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
协议编号: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依据《中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及相关要求,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 义务和经济责任,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和内容:
四、 工程造价:
本造价不包含环境保护部门监测及验收费用, 施工及调试期间水、 电及 药剂费用。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甲方:
1、 施工前五日内, 做好建筑红线以外“三通”, 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施工用水源、 电源、 变压器(包含水表、 配电板), 应满足施工用水、 用电量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 拆迁障碍物资料;
2、 组织甲、 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参与施工图交底会审, 并做好双方签署交底会审纪要。
二、 乙方:
1、 负责乙方施工区域临时用电、 临时用水等临时设施铺设、 管理、 使用和维修工作;
2、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 施工机械进场;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预算、 施工总进度计划, 材料设备、 成品、 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含月计划), 用水、 用电计划, 报送甲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 依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 约定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验收。工程具体进度以下:
于 年 月 日开始工程设计;
于 年 月 日开始土建施工;
于 年 月 日开始设备安装;
于 年 月 日开始设备调试;
于 年 月 日开始系统调试;
于 年 月 日进行系统验收。
二、 如遇下列情况, 乙方工期对应顺延:
1、 按施工准备要求, 甲方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 水、 电源道路未能接通, 障碍物未能清除, 影响进场施工;
2、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提供工程地质资料不准, 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因为施工无法进行原所以影响进度;
3、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 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 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4、 非乙方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 未按协议要求拨付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 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延误工期;
7、 乙方安装完成, 甲方没有排放污水造成无法进行培菌调试。
第四条 设计进水水量、 水质及排放标准
一、 甲方所提供水量、 水质情况以下:
1、 处理规模:
2、 委托进水水质:
指 标
指标值
单 位
二、 废水处理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二级标准中相关要求。具体指标以下:
指 标
指标值
单 位
第五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 本工程协议价款为人民币: 。
二、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 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10%, 做为设计费用及其它费用;
乙方向甲方交付图纸时, 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30%;
材料、 设备进场后5日内, 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20%;
安装完成, 单机试车后5日内, 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20%;
经环境保护部门监测合格后5日内, 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15%;
质保期满后, 甲方一次性结清余款5% 。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 甲方交付相关技术资料, 作为施工有效依据, 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 作为施工补充依据, 甲、 乙双方均不得私自修改;
二、 施工中如甲方增减内容, 甲方应立刻与乙方研究, 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 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减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并调整协议造价。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 完工工程验收, 以国家颁发《相关基础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暂行要求》、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订完工验收要求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 工程完工验收后, 甲方方可使用。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 乙方应按《中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相关要求, 对交付甲方使用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负保修责任。
二、 质量保修关键内容包含:
1、 保修内容及范围: 污水处理站范围内, 全部乙方所供设备。
2、 保修期: 保修期为壹年, 自环境保护部门监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进行培菌调试达2个月以上, 则设备质保期自联动试车合格之日起保修壹年。
3、 保修责任: 质保期内无偿维修(人为损坏或违规操作除外)。
4、 保修费用: 专属保修范围之列, 乙方无偿负责维修; 保修范围及
保修期之外, 乙方酌情收取一定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地质汇报、 水准点、 坐标控制点等相关技术资料; 负责三通一平工作; 提交进场人员施工及生活用地(分开); 负责图纸三方会审;
2、 负责协调地方关系, 为乙方提供良好施工环境及安全保障;
3、 配合乙方现场勘测、 施工、 安装、 调试, 确保施工及试车、 调试期间正常供水、 供电等必需条件;
4、 负责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发出验收通知 3 日内, 甲方应立刻组织检验验收, 不然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进行验收,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 待乙方调试正常运行后, 由甲方组织相关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达标验收;
6、 负担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停建、 缓建造成返工)造成实际损失;
7、 工程未经验收, 甲方提前使用或私自动用, 由此而发生质量或其她问题, 由甲方负担责任;
8、 由甲方负责土建工程, 须对土建部分进行渗漏试验, 确保其质量, 方便调试顺利进行; 泵坑、 阀门井等需要预留盖板地方, 由甲方负责, 按图纸要求完成盖板制作, 并确保池子内部无任何杂物;
9、 在施工过程中, 由甲方原因造成事故及设备损坏, 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 负责污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系统整体设计并严格根据施工图纸、 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建筑工程规范、 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并接收甲方派驻代表监督;
2、 参与图纸会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 提供合格关键原材料、 设备、 构配件、 半成品, 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4、 负责提供设备及电气自控设施及其安装、 调试; 安装完成后、 确保池子内无任何杂物, 为单机试车做好准备;
5、 设备单机调试工作完成后, 进行通水联动试车, 工程完工。在含有培菌调试条件下, 乙方负责在10日内进行污水调试工作;
6、 负责技术交底、 文明施工、 场清料净, 负责按期交工, 并对污水处理运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 工程完成后, 乙方按要求对工程实施保修, 保修时间自经过环境保护单位监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按本协议第八条实施;
8、 负担工程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停建、 缓建造成返工)造成实际损失;
9、 在施工过程中, 由乙方原因造成事故及设备损坏, 乙方负责。
第十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 协议推行过程中, 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 另外再一次性赔偿协议总额3‰违约金。
二、 本协议一式肆份, 协议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两份。
三、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即生效。
四、 本协议签定生效后, 甲、 乙双方如需修改本协议, 双方协商一致后, 能够签定补充协议, 作为本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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