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xxxx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xx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原则,就东域城村,占地约200亩(以土地部门出具实际目数为准)的旧城区改造项目进行磋商,并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1、项目位于东域城村,四至:北至双岭路,东至临西十二路,南至村区间路,西至易通汽贸公司用地,毗邻临西十三路,开发占地面积约占200亩。
2、拆迁范围内现有村住户总户数 户;应当还建的住宅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商住2:8,容积率约为1.5)。
第二条:合作方式
1、 管理规定:
合作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联合成立项目开发管理公司,双方共同派驻公司管理人员,董事长由甲方担任,总经理由乙方担任,乙方派出一名主管会计,甲方派出一名钞票出纳,项目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进行本项目的前期协调工作,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均按招标程序进行,乙方派驻的财务人员参与各项招(议)标工作。
2、开发规定:
(1)甲方负责完毕整个建设项目的组织开发,负责申报政府审批临沂市的经济合用房或者是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项目名称:东域城村旧城区改造项目)相关手续,并负责整个项目的前期拆迁补偿费用、整个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和筹集款项。
(2)乙方负责将该宗土地的现状进行测绘、房屋拆迁。
3、项目性质:
该地块,用作旧村改造村民、居民安顿房及作为商业、住宅开发用地。规划(以规划部门拟定的规划规定为准)总用地面积:约200亩。
4、分派比例约定:
(1)该地块为出让或者划拨(经济合用房)地块,在出让公告中设立另一块地建设安顿房,该地块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后甲方取得授让权,出让金按市政府旧村改造优惠政策返还给村级的全额归甲方所有,则甲方必须为项目建设好后将部分沿街楼按照市场销售价的折算成面积给乙方。
(2)项目建成后,甲方批准预留部分门面房以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平均数作价给乙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规定选择部分钞票和沿街铺面的方式。但乙方不承担因市场的不拟定性带来的风险,项目开发完后乙方降得 万元的受益,甲方自负盈亏、自己承担。
5、乙甲双方按股份比例承担本项目的风险和收效,乙方监督配合协调项目进展。
第三条:拆迁及补偿方案
一、第一种方案拆迁安顿加后期受益
1、该村拿出集体的另一块土地30亩由甲方负责建设好后,按照实际拆迁范围内的现有房产面积100%返还建筑面积。
2、甲方按照每亩 万元给予乙方作为拆迁受益,项目建设好后甲方将部分沿街楼按照销售市场价的九折折算成面积给乙方。
二、第二种方案钞票安顿
1、钞票补偿,参照涑河片区临政发《2023》29号文献及有关拆迁政策,依照临沂市的相关政策以临沂市、兰山区、办事处三级政府的相关规定标准,结合北沙埠村旧村改造实际情况,经乙甲双方商定签字认可的具体方案实行执行。按照拆迁范围内的各项单价核算出总价格不超4000万,甲方出资由乙方自行建设安顿。
2、项目完毕后根据预算的利润额,乙甲双方按照4:6的比例双方受益,约计乙方得 万、甲方得 万的资金。
三、方案选择
1、假如采用第一种回迁方案:回迁房屋依照本地区标准规划设计住宅等级设计施工,交付条件按照本地建设部门相关部门验收为准,回迁房屋社区配套按照区政府相关基本规定执行。
2、假如采用第二种方案: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村民签订完拆迁协议后,拆迁工作开始启动时,甲方拿出四仟万元(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民回迁房的拆迁费、社保缴费、搬家补偿、过渡期租房补贴等费用建设。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规定
1、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具体执行方案双方待进一步协商拟定。
2、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经济作物等在土地征用时,按照国家规定需进行补偿或安顿的现状及情况,调查并进行登记造册,编制本项目用地拆迁、安顿、补偿调查报告,经双方验收确认的用地拆安补调查报告作为本项目拆安补方案编制的依据。
3、乙方承诺在收到政府返还给村集体的有关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次日全额支付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乙方分期分批拆迁但一期拆迁不能低于该地块的四分之一,甲方按照比例相应支出拆迁资金。
5、双方合资办理合作开发该项目的营业执照(名称待定),以便共同管理、控制建设成本和资金划拨,乙方负责协调左边关系,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6、与该项目建设有关的多有费用,涉及拆迁、手续报批、绿化硬化、利息、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和销售费用等所有摊入建设和销售成本,进入成本的真实性应得到双方认可,在结算时由双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报批、土地合法性,开工建设、施工进度和质量管理等问题。
2、甲方负责项目所有投入,按照年息一分计息,项目总投资约9亿元人民币。首期投资金额4亿元,涉及开发回迁房、拆迁费、社保缴费、搬家补偿、过渡期租房补贴等费用。
3、甲方负责争取政策扶持,待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乙方协助甲方完毕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拆迁,于2023年 月 日开始拆迁,于2023年 月 日前要拆出第一块地,在3至6个月内拆迁完毕,假如因拆迁耽搁时间乙方将从提成比例中拿出资金补偿甲方损失。
2、乙方负责该地块所涉及的拆迁安顿、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村民协调工作,并争取改造地块可以顺利进入程序。假如出现村民阻扰造,成项目不能在一年内顺利实现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该地块的开发协议,否则,乙方补偿甲方总投资的二倍,补偿基数以总投资额为准。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承担其一切损失。
第六条:资金投入
乙方以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金(具体数额以返还的数额为准)作为该块地合作开发的基础资金(占40%),乙方以钞票出资(占60%),项目纯利润双方按4:6的比例进行提成。
第七条:优惠政策
由甲方向主管政府部门申请该项目享受临沂市经济合用房政策或者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所享受的一切优惠政策。其中,涉及免去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减免、免去回迁房屋小配套费等相关政策和手续。
第八条:建设周期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乙方300万履约保证金。3至6个月,乙方完毕项目一期建设土地的拆迁范围,甲方按照比例相应支出拆迁资金,完毕总体方案规划设计、审批工作。
2、政府批复文献下达以后3个月至6个月,完毕建设设计规划等手续。在乙、甲方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协调方案交甲方留存,做为每期工作交流中所涉及人员复查之用。人员必须固定,不能随意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一切协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附则
1、规划方案须经上级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即可实行。
2、规划方案审核批准后,乙方组成专门班子负责项目的动迁、土地征用及补偿安顿工作安排,甲方协助乙方完毕拆迁工作。
3、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申报进度,乙甲双方及时组织班子推动项目的建设速度、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之一。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乙、甲双方协商解决,乙甲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乙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解除本协议须经乙甲双方达成一致;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应补偿对方经济损失。(补偿数额为项目总投资的10%)。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执二份。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1 、项目地块按XXXX控制性具体规划报请广州市及白云区“三旧办”批准后,由甲方负责协调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挂牌出让手续。乙方参与挂牌竞买并在取得本项目开发权后,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筹建办公室全权负责旧村改造各项事宜。设筹建办公室负责从项目前期立项、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涉及勘探、设计、管理、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区内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及销售等具体工作。
2、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建成后,乙方负责贯彻分派甲方村民安顿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宅基证面积分派),本项目其余建筑面积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3、 鉴于乙方承担本项目所有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村民原有宅基地及住宅的拆迁费用按白云区房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作价补偿后,可实行永迁。先由村委会按被拆迁户的人口、面积、房屋质量做好调查,然后与每户签订拆迁和回迁协议。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唯一合作方,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情况下,与其它单位签订本项目旧村改造的相关协议。
(2)甲方必须在挂牌后三个月内拆除该地块上的相关建筑和构筑物,清除建设用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附着物,并安排村民在项目建筑期间的过度安顿工作。(实际清拆工程的费用按施工预算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员会的决议及其他一切相关文献,协助乙方办理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在所需的报告、图纸、文献、表格上加盖公章。
(4)若乙方在该项目实行过程中与本地村民发生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5)甲方在工程建成竣工后按约定接受由乙方代建的安顿房。办理产权登记牵涉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全力协助乙方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并由乙方指定的公司摘牌,市国土局返回给甲方的土地出让金应全额无条件返回给乙方,返回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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