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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T 0077-2014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示范文本(金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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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60 A 11 JR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金 融 行 业 标 准 JR/T 00772014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示范文本 Model documents of collective funds trust schemes 2014 - 10 - 16 发布 2014 10 - 16 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发 布 JR/T 00772014 I 目 次 前言 . II1 范围 . 12 术语和定义 . 13 条款类型 . 24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编写要求 . 25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编写要求 . 26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写要求 . 2附录A(规范性

2、附录)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范本 . 3附录B(规范性附录)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范本 . 5附录C(规范性附录)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范本 . 16 JR/T 0077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信托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信托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信托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宪明、高全。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JR/T 00772014 1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示范文本 1

3、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应包括的通用条款, 及作为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的专用条款制定原则,适用于封闭式、非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不适用于其它如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开放式信托产品、结构化信托产品、财产权信托产品等信托业务。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信托公司。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 documents of collective funds trust schemes 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相关内容的书面文件, 包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2.2 集合

4、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declaration of subscription risk for collective funds trust schemes 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风险特点及风险承担向合格投资者进行说明的书面文件。 2.3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instruction of collective funds trust schemes 介绍信托公司基本情况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4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entrustment contract of collective funds trust schemes 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项要素及信托当

5、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2.5 专用条款 special clause 信托公司根据不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内容要素的不同而特别制定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用以规定不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特殊内容安排。 注:附录中标有下划线的内容为专用条款,【】中的内容为使用说明或推荐使用内容 2.6 通用条款 general clause JR/T 00772014 2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示范文本中必备的条款。 注:除专用条款外均为通用条款。 3 条款类型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示范文本包括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4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编写要求 信托公司起草、制定集合资金信托

6、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通用条款应遵照附录 A 的规定; 专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起草、制定; 增加、修改的专用条款应与通用条款保持协调一致。 注:附录中标有“5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编写要求 ”的部分,可以就所在的条、款、项增加专用条款。 信托公司起草、制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通用条款应遵照附录 B 的规定; 专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起草、制定; 增加、修改的专用条款应与通用条款保持协调一致。 注:附录中标有“6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写要求 ”的部分,可以就所在的条、款、项增加专用条款。 信托公司起草、制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7、: 通用条款应遵照附录 C 的规定; 专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起草、制定; 增加、修改的专用条款应与通用条款保持协调一致。 注:附录中标有“”的部分,可以就所在的条、款、项增加专用条款。 JR/T 00772014 3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范本 【使用说明:具体信托计划全称】集【使用说明:具体信托计划全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风险申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尊敬的委托人: 受托人 【使用说明: 受托人全称】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信托公司,为了维护您的权益, 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文件前, 仔细阅读本认购风险申

8、明书、 【使用说明:信托计划说明书全称】、 【使用说明: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全称】等信托文件,以确保您对该信托计划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知悉您签署信托文件及加入本信托计划后的所有权利、义务,独立做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定。 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是,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推荐使用内容:法律和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使用说明:受托人全称】作为 【使用说明:信托计划全称】的受

9、托人向您特别提示: 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适合风险识别、 评估、 承受能力较强,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二、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不得以违法、犯罪所得参与信托计划; 三、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 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信托财产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受托人应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 【使

10、用说明:其他需要向委托人提示的风险】; JR/T 00772014 4 六、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申明人/受托人: 【推荐使用内容:受托人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年 月 日 _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受托人已向本人/本机构充分揭示了信托投资风险, 并且本人/本机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同意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认购 【使用说明:数量,大写数字】万 【使用说明:数量,小写数字】份 【使用说明:信托单位类型】信托单位。 本人/本机构已就签署及履

11、行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文件获得了一切必要的批准或授权。 以下内容应由委托人亲自抄写: 【推荐使用内容: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所有的信托文件, 自愿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以设立本信托,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委托人: 【推荐使用内容:自然人委托人签字或其代理人签字,机构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加盖机构委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年 月 日 JR/T 00772014 5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范本 特别提示:信托投资有风险,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信托计划说明书及有关风险申明的条款。特别

12、提示:信托投资有风险,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信托计划说明书及有关风险申明的条款。 【使用说明:具体信托计划全称】【使用说明:具体信托计划全称】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 JR/T 00772014 6 目目 录录 重要提示. 7 第一条 受托人基本情况. 8 第二条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8 第三条 信托单位认购. 9 第四条 信托计划成立. 11 第五条 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12 第六条 法律意见书. . 14 第七条 其他情况说明. 14 JR/T 00772014 7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本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

13、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受托人保证本信托计划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况。 参与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应当是合格投资者,且在信托计划成立时应当是唯一受益人,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本信托计划的风险。 委托人保证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参与本信托计划, 保证不以非法汇集的他人资金参与本信托计划,保证所交付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仔细阅读本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和信托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除非信托计划文件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 信托计划文件中所使用的同一词语均具有相同含义。各词语的具体定义请详

14、阅信托合同。 投资者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信托计划说明书和相关信托计划文件, 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合同、认购风险申明书的决定。 JR/T 00772014 8 第一条第一条 受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 1.1 受托人基本信息 1.1.1 名称: 【使用说明:受托人全称】 1.1.2 住所: 【使用说明:受托人注册地址】 1.1.3 法定代表人: 【使用说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1.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使用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1.1.5 注册资本: 【使用说明:注册资本金额】 1.1.6 【使用说明:受托人其他基本情况,宜包括受托人设立情况及发展沿革、所获荣誉、财

15、务状况、内部业务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或其他需要向投资者介绍的内容。】 1.2 受托人联系方式 1.2.1 联系地址: 【使用说明:受托人联系地址】 1.2.2 联系电话: 【使用说明:受托人联系电话】 1.2.3 传真: 【使用说明:受托人传真号码】 1.2.4 网址: 【使用说明:受托人网址】 1.2.5 【使用说明:受托人的其他联系方式】 第二条第二条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2.1 信托计划的名称 【使用说明:具体信托计划全称】 2.2 信托目的 【使用说明:宜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方式及信托利益等内容。】 2.3 信托计划规模 【使用说明:根据实

16、际情况约定信托计划规模。】 JR/T 00772014 9 2.4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2.5 信托计划期限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计划的期限、起算日、是否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等。】 2.6 信托计划推介期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及其延长、终止等事项。】 2.7 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 【使用说明:宜披露推介机构的名称及其他必要信息。】 2.8 信托经理的情况 【使用说明:宜包括信托经理的名单、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等内容。】 第三条第三条 信托单位认购信托单位认购 3.1 信托单位的划分与面值 本信托计划的受益权划分为等份额的信托单位,每份信托单位面值为壹元(RMB¥1),信托计划成立

17、时每份信托单位的认购价格为壹元(RMB¥1)。 3.2 合格投资者 认购信托单位的投资者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且能够识别、 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 a)认购信托单位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b)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c)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 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JR/T 00772014 10 3.3 最低认购资金 投资者交付的单笔认购资金不低于 【使

18、用说明:大写数字】万元(RMB¥ 【使用说明:小写数字】),超出部分以 【使用说明:大写数字】万元(RMB¥ 【使用说明:小写数字】)的整数倍递增。 3.4 认购资金交付 投资者应在推介期内将认购资金由其在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以下 【使用说明:信托财产专户或信托认购账户,选择适用】: 【使用说明:账户名】 【使用说明:账 号】 【使用说明:开户行】 3.5 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份数的计算 在推介期内,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份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份数=认购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的认购价格 3.6 认购成功的确认 【使用说明:认购成功确认的条件】 3.7 信托计划说明书的

19、效力限制 在信托合同正式签署以前, 本信托计划说明书不作为要约性的法律文件, 即信托合同签署前受托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接受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申请。 3.8 自然人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文件 自然人合格投资者认购本信托计划,须向受托人或代理推介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文件: a)填写并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 份【使用说明:补充具体份数,且宜与信托合同份数一致】; b)填写并签署信托合同一式 份【使用说明:补充具体份数,且宜与信托合同份数一致】; JR/T 00772014 11 c) 【推荐使用内容: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各种身份证明文件】; d) 【使用说明:填写并签署其他认购文件】; e)信托计划文件约定

20、的其他文件。 3.9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认购申请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认购本信托计划,须向受托人或代理推介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文件: a)填写并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 份【使用说明:补充具体份数,且宜与信托合同份数一致】; b)填写并签署信托合同一式 份【使用说明:补充具体份数,且宜与信托合同份数一致】; c) 【使用说明:填写并签署其他认购文件】; d) 【推荐使用内容:就签署及履行信托合同取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内部文件所规定的一切批准或授权, 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有权机构已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内部文件的规定对信托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作出的批准决议】; e)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文件。 3.

21、10 认购不成功的退款事宜 【使用说明:宜规定认购不成功的条件,受托人向投资者退还已交付的认购资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时限、利息的计算方法,退款时间等。】 第四条第四条 信托计划成立信托计划成立 4.1 信托计划成立条件 除受托人特别声明外,受托人有权宣布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之后信托计划成立: 4.1.1 【推荐使用内容: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不低于 份;或信托计划推介期内,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达到 份】; 4.1.2 【推荐使用内容:受托人与保管人已经签署保管协议】; 4.1.3 【推荐使用内容:信托计划成立的其他条件】。 信托计划成立的,由受托人发布成立公告。 JR/T

22、 00772014 12 4.2 信托计划不成立 4.2.1 信托计划不成立的,由受托人发布不成立公告。 4.2.2 【推荐使用内容:信托计划不成立的,受托人将在推介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对退款时间限制作出规定,但退款时间限制不应长于二十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不含推介期届满当日)向投资者退还投资者已交付的认购资金及其在交付后至推介期届满之日所产生的利息 (可根据需要确定计息的利率,但不应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4.2.3 信托计划不成立的,受托人与各方签署的与本信托相关合同相应解除,但相关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 受托人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设立信托计划,但受托人不对设

23、立成功与否作出任何承诺。 4.4 认购资金的存放及利息 【使用说明:宜规定推介期内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的存放方式、存放的账户名称、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时间,关于认购资金动用条件的限制等。存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应与本附录第 3.10 条、第 4.2.2 条及本条规定的认购资金在推介期内的计息利率相匹配。】 第五条第五条 信托合同内容摘要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重要提示:本条是对信托合同内容的摘要,详细内容请阅信托合同的规定,本条内容如与信托合同冲突的,以信托合同为准。 5.1 信托目的 【使用说明:与信托合同中“信托目的”的表述一致】 5.2 信托当事人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

24、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JR/T 00772014 13 5.3 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4 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5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与保管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6 信托受益权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7 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

25、关约定相矛盾】 5.8 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及核算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9 信托计划的终止和清算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10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11 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使用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JR/T 00772014 14 5.125.12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5.12.15.12.1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

26、中,可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政策风险、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 【使用说明:列明信托合同中所披露的全部风险】及其他【使用说明:列明信托合同中所披露的全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 5.12.25.12.2 认购信托单位前,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信托合同。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认购信托单位前,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信托合同。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信托的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信托的信托资金不受损失。 5.13 信息披露 【使用

27、说明:为信托合同相应内容的简要概括,且不与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相矛盾】 5.14 信托合同的生效 【使用说明:与信托合同中关于信托合同生效的相关表述一致】 第六条第六条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6.1 律师事务所 受托人聘请 【使用说明:律师事务所全称】担任本信托计划的法律顾问。 6.2 法律意见书概要 【使用说明:律师事务所对受托人发行信托计划的主体资格,信托计划文件在形式上的合法性、合规性,内容上的合法性、合规性等问题发表的意见】。 第七条第七条 其他情况说明其他情况说明 JR/T 00772014 15 7.1 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认购风险申明书,即代表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信托计划说明书

28、的约定内容。 7.2 本信托计划说明书与信托合同是相互补充的两份法律文件,两者如有不一致,以信托合同为准。信托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说明书为准。 7.3 【使用说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有备查文件及备查文件名称。】 【信托公司名称】(盖章)【信托公司名称】(盖章) 年年 月月 日日 JR/T 00772014 16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范本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

29、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使用说明:具体信托计划全称】【使用说明:具体信托计划全称】信托合同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JR/T 00772014 17 目目 录录 第一条 合同释义 . 18第二条 信托目的 . 19第三条 信托当事人 . 19第四条 信托单位的认购与信托计划的成立 . 20第五条 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

30、 . 20第六条 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 21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与保管 . 21第八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 22第九条 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 23第十条 信托财产相关费用、税费的承担及核算 . 23第十一条 信托计划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 24第十二条 受益人大会 . 25第十三条 受托人的职责终止及新受托人的选任 . 26第十四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26第十五条 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 28第十六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 29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 . 29第十八条 通知 . 30第十九条 合同的修改 . 31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 31第二十一条 法

31、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31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 32第二十三条 附则 . 32 JR/T 00772014 18 受托人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登记的经营信托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受托人愿为受益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第一条 合同释义合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

32、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认购风险申明书: 【使用说明:指(信托计划全称)认购风险申明书】。 1.2 信托计划说明书: 【使用说明:指受托人制定的(信托计划全称)说明书以及对该信托计划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 1.3 本合同、信托合同: 【使用说明:指(信托计划全称)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4 信托计划文件:指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 1.5 本信托、信托、信托计划: 【使用说明:指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设立的(信托计划全称)】。 1.6 认购:指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 1.7 认购资金:指委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

33、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购买信托单位的资金。 1.8 保管人:指根据相关协议为信托计划提供信托财产保管服务的机构。 1.9 资金收付代理银行:指根据相关协议为信托计划提供资金收付代理服务的商业银行。 1.10 信托财产专户:指受托人在保管人处为信托计划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 1.11 合格投资者:指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计划文件约定,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投资者。 1.12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交付的、经受托人确认认购成功并进入信托财产专户的认购资金。 1.13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项下全部信托资金的总和。 JR/T 00772014 19 1.14

34、 信托单位:指用于计算委托人加入信托计划后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的计量单位,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份额的信托单位,每份信托单位的面值为壹元(RMB¥1)。 1.15 信托单位总份数:指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份额总数。 1.16 信托财产:指信托计划资金及受托人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处分以及因其他事由所形成的各类财产。 1.17 信托利益: 指受益人因持有信托受益权而取得的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分配的信托财产。 1.18 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信托计划中享有的、获得与所持有的信托单位类型和份额相对应的信托利益的权利。 1.19 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指受益人指定的用于接收受托

35、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 1.20 推介期:指受托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的期间。 1.21 信托计划成立日:指信托计划成立的当日,即在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信托计划成立条件全部满足后,受托人宣告的信托计划成立日期。 1.22 信托计划终止日:指信托计划期限届满终止、提前终止或延期终止之日。 1.23 信托存续期:指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的期间。 1.24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工作日。 1.25 元:指人民币元。 1.26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实施并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等(为本合同的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法律

36、法规)。 1.27 【使用说明:可根据具体信托产品的需要增加其他释义】。 第二条第二条 信托目的信托目的 【使用说明:宜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信托利益等内容】。 第三条第三条 信托当事人信托当事人 3.1 本信托的当事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3.2 本信托中委托人是指签署信托计划文件、按照约定交付认购资金的合格投资者。 JR/T 00772014 20 3.3 本信托中受益人是指在本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受益人可为自然人、 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本信托计划成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合法受让或继承、承继信托合同项下信托受益权的人

37、为受益人。 【使用说明:可补充具体信托产品的受益人信息】 第四条第四条 信托单位的认购与信托计划的成立信托单位的认购与信托计划的成立 4.1 本信托项下,信托计划成立时每份信托单位的认购价格为壹元(RMB¥1)。 4.2 【推荐使用内容:信托认购账户是受托人开立的资金流转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委托人的认购资金。委托人应按本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此账户。委托人划入该账户的认购资金在转入信托财产专户前不属于信托财产】 【使用说明:可根据信托计划是否开立信托认购账户对本款进行选择使用。】 4.3 受托人在保管人处开立的信托财产专户,在信托存续期内不可撤销,作为信托财产保管、管理、运用和

38、处分的专用账户。 4.4 【推荐使用内容: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日当日将认购资金由信托认购账户划入信托财产专户。信托认购账户应与信托财产专户分开设立,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应将信托认购账户内认购资金及时划入信托财产专户。】 【使用说明:可根据信托计划是否开立信托认购账户对本款进行选择使用。】 4.5 信托计划的成立 【使用说明:可补充信托计划成立的条件等内容。】 第五条第五条 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 5.1 信托计划规模 【使用说明: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信托计划规模。】 JR/T 00772014 21 5.2 信托计划期限 【推荐使用内容:信托计划期限为 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

39、计算。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第六条第六条 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6.1 信托计划设立时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计划设立时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资金的币种等内容。】 6.2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含债务或其他权利负担),归入信托财产。 6.3 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6.4 受托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七条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与

40、保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与保管 7.1 本信托合同项下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将与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 7.2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7.2.1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7.2.2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式 【使用说明:根据信托计划具体情况约定。】 JR/T 00772014 22 7.3 受托人的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a)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b)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c)依照法律法规

41、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行使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所产生的权利; d) 【使用说明:可增加受托人的其他管理权限】; e)法律法规规定和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权利。 7.4 信托财产的保管 7.4.1 在本信托计划中信托计划资金实行保管制, 受托人委托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 信托财产的保管账户与信托财产专户为同一账户。 受托人与保管人订立保管协议, 明确受托人与保管人之间在信托计划资金的保管、管理、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有关信托计划资金保管方面的内容,以保管协议的约定为准。 7.4.2 保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使用说明:保管人的全称】 住所: 【

42、使用说明:保管人的注册地址】 第八条第八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信托受益人享有与持有的信托单位类型和份额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 8.2 【使用说明:宜规定在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是否可以转让、转让条件、转让手续的办理等事项。】 8.3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的, 应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手续; 未办理的, 对受托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将导致受托人违反法律法规的, 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受益人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使用说明:如果本合同约定信托受益权可以转让,则本条款适用,且本条款为通用条款。】 8.4 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时,受让人不得为

43、自然人;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进行拆分转让。 8.5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时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8.6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受益权被继承、承继的文件、程序、登记等事项。】 8.7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承继登记手续费及其收取等事项。】 8.8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承继登记的时间。】 JR/T 00772014 23 第九条第九条 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9.1 【使用说明:规定信托利益的范围和分配原则。】 9.2 【使用说明:规定信托利益分配时间。】 9.3 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方式 9.3.1 【

44、使用说明:关于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信托利益计算和分配(如有)的内容。】 9.3.2 【使用说明:关于信托计划终止时的信托利益计算和分配的内容。】 9.4 信托利益分配的顺序 9.4.1 【使用说明:关于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顺序的内容。】 9.4.2 【使用说明:关于信托计划终止时的信托利益分配顺序的内容。】 9.59.5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 在本信托计划中,关在本信托计划中,关于信托利益的任何表述,不构成受托人对信托资金和收益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于信托利益的任何表述,不构成受托人对信托资金和收益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以信托财产分配完

45、毕时实际所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以信托财产分配完毕时实际所获分配的为准。获分配的为准。 第十条第十条 信托财产相关费用、税费的承担及核算信托财产相关费用、税费的承担及核算 10.1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负担的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c)相关服务机构费用: 【使用说明:宜规定相关服务机构收费的种类和依据】; 10.2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负担的债务主要有: a)信托报酬; b)信托计划事务管理费: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计划事务管理中的具体收费种类等】; JR/T

46、 00772014 24 d)处置费用: 【使用说明:宜包括信托财产处置中的各种费用】; e)其他费用。 10.3 信托报酬和信托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使用说明:根据具体信托计划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10.4 在本信托计划的设立、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利益的分配、信托终止清算等过程中发生的税负,由信托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信托当事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10.5 除信托计划文件另有约定外,本条约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和税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在该等费用实际发生时以信托财产支付。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信托

47、计划的变更、终止和清算信托计划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11.1 信托计划的变更 【使用说明:宜规定信托计划变更的相关事宜。】 11.2 信托计划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计划终止: a)信托期限届满且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延期情形; b)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 c)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d) 【使用说明:其他导致信托计划终止的情形】; e)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1.3 信托计划的清算 11.3.1 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应负责信托财产的清算,保管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JR/T 00772014 25 11.3.2 受托人应在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

48、的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披露。受益人在收到清算报告 【使用说明:补充工作日个数】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1.3.3 【使用说明:增加清算报告是否经审计的事项。】 11.3.4 信托计划清算后信托财产的保管 【使用说明:宜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受益人大会受益人大会 12.1 受益人大会由本信托的全体受益人组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行使职权。 12.2 出现以下事项而信托计划文件未有事先约定的,应当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 a)提前终止信托合同或者延长信托期限; b)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

49、 c)更换受托人; d)提高受托人的报酬标准; e) 【使用说明:其他由受益人大会审议的事项】; f)信托计划文件约定需要召开受益人大会的其他事项。 12.3 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百分之十以上的受益人有权自行召集。 【使用说明:受益人自行召集受益人大会的条件、程序等。】 12.4 召集受益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公告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12.5 受益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12.6 受益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使用说明:可规定具体通讯

50、方式。】 JR/T 00772014 26 12.7 每一信托单位拥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12.8 受益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更换受托人、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 12.9 受托人应当将受益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12.10 受益人大会作出有效决议的事项,对全体受益人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受托人的职责终止及新受托人的选任受托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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