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务外包框架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存续法人实体, 乙方确保含有向甲方承接劳务外包业务正当资质, 现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标准, 就甲方将特定项目部分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模式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之间框架协议, 本协议签署, 仅说明乙方为甲方潜在合作对象, 双方之间是否发生真实业务往来, 取决于甲方具体需求以及乙方是否能够满足此种需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 用以支持甲方特定项目。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应从管理上确保提供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稳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将对应人员抽调或挪作她用。
双方之间合作根据以下模式进行:
1、 甲方在本协议使用期内发生具体需求时, 会向乙方发出服务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 将报价及相关人员简历发送至甲方。
2、 甲方依据简历筛选, 认为符合要求, 通知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甲方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后, 该等人员于一个月内到甲方指定地点、 指定岗位上提供技术服务。
3、 甲方对乙方提供人员面试合格后, 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对劳务外包人员服务期间、 服务费用、 人员列表、 付款方法等问题做出约定。
4、 《补充协议》未尽事宜, 以本协议为准。
5、 乙方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均非甲方之雇员、 代理人或职员。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代表乙方推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应义务。
6、 因甲乙双方存在长久合作关系, 乙方技术服务费用每年涨幅不得超出前一年 %, 该涨幅即适适用于总体服务费用, 亦适适用于单个人员服务费用。(本条需要双方具体谈判)
二、 商业秘密
1、 乙方在兼职期间及兼职结束离开甲方以后, 都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义务, 不得以任何方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
2、 乙方不得将甲方任何非公知性信息, 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知悉甲方财务资料、 人员资料、 技术资料、 计算机程序、 软件资料、 知识产权资料、 专有技术、 市场销售资料等一切保密信息, 泄露、 披露或提供给任何人士。
3、 乙方不得私自复制或公开甲方商业秘密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 接触相关乙方或乙方用户文件应妥善保管和使用,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超工作范围使用。
4、 乙方如违反前述保密义务, 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甲方同时对上述情况保留追究乙方法律及经济责任权利。
三、 知识产权
1、 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因推行本协议所开发技术结果全部权、 著作权和其她一切权利, 均自始归甲方全部; 乙方或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将上述技术结果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和改造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甲方能够充足自由利用这些技术结果, 用于申请权利保护、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及其人员应该按甲方要求, 提供一切必需信息和采取一切必需行动, 包含但不限于申请、 注册、 登记等, 帮助甲方取得和行使相关知识产权。
3、 乙方确保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 对其人员提供服务及因提供服务而使用或包含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著作权、 专利权、 专有技术权、 商标权、 软件产品全部权或使用授权等)拥有正当权利, 任何第三方都无权依据知识产权或者其她财产权利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因乙方提供服务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她权利情形而造成甲方或其用户遭受损失, 乙方将赔偿甲方所以遭受一切损失, 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侵权行为而支付公证费、 交通费、 差旅费、 律师费、 取证费、 及其她赔偿。
四、 费用结算
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除此之外, 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其她任何费用。
2、 服务费用结算方法:
(1)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个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寄送上一个月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考勤确定单, 甲方收到并确定后, 给乙方发送确定回执。乙方收到回执后一周之内向甲方寄送全额发票, 甲方收到发票后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为: 当月实付金额=《补充协议》约定当月服务费用—当月扣款+当月额外服务费+当月出差服务费补助。
当月扣款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当月缺勤天数所对应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为: 当月扣款=该人员当月服务费用/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缺勤天数
当月额外服务费用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及日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服务时间付出劳动所取得额外服务费。乙方服务人员额外服务时间须经甲方项目责任人书面确定方可计入。额外服务费用计算标准为:
工作日: 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150%支付;
周六和周日: 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200%支付;
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300%支付。
若乙方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劳动协议或其它类似文件中约定工资高于此基准, 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甲方无需支付。
当月出差服务费补助以甲方正式职员补助标准相同。
(3)其她约定: 。
3、 甲、 乙双方应按中国相关税法要求各自缴纳其就本协议应缴纳税款。
4、 双方《补充协议》中对费用结算做出其她约定, 从其约定。
五、 人员管理
对于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人员, 甲方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管理:
1、 不合格人员处理
(1)本协议所称不合格人员是指不能从事甲方具体项目人员, 下列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 不含有甲方要求专业技能、 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含有赌博﹑打架﹑偷窃、 暴力、 恐吓、 欺侮、 诽谤、 扰乱工作秩序以及其她不良行为、 或者甲方认为存在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情形人员。为确保甲方项目稳定推进, 工伤人员、 怀孕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
(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以替换不合格人员。不合格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未超出一个月, 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 超出一月, 乙方在收到甲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
(3)甲方重新确定人员后, 该人员须于一个月内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未提供服务期间对应服务费用从每个月服务费用中直接扣减。
(4)在人员更换期间, 如因工作交接而有两个乙方指定技术服务人员同时为甲方项目服务, 甲方仅支付给乙方一个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费用。
2、 设备配置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常见固定资产(如: 笔记本、 台式机及其她可能设备)通常由甲方提供。设备全部权属于甲方,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并立刻返还。
(2)如由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有意或过失造成前述设备毁损或丢失, 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需要乙方自备相关设备时, 甲方应依据设备配置而付给乙方一定使用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但双方不得所以而使乙方技术服务停滞或受到影响。
3、 考勤管理
(1)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享受元旦、 清明、 五一、 端午、 中秋、 国庆、 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此之外, 不能到岗工作, 视为缺勤, 甲方扣减对应服务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其她日常考勤管理由甲方自主决定。日常上班时间为8: 30-17:30, 其中11:30-12:30为午休时间。8: 30-9: 00区间内打卡为迟到, 超出9: 00根据请假处理。每个月迟到累计达三次(含)者, 每次扣除50元。
(3)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事假、 病假等需由甲方管理人员同意。病假、 事假视为缺勤, 甲方扣减对应服务费用。
(4)其她约定: 。
六、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人员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 提供实施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场所、 工作环境、 工作设备等相关工作条件。
2、 甲方因项目管理及计划需要, 可随时决定退、 换乙方全部或部分人员; 在甲方对应项目提前终止情况下, 甲方即行通知乙方终止对应《补充协议》。不过甲方需按时结清已经实际发生服务费用。
3、 甲方为管理项目需要, 有权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另行签署协议(包含但不限于保密协议等), 以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乙方可对该协议提出合理修改意见, 甲方可视情况对协议进行调整。
4、 甲方需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5、 乙方应依据甲方需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信息, 包含: 人员专业技能及掌握程度、 工作经历及经验、 教育背景、 取得证书等; 并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数量。
6、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要求时间内分配技术服务人员或替换技术服务人员抵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 确保甲方项目准期进行。
7、 乙方应确保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遵守甲方内部要求, 勤于工作, 服从甲方管理,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
8、 乙方应确保技术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不得私自从事甲方指定内容以外工作, 不得私自与第三方发生任何形式劳动(务)关系, 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违反上述要求, 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 应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9、 乙方应确保技术服务人员稳定性。乙方人员需要离岗, 最少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应最少在离岗日15日前提供经甲方认可交接人员, 并确保不得对甲方项目进展造成影响。
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适宜交接人员, 则每逾期一天, 甲方根据捌佰元/人天扣减费用。如给甲方造成其她任何损失, 乙方还应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10、 乙方与技术服务人员应存在正当劳动关系, 乙方对技术服务人员管理须符合劳动法要求。乙方与其技术服务人员任何劳动纠纷, 与甲方无关。
(1)乙方应依法为其技术服务人员缴纳法律要求各类保险、 工资及加班费或提供相关福利, 与甲方无涉。除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上列明技术服务费用外, 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或其技术服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发生病假、 工伤以及女职员孕产事宜时, 乙方作为用人单位, 需依法处理并负担对应责任, 与甲方无关。
七、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推行期间, 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 致使本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事件证实及协议不能推行或延期推行有效证实文件。
2、 发生不可抗力一方能够就因不可抗力造成未推行或未完全推行协议责任免责, 不过不可抗力发生在未推行或未完全推行协议以后情形除外。
3、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连续超出30天, 任何一方均能够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八、 严禁转让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须亲自推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将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违反本项要求,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所以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 每逾期一日, 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费用 %违约金; 若甲方无故不支付服务费用达60个工作日, 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但甲方拖延支付是因为乙方未立刻寄送考勤确定单或提供发票, 甲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实材料, 不含有推行本协议正当资质, 甲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 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3、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与职员签署劳动协议, 或拖欠职员工资, 或支付职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要求, 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更正; 乙方逾期未改,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给甲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给予赔偿。
4、 若乙方未根据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限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 或经甲方面试确定人员未准期提供服务, 每逾期一天,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人员月服务费 %违约金。乙方逾期超出 日,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5、 乙方总体服务费用或单个人员服务费用超出本协议要求涨幅标准,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退回乙方人员。
十、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 争议及其她事宜:
1、 相关本协议任何争议, 甲、 乙双方应协商处理, 不能处理, 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违约行为自动弃权或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违约行为、 或针对其它条款违约行为弃权。
3、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 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域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员福利待遇发生显著改变等等), 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标准, 主动给予处理。
4、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乙方派遣人员附加协议
序号
姓名
月服务费
生效日期
服务期限
1
2
甲方: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企业 乙方:
署名: 署名:
日期: 日期:
签字地点: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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