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协议书
转让书: 苑广林
受让方: 袁鹏 马德学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当地相关要求,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基础上经过充足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方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位置: 位于临沂兰兖路临费交界处路南50米。
第二条 转让标明细
甲方将自己以协议转让方法取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乙方。具体明细以下:
土地约19.3亩(因政府修路部分占用, 以现有实际面积为准)、 变压器一台(100千伏安)及地上建附着物。
第三条 标情况
该土地全部权性质为集体全部土地, 土地及房产均无相关产权手续。
第四条 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同意上述转让标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万元整。
第五条 交付方法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乙方将转让款600万付给甲方, 余款定于4月1日开始每个月100万元, 到10月1日前全部付清(在此期间未付款项按月息1.5%计算利息)。
第六条 甲方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具体情况已经应乙方要求做了具体说明
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具体情况已经进行了充足了解, 自愿购置上述房地产
第七条 风险负担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风险自转移交付完成之日一并转移给乙方, 交付后风险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在转移后, 乙方负责按国家及当地相关要求缴纳全部相关税、 费, 乙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给予配合。
第九条 本协议适适用于中国法律、 法规。甲、 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应协商处理。协商不能处理,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第十条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前所发生全部债权、 债务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 乙双方各执二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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