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梯安装过程检验原始记录卡
使用单位:
报告编号:
检验日期:
设 备 号:
填 写 须 知
1、原始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字、符号的表达应正确、完整。
2、需要以文字、数据和计量单位、符号等来描述现场检验情况的栏目有:
2.1 电梯性能参数表;
2.2 检验记录卡中的“检验记录”和“检验结果”;
2.3 检验结论;
2.4 附录中各种记录及其数据计算、处理过程。
3、在检验结果中的“[ ]”内应统一用以下四种符号表示记录内容:
“○”—表示该项记录内容为“符合要求”或“合格”;
“×”—表示该项记录内容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
“—”—表示该项记录内容为“无此项”;
“△”—表示该项记录内容,本台电梯为“无法监测”。
4、凡是检验记录中“检验结果”以“×”或“△”符号表示的,必须在原始记录的“检验记录”栏中详细描述其内容。
5、“检验记录”栏中有实测数据的必须填写数据,遇有多个数据时,应填写(最大或最小)的实测临界值;无此项的也应填写“—”;若遇“检验结果” 为不合格时,在该项的“检验记录”栏内除填写实测的数据外,并填有[×], “检验结果”栏暂空着,检验员务必进行跟踪整改;等整改后,再在“检验记录”栏内应重填为整改后的复测数据,并注明日期。最迟于竣工报验前,再在“检验结果”栏内作出[O]或[×]的检验结论;
6、各项记录内容出现错误时应划改,不得涂擦,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内容写
在其旁边,在正确内容附近加盖署名更改章。且每张记录卡上最多只允许划改三处;
7、检验员、检验项目负责人签署应齐全。
注:﹡项为重要项,其他为一般项。凡﹡项有1项不合格的电梯不报验;一般项最多允许有3项未达标(或无法整改,或竣工验收后整改,以整改通知单和书面函件为据)仍可报验。
2
电梯型号规格及主要参数
用户单位
安装地点
制造厂家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梯名称
用户设备编号
合 同 号
产品出厂编号
规格型号
层 站
层 站
额定速度
m/s
额定载重量
曳引绳数
根
曳引绳直径
mm
曳引轮节径
mm
曳 引 比
速 比
转 速
r/min
曳引机型号
曳引机编号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编号
制动器型号
制动器编号
额定电流
电机功率
KW
控制屏型号
控制屏编号
开门方向
开门方式
门锁型号
控制方式
限速器型号
限速器绳径
mm
限速器动作速度
m/s
限速器编号
安全钳型号
安全钳编号
缓冲器型号
缓冲器编号
门机型号
对重块数量
块
停电救援装置型号
停电救援装置编号
轿厢尺寸
出入口尺寸
提升高度
m
顶层高度
mm
底坑深度
轿厢高度
mm
轿厢轨距
mm
对重轨距
mm
技术资料检验记录卡 №:01
检验项目内容及要求
检验记录
检验结果
制造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1】装箱单;
【1.2】*产品出厂合格证;
【1.3】*机房井道布置图;
【1.4】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表和
电梯功能表);
【1.5】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
说明;
【1.6】电气敷设图;
【1.7】部件安装图;
【1.8】安装说明书;
【1.9】*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
及缓冲器等有效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
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还需有调试证书副本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安装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10】施工记录与自检报告;
【1.11】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1.12】由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
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1.13】*开工告知书;
【1.14】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1.15】安装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1.16】购梯及安装合同;
1.10 [ ]
1.11 [ ]
1.12 [ ]
1.13 [ ]
1.14 [ ]
1.15 [ ]
1.16 [ ]
检验结论:
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无“开工告知书”者,开出“整改通知单”,限3天内补齐。否则停工、退场。
井道(土建)检验记录卡 №:02-1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记录
检验结果
【2.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L>11000mm时,其层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用的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条款);
L= mm
安全门[ ]
电气安全装置 [ ]
2.1 [ ]
【2.2】在同一井道内,两相邻轿厢间的水平距离A不大于750mm,且大于等于300mm时,可使用轿厢安全门;
水平距离
A= mm
2.2 [ ]
【2.3】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而在井道内当上述门锁闭时,不用钥匙也能开启;
2.3 [ ]
【2.4】井道改造应有电梯安装单位出示的有效图纸;
2.4 [ ]
【2.5】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备、管道、电缆等;
2.5 [ ]
【2.6】井道应有良好的防渗、漏水保护;
2.6 [ ]
【2.7】电梯井道应完全封闭,不应留有与电梯无关的孔洞;
2.7 [ ]
【2.8】*电梯安装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00mm、强度足够的安全防护圈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防护栏高度:
h= mm
2.8 [ ]
【2.9】井道内的电缆应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开关、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2.9 [ ]
【2.10】井道里的随行电缆不应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槽、线管发生卡阻。固定应牢靠,接头处应有二次保护;
2.10 [ ]
【2.11】*脚手架的材料、结构及尺寸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安全、牢固、可靠,且应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详见LAJL7.5.1—22“电梯安装工程脚手架搭设检验表”);
2.11 [ ]
【2.12】多台电梯共用的井道,应设置有底部隔障。隔障高度 H≥2500mm,隔障底部距地面h<300mm;
隔障高度:
H= mm
h= mm
2.12 [ ]
5
4
井道(土建)检验记录卡 №:02-2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记录
检验结果
【2.13】多台电梯共用的井道,当电梯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300mm时,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高度,且宽度符合要求;
水平距离为: mm
2.13 [ ]
【2.14】电梯顶层高度H应满足图纸要求。图纸设计为:H= mm;
顶层高度:
H= mm
2.14 [ ]
【2.15】封闭井道内应设置固定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位置500m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井道中间每隔7000mm设一盏灯,并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个控制开关;
2.15 [ ]
【2.16】*井道顶部空间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6.1】导轨应提供
(L1)≥0.1+0.035V2 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2.16.2】轿顶可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相应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自由垂直距离应满足
(L2)≥1.0+0.035V2 m;
【2.16.3】井道顶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应满足
(L3)≥0.3+0.035V2 m;
【2.16.4】井道顶最低部件与轿顶部件最高点的间距应满足
(L4)≥0.1+0.035V2 m;
【2.16.5】轿顶上方应有一个
E≥500mm×600mm×800mm的空间;
L1= mm 2.16.1[ ]
L2= mm 2.16.2[ ]
L3= mm 2.16.3[ ]
L4= mm 2.16.4[ ]
E= mm× mm× mm
2.16[ ]
检验结论:
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机房检验记录卡 №:03-1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3.1】当机房内有两个以上高度差大于500mm的工作平台时,应设置台阶,并应设置高度h1不小于900mm的安全防护栏杆。供人员活动空间和工作台面以上的净高h2不应小于1800mm;
h1= mm
h2= mm
3.1 [ ]
【3.2】机房应为电梯专用。机房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备、管道、电缆等;
3.2 [ ]
【3 【3.3】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漏水保护,不得有积水;
3.3 [ ]
【3.4】机房应通风良好;
3.4 [ ]
【3.5】机房门窗应能防风雨;
3.5 [ ]
【3.6】机房门应有锁;
3.6 [ ]
【3.7】机房门应向外开且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
3.7[ ]
【3.8】机房应有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照明和电源插座;
3.8[ ]
【3.9】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通畅,且应有永久性照明;
3.9 [ ]
【3.10】通向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如果采用梯子,则应保证安全可靠;
3.10 [ ]
【3.11】对v≤2.5m/s的电梯,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δ均应为20~40mm;
对v>2.5m/s的电梯,运行中的钢丝绳与楼板不应有摩擦的可能;
δ= mm;
3.11 [ ]
【3.12】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有高50mm以上的台阶;
h= mm;
3.12 [ ]
【3.13】控制柜(屏)的安装应满足:
【3.13.1】前面和需要检查、修理等人员操作的部件前面应提供一个不小于600mm×500mm的空间;
【3.13.2】电梯控制柜(屏)应牢固固定,且底板离地应为50~100mm;
【3.13.3】控制柜(屏)的正面及维修作业的柜门到门、窗户、墙的距离:a≥600mm;
到其它机械设备的距离:
b≥500mm;
空间为: m m× m m;
H= mm
a= mm
b= mm
3.13[ ]
【3.14】控制柜(屏)内按设计要求应留有备用线,备用线的长度应符合电梯厂家的工艺要求;
3.14[ ]
机房检验记录卡 №:03-2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3.15】*在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
3.15 [ ]
【3.16】电梯主电源开关的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
3.16 [ ]
【3.17】*电梯的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a.轿厢照明和通风的电路;b.机房和滑轮间的照明电路;c.机房内电源插座的电路;d.轿顶与底坑电源插座的电路;e.电梯井道的照明电路:f.报警装置的电路;
3.17 [ ]
【3.18】接地型式应根据供电系统采用TN-S或TN-C-S系统而定;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保护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线;
3.18 [ ]
【3.19】*供电系统接地线的对地冲击电阻值R≤4Ω,其截面积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R= Ω
3.19[ ]
【3.20】*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应良好,且之间的电阻值不大于0.5Ω。在TN供电系统中,严禁电气设备外壳单独接地;
3.20 [ ]
【3.21】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工作无异常;
3.21 [ ]
【3.22】*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对变频变压控制的电梯,错相保护应具有等效保护功能;
3.22 [ ]
【3.23】电梯轿厢可利用随行电缆的钢芯或芯线作保护线,采用电缆芯线作保护线时不得少于2根;
3.23 [ ]
【3.24】*电气配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0.5MΩ;照明电路和其他电路不小于0.25 MΩ;
动力线:R= MΩ
照明线:R= MΩ
3.24 [ ]
7
机房检验记录卡 №:03-3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3.25】电路敷设应平整牢固,并应满足“线槽内,动力线和控制线应分隔敷设”、“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线槽净面积的60%”等安装工艺的要求;采用线管敷设时,“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线管净面积的40%”;
3.25 [ ]
【3.26】*限速器的标牌应标明限速器电气开关的工作速度、动作速度、制造单位等内容;
3.26 [ ]
【3.27】限速器的选用应与电梯运行速度相匹配,应符合GB7588-2003第9.9.1条款的要求;
3.27 [ ]
【3.28】*限速器的调节部位应有封记,封记不应有移动的痕迹;
3.28 [ ]
【3.29】*限速器应有可停止轿厢上、下两个方向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电气开关。该开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该开关最迟应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同时动作,使电梯制停;
3.29 [ ]
【3.30】*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电梯和封记移动或动作出现异常的限速器应由专业、有资质的检验 机构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其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3.30 [ ]
【3.31】*应有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可采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进行紧急救援操作、慢速移动轿厢,放客;
3.31 [ ]
【3.32】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的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
3.32 [ ]
【3.33】松闸板手应漆成红色,盘车轮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盘车处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3.33 [ ]
检验结论:
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底坑检验记录卡 №:04-1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4.1】通向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
4.1 [ ]
【4.2】通向底坑的通道如采用梯子,应保证安全可靠;且不妨碍轿厢的正常运行;
4.2 [ ]
【4.3】底坑深度H≥1600mm时,应设梯子,且梯子应不妨碍电样正常运行;
4.3 [ ]
【4.4】底坑应有良好的防渗、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污水和杂物,不得有积水;
4.4 [ ]
【4.5】消防电梯底坑应有集水坑、排水孔;
4.5 [ ]
【4.6】底坑深度应满足电梯安全运行要求;图纸要求:H= mm;
H= mm
4.6 [ ]
【4.7】*当底坑底面下方存在有“人能到达的空间”,且对重上未装设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4.7 [ ]
【4.8】*底坑内至少应设有一个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且工作有效;
4.8 [ ]
【4.9】底坑内应设有220V,或36V的电源插座,且工作可靠有效;
4.9 [ ]
【4.10】*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
【4.10.1】轿底应有一个能放入E≥500mm×600mm×1000mm矩形体的空间;
【4.10.2】底坑底与轿厢最低部分之间的净空距离H≥500mm(【4.10.3】除外);
【4.10.3】底坑底与导靴、安全钳、护脚板等部件之间的净空距离:h≥100mm;
E= mm× mm× mm
H= mm
h= mm
4.10 [ ]
【4.11】*蓄能型缓冲器仅适用于速度
V≤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适用于任何速度的电梯。缓冲器固定应可靠。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Δ:
耗能型缓冲器 150~400mm;
蓄能型缓冲器 200~350mm;
耗能型缓冲器 [ ]
蓄能型缓冲器 [ ]
注:“选定项目在[ ]内打O”
Δ轿厢= mm
Δ对重= mm
4.11 [ ]
底坑检验记录卡 №:04-2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4.12】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
Δh≤20mm;
Δh= mm
4.12 [ ]
【4.13】底坑内,在同一基础上的缓冲器顶部与轿底对应距离的偏差:
ΔL≤2mm;
ΔL= mm
4.13 [ ]
【4.14】底坑内,对重侧应设防护栅栏,其高度要求:H≥2500mm;
H= mm
4.14 [ ]
【4.15】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张紧装置应设检查限速器绳松弛和断裂的电气装置,且可靠、有效。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4.15 [ ]
【4.16】液压缓冲器安装应垂直,充液量正确,柱塞无锈蚀。其垂直度偏差应满足:
Δa≤5/1000;
Δa= /1000
4.16 [ ]
【4.17】*液压缓冲器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在未恢复到正常位置之前,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开关;
4.17 [ ]
【4.18】*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试验,复位时间应不大于120秒。
复位时间:
T= 秒
4.18 [ ]
检验结论:
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16
样板放线检验记录卡 №:05
e
g
对重导轨顶面的距离: k
WG= mm
轿厢导轨顶面的距离:
BG= mm d n c
门开度: mm
a m b
样线实测数据表
测值
项目
首层
(mm)
顶层
(mm)
测值
项目
首层
(mm)
顶层
(mm)
净开门线距ab
对角线距de
轿厢导轨距离
的样线距dc
对角线距cg
对角线距ac
对重导轨距离
的样线距ge
对角线距bd
中心线距kn
中心线距mn
样 板 放 线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记录
检验结果
【1】样板托架、样板的材料、尺寸应符合安装图纸的要求,并牢固定位且:
【1.1】 上样板架距机房地板Hu≤1000mm;
【1.2】 下样板架距底坑地面Hd=800~1000mm;
【2】轿厢导轨、对重导轨、净开门距、轿厢中心线等放线应符合安装工艺图的要求。
Hu= mm
Hd= mm
1 [ ]
1.1 [ ]
1.2 [ ]
2 [ ]
检验结论:
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必要时,检验员应按井道实际的布置放样情况,另行画图监测;
2.导轨支架的放样线不必监测,只监测安装导轨时的放样线尺寸;
3.注意控制门开度、门坎和门楣的放样线尺寸。 导轨安装检验记录卡 №:06-1
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6.1】*导轨支架固定牢固,不得用膨胀螺栓在砖墙上固定;
6.1 [ ]
【6.2】导轨支架在井道墙上的固定方法应符合图纸的要求。预埋地脚螺栓的根部应分叉且深度L≥120mm;或埋深长度符合电梯制造厂的工艺文件要求;
L= mm
6.2[ ]
【6.3】预埋件应采用钢板厚度S≥10mm,且应牢固地预焊在Φ≥12mm,长度t≥120mm的钢筋上;支架应双边连续满焊在预埋件的钢板上;
S= mm
t= mm
Φ= mm
6.3[ ]
【6.4】用膨胀螺栓固定在钢筋混凝土井道墙或圈梁上时:螺栓直径应大于或等于
M 12,埋深长度符合电梯制造厂的工艺文件要求。膨胀螺栓应垂直于墙面,且固定应牢固可靠;
M
6.4[ ]
【6.5】导轨支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图纸的要求或按电梯制造厂的工艺文件要求。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S≤2500mm,若S>2500mm时应提供导轨的弯曲强度计算书;
S= mm
6.5[ ]
【6.6】最高一层支架距井道顶部楼板的距离h上应符合电梯安装工艺文件规定。无特殊规定时按h上≤ 500mm.; 最低一层支架距底坑坑面的距离h下也应符合电梯安装工艺文件的规定;
h上= mm
h下= mm
6.6[ ]
【6.7】导轨必须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支架上,螺栓应自锁或用弹簧垫圈紧固;
6.7[ ]
【6.8】*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轿厢导轨△BG≤0~2mm;
对重导轨△WG≤0~3mm;
△BG= mm
△WG= mm
6.8[ ]
【6.9】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其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 a≤0.5mm;
a = mm
6.9[ ]
【6.10】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其接头处的局部缝隙b≤1.0mm;
b= mm
6.10[ ]
【6.11】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其工作面接头处的台阶:e≤0.05mm;
e= mm
6.11[ ]
【6.12】不设安全钳的导轨,其工作面接头处的台阶f≤0.15mm;
f= mm
6.12[ ]
【6.13】*导轨的安装应保证轿厢与对重架之间的最小距离t≥50mm;
t= mm
6.13[ ]
导轨安装检验记录卡 №:06-2
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6.14】导轨工作面的铅垂度应满足:
【6.14.1】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工作面(包括侧面和顶面)对安装基准线的相对最大偏差为:每5000mm, Δ1≤0.6mm;
【6.14.2】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的工作面(包括侧面和顶面)对安装基准线的相对最大偏差为:每5000mm,
Δ2≤1.0mm;
【6.14.3】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工作面(包括侧面和顶面)对每5000mm铅垂线的相对最大偏差为:Δ3≤1.2mm;
【6.14.4】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对每5000mm铅垂线的相对最大偏差为:
Δ4≤2.0mm;
Δ1= mm
Δ2= mm
Δ3= mm
Δ4= mm
6.14[ ]
【6.15】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其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6.15[ ]
【6.16】*导轨的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保护开关。其位置应符合电梯制造厂家的规定。若无特殊规定,则应满足:自
端站平层位置到极限保护开关动作点的移动距离为:Δa=100~200mm;且应保证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
并在缓冲器被压缩的过程中,始终保持
其动作状态;
Δa= mm
6.16[ ]
【6.17】当装设有限位保护开关时,其位置应符合电梯制造厂家的规定。若无特殊规定,则应满足:动作点到极限保护开关动作点的移动距离为:
Δb=0~100mm;
Δb= mm
6.17[ ]
检验结论:
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导轨垂直度检验记录卡 №:06-3
□ WG □ 对重导轨轨距:WG= mm
BG
□ (轨面) □ 轿厢导轨轨距:BG= mm
侧轨面
检测状态:
左 右 (选中者在[ ]中打“O”)
基准垂线 [ ]
每5 m铅垂线 [ ]
激光测轨仪 [ ]
轿 厢 导 轨
对 重 导 轨
测值
层/档
轿厢轨距
BG mm
轨面垂直偏差
侧轨面垂直偏差
对重轨距
WG mm
轨面垂直偏差
侧轨面垂直偏差
左mm
右mm
左mm
右mm
左mm
右mm
左mm
右mm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导轨垂直度检验记录卡 №:06-4
测值
层/档
轿厢轨距
BG mm
轨面垂直偏差
侧轨面垂直偏差
对重轨距
WG mm
轨面垂直偏差
侧轨面垂直偏差
左mm
右mm
左mm
右mm
左mm
右mm
左mm
右mm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检验结论:
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曳引装置安装检验记录卡 №:07-1
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
检 验 记 录
检验结果
【7.1】*工字钢横梁和工字钢承重梁的中心线位置,及限速器钢丝绳中心线位置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并在机房的地面上标出。且曳引机承重梁应支承在钢筋混凝土过梁或金属过梁上;
7.1 [ ]
【7.2】按图纸要求,若曳引机机座与承重梁之间不设防震橡胶垫时,则承重梁与过梁之间应设减震橡胶垫,且承重梁端部应为自由端;
7.2 [-]
【7.3】安装后承重梁上平面水平度a≤2/1000;承重梁上平面相互高度差b≤2mm;相互间的平行度c≤6mm/全长;且若使用三根承重梁时,中间梁的上平面不得高于左、右梁;
a= /1000
b= mm
c= mm
7.3 [ ]
【7.4】*曳引机承重梁如需埋入主墙内,其埋入端的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 mm
7.4 [ ]
【7.5】设有减振装置的曳引机座,应设有防止曳引机移位且又不妨碍减震作用的止挡装置;
7.5 [ ]
【7.6】曳引轮的前后水平偏差△1≤2mm;上下垂直偏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7.6.1】在空载的情况下:
曳引轮垂直偏差△2≤2mm;
导向轮垂直偏差△3≤2mm;
【7.6.2】在满载的情况下:
曳引轮垂直偏差△4≤2mm;
导向轮垂直偏差△5≤2mm;
【7.6.3】曳引轮与导向轮之间的平行度偏差
a≤2/1000;
△1= mm
△2= mm
△3= mm
△4= mm
△5= mm
a= /1000
7.6[ ]
【7.7】曳引机组旋转部件的上方到机房楼板下方最低点的净空高度h≥300mm;
h= mm
7.7 [ ]
【7.8】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齐全,油位显示清晰,且旋转部位无漏油,无异常响声;
7.8 [ ]
【7.9】曳引机应安装牢固,可靠接地,且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要求。采用金属软管敷设电路时,其固定间距不大于1000mm,端头固定间距大于100mm,管口应有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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