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场馆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 乙双方就场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场馆基础情况
1、 场馆坐落于 ,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 甲方持有正当出租权证实文件: 。场馆不存在查封或者其它法律要求不许可出租情形。
3、 场馆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空调、 □灯光、 □其它 。
4、 甲方确保该场馆能够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甲方帮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事宜并提供办理过程工商局所需任何应由出租方提供资料。
二、 场馆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乙方变更租赁用途须取得甲方同意。
三、 租赁期限立刻间段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场馆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系免租期。
2、 协议期满后,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有续约优先权, 租金另议, 租约另定。但乙方应提前 2 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 甲方在协议期满前 1 月向乙方正式书面回复。
四、 租金及相关费用
1、 场馆租金为 元/月。租金总计¥ 元(含税), 即人民币大写 圆整。除上述租金外, 乙方不再负担其它任何费用。
2、 支付方法立刻间:
2.1方法: □月付 □季度付 □其她 。
2.2各期租金支付时间及金额: ;
; ;
; 以这类推。
3、 乙方以转账方法向甲方支付上述租金, 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10日内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 其它相关费用负担方法
1、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由甲方负担: 水费、 电费、 供暖费、 物业管理费、 房租租赁税费、 卫生费、 车位费等。
2、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由乙方负担: 无 。
3、 本协议未列明与场馆相关其它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如乙方垫付应由甲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依据乙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对应费用。
六、 变更与转租
除甲、 乙双方另有约定外, 乙方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方可在租赁期内将场馆部分或全部转租给她人。
七、 场馆维修与维护
1、 租赁期内, 甲、 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场馆及其隶属物品、 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2、 对于场馆及其隶属物品、 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造成损坏,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小时内维修(设施故障危害乙方人身财产安全, 不受本条约定时限限制, 甲方应在乙方报修后立刻到场排除故障或提供替换设施)。逾期不维修或无响应, 乙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因维修场馆影响乙方使用, 应降低对应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 因乙方单方原因保管不妥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场馆及其隶属物品、 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 乙方应负责维修或依据甲方出示发票按折旧价格赔偿。
4、 乙方经甲方同意能够装修租赁场地, 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是否将场地回复原状由甲乙双方协议。
八、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确保对其出租场馆含有全部权或出租权, 出租场馆无权属争议, 甲方有权签署、 推行本协议。
2、 甲方确保场馆正当性, 非违法违章建筑, 无任何抵押或抵押形式债务纠纷。
3、 租赁期间, 甲方应确保场馆卫生清洁, 确保场馆水、 电、 暖气正常供给, 确保相关设备符合乙方租赁用途, 甲方不得阻挠、 干涉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4、 租赁期间, 甲方应为场馆提供安全保障, 保障场馆建筑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如因甲方管理不妥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害, 由甲方负担责任。
5、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不分时段地使用场馆及配套设备设施, 进行与租赁用途相关经营管理活动。如甲方需乙方配合其大型活动, 应提前三日通知, 并取得乙方同意, 甲方根据占用场馆时间补足乙方延误时间。
九、 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 除不可抗力外, 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 如一方提前终止协议, 除归还未发生租金外,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月租金 200 %作为违约金, 并负担守约方损失。
2、 租赁期间, 因全部权或出租权发生变动、 产权争议或甲方无正当出租权造成乙方无法使用场馆,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伍万元违约金, 退回乙方未发生相关费用, 并负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
3、 如甲方逾期交付场馆或乙方逾期支付租金, 每逾期一日,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月租金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十、 协议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本协议。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可单方解除协议。
2.1延迟交付场馆或拒绝维修或维修期限过长等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使用场馆达10日;
2.2场馆严重不符合协议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 健康。
2.3场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或被查封或权属争议或甲方无正当出租权。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乙方利用场馆进行违法活动。
3.2拖延支付租金达10日。
4、 法定其它单方解除协议情形。
十一、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克服、 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客观事件, 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 地震、 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 动乱、 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造成协议无法推行时, 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刻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并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两天内, 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推行或者需要延期推行书面资料, 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临时延迟协议推行。
十二、 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甲、 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若双方协商不一致, 任何一方均可向场馆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条、 其它需要补充事宜: 。
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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