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入驻孵化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支持企业进入众创空间发展和科技人员到中心创办企业, 甲方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办公、 经营场地, 并提供孵化服务。经双方协商, 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础情况:
地址
建筑
面积
用途
孵化办公产地
二、 服务、 租赁房屋期限: 自 年 9 月 21 日至 年 9 月 20 日止。
三、 孵化入驻企业预购服务及租金交纳措施:
1、 甲方在乙方入驻期间向其提供“电子商务运行服务, 软件开发、 产品研发设计服务, 场地租用, 水电, 网络支持”等孵化服务。
2、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电子商务运行服务, 软件开发、 产品研发设计服务, 场地租用, 水电, 网络支持)累计人民币: ¥25000元(大写: 贰万伍仟元整)。
3、 费用缴纳措施: 因入住企业前期资金较为困难, 本费用乙方在两年内付清, 由甲方代为收取。
四、 甲方孵化服务内容:
1、 甲方为乙方作好孵化服务, 包含帮助乙方申报国家级、 市级和区级各类项目和政策性资金。
2、 帮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 软件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
3、 帮助办理技术协议登记、 科技结果判定。
4、 提供科技政策咨询、 科技培训、 市场中介等方面综合服务。
5、 提供报刊信件投递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等综合服务。
6、 监督、 协调所辖区域安全、 保卫工作, 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失盗案件。
7、 甲方负担房屋正常维修, 负担公共区域及租用房水电表室外部分管线及设施、 设备维护。
五、 甲方户外广告场地实施有偿使用: 乙方若需设置户外广告, 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方案, 甲方同意后, 双方签署《户外广告设置协议》, 乙方在交付场地占用费后, 方可使用。
六、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订安全、 环卫等物业管理及其它各项要求, 落实与甲方签署协议内容, 接收甲方管理。
2、 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孵化服务过程中, 乙方应立刻向甲方提供相关企业基础信息、 项目进展情况、 相关统计资料以及必需工作配合。
3、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综合电信业务要求, 包含固定电话、 传真、 互联网及商务通等使用(乙方所实际发生固定电话、 传真、 商务通等费用由其在要求时间内自行到营业厅交纳, 互联网费用乙方按40元/月在每个月10日前交付甲方), 若因乙方延期付费而造成相关业务停止使用, 甲方不负担责任。若乙方有特殊业务需要开展, 可自行与联通企业商议, 并签署协议, 其产生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4、 房屋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 乙方应汇报甲方, 由甲方派人维修; 若因为乙方使用不妥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 则由乙方负担赔偿。
5、 乙方负责租用房电表室内电路、 电器部分维修、 维护及材料更换。
6、 乙方不得将承租房转租、 分租、 转让、 转借、 入股、 或私自调换使用及与她人共享, 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损害国家和甲方利益, 不然乙方应自己负担法律责任,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收回房屋, 并不退还已交房屋租金和孵化服务费。
7、 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通道及非租用空间, 若私自搭建、 堆放物品。若有违反,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并令其拆除、 清理。
8、 乙方若需对租用房进行装修、 改造电力线路、 安装空调、 改动门窗、 安装防盗网、 防盗门等事项, 应事先向甲方提供方案, 经甲方同意后, 才能施工, 其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 并接收甲方管理人员在相关安全、 规范等方面指导。施工时, 不得损坏房屋原有主体结构, 不得破坏室外统一计划, 不然, 乙方应按房屋造价200%赔偿; 若私自施工, 拆改承租房结构或改变承租房用途, 则视为侵权行为, 甲方有权追偿乙方造成损失, 并终止协议。
9、 乙方要加强本企业防盗工作, 对关键部门(如财务室)应有防盗方法, 应二十四小时留人值守, 发觉问题立刻汇报。若有偷窃事故发生造成乙方财产损失, 甲方不负担任何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
10、 在取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自行装修内墙、 隔断、 地坪、 天棚、 线路等永久性设施及附着物, 在退房时不得拆走、 损坏, 且甲方不对其作任何赔偿。
11、 乙方退房搬离时, 应注意安全, 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包含已装修门、 窗、 天花板、 墙面、 地面等房屋内部设施及附着物保持原貌), 不得拆迁、 损毁, 经甲方检验合格后, 将其确保金退还乙方, 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从乙方确保金中按损坏物原价扣除, 若其费用超出确保金额, 乙方必需另作赔偿后, 方可搬离。
12、 乙方用电实施计量收费, 公用水、 电费用按入驻单位实际户数分摊, 乙方不得私自加大用电容量。乙方须按甲方物业管理统一时间交纳水电费。因乙方延期付款而造成违约责任, 由乙方自行负担。在租赁期间, 假如发生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相关费用, 均由乙方支付。
13、 乙方应严格遵守计划生育和外出流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对职员计划生育和流感人口管理, 如违反相关法规, 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4、 甲方需作房屋调整、 改造或应相关部门要求拆除, 甲方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应结清费用无条件搬离, 本协议自行终止。
15.乙方在经营期间, 必需根据协议第四条要求。孵化服务费、 房屋租金到时按时缴纳, 如不按时缴纳, 每日按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超出一个月不缴纳服务费、 房屋租金, 甲方有权强制收回, 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赔偿。
七、 补充条款:
1、 因自然灾难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 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2、 如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有偿服务项目, 双方将另行签署专题孵化服务协议书。
八、 本协议未尽事项, 由甲、 乙双方另行议定, 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 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效力。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要求事项, 均遵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实施。
十、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 甲、 乙双方同意向涪陵区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十一、 本协议一式贰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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