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钢结构工程承包协议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等要求, 协议体各方本着公正合理、 实事求是标准,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促进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紧密配合、 团结协作, 使该项工程保质、 保量、 按时完工, 经各方协商, 制订以下条款, 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不含防火涂料)。
第二条、 承包方法: 结构劳务承包。
第三条、 承包工程内容:
l、 以双方确定修改后施工图内容为准。
2、 经各方协商, 达成一致, 协议单价每平方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具体按实结算。
3、 协议单价包含 钢结构制作安装(详见附件报价清单及报价汇总表)。
4、 除工程量发生改变外, 工程总价不能增减。因为甲方书面要求及设计变更, 工程量发生改变时, 按实际工程量一一进行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
1、 依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 约定工程工期为 个出勤天。开工日期以吊装日期为开始。
2、 初定工程最早开工时间为 月 日(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 如遇下列情况, 须顺延工期。
①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停工, 则工期顺延。
②因施工图设计发生变更, 工程量发生改变, 则工期顺延。
③遇雨雪、 暴风等恶劣天气造成无法施工, 工期顺延。
④在施工中如因停电、 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 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第五条、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六条、 协议价款支付及管理
1、 本工程不包含税金, 经协商单方造价为 元/m2, 总金额 元整。
2、 本工程必需做到专款专用, 确保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3、 本工程全部工程款汇入本帐号: 。
4、 工程款支付方法: 分期支付工程款。
5、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协议总价款95%工程款给乙方合人民币 万元(¥: 万元)。假如甲方在收到完工汇报14日内不予验收或在组织验收后7天内不给予验收结果或修改意见, 则视为验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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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工程结算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 待钢结构工程专题验收结束之日起一年后, 若无质量问题, 甲方将质量确保金一周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接线点至施工现场(具体位置双方在协议签定后双方以书面确定), 施工用电缆及配电箱由乙方负责。
2、 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3、 负责施工现场场地平整, 施工现场与城镇公共道路通道、 施工场地内关键道路应确保工期间通畅, 新建厂房内场地应满足40T卡车运输和25T吊车吊装需要, 每跨间临时道路最少6米宽(关键考虑雨天后能快速恢复施工), 并要形成环路。
4、 立刻办理设计变更或甲方现场变更签证。
5、 以书面形式提供乙方施工所需定位轴线、 水平线、 标高线。调整影响乙方施工土建结构超差部位, 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基础工程进行验收, 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钢结构施工。
6、 在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 因为其它施工单位原因给乙方造成半成品、 成品损坏, 乙方授权甲方追究责任单位赔偿责任。
7、 如项目经理及安装人员需借款、 借物, 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8、 无偿提供项目办公室(约30平方)作为办公、 库房、 工人休息用(含设备安装用房)。
9、 双方约定甲方应负担其她工作。
第八条、 乙方职责:
l、 必需严格根据国家规范、 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前10天内, 送交甲方审批后实施。
2、 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责任分清, 各负其责。
3、 施工现场内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达成城建部门要求。
4、 严格根据甲方确定钢结构施工蓝图和规范要求施工。
5、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需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6、 认真接收甲方和质检站在工程质量方面监督检验, 作好工程资料。隐蔽工程部分必需经过甲方和质检站监督检验后方可继续施工。
7、 立刻办理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变更签证和图纸会审更正资料。
8、 双方约定乙方应负担其它工作。
第九条、 完工验收:
1、 乙方必需在完工验收前, 提前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做好验收准备, 假如甲方在收到完工汇报14日内不予验收或在组织验收后7天内不给予验收结果或修改意见, 则视为验收经过。
2、 甲方收到完工验收汇报后5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认可或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 并负担因为本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3、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验收汇报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 从第14天起由甲方负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工程在未经验收情况下, 甲方不得使用, 若使用则视为验收经过, 并从该日起计算保修期。
4、 工程完工验收汇报经甲方认可后5天内, 乙方向甲方递交完工结算汇报及相关送检资料及完整结算资料。
5、 工程完工验收汇报被甲方认可后7日内, 按本协议约定付清剩下工程款(质保金除外)。逾期不支付, 由甲方负担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拖欠工程款利息, 并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经济责任:
1、 因为乙方原因拖延工期, 每超出一天, 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
2、 甲方不按时付款利息率: 推迟一天,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最长不超出10天)
3、 如甲方未按协议要求进度推行义务, 超出要求时间10天, 乙方有权要求重新签定或解除协议, 同时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权力。
第十一条、 保修:
在工程保修期内, 乙方承包工程出现损坏时, 由乙方负责维修。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损坏, 由甲方负担维修成本费用。 (人为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除外)。
保修期自钢结构专题验收合格之日起。
第十二条、 争议:
l、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 如甲、 乙双方产生争议, 应立刻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时, 最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后生效, 至协议范围内全部工程完工验收、 付清余款后, 自动失效。
3、 乙方所报报价书对协议不明之处含有解释效力。
4、 本协议壹式是肆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两份, 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
1、 工程报价书。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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