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公司简介
二、企 业 文 化
一、公司精神:
务实、诚信、自主、创新
二、经营理念:
以人为本,科技领先、服务社会
三、经营宗旨:
公司与员工共创财富
四、宣传标语:
责任造就品质 、一切为了用户
打造良心暖气、安全暖气、诚信暖气
五、广告语:
翔峰散热器 放心又如意
六、奋斗目的:
三年后将成立多元化的集团公司。五年内建成大规模现代化的装配生产线和电子装配生产线,达成年产散热器800万柱以上的生产能力,拥有员工300人以上,年创利润5400万元以上。
四、员工行为规范
一、着装整洁、大方得体,办公人员以穿着正式职业装为宜,生产一线人员穿工作服。
二、男士不留长发,女士不化浓妆,不梳怪异发型,不穿奇装异服。
三、不许在禁烟区吸烟,更不允许边吸烟边随处走动。
四、工作时间不许饮酒。
五、办公区内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六、工作时间不许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唱歌或吹口哨,不许聚堆闲聊。
七、工作时间对上级领导或同事要以职位相称,遇领导要积极问好;特别是遇领导陪同客人进入公司时一定要起立问好。
八、不许顶撞领导,故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或单独沟通。
九、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伙,不传闲话。
十、讲究语言的艺术,注意发言的语气要柔和,音调不易过高。
十一、接听电话要采用文明用语,要耐心讲解,绝不允许和顾客发生争吵。
十二、对客户的接待要积极、积极、热情,微笑服务,做到来客有迎声,送客有别语。
十三、上下班时,同事之间要互相问好、道别。
十四、进入别人办公室时要先敲门,征得准许后方可进入。
十五、工作时间不许吃零食、睡觉、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
五、公司职工礼仪守则
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规定是:
1.头发:职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工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工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工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合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规定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度华丽。
5.职工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度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工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规定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典礼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达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发言,要稍等静候,不要半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并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献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碰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平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 对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献、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借用别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献、资料等。
第五条 对的、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简。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简。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解决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立即将电话交给可以解决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受人。
4.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 接待工作及其规定: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立即起来接待,并让座。
3.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对事前已告知来的客户,要表达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接待客户时应积极、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 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当对介绍负责。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 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立即看,对的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立即询问。
4.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六、公司管理制度
(一)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使之纳入规划化轨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遵循原则。
2.1 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平一致的原则;
3. 合用范围
3.1 总经理(含副总)以下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刷卡或签到,不得委托别人,如有代签到现象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2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
3.3行政部、财务部、营业部及车队的员工在营业部签到,车间的员工到本车间考勤员处签到。
内 容:
4.上班时间及规定
4.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本年度5月1日——10月31日上班时间为8:00至17:00,其中11:30—12:30为用餐、午休时间;本年度11月1日——次年度4月30日上班时间为8:00至16:30,其中11:30—12:30为用餐、午休时间。
4.2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可提前告之人力资源部或委托别人办理请假手续,于当天9:00前报备人力资源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解决。
4.3业务部、采购部员工如未公出则按规定签到,有公出任务时要提前告之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解决。
4.4上班时间半途请假外出者,一律要持有本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签批的假单保卫人员方可放行,并在其上面注明外出时间和返厂时间,要有当班保卫人员的署名,并于每日下班前将假单上报行政部。
4.5 每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季节变化或公司另有规定需调整时间的,公司另行告知。
5. 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解决:
5.1 在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以内签到为迟到,半小时以外按旷工半日解决;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签到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从薪资中扣除10元。
5.2无端上班时间小于4小时的均按旷工一日论处。
5.3有正常上下班而忘掉签到者,须说明因素,其余忘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5.4员工一个月内允许迟到两次,每次不超过十五分钟,迟到累计达3次者,给予罚款10元;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罚款100元;达5次以上者(含5次),扣发5日工资并解雇。
5.5员工无端旷工半日或等同于旷工半日者,扣发一日薪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旷工一日或等同于旷工一日,扣2日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每月累计无端旷工2日者,扣除当月薪资并解雇。
6. 休假日及付薪
6.1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法定节假日,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一线员工以加班计,其他部门可享受串休。
6.1.1 元旦(3天);
6.1.2 春节(7天);
6.1.3劳动节(7天);
6.1.4国庆节(7天);
6.15 每星期日(1天);
6.2 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7. 员工请假类型:
7.1 事假
7.1.1 因事必须本人解决者可请事假,每月不得有3天以上,每年累计以15天为限,准许以特别休假抵冲。
7.1.2 事假事前申请,如有突发因素,可于当天8:30分前委托别人办理,9:00前将请假审批单报备人力资源部。
7.2 病假
7.2.1 因病治疗3天以上者出具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21日为限。
7.2.2 员工由于突发病不能上班,可委托别人代为请假并办理手续,于当天9:00前报备人力资源部。
7.2.3 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医师证明,工伤假应附就诊医院证明(市级)。
7.3 婚假
7.3.1 员工结婚可休婚假7天,异地往返增长2天。
7.3.2 子女结婚可休假2天,异地往返增长1天。
7.4 产假
7.4.1 员工产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4.2 配偶分娩可休假3天。
7.4.3 接受节育手术、人工流产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5 丧假
7.5.1 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之丧亡可休假2天(不含节假日,异地往返增长2天)。
7.6 公假
7.6.1因公参与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的各种自学考试、参与选举者或因公出差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情况决定。
7.6.2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如特殊情况未及时办理者,应委托别人及时办理,于次日9:00前报人力资源部,否则扣发1日补贴金。
7.6.3 出差达1月者返回公司后可休公假2天,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
7.7工伤假
7.7.1 本公司员工执行公务所发生的意外致伤不能工作者,享以工伤待遇,可请工伤假,假期依据实际情况决定。
7.8 探亲假
7.8.1 凡家居外地,父母不在身边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每年1次,时间定为5日(不含节假日和往返时间)。
8. 请假核准权限
8.1 一般人员,假期1天内由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核准,2天(含)以上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
8.2公司中高级管理层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并报备人力资源部。请假人的电话要保持随时接通状态,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9. 请假程序 9.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部备案。 9.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保证工作连续性。 9.3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9.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部,并交接工作。
10. 请假规定 10.1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10.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10.3 患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及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总经理特准长期病假,最多累计30天(即办停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10.4 事假逾期确属因素特别或意外事故者须提出有利证据,呈请总经理特准延长事假,最多累计15天,否则以旷工论。
11. 请假批准
11.1 请假理由不充足或有妨碍工作时,部门领导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2. 附则:
12.1 此管理制度可随实际情况修改。
12.2 此管理制度由行政部制订,解释权归行政部。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二)人员招聘录用程序
用人部门向人事部提出用人申请
人事部部长定编调查、审核并向总经理申请批准
总经理批准
人事部制定招聘计划、费用预算
向社会或内部发出招聘广告
人事部主管收集应聘材料
人事部门初试(面试)
关键岗位或管理层笔试各项智力、技能、性向测验
人事部建议录用
用人部门或总经理面试
录用,进入公司试用期
签订劳动协议
对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人事部培训、考核并记录
用人部门试用期满考核并提出去留意见
人事部及总经理签批后转正,属公司正式员工
(三)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的统一管理,使员工的离职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于员工的离职,应本着上管一级与人力资源部门相结合原则、以及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原则慎重解决。
第三条 员工离职分为:自请离职;辞退离职;停职;
第四条 自请离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部门主管以及人力资源部门加以劝导、挽留;如去意坚决,方准予离职。
第五条 员工自请离职,应到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汇签单”,并提前一个月向主管提出申请(试用期期间提前一星期)。
第六条 离职工工的直接主管应对离职工工的离职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签署是否批准离职的意见,并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核准。
第七条 经主管核准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核准者,不得离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异议,有权暂不办理;等调查核算后再做相应解决。
第八条 依据《劳动法》、《公司法》、《吉林省合资公司、私营公司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要由其直接领导提出辞退意见,在“员工离职申请/汇签单”相应栏内注明辞退因素,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核准,并报备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可根据监查或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提出辞退员工的建议,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辞退员工一经核准后,所在部门应限期(3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 辞退员工的限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一) 不服从分派调动、不接受领导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二) 伪造本人重要经历或运用欺骗手段而被公司录用的;
(三) 公开抵毁公司声誉,经调查属实的;
(四) 因玩忽职守导致严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五) 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 运用职权给亲友提供方便,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规定的;
(七) 煽动同事离职,出卖公司利益的;
(八) 赌博、吸毒、打仗等危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的;
(九) 工作严重滞后,超过三次不按进度、计划完毕工作目的和任务的;
(十) 不称职、不胜任工作且劝而不退的;
(十一) 其他。
第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对在岗人员予以停职解决。
(一)员工的停职采用自上而下的决定方式。
(二)对员工的停职,由其直接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并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
(三)人力资源部可根据监查或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提出员工停职的建议,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人力资源部对停职工工的有关材料予以备案。
第十一条 停职工工的规定
(一) 变更经济担保人,在变更期间所属部门认为有必要停职者;
(二) 公司职能部门经监查后认为有重大失职者;
(三) 具有犯罪嫌疑,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四) 因工作变动待岗者;
(五) 其他。
第十二条 员工复职的规定 (一) 对于自行离职的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复职。
(二) 对于已变更经济担保人且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告知其所在部门准予复职。 (三) 对于因工作变动待岗者,一旦有了新的岗位,按员工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四) 对于重大失职者,一经查实不得复职,且予以辞退。 (五) 对于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且受到刑事追究的员工,不得复职且予以开除。
第十三条 凡离职者均须添写“员工离职申请/汇签单”,在相应栏内注明离职因素,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否则工资不予结算。
(一)交接程序
1、接交
由上一级主管指定接交人进行工作接交,并做接交记录;如无接交人,则由部门经理暂
做接交人。
2、监交
移交时,由上一级主管或其授权指定监交人进行现场监交。
3、签字确认
员工离职汇签单一式一份,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同时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部
经理初审、行政总监复审,并最终签字确认;如属公司中层以上领导离职,则由董事长/总经理最终签字确认。
(二)交接内容
1、 印章戳记 ;
2、 保管文卷、技术图纸、图书;
3、 职责事务及有关资料;
4、 未办和未完毕事件或关联接续工作;
5、 劳保用品及未到使用期限的的办公用品;
6、 所掌管的各种钥匙;
7、 主管指定的其他交接事项等。
(三)交接责任
1、接交人、监交人、上一级主管对交接事项负所有责任,交接完毕后,如上一级主管发现移交人移交不清,则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人力资源部劳资考勤员,延期返尚未发薪资。
2、发放薪资后发现由于移交不清给公司导致损失时,由接交人、监交人和上一级主管负所有责任。
(四) 交接规定
1、离职工工需亲自办理交接手续,别人不得代办;
2、未办理交接手续,公司将不核算薪资。如因未办理交接给公司造
成损失和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离职工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员工离职会签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资料室等相关部门对离职工工与公司所发生的钱物等情况进行审查,无疑义后方可签字。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最终在“员工离职会签单”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 员工离职一个月后,经确认无其它问题,人力资源部可返还离职工工的有关未发薪资;两个月后返还经济担保书;半年后将离职工工档案销毁,并做好相应的登记。
第十七条 对于重点员工月流动率超过3%的部门,部门主管须在员工离职的一周内写出“人员流动分析报告”,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附注分析说明后上报总经理。
(一) 人员流动分析报告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人员的薪资、福利情况;
2、 人际关系;
3、 工作环境:
4、 工作能力。
(二) 重点员工涉及:
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等。
第十八条 员工离职的补偿
对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的员工,若在协议期未满时自行辞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应按劳动协议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解释权归行政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四)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一、为塑造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的着装,规定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公司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发现未按规定着装者按规定给予罚款。
二、生产部员工在试用期通过后,方可给予发放工作服;
三、行政办公人员试用期通过后给予定做工作服。
四、押金扣除:行政办公人员每人押金120.00元,生产部员工每人扣除押金100元/套。
五、押金返还:
行政办公人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押金一次性返还;如未满一年自动辞职的员工押金不予返还;如因公司因素(岗位撤消、停产或其他因素等)致使该员工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六、发放:生产部员工每人每年2套工作服,特殊岗位(如打磨工)员工每人每年3套;行政办公人员每人2年一套工作服。
七、工装管理部门须有员工本人签字后方可给予发放。
八、在规定穿着年限内如有丢失,要自行全额购买。
(五)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 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别人。
第五条 公司建立印章管理登记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七条 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规定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献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 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献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 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献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方能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依平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四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写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六条 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章 责任
第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导致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导致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解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六)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 物资分类
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管制品:订书机、打孔机、剪刀、文献夹、计算器、U盘等
个人保管的贵重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此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第三章 物资采购
1. 公司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批准,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经部门经理批准,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经理批准,办公室批准,总经理批准。
2. 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用以下方式:
1) 定点:公司指定的几处大型超市或商场进行物品采购。
2) 定期: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 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 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购。
◆●第四章 物资领用管理
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贵重物品:公司将根据岗位所需给予配置
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所有领用的办公用品一律责任贯彻人头,如有损坏或遗失,视情况给予公司一定额度补偿。 ◆●第五章 公司物资借用
1. 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2. 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 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补偿
◆●第六章 附则
1. 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告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 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七)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保护和运用好各种重要资料,发挥各类档案的历史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档案分类
1、文秘档案,涉及各种收发文(含传真件)、报告、发言、方案、章程、协议等重要文秘材料;
2、技术档案,涉及项目可研报告、立项审批文献、工程设计图纸、设备使用说明、工艺流程及技术改造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3、财务档案,涉及各种帐册、传票、各项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相关的业务往来等重要财务资料;
4、人事档案,涉及员工的个人简历、入职登记表、转正申请表等,以及工作关系、劳动协议、技术职称、社会保险等有关人事方面的重要资料等。
二、除财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外,公司所有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三、为加强档案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和柜架,不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档案室。
四、档案室工作由专人负责,负责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存入、借阅制度,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外借档案或复印档案中有关内容。存入、借阅档案要及时登记并有本人签字。
五、档案室要按档案管理程序建立卷宗,并写清立卷说明、分类方案、互换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和全宗介绍等材料。
六、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虫,保证档案安全。
七、档案工作人员对需要年检的要随时清查并上报。 八、档案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清点、核对与交接工作。 九、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每年要对所有或重点档案逐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司机及车辆,准时按质地完毕各项出车任务,特做如下规定:
合用范围:公司车队
内容:
一、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公司车辆由营业部进行统一管理,司机出车均由营业部统一派车。
三、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重要机件。每月至少用一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四、司机天天应抽出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五、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六、各车司机应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出车登记表。无领导签批不准出车,绝不允许出私车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要严厉解决。
七、各车的耗油量由车队长每月末统一结算,报表营业经理。
八、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单,经车队长检查核算后,部门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修车。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外出公务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同时应向营业经理报备车辆情况。
九、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车队长负责公司车辆各项证件的年检工作。
十、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危险驾车。
十一、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导致后果由当事人负责。车辆肇事应及时与车队长联系解决,并告知营业经理。
十二、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三、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十四、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告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因素。
十五、司机手机应随时开机,保证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及时联系。
十六、下班后,应将车辆及时入库,妥善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十七、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执行,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九)暂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涉及: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 对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预借金额;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后到财务部领款;财务部以借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 对零星购物借款: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后到财务部领款,财务部以采购借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 一般零星购物借款定额标准由采购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掌控,报总经理批准。驾驶员及行政办公室可领取300.00—500.00的定额借款(备用金)。
第六条 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后到财务部领取,财务部以借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 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 暂借款可使用钞票、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而拟定。 第九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3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由财务部催办;仍未改善者,扣除工资或采用其他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十)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发明一个洁净、舒适、安全、秩序优良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入住集体宿舍,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床位,不得抢占别人床位,违者罚款10元,责令改正。
2、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用物品摆放整齐。由于个人卫生问题影响别人的,寝室长有权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10元。
3、严格按照值日轮流安排打扫寝室卫生,当值人员未能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的,罚款5元。
4、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准时就寝,熄灯后不得闲谈、吃零食,影响别人休息,违者罚款5元。
5、宿舍内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一经核算,取消住寝资格,吵架双方各罚款50元,打架斗殴的每人各罚款200元。
6、自觉爱惜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损坏的,按价补偿。
7、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违者罚款10元,并责令恢复原貌。
8、寝室内严禁卧床吸烟,烟灰、烟头必须放入烟缸内,不得随意丢弃,违者罚款20元。由此引发火灾的,追究其责任。
9、严禁男女寝室互相流窜、混寝,一经核算,取消住寝资格,并罚款10元。
10、外来人员留宿,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留宿的,罚款10元。
11、保证安全用电,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乱接电源的,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
12、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慎防被盗,若有丢失,公司概不负责。发现物品丢失,必须向部门领导报告。私自调查,借故吵闹的,取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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