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网络设备买卖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友好协商,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 项目集成商。甲、 乙双方就相关内容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协议, 以兹遵守。
第一条 协议标
设备名称
产品描述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ISO 9001
1
最终价格: 7
第二条 设备交付
1、 设备交货
交货日期: 乙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
交货方法: 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及保险由乙方负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发生灭失、 毁损等风险由乙方负担。
2、 乙方交货时必需同时提交设备及配件使用说明书、 质量证书、 产品保修书。
第三条 验收及方法
1、 乙方提供设备必需符合上述第一条约定标准。
2、 甲方如发觉乙方所交付货物厂家原包装受损或货物件数不符, 甲方有权拒绝在交货回执上签字或盖章, 并拒绝付款。
3、 甲方确定所收设备表面符合协议标所要求内容后, 签署《供货签收单》,该《供货签收单》仅表示甲方收到《供货签收单》项下货物, 并不表示甲方认可了《供货签收单》项下货物。
4、 甲方应在收到协议标所列全部设备后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验收。乙方所提供货物品名及数量符合本协议标,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设备点收合格汇报》, 本协议设备点收合格。若甲方在收到全部协议设备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无法组织点收, 则视同本协议设备点收合格。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 本协议双方之间所发生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 双方签署协议后, 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 甲方应预先支付货款80%给乙方, 到时乙方提供全部货物给甲方。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货款20%给乙方。
第五条 甲、 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备放置场地及所需电力。
2、 在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时,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 提供包含线路、 原有系统配置资料等。
3、 协议生效后, 入场前乙方施工方案必需取得甲方同意,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帮助:
(1)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
(2)提供工程用电、 场地、 帮助人员。
(3)甲方在施工条件含有后通知乙方进入现场。
4、 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网络设备进入甲方机房施工所需配合与支持, 立刻提供其线路参数等具体情况, 并协调处理非乙方原因引发问题。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确保提供设备(包含配件), 其品牌、 型号、 质量、 数量及价格必需符合本协议标要求。
2、 乙方质量保修期为本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1 年。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无偿维护、 保修和技术支持, 而且乙方确保本协议采购全部设备及配件一年包换, 乙方对因为设计、 工艺或材料缺点而造成任何缺点或故障负责正确更改、 更换, 对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应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3、 乙方须在本协议设备点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集成系统安装并调测成功, 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 则协议中要求工程实施进度顺延。
4、 乙方负责派设备生产商认证专业工程师对所提供产品进行安装、 调试。在安装和质量保修期期间, 乙方人员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提供 3 年售后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内容以下:
(1)在保修期内, 提供每日 8 小时电话支持, 提供包含设备和维护管理全部技术支持;
(2)在保修期内, 设备发生故障而影响业务时, 当远程技术支持不能处理问题时, 乙方技术人员应以最快速度抵达现场服务(30分钟内回复, 2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问题);
(3)技术服务支持电话: ;
(4)在保修期内, 若设备出现故障或缺点, 乙方应立刻将出现故障和缺点通知甲方, 并将与故障或缺点相关工作日志和统计交给甲方。乙方提供快速备件服务, 完好备件在 7 天内运抵故障现场, 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如因乙方所提供技术资料有误, 或因乙方在现场技术人员操作有误, 致使协议设备无法达成甲方网络系统要求功效和需求, 乙方应立刻负责改善和调试, 由此引发对应责任由乙方负担。
7、 在保修期内, 乙方每年为甲方无偿提供两次网络系统巡检, 每六个月一次。
8、 在保修期内, 乙方立刻为甲方设备提供无偿软件升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 每逾期一日, 按逾期交货部分总值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逾期交货超出 10 日,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 还应负担由此产生直接经济损失。
2、 甲方逾期付款, 则每逾期一日, 按逾期付款金额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协议总金额 50 %。
5、 因乙方原因, 造成网络安装工期延误,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 元/日, 超出30日,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所以所受损失。
6、 除上述事项外,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金额 50
%违约金, 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所受损失。
第七条 免责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时, 甲乙双方相互不负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 并提供相关部门证实。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合理时间内, 一方或双方应该继续推行协议。
第八条 保密
1、 本协议项下用户信息、 知识、 数据、 图纸、 分析、 计算等文件、 资料或其她任何智力结果以及任何包含或依据全部或部分该等信息而形成材料为保密信息。但上述保密信息不应包含以下信息:
(1)任何甲方在受让前已经获知信息;
(2)任何众所周知或因为非甲方原所以变为众所周知信息;
(3)任何甲方从无须负担保密义务且有权转让第三方处取得信息;
(4)由甲方独立发展信息;
(5)由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授权甲方公布信息;
(6)任何法律要求、 政府指令、 法院命令和/或任何一方控股企业注册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信息。
2、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以后 5年内, 在未取得甲方任何事先书面同意前, 不因任何理由或目将保密信息披露予任何其她第三方。如因乙方原因(包含已经离开乙方人员)泄密, 乙方负担协议金额 50 %违约金, 不足以赔偿因泄密给甲方造成全部直接损失, 继续赔偿损失。
第十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 签署起 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方持 1 份, 乙方持1 份, 含有相同效力, 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留。
第十一条 其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约定内容以协议、 纪要、 附件、 洽商等形式, 经签章后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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