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试填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第三部分专用协议条款
1. 通常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协议
1.1.1.10其她协议文件包含: ①本协议协议书; ②施工招标文件; ③投标文件及其附件④会议纪要及变更联络单
1.1.2 协议当事人及其她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络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络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其她场所包含: ∕。
1.1.3.9 永久占地包含:
1.1.3.10 临时占地包含: ∕。
1.3法律
适适用于协议其她规范性文件: 国家现行《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及 市建筑市场实施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适用于工程标准规范包含: 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规范》等。
相关标准、 规范由承包人依据工程施工要求自备。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 规范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 规范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 规范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技术标准和功效要求特殊要求: 无 。
(对于本条, 承发包人能够自行约定新标准、 具体化和规范要求)
1.5 协议文件优先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①本协议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本协议专用条款; ④本协议通用条款; ⑤施工招标文件; ⑥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⑦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⑧施工图纸; ⑨工程量清单⑩会议纪要及变更联络单。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期限: 工程开工前14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数量: 8份;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内容: 施工协议范围内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文件, 包含: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总进度计划、 专题施工方案 ;
承包人提供文件期限为: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7天; 专题施工方案在方案论证前7天 ;
承包人提供文件数量为: 6份;
承包人提供文件形式为: 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期限: 7天。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该在3 天内将与协议相关通知、 同意、 证实、 证书、 指示、 指令、 要求、 请求、 同意、 意见、 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地点: 工程现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地点: 工程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地点: 工程现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接收人为: 。
1.11 知识产权
1.11.1相关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图纸、 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技术规范以及反应发包人相关协议要求或其她类似性质文件著作权归属: 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 承包人不得外泄。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 是否调整协议价格: 调整 。
许可调整协议价格工程量偏差范围: 承包人发觉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有缺项、 漏项; 偏差超出约定; 未按强制性要求计量等, 须在中标后 月内将缺项、 漏项部分等工程量提交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机构确定。超出要求时间提交, 视为已包含在其她报价中, 发包人对此不做调整。
对于本条, 承包人必需认真审查工程量清单, 发觉缺项、 漏项必需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络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授权范围以下: 施工范围内进度、 质量、 安全、 造价管理 。本条能够认为是发包人授权。所以发包人代表权力越大越大, 如确定承包人进度工程量、 增加变更工程量、 顺延工期现场签证等。
2.4 施工现场、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相关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期限要求: 开工前 7 天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通常义务
(5)承包人提交完工资料内容: 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档案资料规范》等要求立刻搜集、 整理相关工程资料, 若工程资料不完整, 按工程结算价扣罚5‰资料损失费。
承包人需要提交完工资料套数: 6套 。
承包人提交完工资料费用负担: 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承包人提交完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完工验收之前10天 。
承包人提交完工资料形式要求: 完整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 。
(6)承包人应推行其她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号: ;
联络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授权范围以下: 全方面负责本项目进度、 质量、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造价管理和生产要素调配。
相关项目经理每个月在施工现场时间要求: 考勤天数按每个月22日计, 缺勤扣罚 元/日, 限额为协议总价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协议, 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实违约责任: 扣除协议总价 % 。
项目经理未经同意, 私自离开施工现场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
3.2.3 承包人私自更换项目经理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汇报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违约责任: 每次 元 。
3.3.4 承包人关键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同意要求: 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 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且每个月离开现场累计得不超出5天 。
3.3.5承包人私自更换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
承包人关键施工管理人员私自离开施工现场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改成有权按约定罚款)。
3.5 分包
3.5.1 分包通常约定
严禁分包工程包含: 不许可分包 。
主体结构、 关键性工作范围: ∕ 。
3.5.2分包确定
许可分包专业工程包含: 无 。
其她相关分包约定: 无 。
3.5.4 分包协议价款
相关分包协议价款支付约定: ∕ 。
如有发包人直接分包项目, 本协议中约定或另行签署三方协议: 深入明确发包人、 总包人、 分包人之间权利、 义务。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 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材料、 工程设备起始时间: 在未交付发包人之前, 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形式、 金额及期限: 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供工程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期限至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 预付款担保期限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之日止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通常要求
相关监理人监理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协议授予(监理)工程师全部权利。
相关监理人监理权限: 按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行使权限, 引发投资增加, 工期增加和结构建筑外型等工程指令和暂停工程施工指令下达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
相关监理人在施工现场办公场所、 生活场所提供和费用负担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络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相关监理人其她约定: 。
4.4 约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 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无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相关工程奖项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验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验期限约定: 共同检验前72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验时, 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相关延期最长不得超出: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目标及对应事项约定: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收行业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采取必需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因为承包人安全方法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 均由承包人负担, 与发包人无涉。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安全防护方法组织实施行进行监督检验, 经检验不符合要求, 承包人应立刻无条件整改。
6.1.4 相关治安保卫尤其约定: 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求, 自费负担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对应设施, 以保护公共安全, 并提供方便, 并按要求办妥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 务工证、 计划生育证等证件, 建立门卫制度。
相关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约定: 承包人应依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各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
6.1.5 文明施工
协议当事人对文明施工要求: 达成 市政府要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础要求, 并根据市城管局《 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管理要求》和《 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要求》等相关要求实施, 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方法费用中。。
6.1.6 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百分比和支付期限约定: 工程首月安全文明检验合格后由发包人支付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方法费50%资金, 其它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该资金须专款专用, 并受发包人监督检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协议当事人约定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其她内容:
无 。
7.1.2 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具体施工组织设计期限约定: 开工前7天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后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 收到后3天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相关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期限: 质监、 安监登记立案后3天内 。
相关发包人应完成其她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无 。
相关承包人应完成其她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打桩机械设备及相关材料在开工前3天到位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这是通用条款要求, 是不是太长了, 当事人能够约定)内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 或者解除协议。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经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 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期限: 开工前7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其她情形: 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逾期完工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元/天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逾期完工违约金上限: 协议总价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其她情形和相关约定: 无。
7.7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1) 连续暴雨(按气象要求)7天以上(含7天) ;
(2) 特大台风(依据城管局文件须要停工) ;
(能够再具体一点约定, 如台风几级, 雨量多少毫米, 气温几度几上、 以下等)
7.9 提前完工奖励
7.9.2提前完工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保管费用负担: 。
如本项有甲供设备和材料, 则须约定: 如发生甲供时间延误、 质量问题等责任, 应该由发包人负担工期顺延和赔偿损失义务。
8.6 样品
8.6.1 样品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材料或工程设备, 样品种类、 名称、 规格、 数量要求: 依据监理人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相关修建临时设施费用负担约定: 已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试验场所: 依据监理人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试验设备: 依据监理人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含有其她试验条件: 依据监理人要求, 测试检验费用承包人自理。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相关约定: 依据监理人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方法, 报送监理人审查 。
10. 变更
10.1变更范围
相关变更范围约定: 变更工程量应依据变更设计图纸、 变更联络单, 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 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定。清单部分工程施工组织方法费施工图范围内一次性包干使用(除因地质资料差错、 设计变更等非承包人原所以引发方法项目变更, 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定后, 费用可调整外), 结算时不作调整。
增加或修改为: 按通用协议条款实施。增加变更工程量计入其她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标准
相关变更估价约定: (1)协议中有类似变更工作子目, 应采取该子目单价;
(2)协议中没有类似变更工作子目单价, 由承包人依据协议中约定组价标准或参考“计价依据”: (《 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 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 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 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 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材料价格参考《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 期, 综合版), 其中末列材料参考同期《 造价信息》。《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商情版)及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价格信息》不得作为材料价计取依据。《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造价信息》未列材料, 各投标人应依据企业实力、 工程实际情况结协议时期市场价自行组价, 提出合适单价, 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3)除特大型工程外, 凡合价金额占协议总价 %以上分部分项清单项目, 其工程量增加或降低超出本项目工程数量 %及以上时, 或合价金额占协议造价不到 %分部分项清单项目, 但其工程量增加或降低超出本项目工程数量 %及以上时, 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降低后剩下部分工程量对应单价由承包人参考投标时报价分析表与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造价管理部门现行计价依据提出合适单价, 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 作为结算依据。 。
(4)重新组价单价按中标浮动率下浮(经发包人确定材料价格不纳入报价浮动范围)。
下浮率: 1-(-5000000)/(-5000000)=5.25%
10.5承包人合理化提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提议期限: 3天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提议期限: 3天 。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提议降低了协议价格或者提升了工程经济效益奖励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明细详见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无 。
10.7.1 依法必需招标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需招标暂估价项目确定和同意采取第 无 种方法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需招标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需招标暂估价项目确定和同意采取第 无 种方法确定。
第3种方法: 承包人直接实施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暂估价项目约定: 无。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发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协议价格约定: 协议前80%工期内各期《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公布水泥、 钢材(不含周转材料)、 商品砼、 黄砂、 沥青及人工市场信息和机械价格指数平均价与基准价按以下约定百分比进行调整, 人工、 机械部分仅计取规费和税金, 材料部分仅计取税金, 并按中标浮动率下浮。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协议价格, 采取以下第 2、 3 种方法对协议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法: 采取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相关各可调因子、 定值和变值权重, 以及基础价格指数及其起源约定: ∕ ;
第2种方法: 采取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相关基准价格约定: 《 市建设工程造价》(综合版)第3期 。
专用协议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专用协议条款协议推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出 5 %时,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出 5 %时, 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 专用协议条款协议推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出 5 %时, 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出 5 %时, 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 专用协议条款协议推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出± 5 %时, 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法: 其她价格调整方法: 人工价格、 机械价格指数超出± 5 % (不含± 5 %)进行补差调整 。
本条属情势变更, 如难以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填: 按通用协议条款实施。
12. 协议价格、 计量与支付
12.1 协议价格形式
1、 单价协议。
综合单价包含风险范围: 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引发其它全部风险。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格调整方法: 无 。
2、 总价协议。
总价包含风险范围: 无 。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格调整方法: 无 。
3、 其她价格方法: 无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百分比或金额: 协议总价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在含有施工条件前提下, 发包人应在双方签署协议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 。
预付款扣回方法: 完成工程量30%时, 扣回30%预付款, 完成工程量50%时, 扣回30%预付款, 完成工程量70%时, 扣回40%预付款, 预付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抵扣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期限: 预付款支付前7天 。
预付款担保形式为: 银行保函 。
12.3 计量
12.3.1 计量标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工程量计算规则、 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 。
12.3.2 计量周期
相关计量周期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协议计量
相关单价协议计量约定: (1)承包人应根据协议约定方法和时间, 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汇报。发包人接到汇报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 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与核实,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与核实, 以发包人核实工程量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 致使承包人未能参与核实, 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汇报后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量, 从第15天起, 承包人汇报工程量即视为被确定, 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工程量, 发包人不予支付。
12.3.4 总价协议计量
相关总价协议计量约定: 无 。
12.3.5总价协议采取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 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协议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无 。
12.3.6 其她价格形式协议计量
其她价格形式计量方法和程序: 无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相关付款周期约定: 按月结算支付。即实施按月支付进度款、 完工后结清措施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
相关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约定: 依据确定已完工程量结果,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 14天内, 发包人应按已完工程量75%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80%, 待审计结束后支付到结算价款95%, 余款留作保修金。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
(1)单价协议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每个月25日提交进度付款申请, 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相关资料 。
(2)总价协议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无 。
(3)其她价格形式协议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约定: 无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期限: 7天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期限: 7天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期限: 7天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违约金计算方法: (1)发包人超出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应立刻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 应该自应该付款之以后第15天起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
增加: 发包人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 造成施工无法进行, 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发包人负担违约责任。
12.4.6 支付分解表编制
2、 总价协议支付分解表编制与审批: 无。
3、 单价协议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编制与审批: 另行约定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 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相关延期最长不得超出: 48 小时。
13.2 完工验收
交工验收: 依据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要求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在办理交工手续后, 发包人应组织通水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一年, 施工单位应在试运行期内对工程质量负担保修责任。
13.2.2完工验收程序
相关完工验收程序约定: 试运行一年且工程经过环境保护验收后组织完工验收 。
发包人不根据本项约定组织完工验收、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违约金计算方法: 无 。
13.2.5移交、 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期限: 在交工验收后7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 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发包人应负担工程照管、 成品保护、 保管等与工程相关各项费用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 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应负担工程照管、 成品保护、 保管等与工程相关各项费用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无。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无负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无负担。
13.3.3 投料试车
相关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约定: 无。
13.6 完工退场
13.6.1 完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完工退场期限: 完工验收后7天 。
14. 完工结算
14.1 完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期限: 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含内容: 提交完整结算资料书面文件3份及1份电子文档 。
14.2 完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完工付款申请单期限: 56天, 按通用协议条款14.2条实施 。
发包人完成完工付款期限: 审计结束后14天内支付, 按通用协议条款14.2条实施。
相关完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方法和程序: 无 。
本条是结算款审核和支付, 对承包人非常关键, 但专用协议条款表只能填时间, 未能约定其她内容。如发包人逾期视为已签发完工付证书、 逾期付款负担双倍利息等。故上面增加: 按通用协议条款14.2条实施。
14.4 最终止清
14.4.1 最终止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止清申请单份数: 8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止算申请单期限: 缺点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
14.4.2 最终止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止清申请单审批并颁发最终止清证书期限: 提交最终止清申请14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期限: 最终止清证书颁发后7天内 。
15. 缺点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点责任期
缺点责任期具体期限: 自完工之日起24个月内 。
15.3 质量确保金
相关是否扣留质量确保金约定: 保修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5%, 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退还。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确保金方法
质量确保金采取以下第 2 种方法:
(1)质量确保金保函, 确保金额为: 无 ;
(2) 5 %工程款;
(3)其她方法: 无 。
15.3.2 质量确保金扣留
质量确保金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法: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 在此情形下, 质量确保金计算基数不包含预付款支付、 扣回以及价格调整金额;
(2)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确保金;
(3)其她扣留方法: 无 。
相关质量确保金补充约定: 无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屋面防水及其她防水防渗为5年, 其它为3年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抵达工程现场所理时间: 接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情形
发包人违约其她情形: 无 。
16.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负担方法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违约责任: 工期对应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协议价款违约责任: 从应付款日确定后第15天起支付应付款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范围〕第(2)项约定, 自行实施被取消工作或转由她人实施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 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方法纠正违约行为 ,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 承包人有权暂停对应部位工程施工, 并通知监理人, 引发工期延误对应顺延 , 所以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赔偿。
(4)发包人提供材料、 工程设备规格、 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 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违约责任: 工期对应顺延 。所以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赔偿。
(5)因发包人违反协议约定造成暂停施工违约责任: 工期对应顺延 。所以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赔偿。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时限内发出复工指示, 造成承包人无法复工违约责任: 工期对应顺延 。所以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赔偿。
(7)其她: 或者填写: 上述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顺延, 同时赔偿承包人所以造成经济损失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协议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56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协议目不能实现, 承包人有权解除协议。同时赔偿承包人所以造成经济损失, 包含承包人可得利润 。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情形
承包人违约其她情形: 按通用协议条款实施。
16.2.2承包人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负担方法和计算方法: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 发包有些人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没收承包人协议总价10%履约确保金, 由此造成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 (2)质量未达成一次性(去掉一次性三个字)验收合格违约金为协议总价 %; (3)未推行项目经理及关键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 违约金限额为协议总价 %; 考勤天数按每人每个月22日计, 项目责任人、 技术责任人缺勤扣罚 元/日, 其她人员 元/日, 如扣完违约金限额且情节严重, 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 没收承包人协议造价10%履约确保金, 由此造成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 (4)承包人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换项目责任人及施工管理人员须取得发包人同意, 不然按上述第(3)条处理; (5)未推行关键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协议总价 %; (6)未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协议总价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协议
相关承包人违约解除协议尤其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材料、 设备、 临时工程、 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其她文件费用负担方法: 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 临时工程、 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其她文件依据方法费用计算规则结清, 并在出具最终止清付款证书后, 移交给发包人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确定
除通用协议条款约定不可抗力事件之外, 视为不可抗力其她情形: 无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 发包人应在约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相关工程保险尤其约定: 政策性要求强制险种, 协议签署后7天内完成保险 。
18.3 其她保险
相关其她保险约定: 无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
18.7 通知义务
相关变更保险协议时通知义务约定: 应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 并通知监理人 。
20. 争议处理
20.3 争议评审
协议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同意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组员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 。
选定争议评审员期限: 缺点责任期 。
争议评审小组组员酬劳负担方法: 无 。
其她事项约定: 承发包人双方在本协议《专用协议条款》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按本协议《通用协议条款》相关条款实施。
20.3.2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协议当事人相关本项约定: 假如争议在争议评审小组组决定后, 一方仍有异议, 则任何一方能够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协议及协议相关事项发生争议, 按下列第 2 种方法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