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告店转让协议
【篇一: 商铺租赁转让协议】
商铺租赁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依据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 经甲、 乙、 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全部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 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行为, 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 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协议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受和推行, 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署租赁协议。本协议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成后, 甲、 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协议终止推行, 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 租金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协议, 约定租赁期间为一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 现甲方剩下租期为月, 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 水电费、 物业管理费等累计人民币 元, 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 甲、 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协议中所约定租金转由乙方依据该协议约定(指相关金额、 时间、 付款方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 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 门面设施、 设备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全部。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协议续签期限)届满后, 该门面装修设施不动产归丙方全部, 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按原有租赁协议实施)全部。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 有权依据经营需要, 在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 门面转让费支付 乙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协议签署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累计人民币元, (大写: ), 上述费用已包含第三条所述装修、 装饰、 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她相关费用, 另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她费用。 五、 债权债务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全部一切债权、 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债权、 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 交接条件、 时间及方法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 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 物品和货物, 保持门面已经有装修、 装饰、 设施、 设备、 门窗、 墙面、 地面和天花板面完好和完整, 方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 由甲、 乙、 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根据《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 接收相关财物, 交接完成后, 甲、 乙、 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 在丙方现场监督下, 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 转让门面即告验收、 交付完成。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交接条件时, 乙方有权拒绝交接, 甲方应立刻整改、 修复, 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 由甲方负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七、 违约责任: 甲方确保该门面有正当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 应该按时交付门面, 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 按下列方法计算违约金: 逾期交付天数times; 元/天;超出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 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返还已支付门面转让费, 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出7天时, 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不予返还已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 按下列方法计算违约金: 逾期付款天数times; 元/天。 丙方确保该转让门面为其正当全部, 享受门面出租权, 并不门面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篇二: 道闸广告媒体转让协议书】
道闸广告媒体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就甲方整体转让旗下道闸广告媒体及相关实物资产事宜, 双方在平等、 自愿、 公平基础上, 经过充足协商, 签定本协议书, 以资共同恪守。
一、 转让标
甲方同意将旗下现有90杆道闸广告媒体贰年经营权依据本协议条款, 按现实状况整体转让给乙方; 乙方在收购上述道闸广告媒体和实物资产后, 依法享受该道闸广告媒体与实物资产相对应全部权利。
二、 转让价格与支付方法
1、 转让价格: 上述标累计人民币大写: 贰拾捌万圆整(小写: ¥280,000.00元)
2、 支付方法: 乙方承诺将按下述方法向甲方支付收购价款:
(1)第一期付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圆整 (小写: ¥110,000.00元 ), 在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即 年月
日前) 支付;
(2)第二期付款人民币大写玖万圆整 (小写: ¥90,000.00元 ),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即 年月日前)支付;
(3)第三期付款人民币大写: 捌万圆整 (小写: ¥80,000.00元 ),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80日至240日内(即年 月 日前), 甲方完成签定90杆道闸广告位第二年度租赁协议并完整移交给乙方后支付。
三、 标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 甲方配合乙方完成下列各项办理及移交:
1、 乙方在第一期付款后7日内, 甲方将其旗下40杆道闸广告租赁协议、 财务文书、 相关实物资产移交给乙方。
2、 乙方在第二期付款后7日内, 甲方将其旗下25杆道闸广告租赁协议、 财务文书、 相关实物资产移交给乙方。
3、 乙方在第三期付款后7日内, 甲方将其旗下25杆道闸广告租赁协议、 财务文书、 相关实物资产移交给乙方。
四、 甲方义务
1、 协议生效后, 甲方须主动配合乙方相关道闸广告媒体手续移交。
2、 甲方在协议推行期限内, 主动配合乙方与相关物业对接工作。
3、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甲方将不再从事南充市范围内全部道闸广告媒体经营事宜。
五、 乙方义务
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收购价款。
六、 确保
1、 甲方确保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经营范围内现有全部道闸广告媒体及相关经营手续;
②甲方确保其转让90杆道闸广告媒体手续真实、 完备; ③甲方确保其就该标背景和现实状况已作了全方面真实披露, 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权利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任何内容。
④甲方拥有100%权力签订本协议并推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 确保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
2、 乙方确保:
①乙方自愿收购甲方转让标。
②乙方确保收购该标意思表示真实, 并有足够条件及能力推行本协议。
③乙方拥有100%权力签订本协议并推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 确保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付款义务。
④乙方公布广告内容必需大方得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物管方与业主之要求。
七、 标债权和债务
1、 本协议生效之日前, 甲方个人及该标所发生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负担, 所产生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受, 甲方承诺本协议生效之日该标一切债权及债务已100%结清。
2、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乙方对该标经营管理所产生一切债权及债务, 由乙方享受和负担。
八、 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推行其义务, 应按以下方法向守约方负担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①假如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陈说、 确保或未按本协议推行义务, 而使乙方遭受损失, 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②该标在按本协议约定交付给乙方之前产生对任何第三方或政府责任、 罚款、 赔偿或税收负担、 债务等由甲方负担。假如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给予赔偿。
③假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推行义务, 则每拖延一天, 应向乙方支付金额为协议总价款万分之三违约金。
④假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之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
本身企业、 成立新企业、 实际控股或参股其她企业等方法, 再次从事道闸广告媒体经营, 则其全部道闸广告媒体点位均视为此次收购协议范围内之转让标, 须立刻无条件移交给乙方。
⑤如因甲方违约, 给乙方造成损失, 乙方有权从还未支付收购价款中抵扣对应赔偿金额。
2、 乙方责任:
①假如乙方拖延支付到期应付价款, 则每拖延一天, 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协议总价款万分之三违约金。
②乙方在取得甲方所转让90杆道闸经营权后, 与物管方对应责任与义务一并转接与甲方无关。
九、 争议处理
任何与本协议相关或因本协议引发争议, 协议各方均应首先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协议双方都有权向协议签定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附件
1、 xxxxxxxxxxxxxxxxx媒体点位表
2、 实际已安装广告位底板点位表
3、 道闸广告位租赁协议
4、 道闸广告位租金支付凭证
5、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三: 广告位合作协议】
项目广告位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要求, 甲、 乙双方就项目广告位合作事宜, 经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
一、 广告位基础情况:
1、
2、
3、 广告位位置: 广告位数量: 广告位规格:
二、 广告位使用期限:
1、 本协议使用期为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协议满期后, 若甲方继续对外合作, 乙方在相同条件下享受优先合作权。
三、 合作费及支付方法:
1、 合作费
广告位合作费包含场地使用费、 管理维护费、 电费及其她相关费用, 累计每年人民币¥元(大写: )。
2、 付款方法: 按月支付, 每个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3、 需用电广告位单独设置电表, 产生能耗每(月/季度)按实结算。
四、 相关手续
乙方负责到城建、 工商、 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建设、 广告公布等业务相关审批、 立案手续, 并负担所以发生一切费用。
五、 广告位制作、 安装与维护
1、 使用现有广告位
(1)使用项目现有广告位, 乙方负责依据现有广告位实际情况进行广告牌制作, 不得对广告位进行扩建、 改造;
(2)协议期间, 如发觉广告牌有损坏, 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 由乙方负责修复, 费用由乙方负担。
2、 需进行施工广告位
(1)广告位设计、 制作、 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 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建筑物、 公共设施主体及结构, 不影响其使用功效, 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需将施工方案报甲方进行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项目为乙方办理进场施工手续, 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设计制作广告牌应符合市政、 工商等部门要求, 不然, 由乙方负责改造, 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负责协议期内广告牌日常维护管理, 若因广告位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她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 均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协议期间, 如广告牌有损坏, 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 由乙方负责修复, 费用由乙方负担;
(6)协议期到期后, 如乙方不再续约, 可在协议期到期后5日内, 拆除广告位, 恢复场地初始状态; 也能够和项目进行协商将广告位无偿移交项目。
六、 广告内容
1、 乙方广告内容不得有除明宇集团外酒店、 房产类信息, 同时乙方广告公布前须送
甲方进行确定, 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在项目公布; 甲方确定仅为乙方广告宣传符合甲方经营政策之形式审查, 不对其正当性负责;
2、 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制作、 安装、 公布, 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要求, 如因广告
经营造成工商、 税务、 卫生、 城建等部门处罚, 都有乙方自负;
3、 甲方及甲方关联单位若需公布广告, 在相同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七、 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根据协议约定时间将广告位交付乙方进行使用;
(2) 为乙方进行广告安装和维护提供供电、 供水等基础条件, 广告牌安装施工
过程中用水、 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
(3) 对乙方公布广告进行巡视, 发觉损坏立刻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4) 对乙方广告位运行能耗进行监控, 每个月将广告位能耗及费用通知乙方;
(5) 为乙方人员进入小区, 公布、 更新、 维护广告提供方便。
2、 乙方权责
(1) 遵守甲方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在安装广告过程中必需遵守甲方相关
安全管理要求;
(2) 按时足额交付广告位能花费用;
(3) 不得对该广告位出售、 转让、 抵押、 出租等行为;
(4) 定时对广告位进行清洁, 确保其洁净整齐;
(5) 在进行广告公布前, 将广告内容报送甲方进行确定;
(6) 确保在协议期限内广告画面无空白, 如发生广告损坏时, 在得到甲方通知
后3日内, 完成广告修复或更新;
(7) 每(月/季度)最少更换新广告画面一次。
八、 协议终止和解除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在以下情况下能够协议终止和解除本协议, 双方互不负担违约责任:
(1)假如因建筑物有改变, 而造成广告位取消或商业广告表现效果不复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连续时间超出72 小时, 任何一方将有权以书面方法通知对方
终止本协议;
(3)因政府行为造成经营环境改变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推行(如城市计划发生
城建和拆迁、 政府征用、 收购、 收回房地产等); 或因国家或地方法律、 法规、 法令、 要求和命令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
2、 假如乙方有以下严重违反本协议行为, 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究其违约责任, 且即时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甲方已经收取广告位租金、 确保金不予返还。
(1) 乙方所公布广告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2) 乙方未能立刻公布、 更新广告或对破损广告未能立刻修复, 严重损害甲方
形象, 或广告画面空白超出日;
(3) 甲方对乙方广告提出整改要求, 乙方未立刻整改或经3次整改后仍未能满足要
求;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私自将广告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5)乙方中止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推行, 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八、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 应向对方支付 协议总价10% 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 还应给予赔偿。
九、 其她约定
2、 协议期满或依法解除后, 乙方应在 五 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 恢复广告位原状。
3、 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甲、 乙双方可经过友好协商、 签署补充附件处理, 补充附件与协议具相同法律效力。
十、 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内发生协议争议, 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处理, 可依法项目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二份、 乙方执一份; 自甲、 乙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 日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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