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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暨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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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暨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根据《**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2024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社会救助底线意识,紧盯“精准化”目标,保持政策力度不减、兜底责任不松、工作标准不降,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好“单人保”等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打通便民惠民利民“最后一公里”,确保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执政 严格按照《**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特困人员实施细则》《**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理出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漏保。 (二)坚持公平公正 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确认、谁签字、谁负责”责任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平均救助、轮流救助、政策保、**保、关系保等现象。 (三)坚持全面彻底 对现有享受政策的保障对象按程序入户调查,实现保障对象复核认定全覆盖;重新确定补助标准,确保对象精准,标准正确。 (四)坚持主动发现 对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坚持按照“主动发现机制”的要求,将救助阵地前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各项救助政策。 三、复核认定对象 按照《**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方案》《**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特困人员实施细则》《**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逐村开展复核认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原低保、特困对象,经过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再次确认为保障对象。完善新手续,报县民政局备案,同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如保障标准调整,需发放《低保、特困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书面告知。此部分对象可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2.原低保、特困对象,经过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确认已经不符合标准的保障对象。按程序退出,并发放《低保、特困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书面告知,下月起取消待遇。 3.新申请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经过申请、核查、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确认为保障对象。完善新手续,报县民政局备案,同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下月起享受待遇。 4.新申请低保、特困人员,经过申请、核查、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未能确认为保障对象。发放《不予批准决定书》,书面告知。 5.低保边缘家庭,经过申请、入户、评议、审核等程序将符合标准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并发放《低保边缘家庭证》,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不予批准告知书》,书面告知。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 各乡镇、社区办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有序推进;对乡村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任务和职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3月27日—6月30日) 各乡镇、社区办按照已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每周上报工作进度。县民政部门通过督促指导和深入调研等方式,全程指导各乡镇、社区办开展工作,及时将进度上报县政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1日—7月7日) 各乡镇、社区办认真总结复核认定工作的做法及成效,重点分析简化申办流程、精准识别保障对象等问题,形成复核认定工作总结,于2024年7月1日前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各乡镇(社区办)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于7月7日前将汇总结果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社区办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复核、认定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复核、认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压实责任,守好进口、把准出口,严禁搞“一刀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全程介入,充分发挥干部引导作用,责任到人,确保程序规范、对象准确、结果公正,复核、认定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 各乡镇、社区办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有关措施及工作程序。同时加强乡村两级经办人员和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的政策培训,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本年度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纪律,严格监督 各乡镇、社区办要实事求是,“阳光”操作,杜绝兜底保障领域的欺诈骗保、挪用贪占和“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坚决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每一分“保命钱”。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对组织不力、作风不扎实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规范档案,注重实效 各乡镇、社区办开展复核、认定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最新要求对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实行一户一档,做到完整、规范。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不拖延,确保2024年度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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