处置要求
猪只
粪便
发酵、厌氧处理
噪
声
饲料搅拌机、干湿分离机等机械
机械噪声
/
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猪只
猪只叫声
/
其他
建议
为减轻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规范各工序作业,推行清洁生产,制定严格的生产安全。建议厂方采取如下措施:
(1)建议生物处理采用高效厌氧污泥池和高效好氧生物处理,可大幅度去除废水中有机污染物和悬浮物,这是保证处理水达标的关键。
(2)加强粪便贮存干池的密封措施,确保粪便不能堆积于养猪场的外面,并且避免粪便露天堆放,以免恶臭影响周围环境。
(3)建议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的产生。
(4)必须搞好舍内卫生,发现有猪只病死要及时清理消毒,妥善处理猪只尸体,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5)贮存设施应需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和地上水源、河流;
(6)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
(7)进一步完善化粪池,并定期喷撒除蝇、蚊药剂及除臭剂;
(8)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9)畜禽养殖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如理想蛋白质体系配等,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生产量。
(10)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和焚烧,减少因此带来的二次污染,同时做好渗透液的防渗漏工作,以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11)建议设专人管理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化粪池,以防淤塞发臭。
(12)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绿化有利于猪场的防火防疫。种植隔离林带,互不交叉,可防止人畜任意往来而引起的疫病传播。
(13)该项目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公共参与分析
调查表看附件
八、评估结论
目前国家提倡标准化、规模化的养殖方式,本项目参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的标准建设,是受到国家支持的。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第5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运营期废气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及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水平。项目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维持现有水平。项目运营期区域声环境能够维持现有水平。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及景观产生污染影响。项目所采用的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将对外界环境造成地不良影响降至最低,不存在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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