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上海怡馨物业管理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 陈 列
关键联络人: 李晟立
联络电话: 86-
传真号码: 86-
E-Mail:
乙方(承租单位):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地址(联络地址):
主联络人:
联络电话:
E-Mail:
湟普美食汇商场由出租经营方委托甲方实施物业管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在乙方与上海湟普江房产经营企业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同时, 就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础情况
1.本物业名称: 湟普美食汇
2.乙方所承租协议编号:
3.乙方所承租基础情况:
(1)类型:
(2)座落位置: 湟普汇商场 单元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另有: 辅助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支付方法和期限
1. 该商铺每个月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每个月物业管理费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 乙方应于每个月5日之前支付当月房屋物业管理费(先付后用), 在10日之前支付上月水、 电等相关费用予甲方(先用后付)。
3. 如发生超指标水、 电费, 甲方收到相关部门账单后立刻将分摊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在收到上述付款通知后应在10日内付清该项费用
4. 对乙方逾期应该交纳全部费用, 甲方能够电话、 书面等形式进行催交, 对仍拖延不缴纳者, 乙方同意甲方先采取停电、 停水方法, 该方法在乙方拖延缴纳费用时已经有预期并已做好对应准备, 故自行负担一切后果(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损失), 停电、 停水期间乙方仍然必需缴纳包含物业管理费用在内上述全部费用。同时, 甲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乙方应自行负担电费, 垃圾清运费, 管道疏通、 清洁、 维护费, 绿化费, 水费, 煤气费, 其她维修费等。
6. 乙方入驻商场前物业费支付: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贰个月物业管理费总和确保金, 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同时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应妥善保管。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该确保金不能用于抵付店铺水电费或其她费用。
2) 乙方系续租商户, 原物业管理费确保金已交于上海湟普江房产经营有限企业, 现应补足物业管理费调整后确保金差额, 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同时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应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 物业共用部位维护。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
3. 公共绿化养护、 杀虫害服务。(附公共区域绿化图纸)
4. 物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6. 物业使用严禁性行为依法管理。
7. 物业其她公共事务管理服务。
8. 出租方或乙方委托其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乙方相关权利义务:
1. 依据本协议要求, 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她应交纳费用。遵守物业管理、 《租户手册》、 《租户守则》相关要求。
2. 装饰装修房屋前, 应与甲方签署《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遵守相关规章、 制度要求; 未经同意不得施工。小范围改装、 变色、 增添等也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
3. 不得占用、 损坏本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 公共绿化或改变使用功效, 不得损坏、 改变共用绿化、 地坪、 下水道等, 造成损失应予恢复并赔偿;
4. 甲方在其制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已向乙方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 乙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甲方管理服务并造成相关第三方等损失, 需负担对应赔偿, 甲方不负担对应责任。
5. 对本方聘用职员加强教育, 不在公共区域随意吸烟、 吐痰、 乱抛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公共区域走动、 休息、 喧闹。保持共用走道整齐。
6. 甲方依据物价指数及物业管理费用成本改变对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等单价作出合理调整, 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7. 乙方须依据政府相关要求, 做好营业场所消防安全、 防盗防窃、 有序营业、 环境整齐、 管道通畅、 设备完好、 食品卫生。对日常使用电器设备保持良好正常状态。
第五条 甲方相关权利义务:
1. 依据本协议要求, 甲方为乙方做好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 依据法律、 法规相关要求和本协议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协调处理多种经营户之间纠纷、 矛盾关系。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便利获取不妥利益。
3.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和本协议约定, 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按月按时收取水、 电及超计划水、 电(如产生)等费用。经过本协议约定方法处理拖欠水、 电、 物业管理费问题。
4. 依据商场物业管理成本改变, 每年公布一下年度物业管理费、 水费、 电费等单价, 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后统一调整。
5. 加强日常巡查, 纠正多种不良行为, 主动努力地与乙方共同营造商场文明、 繁荣、 整齐、 温馨气氛。
6. 召开商场内部各商家会议, 听取意见, 改善作风, 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尽可能提供便利和人性化服务。
第六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 甲方不负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物业管理服务中止。
2. 甲方已推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但因乙方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需要, 且事先已通知乙方, 临时停水、 停电、 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
4. 因非甲方责任出现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讯以及其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
5. 因其她商家使用物业不妥而发生侵害造成乙方物件、 营业、 人员受损; 甲方经过协调、 催促仍无法处理。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拖欠本协议约定应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她按本协议应该支付费用超出十五天后, 应根据拖欠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乙方同意:如有下列情况、 事件发生, 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停止施工、 使用经营或对应赔偿, 直到乙方纠正为止。该情况和事件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私自拆、 改、 变动房屋结构、 严重损坏房屋结构, 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乙方未采取有效补救或者纠正方法(补救方法需经甲方认可)
2) 私自改变本房屋约定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严重违法活动, 未经同意私自转租和延长经营。
3) 拖欠物业管理费累计2个月以上。
4) 乙方逾期支付水、 电等其她费用达15日以上, 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向乙方供给或者使用水、 电等技术方法, 所以造成一切后果有乙方自行负担。
5) 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因使用不妥造成相邻方受损, 又拒不整改修复。
6) 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因设施、 设备、 装饰、 装修、 管道、 电器等损坏、 故障、 使用不妥而造成漏电漏水, 管道堵塞, 影响她户、 妨碍公共部位等情况发生, 又未主动采取修理、 填补方法, 拖拉敷衍。
3. 乙方入场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押金(确保金),当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 甲方有权从押金(确保金)中提取支付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各项款项, 同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有义务立刻补足押金(确保金)。
4. 乙方如未按租赁协议约定并未经出租方同意按时停止经营返还房屋, 甲方根据原本房屋物业管理费标准二倍为计算标准收取逾期物业管理费用, 逾期超出一个月根据三倍计算支付标准, 以后以这类推。
第八条 甲方违反协议约定, 私自提升收费标准,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九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 必需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甲方违反协议, 未达成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 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更正, 逾期未更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协议, 使甲方未达成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正, 逾期未更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 可解除本协议, 并在3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或者附件。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及本协议附件均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末要求事宜,均遵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实施。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协议推行期间, 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双方应按相关法律要求立刻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为期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