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热钻井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 为明确双方在地热钻井工程施工和经济活动中权利、 义务, 本着平等互利标准, 经双方协商一致, 特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项目同意单位:
第二条 工程技术要求
1、 设计井深: 米
2、 取水层段为:
3、 施工须遵照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 本协议要求、 《地质设计》和《工程施工设计》等文件实施。
4、 乙方提供能够钻探 米能力钻机设备。
第三条 承包范围
地质、 钻井工程设计、 钻前工程准备、 钻井施工工程、 钻井施工所用多种材料、 测井作业、 固井作业、 气举洗井试水。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单价为: 元/米, 工程承包总额估计为: 万元, 计人民币大写 整(此工程承包总额不包含按协议应由甲方负担其它费用)。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全部与该工程相关手续, 并提供该项目可行性论证汇报或设计。
(2)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勘察工作, 确保井场天空、 地面、 地下无影响工程施工人为障碍物, 同时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3)施工期间负责指派现场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协调日常事务和工程监理工作。
(4)负责处理从设备、 人员进场到撤离现场及施工过程中包含环境保护、 环卫、 机械噪音扰民等问题。
(5)依据协议、 工程设计, 监督检验乙方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和工程资料录用。
(6)依据本协议要求及地质施工设计进行工程各工序中间检验及完井验收。
(7)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生产及生活用电用水, 费用由甲方负担。
(8)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人员食宿住地(具体位置由甲、 乙双方现场踏斟协商确定)。
(9)乙方完井后洗井和抽水期间有大量污水排出, 甲方应妥善安排好排污位置, 并负责协调各方关系, 方便顺利排污, 排污条件满足每小时60方。
(10) 立刻支付工程款项。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钻机基础修筑工作, 做好排弃泥浆坑槽和排水管线设置, 按甲方指定地点排水。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就近供水供电接口后,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水电管线以及安装施工。
(3)依据可行性研究汇报(或施工设计)资料, 进行具体地质和工程设计, 在开钻前五日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各二份。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后实施。
(4)负责施工人员、 设备、 物资安全技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
(5)完井验收后戴好井口帽, 进行临时封闭。
(6)乙方在施工中应解答甲方提出问询。
(7)乙方须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施工, 确保在施工过程中, 取全、 取准各项地质、 工程资料, 确保工程完工现场验收合格后, 乙方将全部地质、 工程资料转交给甲方(二套)。
(8)乙方必需在相关国家规范、 工程设计及本协议要求范围内组织施工, 确保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以及材料质量。
(9)在施工过程中, 因乙方责任造成经济损失, 由乙方负担经济责任及事故责任。
(10)在施工中, 乙方因场地限制, 沉砂池容积不足而需扩大场地时, 甲方应提供足够施工场地; 完工后泥浆及沉砂乙方不再另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 工程期限: 自开钻之日起 天。
2、 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立刻进行现场验收。
3、 如遇下列情况, 工期能够顺延。
(1)因甲方原因现场生产、 生活用水、 非生产用电停止使用超出二十四小时后;
(2)乙方在钻井施工中因为地质情况异常、 可钻性极差造成钻时过高, 或碰到破碎、 断裂地层致使正常施工严重受阻或所以发生事故及井下复杂情况, 乙方须立刻通告甲方监理并提交书面汇报, 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协议要求立刻付款;
(4)甲方未完成本协议要求应负担义务;
(5)不可抗力原因。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并接收监理人员监督, 对出现问题和违章作业, 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在现有技术装备条件下, 乙方应做出对应整改方法, 达成甲方正当要求。
2、 钻井作业属于大型机具连续作业特种建筑工程安装行业, 含有高风险性。在施工中乙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技术方法并组织施工, 但在重大技术方法(指井身结构确定与改变、 固井方案等)实施及调整时, 乙方须将技术方法细则立刻通知甲方, 在甲方监理人员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
3、 在钻井施工中一旦出现井下事故, 乙方须作紧急处理并立刻向甲方监理人员汇报事故原因和采取方法。
4、 完井验收: 双方在洗井、 试水作业、 抽水试验完成后即可进行现场验收, 甲、 乙、 监理及管理部门四方以签定协议作为验收依据, 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全部资料交给甲方。
5、 验收指标: 水温 ℃, 水量≥ m3/h。
第八条 工程费用支付和结算
1、 结算方法:
银行转帐或现金结算。如增加或降低进尺, 甲方以实际进尺对乙方结算。
2、 付款方法:
(1)乙方设备到场后, 开钻前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 %。
(2)二开前, 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 %。
(3)钻达设计井深, 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 %。
(4)完井验收后三日内, 甲方付给乙方除5%质量确保金外全部余款。
(5)完井验收后一年, 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5%质保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协议要求确保钻井施工工程质量, 因钻井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2、 因甲方工程款到位不立刻, 造成停等, 每耽搁一天, 由甲方按天天15000元标准支付乙方等候费。
3、 完井验收后, 没有按协议要求支付余款, 甲方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五负担违约滞纳金。
4、 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推行, 根据相关法律实施。
第十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井资料二份
第十一条 附则
1、 甲、 乙双方对本协议均负有保密责任。
2、 本协议甲、 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 乙双方单位公章(协议章)即为生效。本协议签字生效后,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增加补充协议或修改条款, 补充协议和修改后条款与原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3、 甲、 乙双方发生协议纠纷, 可协商处理; 如协商处理不成, 可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4、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一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 乙双方各执二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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