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团范[] ZK03
编号:
场 地 租 赁 合 同
(我方为承租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要求, 甲、 乙双方经过平等、 自愿、 充足协商, 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特签订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 市 区 , 面积为 平方米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 出租给甲方作广告公布或品牌宣传推广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 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月, 租金每个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 基于户外广告报批程序, 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约定户外广告得到政府同意公布之日起开始计付租金。
3、 自开始计付租金之日起, 甲方必需于每个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 或每 个月支付一次, 每次支付前 个月租金
4、 以上款项甲方采取 方法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租金时, 须向甲方提供中国有效等值发票, 不然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在租赁期内, 甲方必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本协议约定使用场地。
2、 在租赁期内, 甲方必需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3、 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 并向该场地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管理费、 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须确保该场地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 并享受处分该场地权利。
2、 租赁期内, 乙方确保不将该场地外缘向外20米(即以该场地外缘任一点为圆心、 半径为20米)范围内土地及其隶属物租与第三方作房地产广告用。
3、 乙方在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时, 应确保本场地在出租使用时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协议使用目要求。
4 、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 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 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受优先承租该场地权利, 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署租赁协议。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变更
1、 在协议期内, 假如甲方将该场地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 本协议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 乙方转让该场地土地使用权, 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相同条件下, 甲方享受优先购置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20%作为违约金。
2、 如因该场地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纠纷或乙方原因造成影响甲方对该场地使用其她情况, 乙方负责处理该纠纷,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3、 如乙方交付场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达成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第1、 2、 3项要求,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租赁期间其应付总租金20%作为违约金。
4、 乙方不能按要求日期把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每日按 ‰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出 日,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20%作为违约金。
5、 如甲方拖欠应付乙方租金超出 日, 乙方按每日 ‰计收甲方应交而未交款滞纳金; 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拖欠月租金超出 个月以上,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收回场地,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20%作为违约金。
6、 由双方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 )除非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租赁期内, 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协议。如甲方提前退租, 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并向乙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其应付租金20%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提前收回场地, 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并向甲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甲方应付租金20%作为违约金。
(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协议, 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以后, 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负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协议其她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 致使本协议不能推行或者不能完全推行时, 碰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 应立刻书面通知协议其她方, 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 向协议其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域公证机构出具证实协议不能推行或需要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有效证实文件, 由协议各方按事件对推行协议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或者部分或全部免去推行协议责任、 或者延期推行协议。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未推行上述义务, 不能免去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
对本协议签订、 推行、 解释、 效力和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签署、 推行而发生争议, 协议各方应本着友好、 写作态度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 能够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由协议推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经双方友好协商, 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 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使用期为一年, 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5、 其她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附件:
廉 洁 协 议
附件:
廉 洁 协 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签订、 推行协议过程中, 为保持廉洁自律工作作风, 预防多种不正当行为发生,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以下:
一、 甲乙双方应该自觉遵守国家、 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 在协议签订、 推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 甲方工作人员应该保持与乙方正常业务交往, 不得接收乙方礼金、 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负担费用。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与宴请、 进行娱乐活动, 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同意。
五、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 家眷和儿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 乙方不得接收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家眷或者亲友从事与协议相关业务。
七、 乙方应该经过正常路径开展相关业务, 不得为获取一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予礼金、 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等, 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 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 家眷和儿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 乙方如发觉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 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乙方,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 甲方发觉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甲方有权按协议终止和解除条款。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