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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样本样本.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9528902 上传时间:2025-03-2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9.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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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一、 目  为了愈加好地确保医疗服务立刻性、 连续性、 有效性和安全性, 提升医疗质量, 提升患者诊治水平, 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二、 定义  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第一个接诊科室为首诊科室。  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抢救、 检验、 诊疗、 诊疗、 入院、 会诊、 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要负责到底。转科后, 接收科室成为首诊科室。     三、 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四、 适用范围 全院临床科室及各级医师。 五、 条款  (一)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订和修订首诊负责制度及监督和检验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      2.临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实施首诊负责制度。  3.临床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验本科室首诊负责制度实施。      (二)初诊接诊  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实施首诊负责制, 一律不得拒绝接诊或拒绝收治。      (三)初始评定  首诊医师对所接诊患者要经过问诊、 查体和必需检验对患者作出初始病情评定, 评定患者是急诊患者或门诊患者。      (四)急诊首诊患者     1.急诊患者评定  对急诊患者经过深入问诊、 查体和必需检验对患者作出病情评定。评定患者是通常急诊患者或急、 危、 重患者。     2.急危重首诊患者抢救  对于本科室范围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首先要按诊疗常规实施抢救, 并立即通知本科室科主任或主治或以上医师主持抢救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对非本科范围疾病急危重患者, 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 接诊医师到来后, 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方法后, 书写会诊意见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 在此期间发生问题, 由首诊医师负责。      如遇复杂病例, 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 首诊医师首优异行必需抢救, 急请相关科室一同抢救, 需开展全院会诊, 立刻汇报科室主任上报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医师参与抢救。     3.通常急诊首诊患者诊治  凡属本科室范围疾病通常急诊患者, 按诊疗规范进行诊治, 明确诊疗和诊疗方法, 并记入病历中。对于急诊留观患者,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交班,共同检诊患者后方能下班。  4.急诊首诊患者入院  需要住院诊疗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房联络,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到病房并做好交接,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若患者不一样意住院诊疗, 必需在门急诊诊病历中记载, 同时推行急危重患者拒绝入院签字单后, 方可离开。     5.急诊首诊患者会诊  首诊医师遇复杂疑难病例难以确诊时, 应立刻请上级医师会诊。如遇急诊复合伤员或复杂疾病患者时, 需请她科会诊, 不许可患者或家眷自行到她科会诊。经请相关科室会诊仍不能确诊者, 接诊医师应立刻汇报科室主任, 并由急诊科决定收治可能性最大科室, 必需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部组织全院会诊后决定。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 由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诊疗, 不得延误及推诿。 6.急诊首诊患者转科  非本科范围疾病急诊患者, 经会诊确定为她科患者后, 首诊科室医师应立刻完成所在科室病情统计和交接注意事项统计, 并亲自或指定专员护送到转诊科室, 向接诊科室医师床头交接患者。  7.急诊首诊患者转院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 确需转院诊疗急诊患者, 首诊医师需先取得本科室主任同意, 同时汇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 方可实施。    对于急危重抢救患者转院, 必需在生命体征基础平稳, 同时汇报科主任、 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 写好诊疗统计, 有医护人员护送确保转院途中安全情况下, 方可转院。若患者家眷不一样意, 必需推行知情通知并书面签字手续, 并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立案。      (五)门诊首诊患者     1.门诊首诊患者诊疗  凡属本科室范围疾病门诊患者, 要根据诊疗规范诊治, 符合入院条件收住院诊疗。凡经首诊科室诊疗患者, 如再次来科复诊时, 不管复诊时首诊医师是否在班, 其她医师均应给予诊治, 不得推诿。  2.门诊首诊患者转科  凡属非本科室范围疾病患者, 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明确非本科患者, 经具体问询病史, 必需体格检验, 由首诊医师在门诊中做好申请会诊统计, 方能让患者到会诊科室就诊。     3.门诊首诊患者会诊  对诊疗还未明确患者, 立刻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 诊疗明确后即转相关科室诊疗。  4.门诊首诊患者转院  确实超出我院接诊能力和范围患者, 应提议患者到其她医院诊疗, 并将相关内容记入门诊病历中。      (六)考评      1.考评方法  1)现场实地考评急危重患者就诊过程。  2)抽查急诊、 门诊和住院相关首诊患者病历, 了解患者和相关人员。 3)患者投诉或医务人员汇报。     (2)考评周期  医务部不定时对全院实施首诊负责制度进行督查, 发觉问题立刻通报和处理。     (七)奖惩 1.对于未实施首诊负责制度者, 经查实每次扣年度医德分3分。  2.不实施首诊负责制, 一年内经查属实累计达2次, 按《**医院待岗管理暂行要求》, 予待岗3个月。 3.对于未实施首诊负责制度, 造成医疗差错、 事故、 医疗纠纷或医院经济损失, 按《**医疗事故与纠纷处理要求》实施。 4.经过“病人安全汇报”邮箱, 在工作中立刻发觉并汇报她人首诊负责制度不落实情况, 每次给予医德分加1分奖励。 六、 相关制度(文件) 无。 七、 使用图表。 无。 八、 附则  (一)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关键制度之一。  (二)本修订制度自下发之日施行。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务部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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