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________________有限企业
劳 动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确定书
本人确定, 在本协议签署同时, 本人已充足知晓、 了解、 认可甲方规章制度、 职员手册等内容。
本人已提前收到甲方《职员手册》, 对《职员手册》各项条款已充足了解, 并给予认可。
确定人签字:
日期: 8月15日
甲方(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住 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
1.乙方申请在甲方处任职, 甲乙双方以本协议确定甲方雇用乙方条件与条款。双方劳动关系受本协议、 甲方不时修改《职员手册》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中条款和要求约束。职员手册在甲方人力资源部备存。乙方在此确定其为达成法定就业年纪劳动者且未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任何形式劳动关系, 并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具体阅读了《职员手册》, 了解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全部个人资料(包含身份资料、 履历、 学历证实、 个人身体情况证实等)均真实、 完整、 正当、 有效, 不存在任何隐匿和虚假信息。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经和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 且不存在因违反与原用人单位签署保密协议、 竞业严禁协议约定行为或其她行为而可能受到原单位追诉情形。
依据《中国劳动法》、 《中国劳动协议法》等相关劳动法律、 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 自愿签署本协议, 确立劳动关系, 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协议之期限、 试用期
1.1甲乙双方约定, 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协议期限。
(a)有固定时限: 从2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时限: 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1.2试用期内, 甲方将评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不符合录用条件,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第9.2(a)条款立刻解除本协议。试用期约定, 采取下列第 种方法: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为/个月, 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a)乙方在应聘时提供此虚假材料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情况;
(b)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没有提供齐全以供甲方用于办理法定用工手续材料;
(c)经甲方通知后, 乙方不按时与甲方依法签署本协议;
(d)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没有提供乙方健康证实;
(e)乙方不能胜任协议约定岗位要求职责或要求工作任务;
(f)乙方未能经过甲方绩效考评;
(g)其她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况。
第二章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2.1乙方工作地点包含甲方现有和未来开设经营场所, 甲方现将乙方安排在 工作, 甲方有权依据企业需要安排乙方至其她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工作地点变更并确保按甲方要求前往其她工作地点工作。
2.2甲方依据企业经营需要, 聘用乙方任 职务(关键工作内容见职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 依据确定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 按时、 按质、 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3甲方有权依据企业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身体情况、 工作能力和表现, 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职务, 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比如: 于试用期满后任何时间内, 乙方之表现欠佳且无法胜任现有工作, 则甲方将依据具体情况, 给予乙方表现欠佳之书面通知, 甲方将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再如: 于试用期满后任何时间内,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 不能从事原工作, 则甲方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书面通知, 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乙双方应遵照“易岗易薪、 岗变薪变”标准, 调整以后工资将自岗位调整之日起生效, 但不得低于本市要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为确保工作之连续性, 乙方如有工作岗位变动时, 应妥善交接工作(包含任何办公用具、 办公资料及设备)。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3.1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 ) 种方法确定乙方工作时间(下列工作时间均不含乙方往返工作单位之时间、 用餐时间及其她休息时间):
(a)标准工时制: 即天天工作8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依据甲方相关要求实施。
(b)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已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施以 为周期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3.2实施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确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依据企业相关制度来确定。
3.3乙方享受国家要求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为全薪假。
3.4乙方可享受婚假、 丧假、 产假、 医疗期等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实施。
第四章 劳动酬劳
4.1在试用期甲方支付给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 元(税前)。试用期满后: 甲方支付给乙方月工资为: 元(税前), 乙方奖金、 绩效及分成将由甲方根据薪酬制度、 考评措施和相关要求以及乙方工作表现支付。
4.2甲方实施月薪制, 每个月 日为工资发放日。如时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 工资发放日顺延。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4.3 甲方实施新工资制度, 调整工资水平或乙方职位、 工作表现发生改变时, 或甲方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出现亏损时, 甲方可对乙方工资待遇给予调整。
4.4乙方应自行负担应缴个人所得税及各类法定社会保险费等应由个人缴纳部分, 甲方代为乙方扣缴。
4.5 职员对工资有异议须于收到工资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或授权薪酬核实人员书面提出, 若在要求时间内不提出则视为本人认可并接收当月发放工资内容和金额。
第五章 社会保险
5.1甲方将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相关要求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5.2乙方应在本劳动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将社会保险转移、 新增等相关事宜办理完成。不然, 产生一切后果(包含但不限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由乙方负担。
5.3乙方有义务依法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 劳动手册、 社会保险转移单、 存档证实、 相片等, 如因乙方拖延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而造成拖延办理, 不视为甲方没有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6.1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要求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提供保障乙方安全、 健康工作环境, 制订和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6.2甲方提供必需劳动防护用具, 确保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与健康。
6.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工作规范、 操作规程、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6.4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 运行规程和工作指导规范, 严禁违章作业, 自觉预防劳动事故发生, 并避免职业危害。
第七章 保密及竞业限制
7.1于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保密制度, 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预防任何第三方窃取甲方商业秘密, 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 乙方不得:
(a)将任何商业秘密(以下文 7.4 条款之定义)用于任何与其实施职务无关之情况;
(b)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商业秘密;
(c)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当手段所获取任何商业秘密;
7.2出于本协议之目, 上述第 7.1(c) 条款中所称之“以不正当手段获取”, 包含偷窃、 诈欺、 胁迫、 贿赂、 私自重制、 违反保密义务、 引诱她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其她类似方法取得商业秘密。
7.3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第 7.1 条款之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 且乙方必需依法赔偿甲方之损失。
7.4出于本协议之目,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 含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保密方法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含但不限于任何以下甲方所拥有信息或材料(不管该“商业秘密”系以何种媒介储存或统计):
(a)甲方之企业档案及文件, 包含但不限于: 各类协议、 协议、 意向书(不管是否以书面形式或以其她形式签订)、 人事档案、 行政文件、 及相关甲方之投资方、 卖方、 用户及供货商等信息;
(b)任何与甲方之商业活动和业务发展相关信息, 如成本、 业务发展计划(包含于本协议期限内未来计划)、 市场推广计划业务策略(包含价格策略)、 市场行销策略及计划、 销售商、 销售渠道、 销售模式、 报价单、 用户名单及其她相关资料;
(c)任何与甲方之财务情况相关信息, 如其资产、 负债、 应收账款、 经营情况及投资情况;
(d)任何与甲方管理方法相关之信息;
(e)任何与专有技术相关信息, 包含但不限于未公开过、 未申请专利及未注册其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方法、 技术程序、 分析数据、 公式、 工艺步骤、 质量控制和管理方法等及其她相关资料。
7.5乙方了解并同意, 出于甲方之业务运作需要及乙方所担任之职位要求, 乙方可能不时接触到由甲方母企业、 集团企业、 其关联企业或子企业所拥有机密信息。
7.6乙方深入了解并同意, 在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相关机密信息且采取了合适保密借施前提下, 全部乙方能接触到且由甲方之母企业、 集团企业、 其关联企业或子企业所拥有机密信息之前提下, 该类机密信息均将组成本协议项下所定义之“商业秘密”, 且其将包含在本章所列之乙方保密义务之范围内。
7.7请示义务
(a)乙方对任何信息性质、 保密程度不明确, 应有责任向高级管理人员寻求书面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甲方所任命之总经理、 副总经理以及其她部门经理), 假如乙方收到保密性不明信息, 乙方同意将其视为商业秘密, 除非该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方法向乙方确定该信息既非机密也非专有。
(b)乙方未经甲方之许可前自行泄露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按中国法律负责相关赔偿及负担任何其她法律责任。
7.8 如甲方要求乙方推行竞业限制义务, 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协议之附件。该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7.9乙方同意在其受甲方雇用期间以及自甲方处离职后1年内, 不得雇用甲方任何职员, 试图劝诱或企图影响甲方之任何职员离职或从甲方任何用户或供给商招揽业务。
7.10乙方承诺及确保在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解除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均不侵犯、 获取或者使用甲方之任何知识产权。
第八章 劳动协议之推行、 变更和续订
8.1 甲乙双方应该根据本协议约定, 全方面推行各自义务。
8.2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或经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劳动协议约定内容.本协议之变更唯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为有效。
8.3协议期满时, 若乙方期望在协议到期后继续服务于甲方, 应该在协议届满前最少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 不然视为乙方放弃续约, 劳动关系于协议期满后自然终止。甲方收到续约申请后, 有权依据职员表现和经营需要做出是否接收续约申请决定。
第九章 劳动纪律、 奖惩措施
9.1 乙方在协议期内应严格遵守实施甲方依法制订而详列在《职员手册》和其它文书中各项规章制度; 推行本岗位职责, 遵守工作规范, 珍惜企业财产; 主动参与甲方组织培训, 提升职业技能。
9.2 甲方对于乙方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成绩优异, 应该依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甲方对于乙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能够依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 经济处罚、 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9.3 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体罚, 殴打, 搜身, 拘禁和欺侮, 以及锁闭工作场所, 限制乙方人身自由。
第十章 劳动协议解除和终止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10.2试用期之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甲方有权立刻解除劳动协议, 无需提前通知或提供其它形式赔偿:
(a)在试用期之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b)触犯国家及政府相关法律、 法规行为;
(c)凡有偷窃、 诈骗、 贪污、 挪用公款、 打架斗殴、 伪造资料或有意掩盖真实情况行为;
(d)经企业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违反劳动纪律、 不服从上司、 拒绝遵守企业相关规章制度(业务员不按企业要求参与晨会和部门工作会议);
(e)旷工一天或累计迟到、 早退5次;
(f)试用期内累计缺勤8天;
(g)有意或过失疏忽造成企业业务或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
(h)参与任何损害企业利益或影响正常工作活动;
(i)泄露企业机密;
(j)未能完成明确工作任务, 业务员未能完成每个月业务定额(参考业务制度);
(k)对于满足《企业职员手册》中要求一级过失累计两次者二级过失一次, 六个月内, 累计二级过失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有过失折合后满足以上条件;
(l)在本企业任职期间, 未经本企业同意, 于工作时间在其她单位兼职;
(m)填写人事记录表和提交各类证件、 个人信息中有虚假情况(如隐瞒学历、 经历、 家庭情况、 疾病, 或曾被公安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等);
(n)入职体检项目有任何一项不正常者或有慢性疾病者。
10.3乙方转正以后,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解聘乙方, 甲方无需提前通知或提供任何形式赔偿:
(a)触犯国家及政府相关法律、 法规行为;
(b)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 侵吞公款, 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c)有偷窃、 诈骗、 贪污、 挪用公款、 打架斗殴、 伪造资料或有意掩盖真实情况行为;
(d)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e)连续矿工三天;
(f)有意或过失疏忽造成企业业务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
(g)参与任何损害企业利益或影响正常工作活动;
(h0泄露企业机密;
(i)向已经或有意与甲方建立业务关系个人或单位索取或收受礼品, 现金;
(j)数次未完成本职员作或工作质量较差, 经甲方口头或书面警告二次后, 工作表现与工作质量仍不符合岗位要求, 或绩效考评连续二次不合格、 业务员未能完成业务定额(参考业务制度);
(k)在本企业任职期间, 未经本企业同意, 于工作时间在其她单位兼职;
(l)填写人事记录表和提交各类证件、 个人信息中有虚假情况(如隐瞒学历、 经历、 家庭情况、 疾病, 或曾被公安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等);
(m)对于满足《企业职员手册》中要求一级过失累计两次者二级过失一次, 六个月内, 累计二级过失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有过失折合后满足以上条件。
10.4乙方转正后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能够解除协议, 但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不然按乙方一个月工资赔偿乙方:
(a)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 仍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本职员作;
(c)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原协议无法推行, 经与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
10.5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a)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酬劳或提供劳动条件;
(b)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c)法律法规要求其她情况。
10.6乙方转正后因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协议, 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试用期之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不然按乙方一个月工资赔偿甲方;
10.7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协议终止:
(a)劳动协议期满或甲、 乙双方约定劳动协议终止条件出现;
(b)甲方宣告解散;
(c)法律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10.8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a)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内;
(b)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诊疗, 疗养期内;
(c)实施计划生育乙方(指女性)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间;
(d)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且具法定退休年纪不足5年。
10.9由甲方提出解除协议情况, 甲方须按法律、 法规要求发给乙方违约赔偿, 但符合本条第10.2、 10.3款要求全部内容除外。
10.10乙方违反法定条件提出解除协议或者违反《劳动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 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该依法负担赔偿责任。
10.11乙方任职期间, 接收过甲方在职培训, 如乙方提出解除协议, 乙方将负担培训费用, 负担数额将按相关法规实施。
10.1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 乙方人事手续及相关赔偿待遇, 甲方按相关要求办理。
10.13不管何种原因,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协议时, 乙方应立刻交还属于甲方全部一切财物, 包含营业往来, 用户名片、 技术资料、 财务帐目及全部文件资料, 并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如乙方不辞而别, 未按要求办妥离职手续, 甲方将认定乙方为旷工, 并有权扣留乙方酬劳、 津贴、 经济赔偿金等, 或拒绝办理乙方退工手续。对违法行为, 甲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力。
10.14乙方离职时, 应负责将任职期间所发生业务欠款全部追回或交接清楚。如乙方未交接清楚而私自离职, 所以所造成全部甲方经济损失, 全部由乙方负担。对于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 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司法诉讼, 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 都须负担违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依据违约责任者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程度确定或者依据相关协议实施。
11.2假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 进修)需要延长协议期限, 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 倘有违反, 以协议条款办理。
11.3乙方确保遵守甲方相关保密要求, 在协议期内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生产技术, 经营管理情况, 个人薪酬以及其它秘密。如有违反, 乙方应负担由此而引发一切事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12.1因推行本协议而发生任何劳动争议, 双方同意首先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12.2如协商不成, 任一方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章 附则
13.1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职员手册》, 均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13.2甲方制订《企业基础法》、 《薪酬体系及考评标准》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13.3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13.4假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 由甲方出资培训(含境外实习, 进修), 提供住房或者从事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工作, 约定必需服务期等事项, 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补充,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3.5甲方拥有对本协议条款解释权, 但修改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3.6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13.7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8乙方确定甲方可根据下列地址或电子邮箱向乙方送达通知、 回复及其她任何文件, 并采取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含快递)方法。如以挂号邮寄方法, 在投寄后(以寄出邮戳为准)第3日将被视为已送达乙方。乙方变更联络地址, 应以书面方法通知甲方。若因为地址错误或变更造成送达不能, 责任由乙方负担。
乙方联络地址为: , 邮编为: 。联络电话为: 。联络电子邮箱为: 。
(以下为签署页, 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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