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工程地址:
联络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络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承包方(乙方): 〔 单位名称/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
本工程设计人: 联络电话:
本工程监理人: 联络电话:
施工队责任人: 联络电话:
本协议是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结合本区域室内外住宅装饰装修特点,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乙方承包甲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相关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 工程名称: 。
2 、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3 、 工程户型: 。
4 、 工程项目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工程施工图纸)。
5 、 工程承包方法: 采取乙方包工、 包料方法, 部分双方约定, 甲供材料乙方施工。
6 、 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按共同约定验收标准, 验收合格日期为完工日期)。
7 、 协议价款:
① 本协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
② 本协议工程项目报价单是以《山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 依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 本着优质优价标准、 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附件。
③ 本协议《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说明》应该涵盖材料质量标准、 制订工艺配套编制, 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依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施甲方工程监理制。甲方应与含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资质部门, 另行签署《工程监理协议》。并将监理工程师姓名、 单位、 联络方法及监理工程师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 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进场前工作, 帮助乙方办理相关物业手续, 为乙方提供可施工环境。
2 、 甲方应向所在物业管理部门交纳其要求(其中包含物业管理部门要求乙方交纳)押金、 质保金及垃圾清运费、 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
3 、 开工之前甲方应将工地内电话机等电器以及家俱等物品移走或采取对应保护方法。不然发生任何费用损失乙方不予负担。
4 、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 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
5 、 甲方应负责及帮助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关系。
6 、 工程交底时甲方应帮助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房屋结构质量验收, 如房屋结构等存在质量间题, 应制订整改方案, 工期对应顺延。
7 、 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 施工进度监督, 参与工程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完工验收。
8 、 甲方不得有下列违反国家现行要求行为, 不然由甲方负担对应责任。
① 严禁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② 严禁在外墙上开窗、 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拆除连接阳台门窗墙体。
③ 严禁在室内大面积铺贴厚度在1 厘米以上石材、 砌筑墙体、 增加楼地面荷载。④ 严禁破坏厨房、 厕所地面防水层。
⑤ 严禁私自拆改热、 暖、 燃气等管道设施。
9 、 凡包含改变房屋原布局及建筑结构, 拆改墙体或增加楼(地)面载荷, 燃气、 采暖、 上下水等设备管线, 须由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同意后, 通知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工期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10 、 施工过程中, 甲方如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或增减项目, 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并暂缓此项目施工。待乙方提交注明工艺做法和报价工程项目变更, 并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施工。假如该项目已开始施工, 甲方此时再提出修改要求, 则造成工料及工期损失由甲方负担。
11 、 工程发生增加项目及款项时, 如未开工, 甲方须在开工前按工程首期款额度补交, 如已开工, 增项款按全额与二期工程款一并交纳。
12 、 甲方提供材料(主材)到场时, 应协同乙方相关人员共同查收。
13 、 甲方提供材料(主材)须是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因质量间题、 规格差异或未按时进场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 责任由甲方负担。
14 、 甲方要求乙方代购主材时, 应与乙方签署《主材代购协议》, 并将所需款项交至乙方财务部。
15、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时间, 会同乙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确定实际工程量。因为甲方未能立刻验收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 由甲方负担。
16 、 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在工程进度时, 到乙方财务部交纳中期款及项目变更款。不然乙方将暂停施工, 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担。
17 、 协议因甲方原因无法继续实施, 甲方应赔偿乙方工程总造价2‰违约金。造成工、 料损失由甲方负担。而且乙方取消对甲方提供全部折扣、 赠予及优惠项目。
18 、 工程完工后, 甲方须自行更换入户门门锁或密码。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签署及推行过程中包含多种标准、 规范、 施工项目预算书、 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2 、 乙方将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签署后六个工作日内, 开始进场施工。
3 、 乙方在施工中, 应严格实施安全施工操作规范、 防火要求、 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按期保质完成本协议工程。
4 、 乙方应严格实施以下要求:
① 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 不得拆改工程内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 暖、 燃气等管道设施。
②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 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 凿、 刨、 钻等产生噪声装饰装修活动。
③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管道堵塞、 渗漏、 停水、 停电等, 由乙方负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④ 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 设备和居室留存家俱陈设保护。
⑤ 乙方应确保居室内上、 下水管道通畅和卫生间清洁。
⑥ 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整齐, 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 、 乙方提供各类材料, 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6 、 乙方应立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立刻向甲方提供项目变更单。按工程进度, 提醒甲方立刻交纳中期款及增项款。
7 、 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目, 乙方应按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返工。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8、 在施工中, 发生意外人身事故, 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工程项目约定:
1 、 工程项目及造价以有甲方签字认可《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为准。此附件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 工程预收项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结算时多退少补, 或预算内项目量, 一次定价, 以定价为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如需变更, 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协议双方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 作为完工结算和顺延工期依据。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 、 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 经甲方确定, 工期应顺延:
① 工程量改变或设计变更。
② 不可抗力。(如非典疫情或重大自然灾情)
③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其她情况。
2 、 因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工作而影响工期, 工期应顺延。
3 、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影响正常施工, 工期应顺延。
4 、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 工期不顺延。
5 、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顺延。
6 、 判定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依据。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法:
1 、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 甲方应按下列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2 、 工程验收合格后, 甲方对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一周内如未有异议, 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3 、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 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关键凭证。
4 、 如甲方无法按时结算工程款时, 甲方应成担乙方同时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双倍利息, 以约定付款量为计算方法。
第九条、 附则:
1 、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 本协议签署后工程不得转包。
3 、 甲、 乙双方能够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 仍应以本协议为准。
4 、 因不属于双方原因影响了协议推行或造成损失, 双方应本着公平标准协商处理。
5 、 甲、 乙双方直接签署协议, 本协议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各执 份。
6 、 本协议推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其她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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