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修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 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 特签署本协议(包含本协议附件和全部补充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东风路18号汇宝花园X#楼西单元X楼东
2.居室规格: 房型__单__层(式)__3__室_2__厅_1__厨_2_卫 1 阳台
3.施工内容:
1)全部房间墙面和顶面乳胶漆;
2)全部卫生间、 玄关、 走廊吊顶处理;
3)全部门(不含客卫内门)按要求包门套和刷漆以及门锁和门安装;
4)安装踢脚线;
5)依据甲方图纸, 制作壁柜和门厅柜各一个;
6)需要装修配合灯具、 电源安装;
7)需要装修配合洁具安装;
4.委托方法: _包清工, 甲方供给全部主材、 辅材、 一次性消耗材料, 全部施工工具乙方自备。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3 月 15 日
6.工程完工日期: ____年__5___月__8__日
工程总天数: ___55___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X元整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 双方同意参考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要求。
2.施工中,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 双方应确定, 增加费用, 应另签署补充协议。
3. 质量检验监督部门: 郑州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材料、 设备, 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为确保质量,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施工人员。被甲方否决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继续进行甲方工程项目, 乙方必需确保工程照常进行, 不得以此为原因拖延工期。
第四条: 材料供给
1.甲方所提供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要求装潢工程, 不得挪作她用。乙方如挪作她用, 应按挪用材料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乙方假如有意浪费、 抛弃、 倾倒甲方主辅材料, 应按浪费材料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2.施工前, 乙方需要提供完整和具体全部主材、 辅材清单, 方便于甲方购置。假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购置相关材料, 乙方需要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假如经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采购部分材料, 则必需在北环新家园建材超市购置, 而且凭电脑小票, 经甲方验收后报销。若乙方没有经过甲方许可或没有在甲方制订地点购置,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假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提供材料、 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 或规格有差异, 应严禁使用。如已使用, 对工程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全部主材、 辅材等, 在验收时需要进行清点查对, 超出正常损耗量部分, 要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 付款方法
1. 协议一经签署, 乙方进场后, 甲方支付总工程款20%; 当完成全部木工工作、 油漆50%工作后, 甲方第二次付总施工工费20%; 当油漆工作全完, 甲方第三次支付总施工费用30%。甲方对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完剩下工程款。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 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 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 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
3.甲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期限支付工程价款, 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1%支付给乙方。
4.乙方每次收款时均须出具收款收据。
第六条: 工程工期和质量要求
1.假如因乙方原所以延迟完工, 每日按工费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 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 设备, 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 其返工费由甲方负担, 因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 由乙方负担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带来甲方材料损失, 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 因工程质量问题、 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 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 双方应主动要求相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 处理, 立刻处理纠纷, 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假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 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 均需签证, 甲方须负担全部施工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 由乙方负担责任, 工期不变。
5.假如因为乙方施工过程造成甲方原有室内设备、 装修、 结构、 防水、 电路、 水路等损坏, 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 详见本协议附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 待工程全部结束后, 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完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隐蔽工程分步验收: 乙方在完成隐蔽工程4小时前, 应通知甲方前来验收, 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验收, 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 如有问题, 甲方自负责任。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完工验收后, 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 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 如有问题, 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 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 应立刻通知乙方, 另定日期。但甲方应认可工序或工程完工日期, 并负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4.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发觉问题, 乙方必需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处理, 不然甲方有权扣除对应工程款项。
第八条: 其她事项
1. 甲方
1、 必需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房屋平面图及水、 电、 气线路图, 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 电、 气线路图,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 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 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中所滞留家俱、 陈设物等, 须采取必需保护方法, 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负担费用。
3、 如确实需要拆、 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 管线, 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 并负担相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 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严防火灾、 佩证上岗、 文明施工, 并预防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 渗漏水、 停电、 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她人。万一发生, 必需立刻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严格推行协议, 实施信誉工期, 假如因延迟完工, 如脱料、 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 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3.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负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自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 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 在协议推行期间, 私自解除协议方, 应按协议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私自解除协议, 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 应进行赔偿。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 本协议推行期间, 双方如发生争议,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 双方应协商处理。或凭本协议向工商部门, 请求处理。
2、 当事人不愿经过协商、 调解处理, 或协商、 调解处理不成时, 能够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 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署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协议, 提出终止协议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应按协议总价款10%交付违约金, 并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 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 签订终止协议协议后, 可视为本协议解除。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协议(包含协议附件、 补充协议)一式 贰 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东风路18号汇宝花园X#楼X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签约日期: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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