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注: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全称)现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 建立、完善和贯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重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二、 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以上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 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贯彻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对的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六、切实加强对(注:根据公司特点列举、补充危险作业,如涉气、爆破、吊装、高空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辨认安全风险,有效贯彻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按规定向本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严格贯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平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严禁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八、组织制定并实行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本地安全监管部门。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认真履行承诺,依法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从业人员和公众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单位乐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承诺须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加盖本公司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网站、住所(经营场合)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非公司经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作公司(含外商投资合作公司)由全体合作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作人签字;个人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签字;各类公司分支机构由负责人签字。
三、公司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根据上述指引重新制定《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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