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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0268-2017 微型电动葫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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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T/ZZB 0268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 2 5 技术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4 7 检验规则 . 7 8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 8 9 服务承诺 . 9 T/ZZB 0268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八达机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凯勋机电有限公司、杭州豪盛机电工贸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国胜、林剑、朱东锋、杜左海、黄建民、林绍宣、叶海波、王建科、何新同、王乾成、薛孝胜、谢炳亮。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负责解释。 T/ZZB 02682017 1 微型电动葫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电动葫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服务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中使用的起重量小于1000 kg的微型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有爆炸性气体、可燃性粉尘、有毒气体、腐蚀性气体、核辐射环境下使用的电动葫芦,也不适用于无线控制的电动葫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

3、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972016 电气控制设备 GB/T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 分级 GB/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6974.1 起重机 术语 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6512008 单相异步电动

4、机试验方法 GB/T 10051.1 起重吊钩 第1部分:力学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118 一般用途钢丝绳 GB/T 29786 电子电气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JB/T 9008.12014 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 JB/T 9008.22015 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2部分:试验方法 IEC 62321 电子电气产品-测定六种限制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浓度(Electrotechnical products - Determination of le

5、vels of six regulated substances (lead, mercury, cadmium, hexavalent chromium,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3 术语与定义 GB/T 6974.1 和 JB/T 9008.1201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T/ZZB 02682017 2 微型电动葫芦 mini electric hoist 额定起重量小于1000 kg的电动葫芦。 4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4.1 设计 4.1.1 电动葫芦的设计应满足 G

6、B/T 3811、GB 6067.1 规定。 4.1.2 电动葫芦应具备操作舒适、起停安全、拆卸方便等方面的设计能力。 4.1.3 起升电动机为单相异步电动机时应采用“双值电容”结构的节能设计。 4.2 材料 产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内外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的供应商应提供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4.3 制造及工艺 4.3.1 应采用自动化焊接、钻攻一体化加工、定子自动绕嵌等先进生产工艺。 4.3.2 应采用柔性装配流水线,针对不同生产需求进行生产控制。 4.3.3 产品应采用无铅静电喷塑、无六价铬电镀和无铅生产流程控制。 4.4 检测能力 应具备铅、汞、镉、铬等重金属项目的检测能力,应配置材料

7、试验机、电机性能测试系统、电动葫芦耐久测试台等检测设备,具备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5 技术要求 5.1 性能 5.1.1 电动葫芦应符合 JB/T 9008.12014 中 5.3.2、5.3.3、5.3.4 的要求。 5.1.2 当吊钩下降、钢丝绳没有其他外力作用时,钢丝绳应能自由地从卷筒排出。当吊钩升降到极限位置时,限位器应动作可靠。 5.1.3 电动葫芦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 1.5 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各受力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5.1.4 电动葫芦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 1.25 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能起升、下降及制动。试

8、验后其要求同 5.1.3 的规定。 5.1.5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波动10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应能正常工作。 5.1.6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不应大于 v/150(v 为额定载荷下 1 min 稳定起升的距离),且不应大于 100 mm。 5.1.7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0。 5.2 安全、卫生 5.2.1 安全防护 5.2.1.1 电动葫芦应设置上升和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采用常闭式开关,并具有强制脱开功能,且能保证当吊钩起升和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动力电源,此时反方向的动作应可以进行。 T/ZZB 02682017 3 5.2.1.2 电动葫芦按钮装置的按钮动作应

9、灵活、可靠,按钮的操作方向应与电动葫芦动作方向一致。按钮装置的进线口应有保护电缆的橡胶套和压紧电缆线的措施。 按钮控制电动机正反转的接触器或开关应有联锁功能,宜配机械联锁装置,必要时机械联锁也可加在按钮上。 5.2.1.3 电动葫芦的按钮装置上应设有紧急停止开关,当有紧急情况时,应能切断动力电源。紧急停止开关面板应为红色,并且不能自动复位。 5.2.1.4 当吊钩下降到最低极限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剩余安全圈(固定绳尾的圈数除外)至少应保持 2 圈。绳端固定装置应在承受 2.5 倍钢丝绳最大工作静拉力时不发生导致松动的变形。 5.2.1.5 在吊钩组醒目处应标示额定起重量,并设置钩口闭锁装置

10、。吊钩的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 10051.1 中的规定。 5.2.1.6 电动葫芦应设置常闭式工作制动器,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应不低于 1.5 倍。 5.2.1.7 电动葫芦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M。 5.2.1.8 电动葫芦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应大于 0.1。 5.2.2 卫生 5.2.2.1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的 A 计权声压级不应超过 75dB(A)。 5.2.2.2 产品材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有害成分 限制浓度 mg/kg 镉(Cd) 100 铅(Pb) 1000 汞(Hg) 800 六价铬(Cr6+) 800 多溴联苯(P

11、BBs) 800 多溴二苯醚(PBDEs) 800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800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酯(DEHP) 80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800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800 注:以下物质豁免: a) 加工用的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及镀锌钢材中的铅含量不应该超过 0.35; b) 铝合金中铅含量不应超过 0.4; c) 铜合金中的铅含量不应超过 4; d) 电气连接的触点中镉及镉的化合物。 5.3 涂装和外观 5.3.1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应进行表面处理并涂装,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不涂装的外露面应采取防锈措施。 5.3.2 固定架、电机外壳等表面涂漆时,油漆干燥

12、后的涂层厚度不应少于 50 m。 5.3.3 表面涂漆时,涂层的漆膜附着力不应低于 GB/T 9286 中规定的 1 级质量要求。 5.4 起升机构寿命 T/ZZB 02682017 4 5.4.1 起升机构的工作级别应达到 M1 级或以上,起升机构按 JB/T 9008.22015 中 4.17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寿命试验。 5.4.2 在试验载荷为额定负载时,寿命应能达到 120 小时的总使用时间。试验后,起升机构应仍处于可用状态,不应产生明显的可识别的破损。 5.4.3 寿命试验中,允许更换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和制动器摩擦片,但应保证钢丝绳的使用循环次数大于 2000 次。 5.5 主要零部

13、件 5.5.1 钢丝绳 钢丝绳应符合GB/T 20118的要求, 优先采用线接触型抗旋转钢丝绳, 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770 MPa,工作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倍。 5.5.2 起升电动机及电控设备 5.5.2.1 电动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性能及尺寸应符合电动葫芦的设计及使用要求,其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5.5.2.2 电动机的引出线应有相序标志。电动机的接线盒处应有接地螺钉,接地螺钉的附近应设置接地标志,此标志应保证在电动机使用期内始终清晰。 5.5.2.3 使用悬挂式控制装置时,所有直接控制各机构动作的操纵按钮都应是自复位的,能够确保在无人操纵时,电动葫芦处于停止状态,其装置的连接电缆应采

14、取有效的悬挂承重措施。 5.5.2.4 电控设备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电动葫芦的使用要求。当电控设备主电路通以额定工作电流时,各部位温升应符合 GB/T 37972016 中 6.11 的有关规定。 5.5.2.5 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 4942.12006 中的 IP54(风罩除外)。室内使用时,电控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 4208 中的 IP54,室外使用时不应低于 GB 4208 中的 IP55。 5.5.2.6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堵转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应大于 1.35 倍,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应不小于 1.6 倍,堵转电流与额定电流之比应不大于 3.5

15、 倍。 5.5.2.7 电动机的定子绕组应能承受为时 1 min 的耐电压试验而不发生击穿,试验电源的频率为 50 Hz或 60 Hz,并尽可能为正弦波。电压有效值 Ut 为(2 倍额定电压1000)V,最低为 1500 V。当批量生产时,1 min 试验可用 1 s 试验来代替,但试验电压值应为 1 min 试验要求的 120。 5.5.2.8 电动机的定子绕组应进行匝间绝缘试验而不发生故障。 5.5.2.9 电动机应采用纯铜漆包线并设置热保护器。 6 试验方法 6.1 性能试验 6.1.1 一般性检查 按JB/T 9008.22015 中4.1中a至i的规定进行。 6.1.2 空载试验 按

16、JB/T 9008.22015 中4.4的规定进行。 6.1.3 静载试验 T/ZZB 02682017 5 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条件下,电动葫芦起吊额定载荷至距地面100 mm200 mm,然后逐步、缓慢平稳地加载至1.5倍的额定载荷,悬空时间不应少于10 min。 卸载后目测检查各部分是否有裂纹、 永久变形、 油漆剥落、 损伤、 连接处松动, 以及其他异常现象。 6.1.4 动载试验 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试验载荷为1.25倍的额定载荷条件下,依照JB/T 9008.22015 附录A对应的循环周期进行连续运转,不应少于30 min,应能起升、下降及制动。 卸载后目测检查各部分是否有裂纹、

17、 永久变形、 油漆剥落、 损伤、 连接处松动, 以及其他异常现象。 6.1.5 降压试验及升压试验 按JB/T 9008.22015 中4.5的规定进行。 6.1.6 测定制动下滑量 按JB/T 9008.22015 中4.6的规定进行。 6.1.7 测定起升速度 按 JB/T 9008.22015 中4.7的测定起升速度的规定进行。 6.2 安全、卫生试验 6.2.1 安全试验 6.2.1.1 常规功能测试 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负载下,在试验台上做起升、下降运行不少于三个循环,按钮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按钮的操作方向应与电动葫芦动作方向一致,并进行以下各项检测: a) 电压、电流和功率

18、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检查限位功能:使限位器动作,检查吊钩是否停止相应方向的动作,此时反方向的动作应可以进行; c) 手按测试紧急停止开关至少 3 次,检查是否能可靠地切断电源; d) 在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目测检查卷筒上钢丝绳的安全圈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2.1.2 钢丝绳绳端固定试验 用拉力器对钢丝绳绳端固定施以2.5倍钢丝绳最大工作静拉力,施力时间不应少于5 min,检查绳端固定是否牢固可靠。 6.2.1.3 吊钩试验 目测检查吊钩标识应符合额定起重量, 手按其钩口闭锁装置应可靠。 按设计图样检查吊钩技术参数,用材料试验机测试吊钩的力学性能应能符合GB/T 10051.1的规定。

19、 6.2.1.4 制动器安全试验 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起吊额定负载至离地30 cm左右,然后逐步、缓慢地加载至1.5倍的额定载荷,断开起升电源,检查工作制动器是否能可靠地支持住负载。 6.2.1.5 绝缘电阻测定 T/ZZB 02682017 6 按JB/T 9008.22015中4.2的规定进行。 6.2.1.6 接地保护试验 按JB/T 9008.22015中4.3的规定进行。 6.2.2 卫生方面试验 6.2.2.1 噪声试验 按JB/T 9008.22015中4.8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5.2.2.1的要求。 6.2.2.2 有害物质限量检测 有害物质中铅、镉、汞、六价铬、多溴

20、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检测按照 IEC 62321 的规定进行,有害物质中邻苯类的检测按照 GB/T 29786 的规定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表 1 规定。 6.3 外观涂装质量 6.3.1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产品表面涂装、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不涂装的外露面应采取防锈措施。 6.3.2 漆膜厚度 按JB/T 9008.22015中4.15.1的规定进行。 6.3.3 漆膜附着力 漆膜附着力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9286 的规定。 6.4 寿命试验 寿命试验按JB/T 9008.22015中4.17的规定进行,并符合5.4的要求。 6.5 主要零部件试验 6.5.1 钢丝绳检测 按设计图

21、样检查钢丝绳参数,用材料试验机测试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应不小于5倍钢丝绳最大工作静拉力。 6.5.2 电动机及电控设备检测 6.5.2.1 一般性检查 检查项目如下: a) 外观检查:目测涂装表面的涂层是否均匀、光亮、色泽一致; b) 用卡尺测量安装尺寸及其公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 电动机运转时,听是否有异常声; d) 目测电动机各紧固螺栓是否有防松措施; e) 目测电动机进出线应有相序标志,接地处应有接地标志; f) 目测悬挂控制装置, 各直接控制机构动作的按钮应能自复位, 无操作时电动葫芦应处于停止状态,其连接电缆应采取有效的悬挂承重措施。 T/ZZB 02682017 7 6.5.2.2

22、 热试验(温升试验) 电动机热试验方法按GB/T 96512008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6.5.2.3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按GB/T 4942.12006中第8、9章的规定进行,并符合5.5.2.5的要求。 6.5.2.4 堵转试验及最大转矩测定 堵转试验按GB/T 96512008中6.4的规定进行,最大转矩测定按GB/T 96512008中10.3的规定进行。 6.5.2.5 耐压试验 绕组对机壳的耐电压试验方法按GB/T 96512008中10.10的规定进行。 6.5.2.6 匝间绝缘试验 按GB/T 96512008中10.14的规定进行。 6.5.2.7 热

23、保护器试验 运行电动机至热保护器动作,用热电偶等方法测定热保护器的跳脱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试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电动葫芦应进行出厂检验(包括用户特殊要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7.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2。 7.3 型式试验 7.3.1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e)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f) 产品停产达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 g)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 h) 国家质量监

24、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 7.3.2 型式试验项目见表 2。 T/ZZB 02682017 8 表2 检验项目分类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试验 1 一般性检查 5.1.1 6.1.1 2 空载试验 5.1.2 6.1.2 3 静载试验 5.1.3 6.1.3 4 动载试验 5.1.4 6.1.4 5 降压试验及升压试验 5.1.5 6.1.5 6 测定制动下滑量 5.1.6 6.1.6 7 测定起升速度 5.1.7 6.1.7 8 常规功能测试 5.1.1, 5.2.1.15.2.1.4 6.2.1.1 9 钢丝绳绳端固定检测 5.2.1.4 6.2

25、.1.2 10 吊钩试验 5.2.1.5 6.2.1.3 11 制动器安全试验 5.2.1.6 6.2.1.4 12 绝缘电阻测定 5.2.1.7 6.2.1.5 13 接地保护试验 5.2.1.8 6.2.1.6 14 噪声试验 5.2.2.1 6.2.2.1 15 有害物质限量检测 5.2.2.2 6.2.2.2 16 外观检查 5.3.1 6.3.1 17 涂装质量检查 5.3.2,5.3.3 6.3.2,6.3.3 18 寿命试验 5.4 6.4 19 钢丝绳检测 5.5.1 6.5.1 20 一般性检查 5.5.2.15.5.2.4 6.5.2.1 21 温升试验 5.5.2.1,5

26、.5.2.4 6.5.2.2 22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5.5.2.5 6.5.2.3 23 堵转试验及最大转矩测定 5.5.2.6 6.5.2.4 24 耐压试验 5.5.2.7 6.5.2.5 25 匝间绝缘试验 5.5.2.8 6.5.2.6 26 热保护器试验 5.5.2.1,5.5.2.9 6.5.2.7 注:寿命试验在电动葫芦投产定型前进行。“”表示该项目应进行检验。 8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位置装设标牌,标牌应安装牢固、字迹清晰,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商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型号; d) 出厂日

27、期; e) 出厂编号; T/ZZB 02682017 9 f) 供电电源; g) 额定起重量(葫芦机身或吊钩上应标识对应的额定起重量); h) 钢丝绳规格要求; i) 起升高度; j) 起升速度。 8.1.2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缠绕于卷筒的钢丝绳处等需要的位置装设警告标志。 8.1.3 电动葫芦出厂时,应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或符合性声明书等随行文件。 8.2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的工作环境说明; b) 产品基本信息、结构的说明; c) 产品的安装、安全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d) 产品的检查、维护保养等信息,包括易损件的更换要求; e) 钢丝绳的报废应按 GB/T 5972 的规定要求。 f) 必须包含禁止载人的信息。 8.3 包装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8.4 运输 电动葫芦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航运的有关运输要求。运输途中应轻装轻卸,避免与潮湿、腐蚀、化学物品混运。 8.5 贮存 电动葫芦的贮存,应注意防锈、防潮、通风和防止变形。 9 服务承诺 9.1 产品自交付日期起质保期为 18 个月(说明书标明的易损件除外)。 9.2 质保期内,产品因制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免费维修或更换。 9.3 制造商应无偿为用户提供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指导。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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