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XXX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老实守信标准,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 甲方聘用乙方在北京代表甲方向国民信托有限企业贷款***亿元(可分笔到帐)中担任财务顾问, 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利用其在用户网络、 信息渠道、 市场操作、 专业人员知识和经验、 资金起源渠道等方面优势, 依据甲方需求, 为甲方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财务顾问服务:
1. 融资顾问服务: 依据甲方实际情况, 为其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传统商业银行产品和投行产品在内多个融资方案; 帮助甲方开展授信评级和用户评价工作; 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政策咨询服务。
2. 资金起源服务: 负责组织甲方贷款所需存款资金起源, 确保甲方从国民信托有限企业取得足额贷款。
3. 财务管理咨询: 对甲方财务情况进行分析诊疗, 为甲方资本运作、 资产管理、 债务管理等活动提供一揽子处理方案, 帮, 助用户降低融资成本, 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效益, 改善财务管理。
4. 沟通与协调服务: 乙方帮助甲方与其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就甲方贷款等金融活动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
5. 政策法规咨询: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咨询服务。
6. 乙方应该于本协议签署后90日内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结果, 包含但不限于书面材料、 电子文档、 影像材料等。乙方应该在提供材料中明确表示依据甲方提供材料及实际情况是否能够取得融资**亿元。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前述财务顾问服务; (2)对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议或汇报有审议、 修改及最终决议权利。
2. 甲方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 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 正确、 完整、 有效; (2)依据本协议要求, 在贷款成功后按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贷款成功是指甲方从国民信托有限企业取得本协议约定全部贷款, 不然视为贷款失败); (3)甲方应负担保密义务, 未经乙方许可,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披露、 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任何材料、 文件等资料, 及其上述材料、 文件、 资料所包含任何信息。但甲方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 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要去进行披露。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权利: (1)依据甲方财务顾问服务需要, 乙方有权了解包含但不限于甲方财务、 生产、 销售、 投资、 计划、 重大经营决议等经营管理情况; (2)依据本协议约定, 按时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服务费用。
2. 乙方义务: (1)在中国现行法律、 政策许可范围内, 遵照老实、 勤勉标准, 为甲方提供前述财务顾问服务; (2)乙方应负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披露、 转载等))甲方提交乙方任何材料、 文件等资料, 及其上述材料、 文件、 资料所包含任何信息。但乙方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 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披露。
第三条 财务顾问费
甲乙双方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要求服务, 并成功帮助甲方取得国民信托有限企业贷款***亿元, 甲方根据料问费包干方法确定财务顾问费用, 该顾问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为取得该融资所需存款回报资金成本, 计算公式以下:
到位贷款资金额度×(年化利率0.5%)×(贷款期限**年)。请贵司自行核实此计算公式正确是否
财务顾问费用按下列方法向乙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付款付款: 若甲方一次性收到国民信托全部贷款, 则甲方在收到全部融资资金后且乙方提供发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顾问费用; 若甲方分批收到国民信托贷款, 则在甲方每次收到融资资金后且乙方提供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到位贷款资金额度相对应顾问费用。
财务顾问费应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全部贷款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应根据未付金额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帮助甲方取得本协议约定贷款, 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负担按财务顾问费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甲方可直接在财务顾问费中扣除, 拖延超出30日仍未获取贷款,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协议效力与变更
1. 本协议须在乙方提出咨询服务结果中明确甲方能够成功获取贷款***结果提交后90日内为避免争议, 提议明确具体成功贷款时间。
)后本协议才生效, 生效后除双方另行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要求原因外,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变更,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法做出。
3. 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向, 甲方成功从国民信托有限企业取得融资, 并向乙方推行完成本协议所要求财务顾问费用支付, 本协议终止。
4.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 能够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要求与本协议不一致, 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 申明条款
1. 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 对本协议条款含义及对应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足了解。
2. 乙方仅从专业角度向甲方提供相关提议或咨询,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提议进行独立判定, 独立决议, 并自行负担由此产生风险。
3. 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不代表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承诺, 也不能确保甲方融资能够取得成功。
4. 乙方视甲方工作小组或指定联络人向乙方发送书面文件(包含传真、 信函、 电子邮件等)为正式含有法律效力文件, 并据此做出判定和咨询提议。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经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乙方责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协议壹式 肆 份, 双方各执 贰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或协议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公章或协议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协议签署日期: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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