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诚信投标承诺书
采购人单位、 监督管理单位、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企业将遵照公开、 公平、 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 参与宿松县复兴中学新校区设备采购(微机室及文印设备)项目 项目投标活动。现作以下承诺:
一、 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 不在非吸烟区吸烟, 不随地吐痰, 不乱扔垃圾, 服从监督人员监督和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 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人员提出, 自觉维护开标现场秩序。
二、 服从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 认真完成评标委员会询标, 对评标过程及结果有异议, 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提出。
三、 我企业提交投标文件中资格证书、 业绩、 奖项证实等全部材料均真实、 正当、 有效。
四、 我企业近3年无围标、 串标、 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 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未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未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统计 15分(含)以上; 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非失信被实施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告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给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统计名单;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开标前无行贿犯罪统计。不然, 我企业愿意接收采购人、 相关监督部门作出包含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实施不良行为统计、 限制投标、 公开曝光及相关行政处理、 处罚。
五、 评标过程中包含到评审资料, 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查询信息为准, 我企业录入信息真实, 无编造虚假信息。一旦发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廉政承诺书》中约定接收处理。我企业接收将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纳入此次招标评标措施和由此产生评标结果。
六、 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 我企业承诺不存在出借资质给她人投标, 与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她投标人串通投标, 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牟取中标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不然, 我企业愿意接收采购人、 相关监督部门作出包含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投标确保金不予返还、 实施不良行为统计、 限制投标、 公开曝光及相关行政处理、 处罚。
七、 若我企业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我企业承诺不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资格, 将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约定中标金额 10 %履约担保及相关费用, 并与采购人在要求时间内签署协议。不然, 我企业愿意接收采购人、 相关监管部门作出包含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投标确保金不予返还、 实施不良行为统计、 限制投标、 公开曝光及相关行政处理、 处罚。
八、 若我企业中标, 在履约过程中, 经相关监管部门查实, 我企业在中标项目交易过程中存在挂靠投标、 围标串标、 提供虚假资料、 弄虚作假、 行贿等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及违反招标文件约定行为, 我企业愿意接收采购人、 相关监督部门作出包含在我企业提交履约确保金中扣除等额投标确保不予返还等相关处理、 处罚。
九、 如我企业中标, 我企业在投标时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能全部到岗到位, 服从建设和监理单位管理, 遵守施工现场考勤纪律。并确保根据投标文件承诺投入足够机械设备, 组织一定额度流动资金, 确保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完全满足供货进度要求。
十、 如我企业中标, 我企业确保中标后不非法转包及分包, 若有正当分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确保供货质量服务达成协议约定标准, 确保按协议约定工期完成供货。
十一、 我企业承诺, 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不恶意投诉。如发生投诉, 我企业将严格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措施》要求进行, 并对提供投诉事项和线索证据真实性负责。
十二、 我企业承诺, 在本项目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 完全响应并认可招标文件(含文件答疑及补充), 全方面推行协议条款, 若有违反, 愿意接收招标文件及协议约定全部处理、 处罚, 造成经济损失, 愿意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十三、 我企业承诺, 在本项目交易及履约过程中, 若存在其她扰乱公共资源理、 处罚。
供给商名称(公章): 安庆市联名信息科技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路承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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