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玻璃钢渔船船体密性试验方法.docx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965346 上传时间:2024-04-0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24.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玻璃钢渔船船体密性试验方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玻璃钢渔船船体密性试验方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玻璃钢渔船船体密性试验方法SC/T8125-2003 2004-03-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等合成树脂为基体材料,以手糊成型的玻璃钢渔船船体的密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玻璃钢渔船的密性试验。2. 试验条件2.1 密性试验应在船体完工或试验部位成型,其表面的巴可儿(barcol)硬度值达到40以上方可进行。2.2 密性试验应在常温下进行,若环境温度低于0时,则采取防冻措施。2.3 密性试验前,位于试验部位密性构件上的放泄塞、人孔座板、各类座架、管子与电缆支架、管系通舱件、阀座等应安装完整,且验收合格。试验部位应清洁,不得涂敷油漆、水泥或其他影响

2、试验的涂敷料3. 试验要求3.1 冲水试验3.1.1 下列部位应作冲水试验:a)高于灌水高度部分的船体外板。b) 水密舱壁,水密平台及轴遂c) 舱壁水密门(安装后)d) 风雨密门,其他风雨密关闭设备(如舷窗等)e) 各层甲板、舱壁、上层建筑端壁及第一层甲板室围壁、舱口围版和舱口盖等。3.1.2 冲水试验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3.2 灌水试验3.2.1 表1中所列部位应进行灌水试验。试验时应将水灌至表中规定的高度。4h后,在该水柱高度下,有关船体结构和四周角隅不应有变形和渗漏现象。表1序号试验部位试验压头要求1首尾尖舱,双层底舱做液舱时至空气管顶,做空舱时至最大吃水水线2单层底船的底部至中内龙骨面

3、板3深油水舱、燃油舱至舱顶以上2.5米或溢流管顶高度,取大者。4空隔舱至舱顶以上2.5米或0.5倍型深,取小者。5泵舱至最大吃水线高度6海底阀箱无吹洗设备至舱壁甲板以上1 m高度有吹洗设备至舱壁甲板以上2.5 m高度7厨房、洗衣室、浴室、厕所、蓄电池室等围壁下沿至门槛3.2.2 对于船长小于10m 的船舶,当内部没有水密舱壁时,可利用舷外水压力代替灌水试验,对船长大于10 m的船舶,经有关部门同意,也可利用舷外水压力代替灌水试验。3.3 气压试验3.3.1 3.2.1所要求的灌水试验可以用气压试验代替。3.3.2 对全部液舱均采用气压试验的船舶,在气压试验完成后,至少应对每种结构形式的液舱中的

4、一个做灌水试验。3.3.3 若经灌水试验发现气压试验未能检查出的薄弱环节、严重缺陷或渗漏情况,则应对其他液舱进行灌水试验。4. 试验方法 4.1 冲水试验4.1.1 实验前,在被检查部位限界面的一侧及四周角隅涂刷白垩粉水溶液或加有色剂的白垩粉水溶液,干燥后形成均匀的白垩粉涂层,添加色剂的颜色宜与被试验部位的表面颜色有明显的色差。4.1.2 用水喷射被检查部位限界面的一侧及四周角隅,同时检查有无渗漏。4.1.3 试验用喷嘴内径不得小于12.5 mm ,试验时水柱高度不得小于10 m ,喷嘴距被试验部位距离不应大于1.5 m,水柱移动速度不大于0.1 m/s。4.2 灌水试验4.2.1 试验前,被

5、检查部位应符合3.1要求。4.2.2 灌水至规定高度,4h后,在保持该水柱高度下检查有无渗漏或变形现象。4.2.3 试验时环境温度在0 以下时,可用不冻结的溶剂(如盐溶液、酒精等)配制试验用液体。4.2.4 为便于检查,相邻舱室不得同时进行灌水试验。4.2.5 试验时应适当增加墩木或支撑,以预防船体变形或倾倒。4.3 气压试验4.3.1 在被试验的舱、柜结构强度许可的条件下做气压试验。4.3.2 试验用压力表的量程应与试验压力相对应,精确度应达到0.001Mpa.4.3.3 气压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0.02-0.03 Mpa,试验时应充气到0.02 Mpa,保持该压力4h,检查压力无明显下降后,再将舱内气压降至0.014 Mpa进行渗漏检查。检查时在被试舱、柜围壁及四周角隅涂刷或喷涂肥皂水溶液或其他有效试剂以观察渗漏情况。涂刷或喷涂检查应有序进行,避免遗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航海/船舶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