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三方劳动协议范本
【篇一:第三方服务协议范本】
第三方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国外货品运送,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告知乙方发货情况(涉及但不限于货品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具体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告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品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漏掉重要情况,导致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货品运送需要办理审批、检查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所有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包装货品。
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准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规定乙方解释。
货品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品运送情况。
在协议执行中,若乙方运送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品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准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街道甲方告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送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品短缺损坏,应即使告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品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补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因素导致的货品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补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品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
法令,致使货品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解决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导致的;(4)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品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补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协议金额,但最高补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6如运送途中碰到困难,乙方须即使告知甲方,以便甲方拟定到货时间及采用相应的措施。
2.7如货品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2.8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长,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长运费单价的规定,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规定可不予解决。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甲方应在协议期限内依据本协议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及双方核定的余数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协议(涉及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也许对双方导致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品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当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达书面批准,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导致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协议。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后三年,并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品和收货人的信息不对的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因素而导致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品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品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导致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补偿。
5.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导致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导致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规定的补偿额予以补偿(最高补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送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5.2运送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解决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解决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品运送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协议价计算补偿。但实际购销协议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协议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协议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品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
三)拟定保险金额,而货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协议价计算补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涉及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协议的解除
本协议期满前,双方不得无端单方面解除协议。双方如遇特殊因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八、法律合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协议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协议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协议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二:第三方协议范本】
工程总承包协议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 协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协议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重要技术来源
三、重要日期
协议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协议价格和付款货币
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协议约定的在工程实行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协议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协议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公章或协议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公司代码:公司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议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协议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献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批准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实验)、试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涉及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涉及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协议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协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协议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协议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实验、竣工后实验和(或)试运营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行、完毕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合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协议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行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应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献、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送)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毕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献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实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献转化为工程的过程,涉及土建、安装和竣工实验等作业。
1.1.20 竣工实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竣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受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实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协议约定和设计规定完毕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实验。
1.1.22 工程接受,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实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实验、试运营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受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实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受后,按协议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实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实验。
1.1.24 试运营考核,指根据协议约定,在工程完毕竣工实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涉及协议目的考核验收在内的所有实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营考核的所有实验完毕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毕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协议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协议约定的工程所有实行阶段(涉及: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实验、工程接受、竣工后实验至试运营考核各阶段的)或协议约定的若干实行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毕工程施工(含竣工实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涉及按协议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告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协议价格,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实验、竣工后实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篇三:第三方协议范本】
工程总承包协议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 协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协议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重要技术来源
三、重要日期
协议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协议价格和付款货币
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协议约定的在工程实行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协议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协议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公章或协议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公司代码:公司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议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协议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献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批准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实验)、试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涉及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涉及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协议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协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协议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协议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实验、竣工后实验和(或)试运营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行、完毕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合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协议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行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应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献、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送)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毕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献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实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献转化为工程的过程,涉及土建、安装和竣工实验等作业。
1.1.20 竣工实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竣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受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实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协议约定和设计规定完毕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实验。
1.1.22 工程接受,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实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实验、试运营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受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实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受后,按协议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实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实验。
1.1.24 试运营考核,指根据协议约定,在工程完毕竣工实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涉及协议目的考核验收在内的所有实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营考核的所有实验完毕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毕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协议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协议约定的工程所有实行阶段(涉及: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实验、工程接受、竣工后实验至试运营考核各阶段的)或协议约定的若干实行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毕工程施工(含竣工实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涉及按协议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告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协议价格,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实验、竣工后实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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