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代理租赁协议【篇一: 商铺销售租赁代理协议】 房屋销售租赁代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 负责项目(以下简称“本案”)销售租赁招商事宜, 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础资料 2.1 乙方销售、 租赁招商代理本案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建筑标, 具体以下: i.建筑面积约 _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该委托面积为估计面积, 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2、 第三条 销售面积、 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 3.1 详见附表a 、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 租赁招商期为: 自项目可预(销)售之以后18个月。 注: 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 租赁招商接待处, 供乙方销售、 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 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协议、 商品房销售协议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一房一价”价目表。 5.3 本案有抵押,
3、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证实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年 月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投资开发商, 甲方确保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立刻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 建筑面积、 房号等相关证实。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 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求手续。 6.4 甲方负担广告、 宣传资料及销售、 租赁协议中内容, 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 建材设备、 计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依据乙方通知提供必需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4、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 甲方指派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给予处理或帮助问题, 应给予处理或帮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经过完工验收, 并准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原因所产生遗留问题, 由甲方负责处理。 6.7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适宜物业顾问企业。 6.8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 仅因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 甲方应负担对应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招聘与岗位培训, 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 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销售团体, 关键责任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
5、 不得私自更替。7.2乙方应负责用户接待、 签署定金协议、 首期房款、 租金收取、 负责用户资料搜集, 帮助甲方签署销售、 租赁招商协议及负责办理销售、 租赁协议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 公建配套、 交房完工日、 施工图、 建筑结构、 小区计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 但向第三人公开前, 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乙方有义务主动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 商家资源、 办公资源及优质用户资源, 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 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 之前需
6、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8.3 现场接待处装修以及日常包含水、 电, 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 电脑、 打印机、 复印机等基础办公设备)、 电话费、 清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8.5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职员资、 奖金、 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具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 租赁用户正式签署销售、 租赁协议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协议下定金和租赁协议下押金), 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 租赁招商代理行为, 对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 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计算: 9.3 当因招
7、商需要, 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 乙方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 方能与用户签署租赁协议。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根据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代理费用结算 10.1 乙方一次性支付时退还。10.2本案项目代理销售、 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 计算统计时间是每个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定。 10.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 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 则每逾期一日, 甲方支付应付款0.1%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 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 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 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她人, 不然守
8、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协议。 11.2甲方确定本案指明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自行销售、 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 甲方有权终止推行本协议义务并终止乙方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 甲方有权行使本协议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 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租赁招商房屋, 视为乙方成功销售、 租赁招商房屋, 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对应佣金。 11.3用户已签定销售、 租赁协议并支付首期款项后, 因甲方原所以退房, 甲方仍应向乙方
9、支付协议要求销售、 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 租赁招商代理指标;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退房、 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全部退房手续后, 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 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 11.4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协议推行, 须经对方同意。不然视为违约, 应负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 甲、 乙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撤销一部分,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3.3 本协议订定、 解释、 履约和争议处理均采
10、取中国法律。凡甲、 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一切争议, 应先友好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能处理, 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4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 乙双方各执贰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签约代表: 电话: 【篇二: 商铺经营租赁协议】 商 铺 经 营 租 赁 合 同 提供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据相关法律要求, 现就摊位使用事宜, 经双方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 达成协议以下: 第一条 使用摊位基础情况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摊位位于 , 建筑面积共
11、平方米。 。 第二条 使用用途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摊位仅限眼镜产品经营业务使用。 第三条 使用期限 1、 使用期限: 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计租起始日为 年 月 日; 2、 免租期限: 甲方给予乙方自年 月日至 年月日免租优惠期; 免租期内发生乙方实耗水、 电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 协议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办理续签手续。并拥有优先使用权。 第四条使用费及缴纳方法 1、 第一年使用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法: 一次性缴纳整年使用费。乙方应于协议签署同时缴纳全部使用费。 3、 递增方法: 根据市场行情随行就市, 第二年续签协议在第一年协议价格基础上递增10%。 第五条 履约确
12、保金 1、 为确保协议顺利推行, 乙方应在签署协议同时向甲方交纳摊位履约确保金(押金), 标准为根据协议面积每平方米65元收取。累计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 使用期届满, 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时, 甲方要求乙方结清相关费用且摊位设施交接验收完成并完好, 并在乙方无其她违约情况下, 甲方将履约确保金余额立刻退还本金给乙方。若乙方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不予退还确保金。 该摊位现有装修、 设施和隶属物: 3、 使用期届满, 如乙方续租并签署下一期使用协议, 则上述确保金有效顺延。 第六条 使用期间相关费用 根据双方签署经营管理期间缴纳多种费用确定书要求严格实施。 第七条 摊位装修 1、 乙
13、方须向甲方提供装修方案, 经甲方确定后方可施工, 并交纳装修确保金, 待甲方验收合格后, 方可退还确保金; 2、 在本协议合作期间, 乙方所进行装修不能移动部分投入, 若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中途退出协议, 不得拆除, 并确保完好无损; 3、 该摊位门头广告位(甲方指定标准)归乙方使用, 以外广告位归公共管理区全部, 如商户需要广告宣传, 须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摊位转让与转租 使用期内, 严禁乙方私自转让, 若需办理转让, 需按程序报批。不然,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摊位并不退乙方已付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及其她费用; 第九条 使用摊位收回验收 1、 使用期满时或协议提前终止, 乙方应在本协
14、议约定搬离期限内将使用摊位及隶属设施、 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逾期交还, 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使用费5倍逾期违约金, 乙方还应负担赔偿因逾期交还给甲方造成损失; 2、 乙方交还甲方摊位应该保持使用摊位及设施、 设备完好状态, 不得留存物品、 设备或影响使用摊位正常使用; 对超出约定搬离期限乙方所留存物品、 设备, 视为乙方放弃全部权和处分权且甲方有权给予处臵(甲、 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负担赔偿所以发生费用及甲方损失。 第十条摊位及隶属设施维护 1、 对于乙方装修、 修缮和增设其它物品甲方不负担维修义务, 如因乙方添附、 增设或装修物品给甲方或第
15、三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该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2、 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摊位及其隶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妥或不合理使用, 造成该摊位或配套设施损毁(包含但不限于门、 窗、 水、 电、 墙壁、 消防设施等)、 隶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 乙方应负责维修并负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负担赔偿责任, 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 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按时将该摊位交付乙方使用; 2、 在协议期限内,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活动; 3、 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交付摊位使用费、 物业管理费、 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4、 负责市场公共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工作; 5、 负责建立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维护
16、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6、 甲方有义务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正当经营管理; 7、 负责乙方正常经营期间用水、 用电; 8、 对市场统一管理, 有权对该市场经营布局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在甲方要求经营范围内进行正当经营, 并按时缴纳使用费、 水电费、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她费用; 2、 乙方文明经商, 礼貌待客, 遵守营业时间、 消防、 防盗、 卫生、 治安等相关政府要求; 3、 乙方在非营业时间内, 摊位内不许可存放现金, 不然乙方自行负担责任; 4、 若因市场整体计划和其它无法避免原因(如政府计划、 消防整改、 整体装修、 设备维护)而改变乙方承租区域和面积, 乙方应服从甲方
17、安排, 不然,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摊位外(包含地面、 空间、 墙体)布臵广告或公布品牌宣传; 6、 乙方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各项管理要求, 服从税务、 工商、 技术监督、 物价、 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监督检验及商品取样抽验, 由此所发生一切相关费用、 罚款及商品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7、 在协议期限内, 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和安检部门处理, 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并按消防和安检部门意见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根据要求按时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 每逾期一日, 应按交纳费用5%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按日加收200元; 2、 与用户或
18、商户吵架、 打架、 造成恶劣影响, 发生一次, 甲方处罚元;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甲方有权进行处理, 直到收回该摊位使用权, (1)乙方装修时, 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危害; (2)利用使用摊位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3)违反市场相关消防管理要求; (4)破坏消防设施, 造成事故; (5)逾期十天未完全交付应交多种费用和滞纳金; (6)无故连续停业15天。 第十四条 协议变更、 终止和解除 除本协议中其她条款已约定协议终止(包含提前终止)情形外, 本协议变更、 终止和解除情形还包含以下: 1、 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变更或终止、 解除本协议; 2、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
19、成本协议无法推行, 本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管辖 1、 经市场管理委员会调解处理; 2、 经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处理。 第十六条 其她约定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其她约定: 经营管理期间缴纳多种费用确定书。 第十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补充、 变更、 修改应由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条款或协议。 2、 就本协议未约定情形, 甲、 乙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依相关法律要求实施。 3、 经甲、 乙双方签署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 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4、 本协议一式2份, 甲方执1份, 乙方执1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20、人: 住所或住所地: 住所或住所地: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篇三: 商铺代理出租协议】 商铺代理出租协议 (协议编号: )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 址: 电 话: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依据国家和省、 市法律、 法规及相关要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以供遵守: 一、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xxxxx栋层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 米铺位(以下简称商铺)交由乙方全权代理出租。甲方该铺买卖价格为: (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二、 代理出租协议
21、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 乙方应将铺位交还甲方, 如乙方已对外整体出租不可分割时, 在不低于市场 租金平均水平情况下, 乙方可享受该铺优先租赁权。 三、 代理方权限: 1、 能够以自己名义同租户签署租赁协议, 能够将本协议商铺与其她商铺合租; 2、 代甲方向租户收取租金; 3、 代甲方收取和支付商铺所在经营场所内发生水电费、 管理费、 空调费、 推 广费等多种费用; 4、 代甲方行使出租人其她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 商铺起租日期(自甲方交清全部转让款项次月起): 年 月 日起计算商铺租金。 五、 在开发商将商铺交付甲方时, 甲方按开发商交铺之现实状况将商铺交付乙方出租。 六、
22、 出租租金收入分配及租金结算时间: 1、 乙方确保在代理出租期内甲方收取商铺租金达成以下标准: 商铺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商铺各年租金收入约定以下: 2、 租金结算时间: 乙方应于租期内每季度结算一次, 在下一季度第一月15日前向 甲方支付上一季度租金。 3、 租金支付方法: 银行转帐。甲方收款账户为工行: 七、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租金, 每延迟一天,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 万分之二滞纳金; 延期超出三十天后, 从超出三十天后每延迟一天,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万分之三滞纳金; 延期超出六十天, 从超出六十天后每延迟一天,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万分之四
23、滞纳金。 2、 甲方确保代理期限内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全部正当经营活动, 不然应赔偿所以 而造成经济损失及负担相关责任。 八、 乙方负责负担在商铺出租期内所产生水费及排污费、 电费、 管理费、 空调费、 推广费、 租金税, 同时负责向相关单位支付、 缴纳这些费用; 其它费用分担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九、 商铺代理出租期内, 甲方应确保商铺使用权明确。若甲方转让该商铺部分或全 部使用权, 甲方须确保该商铺受让方继续推行本协议, 并即时将使用权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安排该商铺新业主签署愿意承接本协议承诺书, 确定已预付租金数额。 十、 已方确保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用途前提下能够对该商铺进行装修。 如所以使用不妥或其她人为原因致使房屋损坏, 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含有相同效 力。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一份, 乙方执二份, 均含有相同效力。 十三、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