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受托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己各项义务, 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负担责任其她情况,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 委托人可按第款确定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2、 争议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推行协议时发生争议, 能够和解或者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 调解不成, 双方在本协议内约定以下一个方法处理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向约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其她1、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委托人、 受托人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2、完成并结清款项后自动终止; 3、 本协议一式 份, 委托人 份, 受托人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壹 份。4、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委托人(建设单位): 受托人(代理机构):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 明确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责任,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开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工
3、程规模: 4、 结构及层次: 5、 工程总投资: 第二条 招标方法和范围1、 招标方法: 2、 招标范围: 第三条 招标项目联络人员1、 委托人指定联络人: , 联络电话: 2、 受托人指定项目责任人: , 联络电话: 第四条 招标代理协议天数1、 开始时间: 2、 完成时间: 3、 协议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第五条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业务范围为: 项内容。1、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申报及填写相关招标资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帮助确定入围投标单位; 6、 编制招标文件及立案; 7、 组织踏勘现场和
4、答疑会, 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解答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8、 编制标底; 9、 编制工程量清单; 10、 组织开标、 评标、 帮助定标; 11、 编制评标汇报; 12、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立案手续; 13、 帮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协议; 14、 其她委托内容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违约责任1、 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 将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办理; 2、 本协议签署后, 如因法律、 行政法规发生改变或因为任何后续新颁布法律、 行政法规造成服务所需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 则本协议约定服务酬劳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对应调整; 3、 本协议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 除法律、
5、 行政法规另有要求外, 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 本协议仍然有效; 4、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大写): 元整。受托人假如违约, 除支付违约金外, 还应将收替换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 委托人假如违约, 除支付违约金外, 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金额代理费给受托人; 5、 如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 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由受托人自行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第十条 索赔和争议1、 索赔委托人未能按协议约定推行自己各项义务, 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负担责任其她情况, 给受托人造成损失, 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索赔
6、事件发生后7天内, 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汇报及相关资料; 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索赔汇报及相关资料后, 于7天内给予回复, 或要求受托人深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索赔汇报和相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回复, 或未对受托人作深入要求, 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含标底)服务, 可按要求标准30%计收。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比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以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
7、元(6000-5000)0.2%=2万元累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一、 本协议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计取标准为: 。二、 代理费支付方法为: 。三、 其她相关费用约定受托人对所承接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 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后, 向委托人实报实销。招标过程中收取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资料费、 图纸押金等由收取。招标过程中所发生其她费用(如: 公告公布费、 评标劳务费、 差旅费、 资料工本费、 交易服务费、 公证费等)由 支付。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工作, 为附加服务项目, 应收取酬劳由双方协商, 签署补充协议。委托人在本
8、协议条款约定支付时间内, 未能准期支付代理酬劳, 除应负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计算支付应付代理酬劳利息。委托代理酬劳应由委托人按本协议条款约定支付方法和时间, 直接向受托人支付。第六条 委托人权利和义务一、 委托人权利按协议约定, 接收招标代理结果; 向受托人问询本协议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提议; 审查受托人为本协议编制多种文件, 并提出修正意见; 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汇报; 与受托人协商, 提议更换其不称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依法选择中标人; 本协议推行期间, 因为受托人不推行协议约定内容, 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
9、进行, 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协议, 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委托人拥有其她权利: 。二、 委托人义务遵守招标活动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酬劳。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含有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计划许可、 立项批复、 施工图设审汇报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需要交底须向受托人具体交底, 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 完整性、 正确性负责; 指定专员与受托人联络, 指定人员姓名、 联络电话在本协议内约定; 委托人应按协议要求配合受托人开展代理业务, 对受托人编制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 相关技术资料等
10、产生招标资料按要求审查并盖章, 审定招标程序及对相关招标过程中一切正当行为和活动给予认可; 依据需要, 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协调工作; 委托人应尽其她义务: 。第七条 受托人权利和义务一、 受托人权利按协议约定收取委托代理酬劳; 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决定, 受托人有权提出提议; 当委托人提供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 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回复; 拒绝委托人提出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 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需帮助; 在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范围内, 依据本协议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受托人拥有其她权利: 。二、 受托人义务遵守招标活动相关法律
11、 法规和规章, 确保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真实、 正当、 规范、 有效, 并在其资格要求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在委托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 并准期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向委托人宣传相关工程招标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 解释合理招标程序, 方便得到委托人支持和配合;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含相关数据计算、 技术经济资料等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受托人不得接收与本协议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相关.投标咨询业务;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对代理事项保密; 向委托人提供全套招标工作资料, 由委托人存档;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
12、得分包或转让本协议任何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未能推行以上各项义务, 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应该赔偿委托人相关损失。受托人应尽其她义务: 。第八条 委托代理费用约定标准招标代理服务实施“谁委托谁付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依据国家计委相关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通知(计价格1980号), 由甲、 乙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收费标准按措施附件要求实施, 上下浮动幅度不超出20%。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 1、 按本表费率计算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收费基准价格,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