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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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工程完工决算报送审计函
新区财政审计局:
我单位负责建设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 已于8月20日完工验收。施工单位已编报了工程决算, 我单位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编报决算资料内容进行了逐一核查, 相关资料均是真实、 完整、 正当。经我单位审查并取得施工单位认可教学点校安工程造价为 元。依据《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资料送审暂行措施》相关要求, 现随文呈报工程决算审计相关资料, 请财政审计局给予审定工程决算造价, 方便办理相关事宜。
责任人(签字):
10月8日
承诺书
依据《中国审计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措施》(省政府令第66号)、 《宿迁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措施》(宿政发[]10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现对我单位施工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建设项目郑重承诺以下:
一、 严格根据建设项目完工决算相关要求, 主动配合财政审计局做好我单位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工作。
二、 立刻向财政审计局提供审计查证需要相关资料, 并确保提供资料是真实、 完整、 正当, 若有虚假或隐匿事项, 愿负担由此引发对应责任。
三、 在收到《洋河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对账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 我单位相关对账员会配合财政审计局一同开展对账工作, 若我单位相关对账人员逾期不参与对账, 视为我单位对审计结果无异议。
四、 为明确权利, 特授权下列人员为我单位工程造价对账员。相关审计对账一切事宜, 均由其负责。
姓名: 唐超 职务: 项目责任人 电话:
单位签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6月20日
补充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洋河新区郑楼试验学校
乙方(施工方): 宿迁市龙宇建筑工程有限企业
依据《洋河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资料送审暂行措施》精神, 甲乙双方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标准, 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负责施工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 其工程造价以财政审计局依法作出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二、 乙方负责编制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工程结算, 经财政审计局审定, 核减率大于10%, 超出部分审计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在支付工程款时由财政审计局扣除。
三、 乙方负责编制新宅教学点校安工程项目工程结算, 经财政审计局审定, 核减率大于10%而小于15%(含15%), 甲方按审计核减金额5%扣减审定乙方工程结算款; 核减率大于15%而小于20%(含20%), 甲方按核减金额8%扣减审定乙方工程结算款; 核减率大于20%, 甲方按核减金额12%扣减审定乙方工程结算款。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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