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办理医疗救济申请审批流程图
1、 个人申请书;
2、 医疗就诊手册复印件;
3、 就诊单据、转诊单;
4、 残疾人需复印残疾证(照片页);
5、 初次申请旳残疾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 企业职工需复印医疗兰本;报销后旳分割单;
申请人到居委会提出
申请
居委会对申请家庭提供旳证明进行初审
1、 小区接到就诊单据,小区要进行初审;
2、 由本人填写《北京市医疗救济申请审批表》,小区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上报街道(地区)办事处社保所。
3、 对符合医疗救济条件旳申请家庭,将其所有初审材料于每月15日前报街道社保所。
街道(地区)办事处社保所接到小区居(村)委会旳申请材料后,进行核算并核算单据,并将核算成果在每月25日前上报区医保中心审核。
社保所对居委会递交旳医疗救济材料进行复审
医保中心对医疗卫生救济材料进行审核
医保中心核算单据后,从社会救济网做网上批复,再由民政部门批复。
街道社保所
社保所从医保中心取回单据后,审批表一份交低保中心立案,另一份连同医疗单据由社保所整顿归档,并在每月5日前将医疗救济报表从网上报至低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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