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名称
采购协议
目录
总 则
第一章 协议标的
第二章 协议价格
第三章 付款结算方式
第四章 设备交货及维保
第五章 知识产权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索赔
第七章 不可抗力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九章 协议变更和解除
第十章 其他
总 则
甲方:
乙方:
在本着平等互利、互相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和谐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设备,乙方批准向甲方提供上述设备及服务达成共识,并授权各自代表根据下列条款及约定签署本协议。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协议标的
1.1 甲方批准从乙方购买、乙方批准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设备组成如下:(具体的设备组成清单见附件一)
序号
设备组成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套
1
1.2 甲方批准从乙方购买、乙方批准向甲方提供如下所选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
备 注
1
þ 厂验
2
þ 设备运送
3
þ 运送保险
4
þ 工程督导
5
þ 工程安装
6
þ 开通、调试
7
þ 培训
8
þ 售后服务
注:选择处打√,没有标记代表不提供。
协议价格
本协议总额: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其中涉及如下几个部分:
2.1 协议设备价格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成交价(元)
备注
1
套
1
合计
(大写)
备注:以上价格为含17%增值税价格。
付款结算方式
3.1 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并支付。
3.2 协议付款进度表
序号
款项
比例
付款金额
(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1
预付款
15%
电汇
2
初验款
45%
电汇
3
终验款
30%
电汇
4
质保款
10%
电汇
3.3 款项定义
序号
款项名称
定义
1
预付款
甲乙双方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付款前7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初验款
工程初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3
终验款
工程终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4
质保款
工程最终验收后壹年,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3.4 甲乙双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甲方开户行名称
乙方开户行名称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辨认号
纳税人辨认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3.5 本协议款项如采用电汇方式应汇入本协议指定的乙方开户银行帐号。
3.6 如甲乙双方开户行、帐号或帐户名称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前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章。
3.7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由各自承担。
设备交货及维保
4.1 设备交货
1) 发货时间及收货信息
1
发货日期
协议签署并收到预付款后
2
发货方式
□甲方自提自运 ■乙方负责运费、运费险
3
交货地点
4.2 维保条款。
乙方所供设备自到货之日起,对协议中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提供终验后壹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和质保。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软硬件使用以及管理维护方面的培训内容,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协议金额中。
知识产权
5.1 乙方保证本协议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版权、专利权或所有权。如有第三者对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用户范围内使用协议产品而提出中国范围内的关于侵犯版权、专利权、所有权的索赔,甲方有权拒绝,并立即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解决由此出现的问题,乙方将承担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5.2 甲方对于知识产权项下的责任在协议因任何因素终止或期满后都继续存在。
违约责任及索赔
6.1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交货期向甲方交货时,则乙方应从规定交货之日算起,天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毕部分总额的 0.1%的违约金;
2) 如因乙方责任不能交货,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不能交货部分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款项总额5%的违约金。
3) 如因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乙方因素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此项补偿金不超过协议总额的5%。超过部分由双方协调解决,若无法解决,提交本地仲裁机构,直至提交法院诉讼。
4) 违约责任的补偿不意味违约方整个协议责任的解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减少、减少有关协议条款履行的承诺。
5) 假如软、硬件服务由原厂商提供,软、硬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在协调配合原厂商解决问题的同时,不能免去集成商的责任。
6) 如乙方将协议产品错发收货单位或到货地点,除按协议规定负责运达成货地点或收货单位外,应偿付甲方的保管、保养费用。
6.2甲方的违约责任:
7) 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协议款项时,应自款项最迟应付日算起,天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完毕部分总额的 0.1%的违约金;
8) 如甲方未在乙方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关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图纸,协议产品的交货期由双方重新商定,由此引起的工程进度相应顺延。
9) 如由于甲方因素甲方半途提出退货,甲方应偿付给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10) 甲方如书面告知的到货地点有误,或由于甲方变更收货地点未及时告知乙方,应承担乙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6.3 共同部分
11) 如协议一方出现违约时,协议另一方应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索赔,说明对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收到告知后的十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提出的索赔;如违约方对违约责任有异议,双方应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
12) 按协议规定应当偿付违约金、补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解决。
13) 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规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告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告知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如违约方对违约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告知后一周内告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告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双方就违约金额达成协议后的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14) 在上述违约期的计算中,可以扣除不可抗力条款中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期。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涉及洪水、台风、地震、战争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7.2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本协议履行的,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传真、电报等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并提供经本地公证机构公证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具体情况及其对己方影响的书面报告。
7.3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延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所有免去有关协议方的违约责任。但若因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该迟延履行方不能免去违约责任。
7.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采用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或减轻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行也许执行的协议义务。
7.5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告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连续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和谐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
7.6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连续四个月,则另一方有权向受阻方发出宽限期为三十天的协议解除书面告知书。若在宽限期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上述协议解除告知书即告无效;若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应协商进行最终财务结算和明确双方协议解除后应承担的责任。
争议的解决
8.1 双方批准,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一方面通过和谐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机构按照该机构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成都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8.2 仲裁期间,除了必须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其余部分条款规定。
8.3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协议变更和解除
9.1 协议变更:甲乙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经和谐协商,双方批准后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达成新的协议内容。
9.2 变更的范围:标的数量和质量、协议价款、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协议主体。
9.3 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经和谐协商,双方批准后可以在本来约定的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
9.4 协议变更或解除的基本条件:
15)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6)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协议的所有义务不能履行。
17) 由于另一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协议。
9.5 协议变更或解除后,甲乙双方不需要再按原协议履行,但由于协议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去责任以外,对导致损失负有责任的一方应补偿对方的损失。
9.6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只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书面文献上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生效。
其他
10.1 一旦协议生效,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按照工程实行计划进度规定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10.2 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一份。
10.3协议的附件及相关补充文献是协议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 对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署书面文献并加盖协议章后生效,此补充文献成为协议的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0.5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备忘录。
10.6本协议含附件一《设备采购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一 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订货品名
品牌
型号
具体配置
数量
采购单价
金额
1
合计
即人民币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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