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幼儿园股东合作协议书模板.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9530939 上传时间:2025-03-2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幼儿园股东合作协议书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幼儿园股东合作协议书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幼稚园股东合作协议书   很多幼稚园都是几人共同合作创办, 那么这些股东之间合作怎样签署股东合作协议呢?以下提供一份幼稚园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可供参考。      本股东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年__月__日在中国**签署:      甲方: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续有限责任企业, 其住所为**市。      乙方: xx,      身份证号xx    , 其住所为xx     。      国籍:  中国      本协议中, 甲方、 乙方合称为“双方”, 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标准, 经友好协商, 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条款, 同意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置一家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企业”), 项目企业名称另定, 由项目企业投资设置****幼稚园。      故双方特此签订协议以下:      1定义      1.1除非协议条款尤其指明, 本协议字词与表述含义以下:      “关联机构”或“关联方”, 指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与该方共同受控制、 或者控制该方任何企业和企业及自然人或法人。      “控制”, 这一用语含义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权利或者指示企业管理部门权利。      “章程修正案”, 指由双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在中国**签署项目企业企业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 指项目企业股东会。      “董事会”, 指项目企业董事会。      “营业日”, 就在中国实施行为而言, 指中国境内企业通常对外营业任何一日, 包含中国政府宣告为临时营业日星期六或星期日(“调休营业日”), 但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以及调休营业日以外星期六或星期日。      “保密资料”, 指某方(在本协议中如为乙方则也包含其关联机构)所披露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商业、 营销、 技术、 科学、 课程或其她信息: 在披露时标明为保密(或有类似标识)、 在保密情况下披露、 或双方依据合理商业判定应了解为保密资料。      “生效日”, 指本协议生效日, 即本协议签署日期。      “审批机关”, 指工商登记部门, 或其她被授权同意本协议成立或项目企业成立机关。      “独立审计师”, 指在中国注册并由董事会指派为项目企业独立审计师被国际认可独立且能胜任会计师。      “知识产权”, 指针对以下任何一项所拥有权利: 发明、 发觉、 改善、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有著作权作品、 设计、 课程、 算法、 数据结构、 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 保密资料、 或含有商业价值想法。知识产权还包含商标、 装潢、 商号、 域名、 以及表明或突出某一货物或服务起源于某一实体或受某一实体控制其她标识。知识产权包含全部针对计算机软件及数据任何性质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在世界任何地域与上述权利性质类似全部没有形权利或特权, 还包含上述权利申请权以及登记权。      “管理人员”, 指项目企业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经理、 以及其她由董事会指派人员。      “甲方关联企业”, 由********有限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控股企业。      “工作人员”, 指除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组员之外项目企业全部雇员和职员。      1.2本协议中提及附录、 附件、 条和款均指本协议对应附录、 附件、 条和款。      1.3本协议中提及法律、 法规或规章、 协议或其她文件、 也包含其修订后版本。      1.4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 对本协议了解或解释并无影响。      2项目企业      2.1项目企业名称:      2.1.1汉字名称为XX有限企业;      2.2项目企业法定注册地为。      2.3项目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企业。      3宗旨、 经营范围及运行规模      3.1项目企业宗旨是由甲方提供技术、 课程、 管理、 经营、 营销以及其它资源, 与乙方在项目企业同意经营范围内, 投资设置以“****”冠名幼稚园(以下简称“****幼稚园项目”), 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以及令双方满意投资回报。      3.2甲方负责****幼稚园项目筹备期整体项目运行管理及负责****幼稚园项目教材课程研发、 培训、 公关等项目运行功效。      3.3企业作为独立经济实体开展业务, 自主经营。      4注册资本      4.1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大写: 万圆整), 以货币方法出资。若注册资本不足以经营****幼稚园,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各自所持股份同百分比以股东借款方法增加投入。甲方能够采取(a)现金, 及/或(b)其她方法(包含但不限于代付教材/设备款方法)向项目企业/幼稚园提供股东借款。      4.2认购后出资额及出资百分比      4.2.1甲方认购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份额百分之五十一, 缴付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 持股百分比51%。      4.2.2乙方认购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份额百分之四十九, 缴付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 持股百分比49%。      4.3注册资本转让      4.3.1只有经股东会决议一致经过后, 乙方才可向第三方出售、 转让或以其她方法处理(统称“转让”)其对注册资本所享受权益(即“股权”)。在股东会经过决议后, 项目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股东变更事宜。      但甲方向包含其关联企业在内第三方转让股份, 无需经过股东会和|或乙方同意, 乙方亦不得依据4.3.2条之要求行使优先购置权,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需要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4.3.2假如一方(“转让方”)拟将其在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中权益(即“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其她方有以与第三方提出相同价格优先购置权利。转让方应以书面方法通知其她方拟进行转让条款及条件。假如在递交上述通知后三十(30)日内其她方没有行使其优先购置权, 则视为该方同意此股权转让, 该方承诺将签署全部必需相关文件, 包含签署同意此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      4.3.3若甲方以其关联企业作为拟上市主体上市, 则甲方可自行选择将乙方持有项目企业股份以支付现金方法收购或者与甲方拟上市主体对应股份进行交换。具体方法双方另定协议。      4.3.4假如一方期望将其在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中份额全部或部分出售给项目企业另一方, 且另一方也愿意购置该注册资本份额, 则双方将经过友好协商来处理, 而另行签署转让协议。      4.4就出资设置限制物权      双方对其在项目企业注册资本中全部或部分出资均不得设置抵押、 质押或其她限制物权。      4.5注册资本增加或降低      项目企业增资或者减资须经股东会一致经过, 并报请审批机构同意。经同意后, 项目企业应将增资或减资事宜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双方应根据其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百分比缴纳增资部分或分担减资部分。      5双方负责事宜      5.1甲方负责事宜      除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她义务外, 甲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      5.1.1在营业执照颁发后, 立刻签署并推行全部隶属协议, 而且促进其每一关联机构签署并推行该隶属协议(如有);      5.1.2负责开业培训项目企业、 ****幼稚园营业所必需人员;      5.1.3幼稚园课程教材研发;      5.1.4项目企业、 ****幼稚园财务管理, 包含但不限于: (a)招聘财务经理及/或会计, (b)项目企业、 ****幼稚园财务人员(包含: 财务经理及/或会计、 出纳)应该根据甲方财务管理制度、 在指定财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账务作业步骤;      5.1.5教导项目企业按本协议确定****幼稚园项目商业计划实施;      5.2乙方负责事宜      除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她义务外, 乙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      5.2.1在营业执照颁发后, 立刻签署并推行全部隶属协议, 而且促进其每一关联机构签署并推行该隶属协议(如有);      5.2.2负责办理项目企业筹建事务和工商登记、 税务登记等手续;      5.2.3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 取得开展****幼稚园项目全部审批文件、 并取得相关资质和执照(包含但不限于办学许可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收费立案表或收费许可证、 消防验收合格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及办理幼稚园登记手续;      5.2.4负责招募项目企业、 ****幼稚园营业所必需人员;      5.2.5日常经营管理(除5.1.4条外);      5.2.6处理项目企业及项目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 ****幼稚园董事会不时委托其她事宜。      6设置幼稚园      6.1管理及经营模式      6.1.1根据连锁经营商业模式, 由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地域合作经营一所****幼稚园, 项目企业为****幼稚园举行者。      6.1.2幼稚园设董事会, 董事会组员五名, 其中1名由幼稚园园长担任, 1名由幼稚园老师代表担任, 3名由举行者代表担任(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 1名由乙方委派), 根据幼稚园章程要求程序任命。      6.1.3幼稚园不设监事会, 设监事1名, 由甲方委派并按幼稚园章程要求程序任命。      6.1.4幼稚园董事会、 监事相关权限根据《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幼稚园章程中明确约定。      6.2(a)甲乙双方, (b)甲乙双方股东、 实际控制人、 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c)甲乙双方关联方/关联机构, 及(d)甲乙双方关联方/关联机构股东、 实际控制人、 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均不得担任****幼稚园园长。****幼稚园园长应该持有园长证(即“幼稚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及符合国家及/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其她任职资格, 并经甲方书面确定。园长聘用或解聘由项目企业董事会作出决议后, 根据幼稚园章程要求程序办理。      6.3****幼稚园房屋租赁协议应该由项目企业/幼稚园作为承租人及签约主体, 如甲方及/或乙方在项目企业成立前已经签署了该房屋租赁协议, 则在项目企业/幼稚园成立后, 应该将该房屋租赁协议承租人和签约主体变更为项目企业/幼稚园, 由项目企业/幼稚园推行房屋租赁协议。      6.4****幼稚园装修设计应该严格根据甲方标准和要求实施,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项目企业/幼稚园不得私自变更****幼稚园装修设计。甲方有最终权指定****幼稚园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和装修工程所需全部或部分材料种类、 数量、 品牌、 供货商、 采购量等, 项目企业/幼稚园应该严格遵照甲方相关指定。      6.5****幼稚园只能使用由甲方提供或甲方指定设备、 课程、 教材、 教具或标志物、 衍生品等; 项目企业/幼稚园不得、 也不得许可她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设备、 课程、 教材、 教具或标志物、 衍生品等。      6.6****幼稚园市场推广所需之广告宣传制作物和VI(企业识别系统)模板由甲方提供, 项目企业/幼稚园应该根据甲方要求使用该模板, 如对该模板内容、 格式进行任何增减、 变更、 修改, 需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6.7项目企业/幼稚园相关人员应该根据甲方计划和要求全程参与****幼稚园相关培训。      7股东会:      股东会会议甲方根据51%,乙方根据49%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职权除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相关要求实施。      8董事会和监事      8.1董事会成立      8.1.1董事会于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成立。      8.1.2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2)名董事由甲方委派, 一(1)名董事由乙方委派。      8.1.3每一名董事任期为三年, 经原委派方重新委派能够连任。董事兼任****幼稚园学校董事会组员。      8.1.4董事长由董事选举产生。      8.2董事会职权      8.2.1董事会是企业管理决议机构。董事能够亲自出席或委托其她董事或经过通讯设备出席董事会。      8.2.2董事会职权除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相关要求实施。      8.3监事      8.3.1项目企业不设监事会, 设监事一名, 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 但项目企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8.3.2监事任期和职权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相关要求实施。      9竞业严禁      乙方及其直系亲属(包含该等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机构/单位)在本协议结束后或****幼稚园停止运行日期, 按最晚时间计算二(2)年内, 均不能经营除本协议外与幼稚园、 托儿所相关项目。      9.1不得直接或经过第三方作为公开全部些人或受益人在任何地方相同业务或运行幼稚园中享受任何利益;      9.2不得作为任何相同业务或任何实体董事、 主管、 经理、 雇员、 顾问、 代表、 代理等进行服务, 该实体为任何地方幼稚园相同业务之运行授予加盟权或许可或建立合资企业或其她商业企业;      9.3不得激励曾参与、 已参与和可能参与****幼稚园课程学员去参与其它竞争对手课程;      9.4不得发生任何爱好或计划、 资助、 帮助任何与幼稚园相同业务;      9.5不得经营其她幼稚园或与幼稚园相关业务。      9.6不能向任何与本合作项目无关第三方提供与****幼稚园项目相关管理、 课程、 作业、 步骤、 招聘、 装潢等一切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      10、 担保和确保      乙方确保、 同意: 如因其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终止、 解除, 则其作为全部些人或受益人与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企业签署其她协议, 在甲方或者甲方关联企业()终止、 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终止、 解除。      11经营管理      11.1项目企业总经理以及出纳人员由乙方招聘, 由甲方书面确定并根据企业章程要求程序任命。      11.2项目企业、 幼稚园财务经理及/或会计由甲方招聘, 并根据企业章程、 幼稚园章程要求程序任命。      12财务与会计      12.1会计制度      12.1.1项目企业财务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财务管理。      12.1.2项目企业采取会计制度和相关程序应报经董事会同意。项目企业采取贷记帐法和权责发生制记账。      12.1.3财务经理有权提出授权管理措施并经董事会同意经过。      12.2会计年度      项目企业会计年度采取日历年制, 从每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不过, 项目企业第一个会计年度从营业执照颁发日开始, 截止于〔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3利润分配      12.3.1项目企业在签署本协议后,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甲方占51%, 乙方占49%百分比对税后利润(如有)进行分红。      13终止、 解散、 相互收购股份以及清算      13.1协议终止根据项目企业净资产由甲方强制买回无须经过乙方同意。      13.1.1本协议于项目企业经营期限届满日终止, 除非双方续展。      13.1.2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 双方可协商一致并经过书面协议随时终止本协议。      13.1.3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 假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一方(“通知方”)可随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表示其终止本协议意向:      a)对方实质性违约或者实质性违反企业章程, 且未在通知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后六十(60)日内对违约给予补救;      b)对方作为任何隶属协议当事人实质性违反该隶属协议, 且未在对应补救期内给予补救, 或者因为任何隶属协议因某种原因(不包含属于通知方原因)已终止或将要终止或已被宣告无效或不可实施而(在以上每一个情况中)对项目企业业务、 资产或运行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c)对方破产, 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对象, 或者歇业, 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d)项目企业破产, 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盘程序对象, 或者歇业, 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e)不可抗力(定义见下文)事件或其影响连续超出六(6)个月, 对项目企业业务、 财产或运行有重大负面影响, 且双方无法达成一项公正处理方案。      13.2通知和终止程序      13.2.1假如一方根据第14.1条发出表明终止本协议意向书面通知, 双方将在该通知发出后三十(30)天期间进行磋商, 以努力处理造成发出该通知情形。假如这些争议没有在此三十(30)天期间(或者双方书面提议延长久限)以令双方满意方法处理, 通知方有权经过书面通知对方宣告终止本协议。      13.2.2假如本协议第13.1.1要求期限届满, 或者双方根据第13.1.2条要求书面协议终止本协议, 或者通知方根据第13.2.1条要求宣告终止本协议, 则双方应立刻召开临时股东会, 并签署同意终止本协议及项目企业解散清算股东会决议。      13.2.3在股东会同意终止本协议后, 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一份解散申请。在解散申请取得同意后, 经同意解散申请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假如对方未在终止和解散程序中提供合作, 则在相关法律许可情况下, 通知方将有权单方向审批机构提交终止和解散申请, 而且将经同意解散申请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13.2.4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解散申请后, 会议企业将按摄影关法律要求相关程序以及以下第13.3条要求进行终止和清算。      13.3清算:      13.3.1在解散申请根据第13.2.3条要求得到同意和登记后十五(15)日内, 甲方和乙方应指定相关人士代表其组成清算委员会, 清算期间, 清算委员会有权在全部法律事宜中代表项目企业。清算委员会应按摄影关法律以及本协议所要求标准推行其职责。      13.3.2清算委员会应该由五(5)人组成, 三(3)人由甲方指定, 二(2)人由乙方指定。清算委员会组员能够是股东、 董事、 项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或相关专业人士。清算委员会组员代表股东推行职责, 而且在推行其职责期间应全方面遵守相关法律要求。清算委员会应在协商后以三分之二多数票赞成方法做出决定。      13.3.3清算委员会应聘用评定师根据现时公平市值对项目企业资产进行评定。      13.3.4在按摄影关法律完成清算程序后, 清算委员会应向股东会提交最终汇报由其核准。股东会应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对该汇报进行审议并核准。在股东会做出上述核准后, 该汇报提交审批机构立案。清算委员会随即按摄影关法律实施注销程序, 包含申请注销项目企业登记和公告项目企业终止。双方都有权取得目标企业全部会计账册和其她文件, 费用自付。上述文件原件由甲方保留。      13.4各方连续义务      以下各条条款在本协议终止以及项目企业终止、 解散、 清算以及注销后继续有效: 第7条(股东会)和第8条(董事会)(但仅就股东会、 董事会被要求在本协议终止后和项目企业注销前采取行动而言), 第13条(协议终止), 第14条(违约)(但其效力仅限于本协议终止前发生违约时间以及违反其她连续义务情形), 第15条(保密义务), 以及第18条(争议处理)。      14违约      14.1违约救助方法      除本协议其她条款另有要求外, 假如一方(“违约方”)未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关键义务, 则对方(“受损害方”)除享受第13.1条要求权利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要求权利外, 还可选择采取以下救助方法:      14.1.1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 说明违约性质以及范围, 而且要求违约方在通知中要求合理期限内自费给予补救(“补救期”)(或者违反第15条要求, 则没有补救期); 而且      14.1.2假如违约方未在补救期内给予补救(或者假如没有补救期, 那么在该等违约后任何时候), 则除了13.1.3a项或相关法律下权利之外, 受损害方还可就违约引发直接和可预见损失提出索赔。      14.2责任限制      不管本协议其她条款有何要求〔但该方有违反第15条(保密义务)或侵犯知识产权情形除外〕, 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负担因本协议推行或不推行而造成收入或利润丧失、 商誉丧失或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 一方因本协议推行或不推行所负担损失、 损害或赔偿索赔责任累计总额不得超出人民币伍佰万圆〔但该方有违反第15条(保密义务)或侵犯知识产权情形除外〕。      14.3相互收购股份:      14.3.1如任一方违约, 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回购违约方股份。守约方可委聘有正当资质审计机构对项目企业资产进行审计。回购价格为: 持股百分比所占审计净资产价值扣除必需费用。同时, 违约方应根据本协议相关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14.3.2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动, 造成本协议目无法实现时, 守约方有权参考前款14.3.1条回购股份之审计价格向违约方买回股份, 违约方应该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并退出项目企业。      14.3.3当甲乙双方无意愿继续合作下去时, 双方应协商由甲方或者乙方往返购对方股份, 回购方法和价格比照前款14.3.1条之要求。被回购方应该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并退出项目企业。      15保密义务      15.1本协议签订前以及在本协议期限内, 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该方保密资料。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协议终止后二年内, 接收方必需:      15.1.1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15.1.2不为除协议明确要求目之外其她目使用保密资料; 而且      15.1.3除为推行其职责而明确有必需知悉保密资料该方或其关联机构雇员、 该方代理、 律师、 会计师或其她顾问外, 不向其她任何人披露, 且上述人员须已签署书面保密协议, 其中条款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条要求(合称“许可披露方”)。      15.2上述第15.1条条款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15.2.1接收方有书面统计证实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其已经掌握;      15.2.2现在或未来并非因为接收方违反本协议而进入公共领域; 或      15.2.3接收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第三方取得。      15.3每一方应制订对应规章制度, 通知该方(以及该方关联机构)董事、 高级职员以及其她雇员本条要求中保密义务。      15.4在协议期满日或终止日, 接收方应(1)向另一方归还或经另一方要求销毁, 包含另一方保密资料全部书面和电子材料(包含其复制件), 而且(2)在另一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10)日内向另一方书面确保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      16隶属协议、 竞争限制、 关联交易和市场拓展      16.1从营业执照颁发日开始, 乙方不得于中国地域从事与项目企业现有业务竞争幼稚园教育业务。乙方应向甲方披露其全部包含0-6岁婴幼儿培训业务。      16.2乙方或其与项目企业往来之关联企业不得采取关联交易等方法转移利润, 从项目企业获取不正当收益, 或者以其她不正当商业手段损害项目企业利益。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 无法预见、 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 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推行本协议事件。这类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地震、 台风、 洪水、 火灾、 战争、 罢工、 暴乱、 政府行为、 法律要求或其适用改变, 或者其她任何无法预见、 避免或者控制事件, 包含在国际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      17.2不可抗力后果      17.2.1假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期间自动中止, 而且其推行期限应自动延长, 延长久间为终止期间, 该方无须为此负担违约责任。      17.2.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刻书面通知另一方, 而且在随即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连续期间充足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17.2.3发生不可抗力, 双方应立刻进行磋商, 寻求一项公正处理方案, 而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影响降至最小。      18争议处理      18.1友好协商      假如发生由本协议(或其违反、 终止或者无效)引发或者与其相关争议、 纠纷或者索赔(统称“争议”), 双方首先应争取经过友好协商来处理争议。      18.2诉讼      对于相关本协议成立、 效力、 推行、 解释、 解除、 终止争议, 假如在一方收到另一方相关争议处理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双方仍无法协商处理争议, 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3连续权利和义务      当某一争议已发生而且正在经过友好协商或仲裁处理时, 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其她权利, 同时继续推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其她义务, 但与争议事项相关权利就义务除外。      18.4适使用方法律      本协议效力、 解释以及实施适用中国法律。      19其她要求      19.1修改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法修改, 而必需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19.2协议内容保密      各方应对本协议存在及其内容保密, 并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给予全部或部分披露, 但向以下各方披露除外:      19.2.1许可披露方;      19.2.2依据相关法律得到授权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或交易所;      19.2.3依据相关法律, 或者为了满足本协议生效条件, 或为一方推行其于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义务或行使其于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权利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相关政府部门官员。      19.3通知      本协议要求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或书面函件(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全部要约、 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汉字制作, 并以专递信函或传真(以专递信函确定)方法, 立刻寄送或传交给对应一方。收到通知或往来函件日期, 假如是以专递信函方法送达, 为发出之日下一个营业日。全部通知及往来函件应发送至以下地址, 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      19.3.1甲方:      传真号码:      收件人:      19.3.2乙方:      (邮址,邮编)      19.4不放弃权利      假如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某项权利, 不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放弃, 假如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 并不妨碍其在未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      19.5可转让性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协议。      19.6可分割性      本协议某一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她条款效力。      19.7文本      本协议汉字正本一式肆份, 双方各执两份, 每份文本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双方已于本协议首页所载日期经过其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 以资证实。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