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交通银行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协议
(暂行)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置 (以下称“房产商”) (以下称“房产”), 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依据《中国民法通则》、 《中国经济协议法》以及交通银行相关业务措施要求, 经双方协商同意, 签订以下条款, 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 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 LIBOR为 贷款利率LIBOR, 但每笔放款第一个计息期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LIBOR。LIBOR采取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实际发放天数计收, 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法: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署《预购房屋协议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购房预付款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 以后相关购房费用, 均经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 依据“预购房协议”要求, 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 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帐户, 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协议1.3条款要求, 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 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贷款和支付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 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 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假如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必需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倒序进行, 而不能冲抵立即到期贷款或下期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 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0.5%至1%赔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 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百分之一赔偿金;
b.借款人在取得超出一年后提前还款, 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赔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她费用
7.1 手续费: 贷款协议签署后, 借款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包含契税、 保险、 法律手续、 抵押登记、 抵押物处理等费用, 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因为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一切相关费用, 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需按贷款人要求时间和指定险种到 保险企业 分企业办妥 抵押物保险手续, 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总价值, 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 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确保
9.1 确保按协议要求, 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 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损毁, 不管任何原因, 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责任
10.1 按协议相关要求, 按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协议要求, 付清贷款总额, 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以后, 将抵押《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 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本金及应付利息, 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实施协议能力或一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协议之实施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协议或附件其她条款。
11.2 违约处理: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行为时, 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20%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行为时, 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 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 贷款人有权宣告全部贷款到期, 同时, 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使用方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 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协议任何修改、 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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