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石方运输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
为了加紧工程进度, 确保工程质量, 现将甲方工程运输项目, 与乙方合作承包施工, 为了双方正当权益, 经双方协商,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标准,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方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珠海机场航空城土石方工程。
2、 工程地点: 珠海市金湾三灶镇黄竹山。
3、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法
乙方只负责(装、 运、 平)工作, 甲方负责交警、 城管和行政相关部门相关事宜和手续费用。
第三条、 工程单价
运输车要求是18-20立方米内车辆, 泥头至泥尾4公里范围内结算, 税后单价为 元整( /立方米)(如超出4公里路, 另行计算), 以车上方计算工程量。
第四条、 付款方法
正常土石方运输当日开始计算, 第一个月付当月工程款85%, 次月结算当月工程款85%, 同时结算上月扣除15%, 以这类推。(结算时需扣除甲方往来、 加油费、 材料款及其她款项)结算后, 款项在七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 如超出48小时内款项未汇入乙方账户, 甲方应按3‰付乙方进行赔偿。
为了确保工人工资每个月能按时、 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 杜绝工人因工资上访、 闹事, 乙方必需每个月在上报工程量, 同时向甲方报当月工人工资、 机械设备等发放及往来表, 优先发放当月工人工资及机械设备款, 发放时必需由甲方财务全程参与、 监督, 工人工资及机械设备款发放完, 甲方再支付乙方当月剩下工程款, 不然甲方能够拒付乙方工程款。
第五条、 合作工期
按甲方要求开工日算起, 累计36个月(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派遣施工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质量、 进度及安全进行全方面监控, 负责与交警、 城管等相关部门上协调工作。
2、 负责乙方车辆正常工作, 当乙方工程车辆进场达成20辆以上, 甲方必需安排乙方在48小时内作业, 台汛、 不可抗力自然灾难及政府决议、 决定除外。
3、 负责上方受纳场地联络工作, 并负担费用。并派专员在现场指挥车辆施工, 如政府部门查车、 扣车, 甲方应立刻赶往现场配合乙方处理。
4、 甲方提供乙方停放车辆、 住宿、 生活场地, 所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 乙方车辆到现场施工后, 甲方负责保障乙方辆辆油料, 加油款每个月结算二程款时扣除。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保障道路通畅, 如所以造成乙方超出48小时仍无法施工, 应给乙方天天每车补助150元, 因为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施工, 经双方协商, 可顺延工期。
7、 如因天气等其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 而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施工, 所以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8、 甲方必需有正当开采资源及施工许可证, 如因甲方手续不全而发生误工情况, 甲方赔偿乙方车辆天天每车150元。
9、 乙方车辆到现场施工后, 甲方应按协议支付每一辆车调遣费人民币1000元。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需确保车辆正当性, 必需手续齐全并报甲方立案, 不然甲方不与认可。乙方必需确保施工期间车辆安全行驶。
2、 乙方必需主动配合甲方施工工作, 果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管理, 如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管理, 甲方按乙方违约论处。如因工程需要和实际工程量需增加车辆和设备, 必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然属于乙方私自行为, 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3、 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安排车辆进场(按大甲方通知为准, 车辆规格为18-20立方米自卸车),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车辆抵达甲方指定停车场, 超出一天乙方赔偿甲方损失10000元(在确保金中扣除), 因特殊天气原因, 不计算在内。乙方车辆进场工作后, 不能够任何理由中途退场(甲方原因除外)或参与第三者工作, 不然, 本协议解除, 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确保金和已产生运输费用。如乙方在施工期间无故停工超出48小时, 本协议自动解除, 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确保金和已产生运输费用, 乙方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造成人员伤亡、 安全事故及机械设备损坏等, 责任由乙方全部负担, 与甲方无关, 同时必需赔偿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 工期不顺延。
5、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 拉帮结派。如发生暴力事件, 造成流血事件及人员伤亡, 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担, 并负担甲方对乙方罚款(参与人员每次每人10000元人民币)。
6、 乙方必需保障乙方自己车辆行驶道路维修, 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乙方不立刻维修道路, 造成停工、 窝工、 机械损坏、 人员伤亡等一切经济、 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并赔偿甲方对应损失。
7、 为确保工程项目按时、 正常运行, 签定本协议 日内, 乙方必需向甲方交纳协议履约金和安全确保金总计 万元人民币( 万元)。协议履约金和安全金两个月内甲方无息退给乙方。
8、 在土石方运输过程中, 因乙方原因造成一切事故处理、 罚款、 工期延误, 全部在乙方工程款、 确保金中扣除。
9、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即生效, 协议生效后, 乙方在 日内交清确保金到甲方指定帐户(单位名称: , 开户行: , 帐号: )逾期协议作废, 同时按乙方违约论处。
10、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管理和项目整体性, 甲乙双方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 按每人天天 元标准组织伙食。
11、 乙方每个月结算土石方运输工程款, 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专用帐户, 乙方指定专用帐户为: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随便更换专用帐户, 如乙方更换专用账户,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运输款,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2、 乙方进场后七日内必需为全部些人员、 车辆、 设备办理好保险, 并将保险单扫描件报甲方立案。若乙方所以造成停工、 窝工所产生经济、 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并赔偿所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 甲乙双方任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除自然灾难和政府调控、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负担。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如协商无效, 可由第三方调解, 调解不成, 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九条、 其她
1、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工程完工、 运输款结清后, 本协议终止。
3、 本协议只限于甲乙双方, 不得外泄, 如任一方外泄均为违约行为, 违约方将负担所以而引发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
甲方代表联络电话: 乙方代表联络电话:
甲方企业电话: 乙方企业电话:
甲方邮箱: 乙方邮箱: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乙方协议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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