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八 A刖 B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位于武城县李家户镇代庄村东北550 米,原武城县良种棉加工厂院内,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新建一处建筑面积2038m2的 标准化生猪屠宰车间;改建建筑面积为H93.95m2的旧厂房和旧办公楼,改建的旧厂房和 新建的屠宰车间用于屠宰加工(原有的旧厂房为武城县良种棉加工厂的车间,现闲置状 态,因不符合屠宰场屠宰车间的建设要求,故按照屠宰车间的要求改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以屠宰生猪20万头(每班屠宰600头生猪)。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该项目符合第一项、鼓励类,农林业,第32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为 国家鼓励类项目。同时不属于第二项、限制类,轻工,第32条“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 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 数民族地区除外)“,也不属于第三项、淘汰类,轻工,第32条“猪、牛、羊、禽手工屠 宰工艺”,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有关规定,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特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查阅和搜集了大量的有 关资料,并对工程现场进行了详细勘踏。2016年7月19日7月26日,委托山东省分析 测试中心对该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同时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向公众和网站发布了两次公示,并在项目区域内走访和发放了调查问卷。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技术导则和国家现 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在2016年9月29日 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本报告书形成了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成了报批版。在报告书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武城县环境保护局、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和山 东省分析测试中心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感谢!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领导指正。目录第一章 总论.1-1第一节编制依据.1-1第二节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1-6第三节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及评价因子确定.1-7第四节评价标准.1-8第五节 评价等级的确定.1-11第六节 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1-15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2-1第一节 自然环境概况.2-1第二节 社会环境概况.2-7第三节环境质量概况.2-8第三章 工程分析.3-1第一节 工程概况.3-1第二节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6第三节公辅工程.3-19第四节原辅材料消耗及设备情况.3-31第五节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3-32第六节工程分析小结.3-41第四章 大气环境现状与影响评价.4-1第一节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与评价.4-1第二节污染气象特征分析.4-8第三节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4-13第四节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4-20第五章水环境影响评价.5-1第一节 地表水现状监测与评价.5-1第二节 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5-6第六章 噪声及固废环境影响评价.6-1第一节声环境影响与评价.6-1第二节固废环境影响分析.6-6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7-1第一节概述.7-1第二节源项分析.7-6第三节 风险防范措施.7-8第四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7-13第五节环境应急监测.7-15第八章 施工期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1第一节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8-1第二节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8-10第九章 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9-1第一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及技术论证.9-1第二节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及技术论证.9-3第三节 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及技术论证.9-5第四节 项目环保设施.9-7第十章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分析.10-1第一节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10-1第二节清洁生产分析.10-2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1第一节 环境影响经济指标分析.H-1第二节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3第三节 社会效益分析.11-4第十二章社会稳定风险分析.12-1第一节概述.12-1第二节 社会稳定风险识别.12-2第三节 项目规范性分析.12-4第四节 项目相融性分析.12-5第五节 项目可控性分析.12-7第六节 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价.12-9第七节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12-12第十三章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3-1第一节环境管理.13-1第二节 环境监测计划.13-2第十四章 公众参与.14-1第一节公众参与的目的、方式.14-1第二节信息公开.14-2第三节问卷调查.14-3第四节公众参与观点分析.14-4第五节 报告书对公众意见采纳及不采纳情况的说明.14-7第六节项目公示内容.14-8第十五章项目建设可行性综述.15-1第一节 政策符合性分析.15-1第二节厂址选择可行性分析.15-3第三节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5-5第十六章结论、措施与建议.16-1第一节 结论.16-1第二节措施.16-5第三节建议.16-7附件:1、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2、武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武环标准2016 3号);3、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 目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1614280018);4、武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5、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7、承诺函;8、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意见;9、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 编制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11、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2、2015年3月19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第17号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14、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15、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 通知;16、国发200522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17、国发200539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8、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本)(修正);19、国办发20076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 知;20、工信部节20102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1-1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21、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2、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知;23、环办函2006394号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24、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5、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6、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7、国发200511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 定;28、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1】13号文);29、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 知;30、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31、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发201298号 关于发布 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32、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3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34、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发201349 号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3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36、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37、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3 104 号文);38、环境保护部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39、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40、国发2016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2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二、山东省法规与政策1、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2.7);2、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12.1);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1.1);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04.7.30);5、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4.11.25);6、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4.11.25);7、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 法(2001.6.1);8、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办法(2003.1.1);9、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 法(2006.3.1);10、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2011年修正本);11、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2011.1.1);12、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3.1);13、鲁发200817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 产工作的意见;14、鲁政发20115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 五”规划的通知;15、鲁政发2007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16、鲁政发2006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号文件进一 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17、鲁政办发200660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18、鲁政办发明电20071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 发200764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19、鲁环发2015)8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1-3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20、鲁环发200980号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21、鲁环发2008666号省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22、鲁环发2007 178号关于对环保突出问题处理应掌握的主要原则(试行);23、鲁环发2007 10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关问题 的通知;24、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30、鲁环函201226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25、鲁环函2012179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 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6、鲁环评函201213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7、鲁水资函字201160号关于报请共同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办法中有关规定的函;28、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03);29、鲁环函20137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落实山东省南水北调 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30、鲁环函201313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 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3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32、山东省2013-2020大气污染防治规划;33、山东省2013-2020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实施细则;3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 172号文);35、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3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 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231号);三、德州市政策及相关规划1-4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1、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德环发2009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与“三同时”制度管理的意见;2、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办字200994号关于印发德州市环境安全体系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3、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德环字201010号关于对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主 要管理断面和入河排污口进行调整的通知;4、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德环办字2011)171号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废水工 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建设的通知;5、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德环函2009317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 环境风险工作的通知;6、德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7、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德环函2012)133号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8、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四、规划依据1、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山东省“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3、德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02030);4、德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5、德州市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6、德州市碧水蓝天规划;7、武城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20112020);8、德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五、技术导则及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5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 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9、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1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4972009);13、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六、项目环评相关依据文件1、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2、武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武环标准2016 3号);3、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 目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1614280018);4、武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 用地情况的函;5、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6、承诺函。第二节 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一、评价目的1、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本次环评工作首先分析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 业政策,选址是否合理。2、通过对该项目生产工艺的分析,确定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并通过 生产工艺和物料消耗来评价清洁生产水平;3、通过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确定污染物的排放量及达标情况,结合 总量控制要求,从经济及技术可行性方面对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论证;4、在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和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投产 1-6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后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二、指导思想1、评价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作为最终指导思想,以该项目的实际 情况和环境资料为主,类比调查为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2、抓住影响环境的主要因子,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3、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分析论证客观公正;4、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一致的原则;5、体现环境治理与管理相结合的精神,贯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 产原则。第三节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确定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确定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施工时间(施工季节)、施工特点、施工 期限和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确定见表 1.3-lo表1.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确定表序号环境要素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工程内容主要影响因子1环境空气土地平整、材料运输与存放扬尘2水环境生活污水COD、BOD5、SS3声环境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设备安装噪声4生态环境土地平整、地基开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二、运营期环境评价因子的识别与确定根据建设工程生产“三废”排放特点及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项目各生产工段的主要污染因素见表 1.3-2,主要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识别见表1.3-3o1-7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表1.32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一览表项目名称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主体工程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公辅工程制冷机房噪声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站恶臭、噪声办公、宿舍区办公、宿舍楼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表1.33 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识别主要污染环 节环境影响因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地表水影响较小影响较小地下水影响较小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影响较小影响较小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确定本次评价的评价因子详见表1.3-4o表L3-4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目 专心、现状评价因子预测或分析因子环境空气SO2 NO2 TSP、PM10、PM2.5、恶臭、nh3 h2sSO2 NO2、恶臭、nh3 h2s地表水pH、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SS、色度、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COD、氨氮地下水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氟化物、总硬度、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高镒 酸盐指数、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噪声LAeqLAeq第四节评价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该项目所在区域为农村地区,位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中的二类区,SO2、NO2、TSP、PMi0、PM2.5执行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H3、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G36-79)居住区大 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1-8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表1.4,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表2 a rz 目/士/,3、污染物浓度限值(mg/n?)标准来源1小时浓度日平均居住区标准so20.500.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 准no20.200.08TSP0.30PM100.15pm250.075nh30.2m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 准(TJ36-79)h2s0.01mg/m32、地表水该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标 准值见表1.4-2。表1.42地表水质量评价标准表 单位:mg/L,pH无量纲粪大肠菌群个/L污染因子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6-94010220.4400003、地下水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I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3o表1.4-3地下水质量评价标准表 W:M注:pH值无量纲,总大肠菌群数单位为:个/L。项目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高镒酸盐指数n-no3-标准6.5 8.510004502502503.020项目N-NO2-总大肠菌群数 挥发酚氟化物氟化物细菌总数氨氮标准0.023.00.0020.051.01000.24、噪声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标准值见表1.4-4。表1.4-4噪声评价标准表类别昼间夜间标准值60dB(A)50dB(A)二、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二级标准及 其修改单(mg/L);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二级标准要求;1-9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2、废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 标准;4、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o具体标准值见表145。表1.45 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览表类别标准名称污染物级别排放标准废水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二级标 准及其修改单(mg/L)、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3457-92)表3二级标准COD60mg/Lbod520mg/Lnh3-n6mg/Lss30mg/L动植物油5mg/L大肠菌群10000 个/L废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恶臭表120(无量纲)nh31.5mg/m3h2s0.06mg/m3恶臭表22000(无量纲)nh34.9kg/hh2s0.33 kg/h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效A声 级2类昼间 60 dB(A)夜间 50 dB(A)1-10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第五节评价等级的确定一、大气评价等级该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N%和H2S,根据工程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评价级别计算方法:Pi=Ci/CoixlOO%式中:P1一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G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1一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o本次占标率计算主要选取生产中排污的特征因子进行预测,预测参数见表1.5-1、表1.5-2,确定评价等级见表1.5-3。表1.51 有组织废气预测参数排放清单污染源污染物 名称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废气量(m3/h)排气筒高度(m)内径(m)温度()猪粪暂存 场所NH30.0190.0503000150.325h2s0.0040.010表L5-2无组织废气预测参数排放清单污染源污染物(因子)排放速率kg/h排放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待宰圈nh30.027583513h2s0.0012583513表1.5-3 大气评价等级确定表污染物污染源到厂界 的最近距离(m)Ci(mg/m3)Coi(mg/m3)Pi(%)Dio%评价 等级 确定猪粪暂 存场所nh3870.0017240.20.862三级h2s870.0003630.013.63三级待宰圈nh3490.019290.29.645三级h2s490.00087690.018.769三级由表1.5-2可知,该项目污染物待宰圈产生的NH3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9.645%,低于10%,所以评价等级为三级。二、地表水评价等级该项目废水量为302.24m3/d(1000m3/d),污染物组成简单,收集后经过厂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1-11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3二级标准和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 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后,排入厂区北侧的排污沟,然后汇入塔坡沟,最终 汇入沙河沟,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本次环评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影响分析。三、地下水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规定,评价 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见表1.5-4o表L5-4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 水水源)准保护敏感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 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 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 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 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 境敏感区该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不属于热水、矿泉水、温 泉等特殊地下水源保护区、也不属于补给径流区,场地内无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 其它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附录A规定,行业类别为“N轻工类,属于第98、环评类别为报告书,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类别为ni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见表1.5-5o表1.5-5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类别敏感程I类项目n类项目in类项目敏感-二较敏感-二三不敏感二三三1-12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通过查表1.5-4可知,该项目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该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且废水不外排,所以在切实做好节约用水、排污管道 防渗处理的基础上,杜绝“跑、冒、滴、漏”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对周围地下水水 质影响较小。四、噪声评价等级该项目处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2类 区域,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值变化不大,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因此确定建设项目噪声影响评价确定为 二级评价。五、风险评价等级根据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判定风险评价等级。表1.5-6 评价工作级别划分剧毒危险性 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 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 质爆炸危险性物 质重大危险源-二-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表1.5-7 环境风险评价判定表污染物危险特性贮存量(t)临界值(t)是否重大危险 源评价等级液化石油气易燃气体0.0550否二级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该项目储存场所未构成重大危 险源。根据判定结果,环境风险评价定为二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情况见表1.5-8。1-13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一章总论表1.5-8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一览表项目判据评价 等级境气 环空项目所在地地形简单地形(平原)三级占标率9.645%区域空气环境敏感程度非敏感区地表水建设项目污水产生量302.24m3/d影响 分析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简单受纳水体类型V类水体,塔坡沟、沙河沟都属于 小型河流地下水地下水源采用浅层地下水三级污水排放量小废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非敏感区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中等建设项目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小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 域范围小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大小小噪声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 PM25 日均浓度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特征污染物采用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于2016年7月25日一7月26日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点中H2s的最高浓度为0.002mg/m3,NH3的最高浓度为O.OSmg/n?,分别占工 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H2S:2-8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 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0.01mg/m NH3:0.20mg/m3)的 20%、40%o二、地表水地表水采用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于2016年7月25日一一7月26日对项目的监测数 据,监测结果显示:1#断面除了总氮超标,其他监测项目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总氮超标倍数为0.245。2#断面监测项目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 要求。3#断面除了总氮、总磷超标,其他监测项目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总氮超标倍数为1.060、总磷超标倍数为0.525。4#断面除了总氮超标,其他监测项目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总氮超标倍数为1.325。从监测项目的等标指数来看,说明评价区域内水体主要受到有机污染,虽然超出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的要求,但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关于确 保实现2012年底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水质改善目标的通知(鲁环办函2011200号文)(COD:45mg/L、NH3-N:4.5mg/L)的要求。三、地下水在所有监测项目中,1#、2#、3#监测点溶解性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和氟 化物,这4项指标存在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294倍、0.880倍、1.752倍、0.568 倍和0.410倍,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HI类标 准要求,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和溶解性总固体超标主要和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有关,说明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四、声环境项目所有点位监测数据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 厂址噪声环境现状较好。该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2-9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三章工程分析第三章工程分析第一节工程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武城县众乐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武城县李家户镇代庄村东北550米,原武城县良种棉加工厂院内。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35.9亩,为租赁土地。建设规模:主要新建一处建筑面积2038m2的标准化生猪屠宰车间;改建建 筑面积为H93.95m2的旧厂房和旧办公楼,改建的旧厂房和新建的屠宰车间用于 屠宰加工(原有的旧厂房为武城县良种棉加工厂的车间,现闲置状态,因不符合 屠宰场屠宰车间的建设要求,故按照屠宰车间的要求改建),项目建成后,每年 可以屠宰生猪20万头(每班屠宰600头生猪)。建设进度: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建设,因原武城县良种棉加工厂有旧厂 房,在此基础上改建。二、项目组成情况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该项目组成情况见表3.1-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1-2;项目产品 方案见表3.1-3。3-1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三章工程分析表3.L1该项目组成情况表工程内容 主要车间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宰杀车间屠宰分割生产线2条。其中1条剥皮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00头/d,另外1条刨毛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00头/d。建筑面积3231.95m2冷库速冻库1间,排酸库2间采用氟利昂R22制冷。公辅工程办公室1层,石专混结构,建筑面积500m2 o供热烫毛工序需要用到60的热水,由厂内一个 电加热的烫毛池提供。供电用电量为120万kWh/a由武城县李家户镇供 电管网提供。供水年用水量为124674m3/a由武城县李家户镇供 水管网提供。环保工程废水屠宰车间生产工序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后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排入厂区北侧的排污沟,然后汇入塔坡沟,最终汇入沙河沟。项目 总废水量为302.24m3/d恶臭对生猪待宰圈,及时冲洗待宰圈和地面、喷洒抑味道剂,经生物过 滤器除臭后无组织排放等措施。屠宰车间及时清理粪便等、屠宰车间和待宰圈地面设计一定坡度,并设排水沟、及时冲洗车间地面。对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的处理单元密闭处理,经生物过滤器除臭 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猪粪暂存场所产生的废气经生物过滤器除臭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 放。固废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噪声建筑隔音、通风消声器或加减震垫等表3.L2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指标备注1生产规模生猪万头/年202项目总投资万元10004占地面积亩35.95项目定员人356全年生产天数天330(8h/d)7项目年用电量万千瓦时1208项目年用水量m362927.79主要原材料需求量生猪万头2080kg/头10产品销售收入万元/年4000011总成本万元/年3200012年平均利润总额万元80003-2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第三章工程分析表3.L3产品方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量备注1生猪肉H04万公2副产品224万公斤猪皮、猪下水(心、肝、肠)、猪蹄、猪血等3固废272万公斤废弃内脏、肠溶物、血渍、油脂、不合格胴体备注:100kg的生猪出70kg生猪肉、13kg副产品和17kg固废(刨毛通道);100kg的生猪出68kg生猪肉、15kg副产品和17kg固废(剥皮通道)。三、项目提出的背景及产业政策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25号)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 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 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 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 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 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 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 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为促进德州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落实,提高生猪肉品安全质量,主管部门多 次组织专题督查组先后赴市内各生猪屠宰点,采取突击检查、现场查看、召开座 谈会等方式,对生猪屠宰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中特别指出:通过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屠宰厂(场)的卫生环境,提高管 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规范屠宰环节的管理要求,保证肉类食品出厂的质量安全。近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