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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公司融资问题研究
第一章 中小公司融资现状
一、融资渠道狭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的融资一般是通过两个渠道完毕的。一是间接融资,即重要通过银行贷款;二是直接融资,即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公司股票上市等形式。我国中小公司的融资方式重要是以从传统的融资机构贷款为主,贷款来源相对过于集中,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在融资渠道上,中小公司比大公司更多的依赖于內源融资,由于公司管理水平较低,自我积蓄意识较为薄弱,缺少长期经营思想,导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中小公司融资结构中內源融资比重较低。
二、融资成本高
(一)获得信贷支持少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因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因素成为了制约中小公司融资的重要因素,由于过高成本致使银行不愿对中小公司放贷,中小公司难以从银行处取得贷款及资金的支持。
(二)流动负债所占比例较大
融资成本过高还体现在流动负债所占比例大,而长期负债则占很少的部分。这不仅使得公司债务压力加大还使得公司资金难以聚拢,影响公司的决策及运作。由于银行一般只会为中小公司提供短期贷款,而由于各种因素一般不会提供长期贷款,所以中小公司融资问题在银行方面难以实现,无法真正满足公司所需的资金规定。
(三)贷款成本过高
对于公司来说,过高的贷款成本是制约公司融资的重要因素之一。就贷款条件来说,大多数公司贷款利率在5%~8%之间,贷款期限在6~12个月,总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并且贷款期限过短,贷款额相对较低,贷款成本偏高,不利于中小公司发展回报期长、收益高的项目,中小公司始终在金融体系所受的歧视,无法真正的施展拳脚。
三、融资意识薄弱
(一)过度依赖非正规金融机构及金融渠道
公司的融资时效性规定迫使中小公司求助于手续简便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虽然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但它们能更好地适应中小公司经营灵活性规定。同时,中小公司因资信等级低,缺少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因素,难以得到银行资金支持。过度依赖于非正规渠道资金,是公司融资意识薄弱的想象,虽能抵公司一时之需,但不是长期之策,往往对公司融资导致负面影响,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缺少自有资金
我国非公有制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公司发展重要依靠自身积累、内源融资,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据国际金融公司研究资料,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所占我国私营公司资金来源比例较大,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所占比例相对较低。
四、公司融资能力低
(一)从银行贷款难度大
由于中小公司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条件且贷款风险较大,以及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等,再加上基层银行发放贷款的权限相对有限,致使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直接融资规模小
目前,我国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债券的发放每年都是由政府决定,并且都是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重点原材料与城市公共设施项目,以促进产业的调整。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中小公司进入债券市场融资,导致中小公司融资困难,无法进行正常公司决策,不利于中小公司的发展。
(三)缺少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银行与公司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使银行贷款面临着公司逃债的道德风险,银行获得公司信息状况的难易限度和掌握的多少就成为选择贷款对象的一个标准。中小公司不仅权益资金的来源极为有限,并且很难获得长期债务的支持。流动负债所占比例较大,而长期负债则占很少的部分。重要由于银行即使是为中小公司提供贷款,也只是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
第二章 中小公司融资困境成因分析
一、中小公司普遍缺少核心竞争力
我国大部分中小公司从事的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不高,建立时间短,管理方式落后,经营理念缺少等,导致公司缺少发展后劲,不具有健康成长潜力,所以公司很难实现直接融资。
二、中小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
据调查,我国50%以上的中小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公司管理较为混乱。同时,部分公司为应付监督部门的检查,常采用两套账或多套账等违法行为来应付,导致公司很难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银行也无法认清公司的真实面目,增长了银行贷款的风险。
三、中小公司融资成本高
中小公司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缺少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财务风险意识淡薄,公司始终在高风险区域运营。重要表现在过度负债和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公司相同资产反复用作抵押,或是为了融资不断投资新项目,这不仅加大了银行对公司的客观判断,也使得公司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不断增长,支付能力减弱,导致风险加大。
四、中小公司面临严重的信用危机
现如今,一些中小公司缺少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乐意守信还贷,信用风险偏高,银行不乐意放贷。公司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无法做大做强,就不能发明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银行发放的贷款少,获得的收益也就相应减少。这样就严重地损害了银企的互利关系,导致我国中小公司融资信用环境的恶化。
五、缺少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
从国家政策来看,国家信贷政策存在所有制歧视,政府对大公司的过度重视,使得银行借贷的重点及国家的优惠政策都集中在国有公司上。并且我国尚没有广泛建立一批为中小公司服务的信息征询机构,提供征询、教育、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服务。因此,以民营公司为主体的中小公司很难获得国家政策方面的支持和重视。
第三章 改善中小公司融资困境的对策
第一节 加强中小企自身建设,提高自身融资能力
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不做假账,建立完善财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可信度。积极配合银行工作,偿还银行贷款和应付账款,建立公司信用制度,提高公司信用水平。
二、创新贷款方式
中小公司要规范公司治理,增强自身素质,给金融机构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运用股权、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票据及其它动产进行质押或抵押贷款。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仿照当年政策性银行的设立,从宏观全局的角度设立中小公司政策性银行,由相关行业的专家及银行从业人员组成贷款审查小组,根据细分行业评估各贷款公司的风险水平,制定一套严格并有效的贷款审批体系。
三、强化间接融资
可以抓住有利时机完善中小公司板市场的各项制度,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逐步形成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联系的股票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公司运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加大对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加快建设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提供平台。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稳步发展中小公司集合债券,加快中小公司短期融资券试点工作。
第二节 完善金融体系管理,建立健全经营机制
一、建立健全银行贷款体系
完善银行贷款激励机制。尝试在现有的商业银行设立中小公司事业部,专门负责中小公司的融资。开展金融创新活动,通过抵押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和方法,建立间接融资风险分担体系。
二、建立畅通的中小公司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要积极服务公司攻坚克难,商业银行更应以积极为小微公司服务为重点,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特别是对优质中小公司,可以依托各基层商会、行业协会,深化行业内合作的模式,以打包形式探索发行公司集合债,既能分散总体风险,又有助于够提高发债成功率。另一方面要以搭建融资平台为导向,加快推动中小公司资金吸纳渠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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