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压缩天然气供气协议
甲 方(供气方):
乙 方(用气方):
供气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联络电话:
传真:
E-mail:
用气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联络电话:
传真:
E-mail:
【律师提醒】标明基础信息, 比如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址等, 能够快速确定当事人信息, 避免以后争议因无法送达带来法律风险。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 公平、 正当和老实信用标准, 就压缩天然气供气事宜进行充足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签署以下条款, 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物
本协议约定标物为“压缩天然气”(简称“天然气”), 英文简称CNG。
第二条 压缩天然气质量
1、 甲方供给给乙方压缩天然气气质应符合 标准要求压缩天然气气质标准。
2、 甲方应向乙方定时提供由含有国家要求资质单位出具压缩天然气质量检测证实。
第三条 协议推行期限
本协议约定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向乙方稳定供气至 年 月 日止, 供气期限为 年(具体供气量计划表见协议附表)。在供气期满后, 如乙方继续使用CNG, 则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并续签协议。
第四条 供气量
1、 本协议使用期内甲方日供给乙方压缩天然气 立方米。
2、 除甲方确保按月供气量向乙方供给压缩天然气外, 假如乙方要求甲方额外供给压缩天然气, 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就额外供给数量、 时间、 价格协商一致后, 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额外供给给乙方压缩天然气, 但无义务负担额外供给气量。
第五条 运输方法及交接
1、 由乙方自备指定类型CNG运输车负责运输。
2、 压缩天然气交接地点为: 。
3、 压缩天然气交接以CNG槽车总阀为交接点, 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 交接前压缩天然气风险由甲方负担, 交接完成压缩天然气风险由乙方负担。
4、 双方应委派代表在《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上签字确定甲方加气数量, 乙方于卸气后在交验单上注明实际卸气数量。
甲方签字人员: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签字人员: , 身份证号码: 。
上述人员未经双方确定不得任意更换。
5、 交接过程中需使用到集装箱橇体一部由乙方自备; 如乙方需使用甲方集装箱橇体, 应首先向甲方交付使用确保金 元整, 并按 元/日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交还时必需确保集装箱橇体完好无损, 如在运行过程中集装箱橇体本身原因出现问题由甲方负担, 但修补轮胎或日常维护由乙方负担。协议到期乙方无违约使用行为, 也未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使用确保金。
第六条 压缩天然气计量
1、 本协议约定压缩天然气计量方法采取质量流量计计量。
2、 以甲方充装计量结果为准, 乙方计量结果为复核。
3、 双方计量器具按国家要求检测周期进行计量周期进行计量检定, 须向对方提供法定检测部门检定书。
4、 甲乙双方约定计量误差为每辆CNG运输车充装满CNG情况下不超出 % , 计量误差在 %以内双方互不追究; 如因甲方计量器具造成误差且不足部分超出 , 甲方应于月底前依据气量差向乙方赔偿所欠气量。
5、 任何一方对对方天然气计量有异议时, 可聘用双方认可法定检测部门对双方计量器具给予检定。假如属于计量器具精度原因造成误差, 误差方应依据检定结果修正计量值并负担由此次检定所包含计量器具及其她仪表检定费、 陪检人员劳务费等。
第七条 压缩天然气价格
1、 本协议约定甲方供给给乙方压缩天然气价格定为: 元/立方米(已含税)。
2、 价格调整
(1)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气源价格政策调整、 上游气源单位价格调整等情况, 造成甲方实际采购成本增加, 则甲方有权随之对应调整气费价格。
(2)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燃油价格上涨、 运输行业行政性收费上涨等情况, 造成甲方实际运输成本增加, 则甲方有权随之对应调整气费价格。
(3)协议签署后, 在实际运行中甲方依据实际运行情况重新核定价格, 对签署协议时约定价格进行上调或下调并通知乙方, 乙方对调整后价格无异议, 则双方实施新价格; 若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 双方协商不成, 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八条 气款结算和付款
1、 正式供气前 天, 买方应将本年度经双方确定年供气总量对应价款 %作为协议履约确保金汇交付甲方, 甲方即开始向乙方供气。该履约确保金将在协议终止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或用于抵扣剩下气款。
2、 按本协议销售压缩天然气价款每个月结算一次。气量结算以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确定《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为结算依据。
3、 从首次交付日开始, 甲方应在每个月第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上一月交付气量付款通知, 同时提交双方签字盖章上一个月天然气计量汇总表、 适用天然气价格, 以及其她必需结算资料。
4、 乙方每个月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 根据付款通知所列款项向卖方完成支付。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同时, 应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不然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假如乙方对甲方开具发票或付款通知任何款项有异议, 应在付款同时书面通知甲方, 说明异议内容和理由。甲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刻回复乙方, 双方友好协商处理该争议。
6、 本协议到期后, 双方一次性结清剩下部分气款和预付履约确保金。
7、 双方约定付款方法为: 。
甲方开户行: , 账号: 。
乙方开户行: , 账号: 。
第九条 年计划、 周估计和日指定
1、 乙方应定时与甲方确定年、 月、 周、 日用气计划。
2、 每七天周 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周将要提取压缩天然气量估计表, 包含基础供气量和额外供气量。甲方应在周 前向乙方提供下一周将要供给压缩天然气量, 但甲方标准上仅对基础供气量给予确保, 对额外气量部分确定不负担短供责任。
3、 每日早晨 时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一日所需压缩天然气指定量, 包含基础供气量和额外供气量。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依据乙方用气计划及本协议约定质量, 平稳连续地向乙方供气。
2、 甲方在生产设备年度检修时或其她原因需停产时, 应在检修或停产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3、 因突发事件或其她原因影响供气时, 应立刻通知乙方并在恢复正常供气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 在甲方装气场所内, 甲方应合理安排、 主动协调指挥乙方车辆加气, 使乙方能快速顺利加气。
5、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要求或违反甲方实际操作规程, 甲方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单方解除协议。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立刻向甲方上报用气计划量。
2、 乙方应根据约定立刻支付确保金、 租金和气款。
3、 乙方应确保立刻并全部接收约定供气总量、 日供气量及甲方经过日指定要求供给额外供气量。乙方因设备年检等原因不能按用气计划提气时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定, 并在恢复用气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定。
4、 乙方应确保遵守安全要求, 确保运气、 用气安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人员或第三人损失, 甲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2)如甲方供给给乙方压缩天然气气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 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3)因为甲方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 造成甲方限气、 断气事故, 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负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责任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因乙方有能力采取方法降低损失而未采取方法造成扩大部分损失, 甲方不负担赔偿责任。
(4)协议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未按约退还乙方所交履约确保金或集装箱橇体使用确保金, 每逾期一天应根据未付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立刻支付确保金、 租金或气款((包含但不限于不支付、 拖延支付或付款数额不足), 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气、 限气等方法, 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人员或第三人损失, 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在设备检修或设备发生故障不能确保按用气计划用气时, 未按协议约定立刻通知甲方, 应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4)乙方使用甲方集装箱橇体, 如未经甲方许可选择其她气源或造成集装箱橇体重大损坏, 甲方有权扣除或扣除部分确保金用以填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5)乙方有违约行为, 甲方能够从其交纳履约确保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3、 双方其她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有其她违约行为, 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违约金不能填补损失, 违约方应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据本条约定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协议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无关第三方, 也不得公开或披露自对方获取各项资料和数据, 一旦所以对另一方造成影响或损失, 违约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2、 双方中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协议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 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1)提供给该方主管、 董事、 雇员、 关联机构, 但该方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
(2)提供给对方含有管辖权政府部门或机构, 或回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免责事由
因为不可抗力事件, 致使一方在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过程中碰到障碍或延误, 不能按要求条款全部或部分推行其义务, 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双方(各方)就推行中产生任何争议, 都应由双方(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醒】仲裁或诉讼双方择一约定, 假如协议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 则该约定仲裁条款无效。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补充条款
1、 。
2、 。
3、 。
第十七条 其她约定
1、 本协议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 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实施, 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并签署补充协议。
3、 本协议附件包含但不限于:
(1)《年、 月、 周、 日用气计划报表样板》。
(2)《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样板》。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4、 协议附件、 补充协议与协议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如其内容相互冲突, 以签署在后文本内容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点: 协议签署地点
【律师提醒】: 协议需要注明签署时间, 以证实该时间是协议生效时间, 避免协议因没有签署时间而未生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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