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Q/
企 业 标 准
Q/XXX XXXXX—XXXX
外协管理制度
Outsourcing management system
XXXX - XX - XX公布 XXXX - XX - XX实施
发 布
目
次
1 范围 1
2 职责分工 1
3 合格供给商选择与认定 1
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 2
5 供给商所供产品质量管理 2
6 供给商考评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 ..............................................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供方现场评审表 ..................................................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加工/配套协议 ...................................................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技术保密协议 ................................................... 10 附录E(资料性附录) 产品检验汇报 ................................................... 11 附录F(资料性附录) 供方质量确保协议 ............................................... 12 附录G(资料性附录) 合格供方名单 ................................................... 14
I
外协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制订了 企业外协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适用于全部为 企业提供原辅料、外协、外购产品采购及对应供给商选择、评定和管理活动。
2 职责分工
2.1 技术部职责
机械技术部和电气技术部负责提供新产品外协外购件图纸、技术要求及质量认定。
2.2 采购部职责
采购部负责外协外购件采购、供给商开发及供方供货能力考查。
2.3 库房职责
库房负责外协外购件入库、保管、发放。
2.4 质保部职责
质量确保部负责外协外购件检验。
2.5 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负责外协项目成本和效益核实,提出实施意见。
2.6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负责合格供方同意。
3 合格供给商选择与认定
3.1 外协供给商选择标准是:“择优、择廉、择近”,应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艺技术管理先进、产品性能和质量确有确保、物美价廉、交通运输方便、原材料供给有保障、有一定生产能力、经营作风正派、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供方。
3.2 由采购部依照企业安排和实际需求向供给商发出《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录A)。
3.3 供给商填写《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后,附上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设计或制造许可证、国家要求必须纳入强制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其它关于资质或证书一并交采购部。
3.4 采购部对供给商返回《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提供关于资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可采取以下之一形式进行评定:
a) 提议直接评定为合格供方或产品试用考查; b) 组织人员实地考查。
3.5 现场实地考查、评审时,由采购部组织关于领导、质保、技术部等部门人员进行《供方现场评审表》(见附录B)评分。现场评审合格分数最低分为80分。
3.6 现场评审合格,由采购部门与其订立《加工/配套协议》(见附录C)、技术部订立《技术保密协议》(见附录D)后才能发放产品图纸,同时做好统计。
3.7 由采购部通知供方按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送样,样件应为供给商正常生产情况下代表性产品,数量为2~10件(详细由技术部依照产品种类而定,基本标准为大件低数量,小件高数量)。
3.8 在样件送达企业后,由质保部完成样件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方面检验,并填写《产品检验汇报》(见附录E)。
3.9 经样品判定合格供给商转入试用期进行试生产,经3个批次试生产,采购部组织关于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其中,生产部评价质量情况及改进方法;采购部评价交付及服务及时性、服务质量;技术部评价工艺技术确保;财务部评价价格。评分达成80分及以上,由质保部与之订立《供方质量确保协议》(见附录F),而后将《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供方现场评审表》、《技术保密协议》、
《供方质量确保协议》、《产品检验汇报》五份资料一并附后,交总经理最终同意。
3.10 在总经理最终同意后,采购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见附录G),并建立好供方档案。
3.11 原有合格供方需扩展配套产品与已供货产品,加工设备、工艺条件大致相近和相同,可直接申请企业领导同意样件生产,经样品测试合格,小批试用3批后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
4.1 全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均须按企业公布《合格供方名单》供给商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暂时采购须经企业领导签字认可。
4.2 质保部必须在确认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供货方是我企业合格供方后才可进行检验,暂时采购凭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认可进行检验,不然不得进行检验。
4.3 进厂验收和生产时发觉不合格品由质保部依照与供给商订立《供方质量确保协议》进行索赔。
5 供给商所供产品质量管理
5.1 供给商管理应遵照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稳定提升配套产品质量标准。
5.2 供给商必须订立了《供方质量确保协议》和《技术保密协议》后才能订立供货协议。拒不签署协议供给商,由企业领导通知采购部,有计划地削减该供给商供货量,在指定时限内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3 供给商必须对本企业产品实施检验,每批产品均应提供检验合格汇报或合格证实、材质汇报等以承诺所提供产品合格。在没有经过本企业事先书面通知情况下,供给商不得改变供我企业产品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或设计参数。
5.4 供给商在变更厂名时,必须提交新厂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变更厂名通知函。通知函应包含更名前和更名后厂名、法定代表人、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号、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并盖有更名前和更名后有效印章。假如变更厂名后工厂条件(如地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发生了改变,须重新进行现场考查以确定新工厂条件是否满足合格供方要求要求。
5.5 采购部负责依照供给商要求下发供给商更名通知到企业相关部门,并建档备查。
5.6 供给商连续一年未供货,再供货时应重新进行样品测试和小批量试用,必要时还需进行现场实地考查。连续二年未供货供给商,其资格自动取消。当其要求重新供货时,必须按新供给商选择和评定程序重新审理。
5.7 质保部每个月对各合格供方所供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统计,适时向供方发送产品质量信息纠正/预防方法单,对出现较多质量问题供给商,先责令其采取纠正和预防方法,再依照纠正方法实施效果确定是否暂停其供货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6 供给商考评
6.1 《合格供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年底评定一次。评定由采购部负责组织,评定依据为供给商考评结果。依照评定结果对合格供方名单进行修订。
6.2 考评对象
被列入《合格供方名单》全部供给商。
6.3 考评方法
a) 对供给商进行综合评价,实施评分等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b) 评分大于或等于90分,为A级供给商;
c) 评分大于或等于80分,低于90分,为B级供给商;
d) 评分大于或等于70分,低于80分,为C级供给商; e) 评分低于70分,为D级供给商,即不合格供给商。
6.4 计分项目和评分标准
a) 质量情况:50分×(1-不合格件数/总交货件数);
b) 交付及时性:20分×(迟交货批数/总交货批数);
c) 服务质量:10分(服务质量好,用户满意10分;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用户埋怨5分;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用户投诉及索赔0分);
d) 纠正方法:15分(纠正方法按时回复并实施有效15分;纠正方法不按时回复,但实施有效13 分;纠正方法按时回复但效果有限5分;纠正方法不按时回复实施无效0分); e) 价格水平:5分(偏高2分,居中3分,稍低5分);以上第a)、d)项由质保部提供评分,第b)、c)、e)项由采购部提供评分。提供评分时,应同时报送相关原始数据、存档原始资料备查。
6.5 采购人员应要求供给商按时交货和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同时应统计其及时交付率、服务及时率及服务质量。
6.6 考评结果处理
a) 考评结果在90分及以上供给商,优先采购;
b) 考评结果大于等于80分,低于90分供给商,要求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质保部对提交纠正方法和结果进行确认;
c) 考评结果大于等于70分,低于80分供给商,要求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质保部对提交纠正方法和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d) 考评结果低于70分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列为C级供给商,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 e) 对造成本企业生产停产和产品质量问题供给商处罚XX元罚款。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
发出人: 发出时间: 本企业电话: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供方现场评审表
采购部: 质保部: 开发部/设计部:
C 加工/配套协议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甲方乙方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经友好协议达成同识,供双方恪守。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以下:
编号
规格
/
单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
元
金额
备注
交货期限: 年 月 日一﹑乙方对质量负责及期限。
1、 主配料、五金 拉链质量确实定。
2、 颜色﹑ 尺码 ﹑规格确认。
3、 缝纫手工艺确实认。
4、 其余质量问题确实认。
5、 该批委托加工产品负责期内质量问题。
二﹑违约责任
1、 假如乙方自己原因造成产品交货延期,每延一天乙方需要赔偿甲方货款总金额(材料费和加工费总和)即总金额百分之三违约金。
2、 乙方隐瞒原材料缺点或使用不符合协议要求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担重做降低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乙方若违反甲方保密要求,造成甲方机密泄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扣除全部货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4、 乙方已到甲方领完料,假如做货期间出现物料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负担经济损失。
5、 乙方必须严格恪守甲方要求质量及技术指标生产,假如未达成要求而造成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100% 违约金。
6、 假如甲方给乙方做货数量,乙方未能按定货数量交货,甲方受损失由乙方负担经济损失。
三、其余事项
本协议由协议正本,生产单,领料单组成,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长春北方化工灌装设备有限企业 乙方:(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D 技术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确保对应工作包括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预防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负担或参加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关于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包括负担或参加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保密责任。
二、 本协议包括保密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含: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包括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新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3.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需要保密其余信息。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依摄影关工作任务书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含: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能够进行登记或立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注明保密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任何第三方;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项目批漏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工作范围内工作。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其余渠道取得包括相关工作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含乙方分支机构,子企业或委托顾问方,接收咨询方;五、本协议中包括关于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归甲方全部;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需要,除乙方尤其申明不能提供给他人以外,能够将乙方提供关于信息向与本部门相关工作关于方面(包含:负担相关工作其余组员、聘请教授、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七、 违反本协议约定,由违约方负担对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一切损失。
八、 本协议要求双方负担保密义务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九、 双方在推行协议中产生纠纷,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机构为宝鸡人民法院。
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
产品检验汇报
被检测部件: 检测部门: 检测日期:
检测标准
检测方式
主要问题
处理意见
领导审批
备注
检测人: 核查人: 汇报日期: F
供方质量确保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质量第一、共同发展”标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建立起长久友好合作关系,确保甲方产品质量稳定和不停提升,特订立本协议:
1、 技术要求
1.1乙方所供产品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乙双方约定技术文件要求要求。
1.2产品外观、尺寸、粗糙度、性能应符合甲方要求及零部件检验规程和生产使用要求。
1.3产品包装要求规范、可靠、标识清楚,便于运输和贮存。
4验收规则:甲方按产品加工半成品图纸、产品要求、进厂验收标准,对乙方加工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特殊要求除外),并按标准进行判断,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数(项)超出标准要求,则视为不合格品(批)。
2、 质量确保要求
2.1乙方在供货时,应附检验合格证、检测汇报(检测结果),并注明产品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不然甲方有权拒收。
2.2甲方按产品图纸(零部件检验规程)对乙方产品进行检验和判定。
2.3乙方确保主动配合甲方对其产品质量改进,并与甲方在质量方面及时进行交流与提升,乙方对甲方产品材料、设计等方面不得有任何变更。
2.4质量问题处理判罚
2.4.1入厂检验判为不合格产品,标准上整批退货并按该批货款5%处罚。对偏差代用、让步接收产品,按10%给予供方处罚,直至取消供方资格。
2.4.2当乙方产品作退货处理后,若乙方在以后进货中混有被退货件(未经返工或不可返工件、使用回料以次充好等),一经甲方发觉,甲方有权将该批货物就地处理,退还给乙方,并按该批部件价值
3-10倍进行罚款或取消供货资格。
2.5该批产品在厂检验或使用过程中,一经发觉表面及倒角处有毛刺等特殊外表缺点,处以5元/只罚款,严重者加倍处理。
2.6赔偿兑现,赔偿款额由甲方按以上要求,从乙方货款中或送货数量中直接扣除。
2.7甲方将建立乙方产品质量档案,每个月考评乙方供货质量水平,甲方依照“优质优供”标准,供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以及在质量确保能力、对本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依照其结果,甲方有权对乙方月度供货数量、资金分配进行调整。
3、供货要求
3.1乙方应按甲方提前十天下达当月生产计划,保质保质按时交货,如交货有实际因难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甲方,乙方未按双方约定交货时间,供货未足或不及时造成甲方生产脱节(停产),按甲方工作时间累计,每停产一小时处以乙方300-800元罚款,取消供货资格。
3.2甲方如因市场原因,应及时向乙方追加(降低)计划,己定做好产品甲方给予取收购对供货计划或样品试样计划,乙方必须全力帮助,并按时交货。
3.3乙方不得因资金、材料等困难为由,不按期交货。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停顿乙方供方供货,情节严重则取消其供货资格,一切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原因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顿供货,造成
乙方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一切损失。
3.5如人力不可抗拒情况外,甲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对货物质量异议应在10天内提出,甲方对存在质量问题货物要求退货,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0天内处理完成,不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负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4、 货款与结算
4.1部件价格依照甲方竞价招标与比价定价方法组织招标或定价。
4.2甲方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二十天内通知乙方开票,甲方自乙方开票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货款。
5、 说明
5.1本协议订立之前,双方己订立相关协议,如与本协议相抵触均以本协议为准。
5.2本协议使用期为产品样品件加工时间。
5.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在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5.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内容若有变更,以双方签字盖章后文件为凭。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录
G
(资料性附录)
合格供方名单
序
号
供
货
单
位
及
地
址
供给品
名称
类
别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备
注
编制: 审核: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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