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九章 毕业生就业程序及权益保障
第二节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协议签署
一、 就业协议书签署
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 是对毕业生、 用人单位、 培养学校都有约束力文书契约。现行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表、 省毕业生就业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根据《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要求》和教育部相关要求, 为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严厉性、 公正性和公平性, 就业协议书明确要求了毕业生、 用人单位和培养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毕业生均需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凭就业协议书办理一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
(一) 就业协议书填写要求
1. 毕业生基础信息
就业协议书要如实填写, 其中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中填写条目内容, 填写时要注意以下要求: 姓名以学籍档案上为准; 专业名称应为所学专业全称, 不得简写, 以免造成无须要麻烦; 应聘意见应简练、 明确, 以1~2个岗位为宜, 并签署个人姓名。
2. 用人单位基础情况
(1) 单位名称, 要与单位公章一致, 不能简写、 误写或写别名。
(2) 单位全部制性质及单位性质, 用人单位要如实填写, 方便于学校立刻
掌握毕业生签约流向。
(3) 单位联络人和联络方法, 包含单位法人代表或毕业生接收部门责任人以及有效联络方法, 方便于立刻沟通。
(4) 档案转递具体地址, 用人单位要正确填写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全称和地址, 用于学校转寄毕业生档案。无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应填写委托保管单位名称及具体地址。
(二)就业协议书签署要求
1. 使用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一式三份, 毕业生、 用人单位和学校就业部门各一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她约定, 应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中注明。“备注”栏内容视为就业协议一部分。就业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违约。若有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就业协议, 需取得另外两方同意。假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事先约定有违约赔偿责任, 则违约方要根据约定推行违约赔偿责任。
2. 签署就业协议书必需正当
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过程中, 就业协议书签署必需在国家就业方
针、 政策指导下进行。对不符合国家相关就业政策要求签约行为, 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将不给予认可。
3. 签署就业协议时注意事项
(1)签署就业协议书时要经过正常渠道进行。其关键渠道是以就业洽谈会、 招聘会为主有形市场和以信息网络为主无形市场。
(2)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签署就业协议书当事人必需含有正当主体资格, 通常而言, 用人单位必需含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能力, 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3)按要求程序签署协议。毕业生凭学校发就业协议书,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 用人单位留存一份、 毕业生自存一份, 另一份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4)相关条款内容必需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 尽可能采取示范条款。如确有必需进行变更或增加, 亦必需在内容上明确。
(5)注意与劳动协议上衔接。因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署在先, 为了避免在以后签订劳动协议时产生纠纷, 应尽可能将劳动协议关键内容表现在就业协议约定条款中, 并明确表示在以后签订劳动协议时给予确定。
(6)对协议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 就对当事人含有约束力, 不得随意解除, 不然应负担违约责任。
(三)就业协议协议书管理及审核
1.就业协议书管理、
(1)在择业过程中,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需求意向后, 均须签署由学校统一发放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书是办理就业报到证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印, 复制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和转借, 一经发觉, 所发放就业协议书作废, 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就业协议书因污损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 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由学生工作责任人签署意见后, 凭原就业协议书和申请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更换新就业协议书。
(5)考取硕士毕业生, 如未签署就业协议, 毕业生离校时必需将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回就业主管部门。如已签署就业协议, 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递交用人单位退函及就业协议书。
(6)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 应立刻将就协议书上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若因私自滞留就业协议书引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纠纷, 由当事人负担责任。
2.就业协议书审核
学校持已签署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一般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对其进行审核, 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办理就业报道手续。毕业生应认真了解相关要求, 关键包含:
(1)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 可不签署就业协议书, 经申请后可直接办理。
(2)到省辖市市官或区管单位就业, 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类专业需经市人事局, 师范类专业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 到县或县以下单位就业, 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3)到省直、 中央驻豫单位就业, 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其中进省直事业单位须携带省人事部门核发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 中央驻豫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豫主管部门; 在省工商局注册无主管企业接收毕业生, 须经省毕业生就业办审核立案或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
(4)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 根据相关省、 市、 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标准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 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 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到直辖市单位就业, 须经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5)到在京中央单位, 须经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四)报到证说明
1.报到证说明
报到证以前也称为“派遣证”, 其全称为《一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硕士)就业报到证》, 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书面依据, 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证实。毕业生在签署完就业协议后, 须经过学校就业主管服务部门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道证, 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接收毕业生
(1)报到证作用
报到证首先是到接收单位报到凭证, 毕业生就业后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证实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生; 再者接收单位凭报到证给予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另外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证实。报到证现在仍在中国人事管理体制中饰演着关键角色, 所以, 毕业生们应注意保管好自己报到证, 不要丢失。毕业生如不遗失, 须立刻向原毕业院校汇报遗失过程, 由学校报请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后给予办理新证。
(2)报到证形式和内容
一份报道证由正副两联组成: 正联(蓝色, 硕士粉红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 副联(白色, 也叫通知书)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五)河南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1.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需要材料
(1)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有具体接收单位, 须携带经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3)没有接收单位, 可申请回生源所在地就业, 到非生源地省辖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 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 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4)直接到中央驻豫单位或省直单位毕业生, 须携带接收单位盖章同意协议书或接收函, 进省直事业单位, 携带河南省人事厅核发《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
2.毕业生二次办理就业报到证(改签)需要材料
(1)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已经签发就业报到证;
(3)已签署过就业协议, 需有原接收单位同意改签证实;
(4)与新接收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请参考(一)3和4。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生个人申请;
(3)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实;
(4)单位证实;
(5)提供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新生录用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超出择业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
毕业生改派需在择业期内办理, 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超出择业期毕业
生续按在职人员相关要求办理人事调动或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参考豫人才()11号文件〕。
二、 劳动协议签署
(一)劳动协议基础内容
依据《劳动协议法》要求, 劳动协议内容能够分为两个部分: 必备条款和一般条款。必备条款也叫法定条款, 就是在劳动协议中必需含有内容, 不可缺乏; 法定条款又分为通常法定条款和特殊条款。
1.通常法定条款
通常法定条款包含七个方面内容
(1) 劳动协议期限。就是协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如3月20日被录用开始工作, 工作时间为10个月, 那么协议期限通常要求为: 本劳动协议从3月20日生效, 到1月20日结束。
(2) 工作内容。这条要求就业者在该单位做什么工作, 如在装修企业做木工, 那么协议中应该注明工作内容是“木工”, 具体负担木制家俱制作、 装修工作在部分木工活等。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建筑工人应该发放安全帽, 高空作业有哪些保护方法等。
(4) 劳动酬劳。就是工资给多少, 怎么算, 什么时候发工资等。
(5) 劳动纪律。如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 怎样请假等。
(6) 劳动协议终止条件。如协议到终止, 或者就业单位出现破产停业等情况终止协议, 或者就业者出现特殊情况要求终止合相同, 以及终止协议是双方应该负担责任。
(7) 违反劳动协议则热。这一条要求了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协议中要求, 应该怎么办等。
2.特殊法定条款
是因为木屑劳动协议特殊性, 法律要求某一只能够会某多个劳动协议必需含有条款。比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协议中应该包含工时和休假条款。假如因为用人单位原因签署了不完整劳动协议, 以后对就业者权益造成了侵害, 用人单位应该负担法律责任、
3.补充条款
也叫做约定条框, 可有可无, 是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协议时相互约定下条款。补充条款是法律给予双方当事人自由权利, 不过, 补充条款约定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不能危害国家、 其她组织或个人权益。
(二)签署劳动协议基础标准
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法》要求, 签署劳动协议要遵照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标准。不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劳动协议依法签订记立刻含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必需推行劳动协议要求义务。
1.平等标准
是指签订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所以, 毕业生应该依据《劳动协议法》要求, 理直气壮要求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协议。在协议上签字前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条款, 对内容含混条款要坚持改写清楚, 对不正当内容要据理努力争取, 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2.自愿标准
是指劳动者要完全出于自己意愿签署劳动协议,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或欺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
3.协商一致标准
是指劳动协议各项条款是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级意见。
4.正当标准
是指签署劳动协议双方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 也就是说。签订协议主体和内容必需正当。
(三)签署劳动协议关键作用
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协议法》建立劳动关系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协议也是稳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强化管理、 劳动着保障本身权益、 双方处理争议关键依据。
《劳动协议法》要求, 建立劳动关系都要签署劳动协议。签署劳动协议关键有一下三个方面关键作用:
1.签署劳动协议能够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遵法意识
以劳动协议形式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含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在劳动过程中,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协议管理职员、 行使权力和推行义务。
2.签署劳动协议能够有效维护用人单位额劳动者双方正当权益
劳动协议都要要求一定时限, 在协议期限内,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协议。协议期满后,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就是否续签合相同重新进行协商, 这就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求职灵活性。
3.签署劳动协议有利于立刻处理劳动争议, 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
若果没有拉动协议, 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 工作时间长短、 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 因为没有有效证据而遭受损失。
(四)签署劳动协议注意事项
1.签署劳动协议前应熟悉相关法律
劳动协议是用来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纠纷关键法律依据。劳动协议每个步骤, 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法律常识, 所以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协议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能够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中国相关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法律要求有很多, 其中以《中国劳动法》及教育部《相关落实实施<中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要求最为全方面, 是要求劳动关系关键法律。另外, 相关劳动协议法规关键有劳动部《相关实施劳动协议制度若干问题通知》、 《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经济赔偿措施》、 《违反<劳动法>相关劳动协议要求赔偿措施》等。
2.协议形式、 内容要正当
一份含有法律效力劳动协议, 首先签署协议程序应该符正当律要求, 而且应该用书面形式矛以确定, 协议最少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支, 劳动者应妥善保管自己劳动协议。在劳动协议内容上, 劳动者一定要先确定自己签署劳动协议是否含有产生法律效力条件, 包含: 用人单位应是依法确立劳动组织, 能够依法支付工资、 缴纳社会保险及提供劳动保护条件, 并能负担对应民生责任等。
3.警惕协议陷阱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千方百计在劳动协议中设置多种陷阱, 侵害劳动者正当权益。关键包含: 在协议中国设置押金条款; 准备了最少两份协议, 一份是假协议, 内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签署, 以对外应付相关部门检验, 但真正实施是另一份合相同。
三、 就业协议和劳动协议共性与区分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协议共性
1.协议性质一致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 毕业生就应该根据协议要求时间去用人单位报到上班, 用人单位要为毕业生安排对应工作, 从实质上说, 这就是确定了一个劳动关系, 确定这种劳动关系依据就是就业协议, 从这一点来看, 就业协议和劳动协议性质是一致。
2.当事人双反自愿下签署
不管就业协议, 还是劳动协议, 都是双方在平等协议、 充足表示主观意愿情况下签署, 双方对协议或者协议中签订权利、 义务都是完全认可。无强制、 胁迫等原因影响。
3.法律依据一致
因为就业协议时确立劳动关系一个协议, 含有与劳动协议相同性质, 所以, 在签订就业协议时, 也应遵守《劳动协议法》中相关要求, 发生争议纠纷, 应该依据《劳动协议法》相关要求加以处理。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协议区分
1.主体不一样
就业协议适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学校三方之间, 学校是就业协议签约方, 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性质没有明确要求, 适适用于任何单位; 而劳动协议只适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和比照实施公务员制度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人系统)之间, 与学校无关。
2. 内容不一样
就业协议关键内容包含毕业生如实填写自己情况, 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意向, 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 学校同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意见, 并列入就业方案。至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享受什么权利, 应负担哪些义务, 就业协议并未作出强制要求。劳动协议内容包含劳动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酬劳、 劳动纪律、 劳动协议终止条件、 违反拉动协议责任等内容。由此可见, 劳动协议内容较就业协议内容更为具体, 更为齐全, 双方权利义务表示更为明确。
3. 时间不一样
通常来说, 就业协议签署在前, 它是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署, 而劳动协议是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后猜签署。当然, 也有用人单位要求在毕业生报到之前签署劳动协议, 但程序上也是先签署就业协议, 再签署劳动协议。
4. 目不一样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关未来就业和招聘露营意向初步约定, 是双方基础条件以及立即签署劳动协议不笨基础内容大致认可。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 高校、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即含有一定法律效力, 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毕业生、 用人单位未来双方签署劳动协议依据。
5. 适使用方法律不一样
若对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 处协议书本身内容外, 关键依据现在有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协议通常要求来加以处理, 尚没有专门一部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协议发生争议时, 应依据《劳动协议法》来处理。
6. 适用人员不一样
就业协议只适适用于一般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学校之间, 而劳动协议适适用于各类人员与单位之间。通常中国公民, 只要符正当律要求条件, 一经录用都能够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协议。
第三节 离校、 报到程序
一、 毕业生离校程序
(一)毕业生判定工作
毕业生判定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 智、 体中和情况一个总结, 是毕业生质量一个关键表现, 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关键依据。所以, 毕业生判定至关关键, 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1. 毕业生应认证做好自我判定
自我判定是毕业生对自己在校期间德一次全方面认识、 评价和总结。那么, 怎样做好毕业离校前自我平均价呢?
(1)自我分析
在动笔之前, 要认真、 全方面、 客观地自我剖析, 将自己在校期间德思想、 学习、 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进行认证总结, 努力争取做到客观、 全方面、 正确, 在肯定成绩、 总结经验基础上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
(2)她人分析
通常来说, 一个人要达成客观地认识、 评价自己, 实属不易。为此, 不妨多听听老师和同学意见。同学之间几年朝夕相处, 情同手足, 相互了解, 临别之际, 能讲出血多有益肺腑之言。老师则从师生角度对所教学生有所观察、 了解和认识。注意吸收她人意见, 对写好自我判定无疑会更有帮助和启示。
(3) 写实为主
有些毕业生进行自我判定时往往落入空话连篇俗套, 甚至优缺点都和他人差不多, 这么自我判定材料, 用人单位看了毫无印象, 甚至置之不理。所以, 自我评定应该以写实为主方法, 简明而又具体地概括出自己关键优缺点, 坦率写出自己优点和缺点会显得你老实可信。
(4) 态度认真
有毕业生对做好自我判定思想上不重视, 态度上不认真, 写出自我判定材料马马虎虎、 字迹潦草、 文不成体。自我判定材料实际上就是很好“自我推销广告”, 用人单位考评录用毕业生, 通常自我判定材料写马马虎虎、 字迹潦草, 甚至错字连篇、 语句不通者极难被录用。自我判定内容代表了一个人过去, 而自我判定态度则是预示着一个人未来, 期望每个毕业生都能以人则态度对待自我判定。
2. 学校对毕业生应给予实事求是、 恰如其分判定
学校在毕业生个人判定基础上, 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要求, 根据培养目标, 组织同学, 老师尽心认证评议, 既要充足肯定成绩, 有要指出不足, 提出努力方向, 努力争取做到实事求是。恰如其分, 正确无误。同时, 要注意突出特点, 切忌千篇一律。
(二)一般高校毕业生记录表填写
《毕业生记录表》包含毕业生基础情况、 个人总结、 组织判定等内容, 是毕业生综合情况记载, 是毕业生身份关键标志, 是毕业生档案关键材料。所以毕业生要根据每个栏目要求内用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学校要认真核实《毕业生记录表》各项内容, 要以对国家负责、 对毕业生负责态度严厉对待。
(三)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办理离校手续通常要在毕业生离校前一周内, 根据各自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通常来说, 程序以下。
1. 毕业生到所在院系领取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认真填写自己系别、 专业、 班级和姓名。
2. 毕业生到学校图书馆或图书资料室归还自己借阅图书、 报刊、 资料等, 并交还资料借阅证。如若将学校图书、 报刊、 资料损坏或丢失, 应该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给予赔偿。
3. 毕业生到学校财务部门查对、 结清自己应缴纳一切费用。
4. 毕业生到学校总务后勤部门退还自己使用坐凳等公共用具, 归还体育器材等。若有随坏按学校要求给予赔偿。
5. 毕业生到学校党委住址部门或者团委办理自己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 毕业生到学校相关部门交还自己学生证和校徽等相关证实学生身份证件。
毕业生根据以上程序办理完手续, 而且以上每个部门都加盖公章后, 方可领取《就业报到证》。
(四) 就业报到证办理和领取
依据《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要求》, 毕业生必需使用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打印、 签发有教育部统一印制《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厅(局)和各省辖市所属一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到省辖市就业, 由厅(局)和各省辖市负责打印签发由省教育厅印制《河南省一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毕业生。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毕业生就业手续通常由学校到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 采取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相结合方法进行。毕业前联络到就业单位, 由学校集中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集中办理时间通常在6月份到8月底。在毕业后国家要求择业期内, 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交到学校, 由学校定时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到省直事业单位就业毕业生, 在办理就业手续时, 同时应持省人事部门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到省直非国有单位就业毕业生, 由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之间介绍到接收单位。需要实施人事代理, 由用人单位到省、 市、 县、 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从一般高等院校选调到乡镇机关应届优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 凭省委组织部省选调生录用通知办理; 考取省直机关公务员毕业生, 凭接收单位证实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办理。
4.每个毕业生办理完全部离校手续后, 应依据学校要求时间到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领取《毕业报到证》后, 到学校相关部门领取户口迁移证, 方可到用人单位报到。
6.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能够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回生源地自主择业, 也能够在国家要求两年择业期内继续择业, 择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 可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五)特殊情况处理
1.结业生
结业生通常是指在校期间未按学校要求完成制订课程学分, 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只能由学校发给结业证学生, 《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要求》中要求; 结业生可由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 落实了工作单位能够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 但必需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备注栏上注明“结业生”字样; 在要求时间内无接收单位, 由学校将其档案、 户籍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自谋职业。
2.肄业生
肄业生是指含有正式学籍学生未完成教学计划要求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除外)。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或学业证实, 但不含有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资格。从学校准退学之日起,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其户籍关系等转回入校前户籍所在地。
3.提前完成学分优异学生
在实习学分制学校, 少数学生在读完要求学分后, 提出申请, 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 报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同意, 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4.报考硕士毕业生
因为硕士录用通知录用时间不一致, 有些晚于高等院校毕业生第一批办理就业报到时间。所以, 要求报考硕士未确定是否被录用学生, 与其她毕业生一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学校推荐或毕业生应聘时, 应向用人单位说明已报考硕士。若被录用为硕士, 已纳入硕士招生计划, 应通知用人单位, 并应将已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还给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若未被录用, 毕业生到该单位工作。
二、 毕业生报到程序
(一)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相关要求
依据《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要求》, 国家对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要求以下。
1. 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用人单位凭《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给予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籍关系。
2.毕业生报到后, 用人单位应依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立刻安排工作岗位。
(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注意事项
1.离校前, 毕业生应检验离校手续是否办理完成。首先, 要看报到证、 户籍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 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是否已领取(有些学校将这些证件随档案发到用人单位, 让毕业生到用人单位领取); 其次, 要认真核查这些材料、 证件上姓名、 性别等栏目填写正确无误后, 方可离校, 以免给报到时带来不便。
2.报到途中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行李物品, 尤其是上述证件, 一旦丢失, 将带来很多麻烦。
3.毕业生应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开具报到地点、 单位, 在报到期限内前往报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去报到者, 要主动向用人单位发函说明并请假。
4.报到后, 按用人单位要求, 通常要经过一段适应期考察, 签署劳动协议, 即已成为该单位正式职员。毕业生应按其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服从组织安排。
(三)对用人单位拒绝接收处理措施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过程中, 有部分毕业生可能碰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情况, 这时切忌急躁, 应该具体问询用人单位拒绝接收原因。
假如因为报到时给用人单位提出部分过分要求, 引发了用人单位反感和不满, 或者言行失当引发用人单位不快, 就应该主动认可错误, 进行自我批评, 以取得用人单位谅解。
假如是用人单位将要撤销、 合并等, 则要其解释并请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络, 以求妥善处理问题措施。
总而言之, 毕业生在碰到上述情况时, 应持冷静、 耐心态度, 努力争取取得用人单位了解和支持。因为不管用人单位以何种原因将毕业生退回学校重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对毕业生个人来说是一件不愉快事情。
假如经过努力, 用人单位仍拒绝接收时, 不宜与对方争吵, 因为争吵无助于问题处理, 甚至会把原来卡伊处理问题复杂化。这时应主动与学校毕业就业工作部门联络, 说明情况, 请学校出面交涉。
三、 毕业生户籍关系迁转
(一)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毕业生在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已办理就业报到证者, 如毕业生户籍关系
已转到就读学校所在城市, 由学校或毕业生本人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关系迁出手续; 如毕业生在入课时未迁转户籍关系, 由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报到证到入学前户籍关系所在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转手续。户籍关系迁转完成后, 由毕业生携带着相关资料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二) 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能够将户口暂存于学校或生源地继续择业, 其间落实就业单位可随时办理
迁转手续。择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 由学校或本人将户籍关系转至生源地所在地县(市)人事部门。
办理人事代理, 户籍关系迁至人事代理部门。
毕业生改派需在择业期内办理, 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超出择业期毕业生需按在职人员相关要求办理人事调动或者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户籍关系随转。
四、 毕业生学籍档案专递
(一) 学籍档案整理
在毕业生毕业前, 由学校统一整理毕业生学籍档案, 为转移档案做好充足
准备。毕业生学籍档案关键内容以下:
1.学生记录表
2.选拔、 报送学生记录表
3.毕业生记录表
4.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5.入党(团)材料
6.奖学金记录表
7.在校期间奖励, 表彰及处罚处分
8.军训判定表
9.新生入学体检表和毕业体检表
10.在校期间辅修课成绩表
11.再校期成绩表
12.年判定表
13.参与社会实践记录表
14.中考或高考成绩单
15.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证实书
16.毕业硕士档案中需要有硕士毕业记录表、 硕士学籍和在校成绩表、 硕士学位申请表、 硕士毕业论文评阅意见和体检表
17.出席团代会、 党代会记录表
19.其她可提供组织参考有保留价值材料
(二)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
对于毕业时联络到就业单位毕业生, 其档案应在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后15日内, 由学校负责将毕业生档案寄送到接收单位。
依据国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政策要求, 在要求择业期内学校能够依据毕业生神经将档案存放在学校, 学校不得结果收取任何费用, 如违反要求,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择业期内就业, 学校依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将档案发往其就业单位人事部门; 对超出择业期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 户口仍留在学校, 由学生将户口和档案转往其生源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三)学籍档案传输注意事项
1.档案材料传输必需经过机要交通或者派专员送取, 标准上不准自带。
2.转出毕业生档案时学校要再次审核, 必需确保完整齐全, 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3.转递毕业生档案必需按“学生档案转递通知单”项目具体登记, 严密包封。
4.在转递过程中, 对违反要求, 涂改、 伪造毕业生档案材料要追究责任, 严厉查处。
第四节 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市场经济发展中所产生一个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具体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单位或个人委托, 依据法律、 法规、 利用社会化服务方法, 对人事业务实施代理, 处理人事管理方面所碰到问题。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是指国家本着充足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标准, 高效、 公正、 负责地为各类高校毕业生处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碰到人事档案管理方面相关事宜。它是一个新型人事档案管理方法, 它实施, 对深化中国人事制度改革, 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含相关键意义。
一、 人事代理功效
(一)保护人才正当权益
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转型时期, 经济发展快速, 人才在不一样体制单位中频繁流动。而在不一样体制单位中, 其人事劳动政策却有着显著区分, 人事代理业务对人才流动中心档案保留、 工龄连续计算、 社会保险接续、 职称问题都能起到很好衔接功效, 使个人在流动后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实现了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化。
(二)企业与政府衔接桥梁
人事代理业务是政府劳感人事管理职能延伸, 首先可将政府在劳感人事管理上政策和要求向企业传达和解释, 让企业愈加快捷地了解政府劳感人事政策; 其次企业在人事管理中需要对人事、 劳动、 公安、 教育等多个政府部门。而人事代理业务能够集中企业多种需要, 经过各个处理平台和专门渠道为企业对口办理各项业务, 让企业享受一站式服务。
(三)帮助企业从繁琐事物中解脱出来
人事代理业务实现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事务社会化,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劳动分工一个表现。企业把档案、 社保、 职称、 办理招用工手续、 人才引进等具体事务外包给人事代理专业机构代理, 从具体繁琐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 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发展战略计划中去, 同时降低了人事机构设置和人员成本, 使企业整合利用外部最优异专业化资源来达成降低成本、 提升效率、 增强关键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
(四)提升职员满意度和忠诚度
企业实施人事代理, 职员能够充足地享受到社会保障、 人事管理方面政策。同时, 人事代理机构能够为职员快速办理各项与其息息相关福利及劳感人事事务, 个人后顾之忧能够得四处理, 职员能和睦相处、 专注工作, 对企业满意度和忠诚度就会不停地得到提升, 有利于企业塑造良好企业文化。
二、 人事代理对象及形式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相关《流感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要求》(人发〔1996〕118号)明确要求, 下列流感人员人事档案必需由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其她任何单位不得私自管理流感人员人事档案。
第一, 辞职或被解聘机关工作人员,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第二,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或聘用协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 待业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
第四,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
第五, 外商投资企业、 乡镇企业、 区街企业、 民营企业、 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第六,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雇员人事档案;
第七, 其她流感人员人事档案。
除国家要求上述七种类型流感人员外, 下列情况也给予代理:
第一, 被单位除名和自动离职者;
第二, 国家要求以外单位委托代理;
第三, 以管理、 技术人员为主体代理单位职员;
第四, 异地代理。
二、 人事代理内容
依据现在人事代理政策,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能够处理以下多个方面问题。
(1) 本人档案保管、 转移; 户籍关系挂靠; 党、 团组织关系挂靠、 接
转。
(2) 代办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项目。
(3) 见习期满后转正、 定级、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4) 出具因公、 因私出国、 出境等政审材料。
(5) 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负责档案工资核定调整。
(6) 为毕业生办理改签手续。
(7) 对毕业生未找到就业单位毕业生, 人才服务中心能够为其办理求职登
记并提供就业岗位。
(8) 办理人事代理后, 不管流动到单位, 其工龄、 身份、 职称、 社会保险、
档案等方面, 都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供配套服务。
三、 人事代理程序
依据毕业生不一样情况, 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程序也有所不一样, 具
体程序分别是:
(一)择业期内已联络到接收单位毕业生
凭接收单位签章就业协议书到省、 市人才中心, 由省、 市人才中心审核后签署人事代理意见;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学校, 由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并将毕业生档案转交省、 市人才中心;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等到接收单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接收单位无集体户口, 可直接落入省、 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二)择业期内暂未联络到接收单位或准备复习考研大专以上毕业生
持就业协议书到省、 市人才中心, 由省、 市人才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学校也能够集中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 由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并将其档案转交省、 市人才中心;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等材料到省、 市人才中心报到, 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协议, 户籍落入省、 市人才中心。
(三)择业期内已就业, 按要求到省、 市人才中心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