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福建省物业服务协议
福建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
七月
说 明
1、 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试行), 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制订, 供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
2、 本协议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 是指业主经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协议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养护、 管理,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 并由业主支付费用活动。
3、 本协议文本【 】中选择内容、 空格部位填写及其她需要删除或添加内容, 双方当事人应该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 以划√方法选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 应该在空格部位打×, 以示删除。
4、 双方当事人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协议原件份数, 并在签署时认真查对协议内容。
5、 本协议条款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负责解释。
福建省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双方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 老实信用标准, 经协商一致, 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相关事宜, 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全体业主(含承租人、 借用人)(以下简称“业主”)含有约束力。
第一条 委托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础情况:
本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 】
坐落位置: 县(市、 区) 路(街)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总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多层住宅 万平方米 高层住宅 万平方米
别 墅 万平方米 商 业 万平方米
配套公建 万平方米
计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组成细目见附件一、 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关键内容
(一)依据法律、 法规和管理规约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相关制度、 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保管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承接查验资料等;
(二)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日常维修、 养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部位细目见附件三;
(三)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 养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细目见附件四;
(四)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垃圾清运等;
(五)负责本物业公共园林、 景观及设施养护和管理;
(六)负责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并帮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其她服务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根据以下第 种物业服务标准提供住宅物业服务:
1. 根据《 【市】【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中 级物业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五;
2.选择《 【市】【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中不相同级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 乙双方约定 《 【市】【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范围以外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 详见附件六。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依法选聘、 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审定物业服务协议内容;
(二)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对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有监督、 提议权利;
(三)应该遵守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并监督业主遵守管理规约;
(四)审定乙方提交物业服务方案、 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 监督并帮助乙方推行本协议;
(五)实施酬金制, 审定乙方提交年度财务预算及财务汇报;
(六)立刻回复乙方在物业服务中提出须决议、 确定、 协调相关事项;
(七)负责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
(八)依法制订专题维修资金筹集、 使用方案, 并监督实施;
(九)依法制订改建、 重建建筑物及其隶属设施方案;
(十)当事人约定其她权利义务:
1、 ;
2、 ;
3、 。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据法律、 法规和管理规约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 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二)根据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三)应该在本物业醒目位置公告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方法、 收费依据和标准等相关事项。实施酬金制, 每季度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四)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和本协议约定, 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特约服务费等;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业档案资料, 立刻记载相关变更信息, 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其她用途;
(六)立刻向全体业主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物业服务重大事项, 立刻处理业主投诉, 接收业主监督;
(七)负责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并帮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对业主违反本协议或者管理规约行为, 采取通知、 劝阻和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等方法督促业主更正;
(九)负责编制本物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本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验, 每年度最少一次将运行情况书面情况提交甲方, 并在本物业醒目位置公告;
(十)应该将住宅装饰装修严禁行为以及许可施工时间、 废弃物清运与处理等注意事项通知业主。对业主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要求以及管理规约行为进行劝阻、 阻止, 劝阻、 阻止无效, 对违反国家相关要求行为, 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汇报相关执法部门; 对违反管理规约行为, 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汇报业主委员会;
(十一)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共用部位或者私自改变其用途。不得私自将业主全部共用部位用于经营活动。不得私自占用、 挖掘本物业道路、 场地, 确需在本物业临时占用、 挖掘道路、 场地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制订施工方案, 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并在开工前通告业主后方可实施;
(十二)当事人约定其她权利义务:
1、 ;
2、 ;
3、 。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
(一)计费方法: 经双方协商, 本物业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酬金制】方法。
1、 物业服务费根据房屋全部权证记载房屋建筑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隶属间面积)收取。
2、 未办理全部权证己出售房屋, 物业服务费暂按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建筑面积收取; 还未出售房屋, 根据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收取。房屋全部权登记办理后根据登记面积结算, 多退少补。
(二)根据包干制方法收取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组成包含物业服务成本(由人员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绿化养护费用、 清洁卫生费用、 秩序维护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办公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经业主大会同意其它费用组成)、 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利润。
1、 物业服务费标准以下(根据建筑面积计算, 本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包含公共水电分摊费】):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别 墅: 元/月·平方米
(4)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5)办 公 楼: 元/月·平方米
(6)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2、 配置电梯、 消防、 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运行、 维护、 管理费用根据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标准由业主支付。
3、 业主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后,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自负盈余。
(三)根据酬金制方法收取物业服务费, 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包含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酬金。
1、 预算方案中物业服务支出关键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 社会保险和根据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费用;
(3)清洁卫生费用;
(4)绿化养护费用;
(5)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 费用。
2、 本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以下(根据建筑面积计算, 本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包含公共水电分摊费】):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别 墅: 元/月·平方米
(4)配套公建: 元/月·平方米
(5)办 公 楼: 元/月·平方米
(6)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7) : 元/月·平方米
3、 乙方选择根据以下第 种方法提取酬金:
(1)根据 元/月.平方米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个月根据已收物业服务资金总额 %百分比提取。
4、 配置电梯、 消防、 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运行、 维护、 管理费用根据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标准由业主支付。
5、 乙方每年最少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 并接收业主或者业主大会质询。
6、 预收物业服务资金, 为所支付业主全部, 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支出。
7、 【约定】【不约定】聘用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负担方法由 负担。
(四)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按月收取, 业主自愿预缴除外。
业主应于每个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五)未出售房屋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支付; 已出售但还未交付给买受人房屋, 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支付; 开发建设单位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 所减免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负担。
(六)本协议使用期内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原因或者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 需要调整收费标准, 乙方应在本物业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告, 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以下简称“双过半业主”)同意, 由甲方与乙方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七)业主应该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 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 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应该督促其限期支付。
(八)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 从其约定, 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九)物业全部权转移时, 原业主应该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结算至产权转移之日止。
(十)利用本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必需遵遵法律、 法规和管理规约等要求, 应该取得相关业主、 业主大会、 乙方同意后, 根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应该关键用于补充专题维修资金, 也能够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十一)物业管理区域内, 供水、 供电、 供气、 通讯、 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应该由最终用户负担: 业主自用由业主负担; 乙方使用由乙方负担; 公共使用由业主按实分摊, 具体分摊措施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
(十二)乙方接收供水、 供电、 供气、 通讯、 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代收费用, 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八条 车位使用费及停放服务费
(一)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她场地停放机动车辆车位, 经业主大会同意根据 元/个·月标准向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全部。同时, 乙方根据 元/个.月标准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归乙方全部。
(二)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含业主有产权车位、 车库): 车位使用人根据地面车位(含架空层车位) 元/个·月; 地下车位 元/个·月; 封闭式车库车位 元/个·月; 车位 元/个·月标准向乙方支付。
(三)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 须另行与乙方签署机动车辆保管协议。
(四)非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 。
第九条 代办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一)代办服务费
乙方能够接收供水、 供电、 供热、 供气、 通信、 有线电视、 等相关部门委托, 提供代办服务, 并向委托方收替换办服务费。
(二)特约服务费
乙方能够接收业主委托, 为其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外特约服务, 其费用由双方约定并报业主委员会立案。
第十条 公共收益分配方案
本物业公共收益约定以下:
1、 ;
2、 ;
3、 。
乙方每 个月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委托经营场地及利用本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所得收支情况。
第十一条 住宅专题维修资金
住宅专题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根据《住宅专题维修资金管理措施》(建设部、 财政部令第165号)、 《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题维修资金使用暂行措施》(闽建房[]30号)等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该遵守国家和本省相关要求。业主应该与乙方签署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期限、 许可施工时间、 违约确保金、 废弃物清运和处理以及相关费用等。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用房
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 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
元 号;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 乙方负责维修、 养护, 不得买卖和抵押;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 乙方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第十四条 物业项目服务交接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场所和设施设备:
1、 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完工图等完工验收资料;
2、 共用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 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
3、 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信、 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 物业承接查验所必需其她资料;
6、 属于业主共用场地和设施设备。
乙方承接物业时, 应该对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二)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10日内, 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 预收物业服务费、 委托经营场地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所得收益余额;
2、 本协议第十四条(一)移交资料;
3、 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业主共用场地和设施设备;
4、 实施酬金制收费方法, 应移交物业服务期间财务资料;
5、 其她法律、 法规要求应移交事项。
第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前发生遗留问题以及包含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其她重大事项约定以下:
1、 ;
2、 ;
3、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一)项约定, 致使乙方管理服务无法达成本协议第三条、 第四条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 乙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除前款要求情况外, 乙方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协议第三、 四条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 应以违约事项包含并收取服务费为基数向对应业主支付 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 私自提升收费标准, 对超出标准部分, 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已经支付, 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根据 倍返还。
业主违反本协议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 经乙方书面催缴, 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 应该根据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 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 日内处理, 愈期未处理, 乙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应予赔偿。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 致使本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未能完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处理, 逾期未处理, 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给予赔偿。
(五)业主违反本协议约定, 拒绝、 阻碍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 养护, 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应该负担恢复原状、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等对应民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协议, 应该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 还应该给予赔偿。
(七)本协议其她相关违约责任约定:
1、 ;
2、 ;
3、 。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约定
本协议实施期间, 如遇不可抗力, 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推行, 双方应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立刻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负担责任:
(一)乙方已推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采取合理方法通知业主, 临时停水、 停电、 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
(三)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讯、 有线电视及其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
(四)因非乙方责任而出现需要维修, 但关联业主或使用人不配合而造成损失;
(五) 。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推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能够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采取以下第 种方法处理: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条 协议附件
(一)双方能够对本协议条款进行补充, 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二)本协议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要求事宜, 均遵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实施。
第二十一条 协议立案
(一)本协议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 一式 份, 甲乙双方及县(市、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 乙方持本协议到物业所在地县(市、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立案。
第二十二条 其她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第二十三条 协议终止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 单方解除协议, 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通知对方, 并根据本协议第十四条(二)项约定时效内完成移交事项。对解除协议有异议一方,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 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续约, 乙方应该书面通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并到物业所在地县(市、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立案, 推行撤出程序, 根据要求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乙方应该继续根据协议约定做好服务, 帮助甲方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应该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至协议终止。
第二十四条 协议续约及生效
(一)本协议期限届满三个月前, 甲方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 双方同意续约, 应该重新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二)本协议自签署之日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计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组成明细单
类 型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 公 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 所
学 校
幼 儿 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_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细目
1、 房屋承重结构;
2、 房屋主体结构;
3、 公共门厅;
4、 公共走廊;
5、 公共楼梯间;
6、 内天井;
7、 户外墙面;
8、 屋面;
9、 传达室;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细目
1、 电梯:
垂直梯 部;
扶 梯 部;
。
2、 绿化率: %, 计 平方米;
楼间、 集中绿地 平方米;
砖石铺装 平方米。
3、 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 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 米;
【沟渠】 ;
【蓄水池】 个;
【化粪池】 个;
【污水井】 个;
【雨水井】 个;
变配电系统包含 ;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 【草坪灯】 个; 【 】 个;
【物业管理区域外围护拦及围墙】 ;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 个;
【污水泵】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 ;
【 】 ;
4、 【燃气调整站】 ;
5、 消防设施包含 ;
6、 监控设施包含 ;
7、 避雷设施包含 ;
8、 空调设备: 【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
9、 电视共用天线 ;
10、 电脑网络线 ;
11、 电讯电话 ;
12、 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平方米;
13、 地下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平方米;
14、 非机动车库 平方米;
15、 垃圾中转站 个;
16、 信报箱 个;
17、 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18、 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19、 。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她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移交资料清单关键内容
1、 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图等资料, 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 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确保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
4、 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 房屋及配套设施产权清单(包含业主名称、 建筑面积、 联络方法等);
6、 供水、 供暖试压汇报;
7、 实测面积汇报;
8、 物业服务所需要其她资料 。
填 写 说 明
1、 本协议适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2、 签订本协议前, 当事人双方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 协议一经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签字或者盖章确定。
3、 协议应该用钢笔、 毛笔、 签字笔或打印填写, 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 应该用“/”划掉。涂改之处, 须经协议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定。
4、 协议发生重大变更、 解除及协议文本遗失, 应该立刻到原立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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