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协议信用管理制度
(参考样本)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加强协议管理, 降低失误, 提升经济效益, 依据国家《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规要求,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二、 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企业对外签署各类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 协议管理是企业管理一项关键内容, 搞好协议管理, 对于企业经济活动开展和经济利益取得, 都有主动意义。各级领导干部、 法人委托人以及其她相关人员, 都必需严格遵守、 切实实施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需相互配合, 共同努力, 搞好企业以“守协议、 重信誉”为关键协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企业内部成立协议信用管理领导晓组, 设置专(兼)职协议信用管理机构 部门 负责企业协议信用管理日常工作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协议信用管理主管领导, 企业分管副总为协议信用管理直接领导 协议信用管理 (部门)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 企业设有专职(或兼)协议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名.
一、 协议信用管理领导晓组职能:
(一) 负责组织学习ⅱ宣传和落实实施协议法律法规培训协议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正当权益.
(二) 制订和完善本企业协议信用政策、 制度、 措施组织实施协议信用管理工作考评.
(三) 对用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用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四) 用户授信管理:进行用户信用审批跟踪用户活期对用户信用情况统计分析.
(五) 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账龄随时将潜在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发生.
(六) 协议债务处理:建立标准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追账队伍立刻制订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方案并组织有效追账
(七) 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 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关键职责:
1、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处理信用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
2、 授权委托协议承接人员对外签署协议;
3、 对本企业协议承接人员进行考评奖惩;
4、 活期了解协议签署推行情况.
(二)协议信用管理晓组关键职责:
1、 组织协议法律法规宣传、 学习和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 制订和完善本企业信用政策、 制度、 措施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考评;
3、 统一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企业协议专用章使用;
4、 阻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协议进行遵法活动;
5、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发生;
6、 建立标准催账程序;
7、 汇总、 分析用户信用数据向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 协调佣咯销、 财务、 技术等部门关系.
(三)协议信用管理员关键职责:
1、 帮助协议承接人员依法签署协议参与重大协议谈判与签署.
2、 审查协议预防不完善或不正当协议出现保管好协议专用章.
3、 检验协议推行情况帮助协议承接人员处理协议实施中问题和纠纷.
4、 登记协议台帐做好协议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协议签署推行以及协议纠纷处理情况.
5、 发觉不符和法律要求协议行为立刻向协议信用管理机构责任人或企业副总汇报.
6、 参与对协议纠纷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7、 活期向协议信用管理责任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 负责用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 参与协议债务追收.
10、 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四)供销部门关键职责
(1)依法签署变更解除本部门协议.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署协议重大协议提交相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协议认真实施并活期自查协议推行情况.
(4)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相关部门联络发生问题立刻向协议信用管理机构协议信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协议登记、 统计、 归档工作.
(6)参与本部门协议纠纷处理.
(7)配合企业协议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协议信用管理工作.
(五)财务及技术部门关键职责
(1)加强佣咯销等相关部门联络立刻通报协议推行中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协议相关应收应付款项统计、 分析提出处理提议.
(3)处理协议推行中相关技术方面问题.
(4)依法签署、 变更、 处理技术协议.
(5)本部门协议登记、 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协议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协议信用管理工作.
(六)其她部门职责
第三章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一、 对外签署协议, 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适用本制度。
二、 被授权者条件:
1、 必需是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署协议并含有经济工作经验相关人员.
2、 必需经过《中国协议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 能够遵纪遵法实施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
三、 申请程序
1、 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协议信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参与《协议法》培训人员记录表”.
2、 由协议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行《协议法》培训班并参与考试.
3、 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协议信用管理部门要求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审查再经企业人事部门和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
1、 协议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审核和证件办理、 变更、 注销登记遗失申明和监督检验等管理工作并为企业归口管理部门.
2、 本企业颁发签署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由企业统一印制, 其她部门不得私自印制, “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使用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出两年.
3、 凡不持酉法人授权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协议信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同意由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临时“法人授权委拖事宜;未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其她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署协议.
4、 凡持酉法人授权委托书"对外签署协议者必需严格遵守本企业制订协议信用管理要求和相关配套制度做好协议台帐记载以备考查.
5、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需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2)证件使用期届满不再续展;
(3)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4)持证人因调离本企业退休或死亡;
(5)持证人因违反本企业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6)持证人私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 经颁发“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并将本部门指示意见送协议信用管理部门由协议信用管理部门向法定代表人或协议信用管理领导晓组汇报后依据情况酌情处理.
7、 凡核准注销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
协议信用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五、 责 任
1、 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教育和管理凡发觉严重违反本企业相关制度要求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遵法活动以及渎职ⅱ渎职等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 持证人必需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使用期内签署协议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负担。
第四章 协议签订审批制度
一、 协议签署管理
(一)协议签署根本要求
1、 协议承接人签约前必需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协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搜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协议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 签订协议主体必需是法人或哲咔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人经济组织.企业内各单位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名义或私自以其她单位部门名义对外签署协议.严禁其她企业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名义对外签署协议.
3、 企业对外签署协议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署协议.
4、 严禁将协议业务介绍信转借其她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存根应该保留五年以备核查.
5、 除立刻清结者外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文本国家或市已经公布示范文本应该采取协议示范文本。销售部门必需使用国家统一买卖协议文本对外签署协议; 外协部门必需使用国家统一承揽协议文本对外签署协议; 供给、 设备、 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取统一买卖协议文本。假如没有协议示范文本应该参考类似示范文本。采取协议示范文本时能够依据所订协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各部门所需协议文本由企业协议 信用管理部门统一购置或定制。
6、 企业及所属各部门协议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7、 协议及其相关书面材料应该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楚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正确无歧义.
8、 签订协议, 必需完备协议条款。协议条款通常包含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 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劳、 推行期限、 地点和方法、 违约责任及处理争议方法等.
(1)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名称、 住所。协议抬头、 落款、 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资信情况证实当事人名称、 住所应坚持一致。
(2)协议标
协议标应含有唯一性、 正确性, 买卖协议应具体约定规格、 型号、 商标、 产地、 等级等内容; 服务协议应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协议标无法以文字描述应将图纸、 照片、 多媒体文件资料等作为协议附件。
(3)数量
协议应采取国家标准计量单位, 通常应约定标物数量, 常年经销协议无法约定确切数量应约定数量确定方法(如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送货单、 发票等)。
(4)质量
有国家标准、 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应约定所采取标准代号(电子设备、 电脑、 数码设备等高科技产品应优先采取经过国家3C质量认证及其她相关标准产品); 农副产品, 化工产品等能够用指标描述产品应约定关键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除外); 凭样品支付应约定样品产生方法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酬劳
价款或者酬劳应在协议中明确, 采取折扣形式应约定协议实际价款; 价款支付方法如转帐支票、 汇票(电汇、 票汇、 信汇)、 托收、 信用证、 现金等应给予明确(暂不采取电子货币结算方法,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 必需经过企业股东会同意); 价款或酬劳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日期后多少日内。
(6)推行期限、 地点和方法
推行期限应含有确定性, 难以在协议中确定具体期限应约定确活期限方法; 协议推行地点应努力争取作对本方有利约定, 如买卖协议通常约定交货地点为本企业仓库或本企业住所地; 约定具体地名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具体地点(如所在街道名、 单位名等);
买卖协议在协议中通常应约定交付手续, 即协议推行标志, 如托运单、 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协议担保
协议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 应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担保法》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协议解释
协议文本中全部文字应含有排它性解释, 对可能引发岐义文字和一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协议中进行解释。对协议所附带图纸、 图片、 多媒体文件等资料中除去文字外内容解释, 假如可能引发歧义也应在协议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协议和其她包含专利技术、 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协议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违约责任。
(10)违约责任
依据《协议法》作合适约定, 应尽可能具体, 注意协议公平性。
(11)处理争议方法
处理争议方法可选择仲裁或起诉, 选择仲裁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名称, 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9、 签订依法能够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没有把握协议应该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确保抵押留置定金等对应形式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确保人必需是法律许可含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法人其她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确保人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考本制度要求进行审查.
10、 对外签署协议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努力争取选择本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1、 法定代表人或协议承接人应该亲自在协议文本上署名盖章.
12、 签署协议应该加盖单位协议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协议文本上加盖协议专用章.
协议专用章申请人必需是有权对外签署协议部门和分企业.
各相关部门和分企业协议专用章由协议信用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协议信用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汇报审批协议专用章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验等管理工作.
协议专用章刻制由协议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办理。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刻制协议专用章如发觉有这类行为发生追究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凡需刻制协议专用章部门和分企业必需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汇报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协议专用章刻制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协议信用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凡持有协议专用章部门和分企业应做到正当使用专员保管.技术协议专用章由协议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疏锶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刻归还.
协议专用章保管使用检验工作列入每年协议检验范围之内.
协议专用章不得代用、 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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