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篇一: 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协议
项目管理委托协议
签订协议单位: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建筑法》、 《中国协议法》及市政府颁
布《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措施(试行)》(武政[]6号)和《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措施(试行)通知》(武政[]7号)精神,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 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标准, 经协商,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实施全过程代建, 全方面负责该项目建设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职责, 特签订本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2、 建设地点: ______
3、 关键建设内容:
4、 总投资及资金起源:
(按审定预算实施)
5、 工程质量:
6、 建设工期:
二、 委托事项 受托方应负责__________项目建设管理。关键事项有:
1、 负责组建代建项目部, 制订工程代建纲领, 在协议推行期间, 按月、 季向甲方汇报代建工作情况;
2、 负责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监理及建设过程全过程代建管理; 3、 编制工程招标文件, 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招投标工作;
4、 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 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审核; 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 并提出审核意见;
5、 制订工期、 质量、 投资、 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并进行控制和检验;
6、 协调各承包人(施工、 专业分包等单位)业务活动;
7、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汇报提出付款计划提议;
8、 提出合理可行施工技术方法以加紧工程进度, 确保现场安全;
9、 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 处理处理施工中存在问题或提出合理化提议和整改方法;
10、 帮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 双方职责、 义务
(一)乙方职责、 义务
1、 完成委托事项, 实施委托事项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 法律及甲方要求, 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二管一协调(三控: 指控制投资、 质量、 工期; 二管: 指协议和信息管理; 一协调: 指协调施工中相关各方关系)工作, 确保建设工期、 质量、 安全目标实现;
2、 负责申报办理本项目所需计划、 土地、 环境、 供水供电、 绿化、 消防、 城管、 交管等相关手续;
3、 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 科学项目管理, 提升投资效益, 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个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
4、 工程完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供3套完工图和 3套工程完工资料;
5、 乙方必需按确定目标标准进行管理, 要求建设项目建筑质量等级为“合格”; 6、 严格根据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组织工程招标, 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7、 严格根据甲方同意和审定建设规模、 功效、 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 不得突破总投资。根据同意进度组织实施, 确保项目按协议要求期限建成, 并确保工程质量。
8、 组织各单项工程质量验收, 负责按完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完工验收、 移交等工作, 将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和完整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9、 充足听取、 尊重甲方意见, 争取甲方指导和全力支持, 立刻汇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
(二)甲方职责、 义务
1、 协议签定后, 负责向乙方办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续, 负责提供建设期间各项建管手续报建所必需政府相关部门批文及相关资料, 负责帮助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建设报建等相关手续;
2、 依法缴纳多种政策性费用及工程项目报建规费, 依法交纳与本工程相关多种税费;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甲方对项目有重大调整意见时, 应会同乙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施, 如由此引发项目投资、 规模、 工期改变, 由甲方负担对应责任;
4、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 设备、 材料选定决议审定, 对工程质量、 进度、 规模、 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 为乙方提供必需现场办公条件, 立刻、 足额提供项目建设中所需各项建设资金, 负责建设项目过程中各项经济协议会签及最终报价审定等工作;
6、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 投资、 质量控制汇报;
7、 参与完工验收工作, 与乙方办理工程固定资产、 全套档案资料交接等手续,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在1个月内与乙方办理完成接收手续;
8、 帮助乙方办理施工用水、 施工用电等相关手续, 协调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及机构关系, 因甲方原因造成周围原因影响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由甲方负担对应责任。
四、 协议价款确定与支付
代建管理费:经双方协商取费费率为3%, 取费基数以工程审计总投资为准, 在过程实施中, 先暂按投资额240万元计费, 协议签署后即支付暂定代建管理费50%, 工程完工支付余下50%;
监理费按国家取费标准另行签署协议。(监理费含在总投资范围内)
五、 工程进度
1、 工程开工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开工日期;
2、 乙方确保按甲方对各单项工程实际进度要求, 完成委托范围内全部工作;
3、 项目建设过程中, 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制约工程进度, 造成工程延期则乙方管理工期对应须延, 甲方负担对应工程延期而引发相关责任及费用;
4、 项目建设过程中,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乙方负担对应经济责任及处罚。
六、 协议生效、 变更与终止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刻生效;
2、 因为甲方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 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连续时间, 则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影响立刻书面通知甲方, 完成项目管理业务时间对应延长;
3、 乙方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及全部委托事项, 本协议即行终止;
4、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 应该在15日前通知对方, 因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 除依法能够免去责任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通知或协议必需采取书面形式, 协议未达成之前, 原协议仍然有效;
5、 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推行项目管理业务时, 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推行义务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回复, 甲方可给予经济处罚, 乃至解除协议并追究对应责任, 若甲方发出通知7日内没有收到回复, 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协议通知。协议即行终止。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七、 其它
1、 甲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总责任人为 , 乙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代表为 ;
2、 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收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任何酬劳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与协议要求与甲方利益相冲突任何活动;
3、 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 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秘密, 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人、 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秘密;
4、 乙方对于其编制全部文件拥有版权, 甲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这类文件;
5、 现场管理措施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制订;
6、 乙方若将投资额控制在甲方确定项目预算范围之内(不包含变更增加内容), 甲方给予乙方工程节余资金15%作为奖励; (按武政【】7号文第21条实施)
7、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所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 争议处理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而引发一方损失和损害赔偿, 双方协商处理, 如篇二: 某项目委托建设协议书
委托建设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 、 自愿 、 协商一致基础上就委托建设xx镇xx村卫生室、 xx村卫生室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相关下达xxx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通知》(xxxx[]139号)文件精神, 甲方需按乙方计划建设xx村卫生室、 xx村卫生室, 每个村卫生室x平方米左右, 总投资x万元(含地戡、 设计、 建设、 水电暖配套) 。
第二条: 乙方按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和当地计划, 按甲方提供平面图、 效果图, 立刻与乙方建设项目统筹完成红蓝线、 设计、 施工图等项目, 并依据计划进行施工建设。
第三条: 甲方按依据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 报县招标中心依据项目进展和乙方要求, 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建设资金。
第四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村卫生室建设, 并结合计划完成村卫生室供水、 电、 暖等基础设施, 于9月底投入使用。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协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协议
第一章 协议双方
1.1 委托方: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1号
电 话:
传 真:
1.2 受托方: 北京国金(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1号
电 话:
传 真:
1.3 甲方是公安部直属综合性研究所, 是中国警用装备最大科研生产基地, 并为公安及社会公共安全防范部门提供器材与技术服务。
乙方是含有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工程咨询企业。
甲方拟在自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2.1 项目功效策划及论证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功效策划与论证, 在甲方进行工作基础上, 从项目整体计划分期开发标准出发, 并准备相关资料申领项目计划意见书, 必需时, 申请调整项目控制性详规条件, 并办理所需手续。
2.2 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征集)
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同意功效需求汇报为依据, 进行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或征集, 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需求帮助甲方选定其中优异方案, 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方案教授论证和政府审批, 进而帮助甲方与中标(中选)设计方签署工程设计承包协议。
2.3 办理开发建设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开发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 在各项工作现实状况基础上, 负责或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要求立项、 计划、 土地、 建设、 市政公用、 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手续, 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提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汇报编制与报批, 办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手续,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屋产权及租赁许可证、 组织建设用地评定并协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协议; 组织消防、 人防、 园林、 交通及节水报批; 办理市政各口(包含雨污水、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电信、 道路、 绿化、 环卫环境保护)方案咨询与审批, 办理市政工程计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
乙方工作应无损于该项目手续方面已取得结果, 确保手续符正当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确保在办理和协调各项手续过程中不耽搁该项目进度、 技术、 质量、 成本计划实现, 并尽可能确保甲方对计划和建设其它要求。
乙方无权以办理责任范围内手续碰到困难为由, 延误或中止本协议实施。
2.4 处理与项目周围单位关系
乙方管理该项目期间, 应在充足了解和接收该项目与周围相邻单位关系现实状况基础上, 从维护甲方利益出发, 维持或改善与周围单位关系, 包含但不限于与地方政府就该项目工程实施形成管辖关系, 施工扰民与民扰施工关系等。
2.5 工程协调及监理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监督、 控制、 协调、 管理设计、 施工、 监理三方工作工作, 负责处理和协调工作中任何问题, 确保进度、 技术方案、 质量、 安全、 成本等计划全方面实现。
2.5.1对监理方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负担该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监理取费安工程总造价计取。为办理相关政府立案手续, 甲方与乙方将在该项目领取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后5日内另行签署监理委托协议, 作为本协议从协议, 组成主从协议关系。
2.5.2对设计方管理
乙方在该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对设计方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编制各类设计承包协议和设计任务书, 制订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框架, 在公正议标前提下, 推荐建安工程设计分包人及各市政工程设计人, 监督并管理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推行其协议义务。乙方应对设计方重大设计方案经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定。乙方对甲方与设计方之间协议, 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基础上, 经甲方书面认可后, 含有调整处理权, 有权向设计方就相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工作要求。甲方还应负责建安工程设计与市政工程设计之间协调。
2.5.3 对施工方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订该项目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分包框架, 编制施工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经甲方同意, 代表甲方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 提出书面评标汇报, 客观公正地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负责各项施工协议制订和实施, 在该目建设和保修期间-=并管理施工单位推行其协议义务。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承包商之间关系协调。乙方含有对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审定权, 有权同意公布相关局部工程开工令、 停工令、 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审定权等, 以上各项权利使用, 必需约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同意公布全部工程开工令、 停工令、 复工令时, 须事先报经甲方同意。
2.6 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 包含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 并在此计划基础上, 建立两套计划系统, 即约定业主与管理企业工作关系月/周计划系统, 及约定各参与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现场施工三级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涵盖自项目立项直至完工验收全过程, 包含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全部关键工作内容标准性安排, 不管这些工作是由管理企业自行完成, 由其它单位在管理企业协调下完成或由业主完成, 总控制计划由管理企业编制, 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 乙方应督促、 帮助参与项目建设各单位根据上述总控制计划要求, 编制各自工作计划, 使之相互协调, 组成三级计划系统, 并检验各类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监督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方法赶上计划进度要求。
2.7协议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基础上, 向业主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提议, 编拟项目协议网络图报送业主审批。协议网络图制订应确保: 设计与施工充足搭接; 明确各承包商之间工作范围; 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 项目全部权已包含在对应承包协议中; 发生法律纠纷可能性最小。
在拟编项目协议网络图后, 乙方应提议甲方确定采取中国或国际招标、 中国或国际采购, 明确总包与分包、 供货商协议关系及分包商、 供给商之间协议关系, 制订各级各类协议谈判标准与策略, 确定协议基础条件并编写详尽协议条款。
2.8 组织招标工作
在协议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取得甲方同意基础上, 乙方负责各类建安与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 包含制订招标工作程序、 编制招标文件, 推荐投标单位并做资格预审, 组织回标、 开标、 答辩、 现场考察、 编写评标汇报、 帮助业主完成决标。
2.9 采购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关键材料及设备选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须依据项目功效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进行该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市场调研、 选型和厂商洽谈工作, 并编写具体采购计划和能价格比较汇报, 报经甲方核准后, 代表甲方起草供货协议; 待供货协议签署后, 负责监督并管理供货协议实施,负责按协议验收材料和设备, 并代表甲方与厂商落实安装、 调试、 保修事宜。
2.10 工程造价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乙方应在签署本项目管理协议后3个月内编制控制工程造价标准措施并向业主报备。并在项目协议网络图和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或甲方同意后,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中投资估算, 立刻编制项目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乙方还应在工程实施中负责组织各类各项工程标底编制, 进行标底审查, 负责按时完成该项目各阶段、 各分项工程施工概算及其审查工作, 包含办理多种设计变更、 现场施工技术方法与经济洽商。该项目完工后一年内, 应完成经各单位确定该项目完工结算汇报, 并提交甲方, 如项目分期完工交付, 则应分别按期完成并提报。乙方应负责与甲方审计企业进行必需联络和沟通工作。
2.11 工程验收
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工程完工、 政府质检部门验收、 各项市政工程与该项目接口工作, 办理包含验收全部手续, 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在该项目建安工程四方验收在北京质量监督部门正常立案, 以及该项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后, 乙方能够不再保留进驻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2.12 档案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主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乙方确保在该项目验收合格时, 应有系统完善、 分类合理全套开发及建设工程档案(原件), 并移交甲方。在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凡因工作需要调用上述档案(原件)时, 应向乙方办理完备借用手续(借用目、 责任人、 借用责任、 归还日期等); 档案原件发生任何遗失、 涂改、 破损、 泄密等, 应由乙方负担完全责任。
2.13 租售配合
如甲方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市场推广和房屋租售, 乙方应依据甲方确定销售方案要求, 确保按时按质给予配合逐项落实, 同时乙方应向该项目潜在用户提供包含销售工程咨询服务。
2.14 财务管理及税务顾问工作
在该项目建设期间, 如甲方需要, 乙方帮助甲方编制项目管理所需多种财务报表,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计划、 筹资及成本支出表、 现金流量表、 项目投资估算表等服务。
2.15 配合项目移交物业管理或运行
乙方帮助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或项目运行工作策划, 如甲方需要, 营应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招投标, 帮助甲方决标, 并对物业管理企业或项目运行企业立刻介入项目验收、 移交、 与接用工作做出安排。
2.16 工程保险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保险事宜办理, 应组织编制项目工程保险计划, 推荐采取合适保险险种与险别, 主持与保险企业及(或)保险经纪人洽谈, 立刻合理安排保险费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 组织好现场施救、 统计, 按时通知保险企业或保险经纪人到现场勘察损失情况, 填制索赔文件理赔。在工程完工前后, 与业主协调工程保险与以后财产保险衔接, 确保业主财产免招损失。
2.17 工程保修
负责包含项目保修各类协议、 文件、 资料整理成册, 逐次移交业主或指定单位。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物业管理工作之前, 负责监督该项目对应工程各施工、 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推行各自工程保修责任。在项目工程实际控制权移交物业管理单位后, 管理企业有义务配合进行相关工作关系协调。
2.18 工程质量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制订项目质量目标和工作体系, 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各个单位建立对应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使之相互协调并监督实施, 在甲方已对项目质量要求作出充足定义, 设计单位已作出初步设计后, 编制初步质量实施计划, 报甲方审批。伴随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和招标图设计工作进展, 乙方应更新和深化质量控制实施计划, 并根据最新同意质量控制计划对 项目质量管理和控制。
第三章 项目管理标准
3.1 工期进度管理3.1.1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项目开发建设总体工作计划, 经甲方审核同意后, 乙方应按此计划实施。
3.1.2 自该项目正式破土动工之日起, 乙方应在 月内使该项目达成建安工程全部完工、 完工手续北京市质量监督站实现立案、 市政工程完工及接用完成。
3.1.3 项目完工后6个月内, 乙方应完成包含工程结算全部工作, 并完备全部需办理政府手续。
3.2 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管理
3.2.1 依据实际施工图纸, 可按建设部和北京市建筑行业相关法规和定额编制标底部分, 以在施工图完成以后三个月内, 乙方对施工图进行审定后提出设计变更调整而产生标底变更后金额为考评基数; 对没有定额而面向市场招标部分, 以甲方同意中标价105%为考评基数。
3.2.2甲方主动提出设计调整变更或经甲方同意合理化提议而引发费用增减;
3.2.3 以上3.2.1、 3.2.2两项之和作为甲方对乙方控制项目建安及市政工程建设成本考评指标。
3.3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工程完工验收质量标准, 工程达成甲方与施工承包商签署施工协议中所要求质量标准, 作为工程质量管理考评指标。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础运作方法
4.1 专职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后, 经甲方审核, 应立刻成立专职管理机构“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工程项目管理”部, 并选派称职人员到位; 甲方全权负责评价该机构以及全部组成人职员作表现及工作业绩, 乙方对其派出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协议责任: 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职员作不满意, 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5日内更换相关人员, 而乙方不得以此为由, 延误或中止对协议实施。
4.2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经理是由乙方选派并由甲方认可常驻现场专职管理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代表乙方实施本协议, 并向乙方总经理负责。乙方如更换项目部经理, 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 并确保更换水平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4.3 会议制度和月报
该项目委托管理工作, 应遵照“公开、 交流、 信任”标准。为确保该项目有效落实, 乙方应定时编制月/周工作计划, 坚持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相关专题会议纪要及例会研究月/周工作计划, 由乙方整理后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交给甲方阅存。甲方对工作计划和会议纪要有权质疑, 乙方有责任进行回复。乙方于每个月7日提交上个月度项目管理月报。
4.4 协议签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工作范围内, 凡属该项目对外协议以及对协议修改书、 补充协议签署均在甲方与相关方之间进行, 甲方委托乙方只是协议额起草、 协议实施以及协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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